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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安徽省淮南市检察机关认真全面落实最高检加强执法办案信息公开,积极探索检务公开新模式的工作要求,积极拓展公开范围,客观、及时、全面地向社会公开检察工作信息,让社会各界更多地了解检察工作、监督检察工作,形成了以高检院信息化系统为依托,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平台、法律文书公开平台、案件信息发布平台、辩护与代理预约申请平台为基础,“两微一端”新媒体为传播介质的案件信息发布矩阵。2017年上半年,两级检察机关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83条(不含微信公众号推送条数),公开法律文书1101份。
该院在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为蓝本,主动探索案件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工作机制。在案件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序、监督保障上,逐步建立起规范的拟制、审核、审批、发布、推送工作机制。主要表现为“三审发布”落实到位,即重要案件信息由业务办理部门负责人一签,分管检察长二签,再由政治部主任三签的规定,确保信息准确发布无误。市检察院案管办坚持“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月度通报制、半年总结制度”。市检察院宣教处认真督促县区检察院认真履行“正科级以上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信息发布报告” 的层报制度,从而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制度体系。
在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过程中,淮南检察机关除了及时公开检察案件信息、检察政务信息、检察队伍信息之外,还积极借助新媒体公开平台,创新检务公开方式方法,以微信公众号为主要载体,开辟“淮南检察发布”“淮南检察公告”“说案”“以案说法”“移动学堂普法微课”等专栏,加强检察办案释法说理,完善检务公开工作机制,有效破除了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神秘化的印象。特别是运用新媒体平台发布重要案件信息内容时,为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防止案件信息发布中的误读现象,该院创新了“栏目化”发布的新做法。
据了解,该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落实最高检提出的“检务公开三大转变”的新要求,努力把深化检务公开的重点放在加强办案过程信息的公开上。从侧重宣传的一般事务性公开向案件信息公开转变,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内容以外,努力实现检察工作一般事务性信息的全覆盖;从司法依据和结果的静态公开向办案过程的动态公开转变,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不断创新丰富检务公开的方式方法;从单向宣告的公开向双向互动的公开转变,积极探索推进与人民群众和社会公众的双向互动,进一步及时、规范法律文书公开,有力促进阳光检务,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提高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该院在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为蓝本,主动探索案件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工作机制。在案件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序、监督保障上,逐步建立起规范的拟制、审核、审批、发布、推送工作机制。主要表现为“三审发布”落实到位,即重要案件信息由业务办理部门负责人一签,分管检察长二签,再由政治部主任三签的规定,确保信息准确发布无误。市检察院案管办坚持“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月度通报制、半年总结制度”。市检察院宣教处认真督促县区检察院认真履行“正科级以上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信息发布报告” 的层报制度,从而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制度体系。
在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过程中,淮南检察机关除了及时公开检察案件信息、检察政务信息、检察队伍信息之外,还积极借助新媒体公开平台,创新检务公开方式方法,以微信公众号为主要载体,开辟“淮南检察发布”“淮南检察公告”“说案”“以案说法”“移动学堂普法微课”等专栏,加强检察办案释法说理,完善检务公开工作机制,有效破除了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神秘化的印象。特别是运用新媒体平台发布重要案件信息内容时,为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防止案件信息发布中的误读现象,该院创新了“栏目化”发布的新做法。
据了解,该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落实最高检提出的“检务公开三大转变”的新要求,努力把深化检务公开的重点放在加强办案过程信息的公开上。从侧重宣传的一般事务性公开向案件信息公开转变,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内容以外,努力实现检察工作一般事务性信息的全覆盖;从司法依据和结果的静态公开向办案过程的动态公开转变,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不断创新丰富检务公开的方式方法;从单向宣告的公开向双向互动的公开转变,积极探索推进与人民群众和社会公众的双向互动,进一步及时、规范法律文书公开,有力促进阳光检务,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提高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