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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介绍了基于建标【2003】206号文的施工产值核算的两种方法:单价法和综合费率法。施工企业施工产值的计算正确与否,直接影响人们对施工生产的评价、认识,也影响到整个国民经济的统计资料的正确性,因此必须正确计算施工产值。本文所述两种方法均能比较正确的核算施工产值。
关键词:施工产值;单价法;综合费率法
施工产值指施工企业一定时期内生产的以货币表现的建筑产品的总量。现行建筑业统计指标解释中,又称其为建筑业总产值。
建筑业总产值原为施工企业统计中一个单独的统计指标,其计算口径曾有三次较大的变动:1982年以前建筑业总产值只包括施工产值、建安附属构件产产值、建安运输产值、其他产值;1991年基于突出行业总产值的目的,将建筑业总产值口径修改为包括施工产值、建安附属生产外销构件产值和建安附属勘察设计产值;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快实施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并根据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国标修订方案)和会计制度的要求,国家统计局于1993年对建筑业总产值口径再次修改,修改后的建筑业总产值的口径范围已与施工产值的口径范围完全一致,即建筑业总产值等于施工产值。因此,施工产值又可称为建筑业总产值。
施工企业施工产值的计算正确与否,直接影响人们对施工生产的评价、认识,也影响到整个国民经济的统计资料的正确性,因此必须正确计算施工产值。建筑工程是施工企业的重要产品之一,本文以建筑工程为例,介绍其产值核算方法。
一、单价法
单价法是根据已完成的工程量乘以预算单价为基础计算的,它与建筑工程造价的编制方法一致,基本公式为:
式中各项的内容是:
表示报告期完成的工程量,指报告期已完成的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实物量,即经验合格的已完施工工程量。
表示预算单价,指完成单位实物量的直接工程费,它一般有人工费定额、材料费定额、施工机械使用费定额组成。可见,这里的单价与造价是两个根本不同的概念。造价可对整个建筑产品讲,也可就单位实物量讲;造价不仅包括直接工程费,还包括措施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
E表示措施费的费率,建标【2003】206号文件规定,措施费可以以直接工程费为基数计算。在铁路工程中,根据措施费的内容不同,具体计算方法亦不同。
I表示间接费的费率,间接费以直接费为基数。
P表示利润率,利润以直接费与间接费之和为基数计算。利润率可按不同投资来源或工程类别,分别制定差别利润率。目前铁路工程利润为7%。
T表示税制中规定交纳的营业税、城乡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综合税率;营业税的税率是以工程价款收入为基准计算的。
例:某车站正在施工,报告期完成情况及有关资料见表1。
表1 某车站施工资料
据合同规定,措施费为直接工程费的30%,间接费为直接费的10%,利润率7%,营业税率为3%,城乡维护建设税7%,教育费附加3%。设报告期期初期末无未完施工工程,求报告期的建筑工程产值。
依据单价法的基本公式可得:
建筑工程产值=[(3000×1+100×40+60×50)×(1+30%)×(1+10%)×(1+7%)]÷[1-(3%+3%×7%+3%×3%)]=15823.2(元)
即施工企业在报告期的建筑工程产值为15823.2元。
单价法的应用是以能及时从验工计价表中取得完成的实物量资料和预算单价为条件的,并要及时熟悉各种费率的标准。
二、综合费率法
综合费率法原理是:计入建筑工程总产值的各项费用的计算实质最终取决于已完成工程的直接工程费,即:尽管取费内容和计费的基数不同,但可以将各项费率实现换算为直接工程费为基数的综合费率。这样,只要计算出报告期完成得直接工程费,就可以求报告期的建筑工程产值。
或:
式中符号与前式相同。
以上例资料用综合费率法计算建筑工程产值。
综合费率=[1×(1+30%)(1+10%)(1+7%)]÷(1-3.3%)=158.232%
报告期直接工程费=3000×1+100×40+60×50=10000(元)
报告期建筑工程产值=10000×158.232%=15823.2(元)
即报告期完成建筑工程产值为15823.2元。
可见,综合费率法与单价法计算建筑工程产值的结果是一样的。而综合费率法在实际中应用会简化程序。
综合费率的计算,正如公式所列,可以根据施工图预算求出,也可根据统计资料推算出综合费率用以计算报告期施工产值。
三、结论
从上述公式可以看出,建筑工程产值是报告期生产的建筑产品的总产值,其实也就是报告期完成的建筑工程造价。建筑工程产值的计算与建筑工程预算密切相关,因此,施工企业的统计人员应熟悉工程预算的编制,掌握工程造价的费用内容和取费标准。建筑工程产值的单价法与建筑工程造价的编制法是一致的,单价法是计算施工产值的基本方法。
须注意的是上式是基本公式,是按照建标【2003】206号文件的规定计算的。在实际工作中,要根据各具体工程造价的确定及规定的各取费标准、取费费率及计算基数进行计算,不能生硬地去搬用公式。
参考文献:
[1] 张小平. 铁路施工企业统计[M].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1995.
[2] 张小平. 增加值核算与分析[M].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2003.
[3] 田皓.建筑产品价格指数编制方法研究[J].统计与决策.2001,(7):4~5.
[4] 李国良,付强. 基于GM( 1, N) 模型的工程价格指数灰色预测[J].内蒙古统计,2006,(10):9~10.
作者简介:
魏增前(1979—),男,漢族,福建三明人,中铁十六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师,研究方向:工程造价
注:文章内所有公式及图表请以PDF形式查看。
关键词:施工产值;单价法;综合费率法
施工产值指施工企业一定时期内生产的以货币表现的建筑产品的总量。现行建筑业统计指标解释中,又称其为建筑业总产值。
建筑业总产值原为施工企业统计中一个单独的统计指标,其计算口径曾有三次较大的变动:1982年以前建筑业总产值只包括施工产值、建安附属构件产产值、建安运输产值、其他产值;1991年基于突出行业总产值的目的,将建筑业总产值口径修改为包括施工产值、建安附属生产外销构件产值和建安附属勘察设计产值;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快实施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并根据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国标修订方案)和会计制度的要求,国家统计局于1993年对建筑业总产值口径再次修改,修改后的建筑业总产值的口径范围已与施工产值的口径范围完全一致,即建筑业总产值等于施工产值。因此,施工产值又可称为建筑业总产值。
施工企业施工产值的计算正确与否,直接影响人们对施工生产的评价、认识,也影响到整个国民经济的统计资料的正确性,因此必须正确计算施工产值。建筑工程是施工企业的重要产品之一,本文以建筑工程为例,介绍其产值核算方法。
一、单价法
单价法是根据已完成的工程量乘以预算单价为基础计算的,它与建筑工程造价的编制方法一致,基本公式为:
式中各项的内容是:
表示报告期完成的工程量,指报告期已完成的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实物量,即经验合格的已完施工工程量。
表示预算单价,指完成单位实物量的直接工程费,它一般有人工费定额、材料费定额、施工机械使用费定额组成。可见,这里的单价与造价是两个根本不同的概念。造价可对整个建筑产品讲,也可就单位实物量讲;造价不仅包括直接工程费,还包括措施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
E表示措施费的费率,建标【2003】206号文件规定,措施费可以以直接工程费为基数计算。在铁路工程中,根据措施费的内容不同,具体计算方法亦不同。
I表示间接费的费率,间接费以直接费为基数。
P表示利润率,利润以直接费与间接费之和为基数计算。利润率可按不同投资来源或工程类别,分别制定差别利润率。目前铁路工程利润为7%。
T表示税制中规定交纳的营业税、城乡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综合税率;营业税的税率是以工程价款收入为基准计算的。
例:某车站正在施工,报告期完成情况及有关资料见表1。
表1 某车站施工资料
据合同规定,措施费为直接工程费的30%,间接费为直接费的10%,利润率7%,营业税率为3%,城乡维护建设税7%,教育费附加3%。设报告期期初期末无未完施工工程,求报告期的建筑工程产值。
依据单价法的基本公式可得:
建筑工程产值=[(3000×1+100×40+60×50)×(1+30%)×(1+10%)×(1+7%)]÷[1-(3%+3%×7%+3%×3%)]=15823.2(元)
即施工企业在报告期的建筑工程产值为15823.2元。
单价法的应用是以能及时从验工计价表中取得完成的实物量资料和预算单价为条件的,并要及时熟悉各种费率的标准。
二、综合费率法
综合费率法原理是:计入建筑工程总产值的各项费用的计算实质最终取决于已完成工程的直接工程费,即:尽管取费内容和计费的基数不同,但可以将各项费率实现换算为直接工程费为基数的综合费率。这样,只要计算出报告期完成得直接工程费,就可以求报告期的建筑工程产值。
或:
式中符号与前式相同。
以上例资料用综合费率法计算建筑工程产值。
综合费率=[1×(1+30%)(1+10%)(1+7%)]÷(1-3.3%)=158.232%
报告期直接工程费=3000×1+100×40+60×50=10000(元)
报告期建筑工程产值=10000×158.232%=15823.2(元)
即报告期完成建筑工程产值为15823.2元。
可见,综合费率法与单价法计算建筑工程产值的结果是一样的。而综合费率法在实际中应用会简化程序。
综合费率的计算,正如公式所列,可以根据施工图预算求出,也可根据统计资料推算出综合费率用以计算报告期施工产值。
三、结论
从上述公式可以看出,建筑工程产值是报告期生产的建筑产品的总产值,其实也就是报告期完成的建筑工程造价。建筑工程产值的计算与建筑工程预算密切相关,因此,施工企业的统计人员应熟悉工程预算的编制,掌握工程造价的费用内容和取费标准。建筑工程产值的单价法与建筑工程造价的编制法是一致的,单价法是计算施工产值的基本方法。
须注意的是上式是基本公式,是按照建标【2003】206号文件的规定计算的。在实际工作中,要根据各具体工程造价的确定及规定的各取费标准、取费费率及计算基数进行计算,不能生硬地去搬用公式。
参考文献:
[1] 张小平. 铁路施工企业统计[M].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1995.
[2] 张小平. 增加值核算与分析[M].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2003.
[3] 田皓.建筑产品价格指数编制方法研究[J].统计与决策.2001,(7):4~5.
[4] 李国良,付强. 基于GM( 1, N) 模型的工程价格指数灰色预测[J].内蒙古统计,2006,(10):9~10.
作者简介:
魏增前(1979—),男,漢族,福建三明人,中铁十六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师,研究方向:工程造价
注:文章内所有公式及图表请以PDF形式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