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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高职院校应立足高职办学目标和特点,制定适应高职院校发展的教师评价体系。发展性教师评价为高职教师评价体系的建立提供了新的视角。本文从高职院校教师评价现状出发,结合发展性评价的理念和特点,提出了发展性评价在高职教师评价过程中的应用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 高职院校 教师发展性评价 探析
近年来,我国高职教育蓬勃发展,培养了大量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为高等教育大众化作出了重要贡献。随着我国对高技能人才要求的不断提高,高等职业教育面临着发展机遇的同时,也面临严峻的挑战。高等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是高职教育质量的重要影响因素,如何对教师进行科学评价,构建适应高职院校发展的教师评价体系,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已经成为高职院校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也是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
一、高职院校教师评价的现状
我国部分高职院校高等教育办学经验不足,高职教育理念贯彻不深入,未能根据高职办学目标和特点制定相关的管理和评价制度。教师专业化建设是提高职业院校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建立一套科学、可操作性强的高职教师评价体系,有利于丰富教师专业化发展理论,提升职业院校教师专业水平,提高高职教育的整体质量。目前高职院校教师评价体系不完善,教师专业发展得不到应有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高职院校教师评价存在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一)重视业绩评价,忽视教师发展需要。
高职院校为了完成对教师的考核和对教学质量的监控,普遍倾向于在某个时间段内对教师的业绩和能力进行评价,注重教师过去的工作表现,关心评价的最终结果,评价的重心直接指向教师的工作绩效。高职院校这种效仿普通本科院校教师评价工作经验的做法,未能有效地结合高职教育的实际,没有充分重视教师发展的需要,容易使教师为了评价而教学,抑制了教师专业发展的内在需求和动力,造成了高职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的迟缓和落后。
(二)重视量化考核,忽视质性评价。
大多数高职院校以数据量化的方式对教师进行考核,即评价内容注重反映教师教育教学与科研的显性成果,如教学评价主要统计教学工作量、科研评价则统计科研成果的数量与级别,没有注重对教师教学以及学术研究过程进行考核。随着教师评价内容的综合化,简单地以量化的方式对教师进行评价的方式已无法满足对高校教师评价的需要,也不利于学校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三)重视评价的普适性,忽视高职教育的特殊性。
高职院校的办学目标是培养具有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实现毕业生与工作岗位的无缝对接,所以实践教学在高职教育中占有重要地位。目前高职院校的评价基本照搬普通本科院校的标准,普遍重视对课堂理论教学的评价,忽视或轻视对实践性教学环节及社会服务能力的评价,产生错误的评价导向,导致专业教师实践能力不能很好地满足职业教育教学要求,“双师”素质教师比例不达标。这样的评价体系无法全面、准确、发展地对高职教师作出评价,无法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四)重视他人评价,忽视自我评价。
在现行的高职教师评价体系中,教育管理者和专家一直是教师评价的主体,教师很少参与到评价过程中,对评价指标的制定、评价的具体实施步骤、评价结果的解释没有太多的发言权,只能依靠外在的、他人的评价证明自己的工作表现和职业价值,逐渐丧失了发表自己对评价结果意见的权利,失去了自我评价与自我反思的能力。这也极大地挫伤了教师参与评价并进行不断改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发展性教师评价界定
20世纪90年代,我国教育界开始关注并研究发展性教师评价。发展性教师评价制度是依据一定的发展目标和发展价值观,主评与被评配对,制定双方认可的发展目标,由主评和被评共同承担实现发展目标的职责,采用评价面谈和发展性评价技术方法,对被评的素质发展、工作职责和工作绩效进行价值判断,被评在发展性教育评价活动中,不断认识自我、发展自我、完善自我、不断实现发展目标的过程。[1]据英国学者希尔兰兹(Shields)主持的一项调查表明,发展性教师评价在教师中间产生了相当大的热情,绝大多数教师都认为参与发展性教师评价是一种有价值的活动,甚至是一种享受。[2]
发展性教师评价主要特征为:1.学校领导注重教师的未来发展;2.强调教师评价的真实性和准确性;3.注重教师的个人价值、伦理价值和专业价值;4.实施同事之间的教师评价;5.由评价者和教师配对,促进教师的未来发展;6.发挥全体教师的积极性;7.提高全体教师的参与意识和积极性;8.扩大交流渠道;9.制定评价者和教师认可的评价计划,由评价双方共同承担实现发展目标的职责;10.注重长期的目标。[3]
发展性教师评价是基于终身教育思想,评价的直接目的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它不是将教师的工作表现划分成若干等级,进行比较,而是充分考虑教师个人的未来发展目标,并把教师个人的发展需求和学校的发展需求结合起来。它以一种交互的方式展开多维度的评价,关注评价过程,教师在评价中是平等的参与者,更是评价的主体。同时,提出的评价标准是多元化的,具有层次性和差异性,体现了对教师个别差异的尊重,给予个体更多被认可的机会和可能。发展性教师评价是形成性、动态的引导式评价,所得结果主要用于纵向比较,引导教师将自我表现与自我发展目标相对照,以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实现教师的发展需求,促进教师自我不断完善。
三、发展性评价在高职教师评价中的应用策略
(一)树立开展高职教师发展性评价的观念。
发展性教师评价为高职院校实施教师评价提供了全新的理论视角,它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社会、政府、高校、教师、学生等各个层面的支持和配合。建立科学的高职教师发展性评价制度,有助于促进教师个体需要、群体需要与学校组织目标的融合,实现教师个体与学校组织的共同发展。这需要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加强对教师评价改革的关注与支持,加大财政投资力度,合理分配教育资金,充分保证实施发展性教师评价所需的人员、资金与设备。同时,还需要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教师评价的改革。
(二)综合利用奖惩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
奖惩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在评价主体、评价指标、评价目的和评价效果方面都具有互补性。[4]奖惩性量化评价在一定历史阶段和某种程度上对学校管理和教师职业素养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保证了教学质量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发展性教师评价理论充满了对教师的人文关怀,为现代教师评价体系改革提供了全新的视角。我们在实施发展性教师评价的同时,仍然可以借助测量和数据描述的方式,淡化奖惩的目的,引导教师与自己过去的工作进行纵向比较,加强评价的反馈与帮助功能,使评价结果更加真实有效,评价体系更加完善和科学。
(三)制定符合高职特点的教师评价体系。
高职院校教师评价体系既要体现高等教育的特征,又要突出行业性、职业性、实践性,应体现时代发展对高职教育的要求。根据高职办学目标和特色,教学过程中不宜过分偏重理论的讲授,忽视对实践环节的培养,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突出实践教学的地位和对学生专业应用能力的培养。因此高职院校应专门设立教师实践教学的评价指标,提高教师实践教学环节考核的权重,强调实践教学的重要性,这也有助于高职院校“双师”素质教师队伍的建设和发展。
此外,科研是高职院校增强办学实力、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目前,国内一些高职院校存在重教学、轻科研的现象,在教师评价体系中仅以科研成果的级别与数量对教师的科研水平进行评价。高职院校的科研工作必须从自身实际出发,准确定位,在评价体系中合理设置科研工作的评价指标,引导教师组建科研团队,以科研促教研,实现科研与教学双向互动。高职院校应鼓励教师深入中小企业,走向生产一线,真正实现“产学研一体化”。
(四)建立差异化的教师发展性评价体系。
高职院校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及本校教师类型、教师发展的层次,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设置差异化的校本教师评价体系,增强评价的针对性,提高评价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学校要通过个性化评价标准,对教师进行评价和指导,帮助他们制定适合自己的发展计划,允许教师在发展的目标、发展的方式上表现出个体特点。只有这样,才能调动全体教师的积极性,促进教师群体的专业发展。
(五)全员参与评价指标制定。
教师评价关系到高职院校教师的长远发展和切身利益,因此在制定评价指标时,教学管理部门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成立由管理人员、专家和教师共同组成的评价指标制定小组,不断修订、完善评价指标。建构主义评价观认为,评价对象是发展的主体,教师评价应重视提高评价对象的参与意识,注重评价对象的个人价值,重视评价对象的主体意识和创新精神。[5]所以,我们在开展教师评价的时候,要高度重视教师作为评价主体的地位,使他们积极参与到评价过程中来。
发展性教师评价指标的制定是一项综合性和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它要求评价者具备较高的评价技能和评价素养。高职院校应加大对评价者的评价技能的系统培训力度,提高评价者的职业素养及评价能力,以保证评价结果的可信度。
终身教育和教师专业化研究的深入呼唤教师评价体系的改革,发展性教师评价是高职院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的必要举措。高职院校只有紧紧把握办学特色与自身实际,在追求办学效益与教育目标的同时,充分考虑教师职业的特殊性与复杂性,兼顾教师心理,科学全面地制定适合高职院校自身发展的评价体系,充分利用教育评价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才能实现教师发展的目标,最终提高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质量。
参考文献:
[1]蒋建洲.发展性教育评价制度的理论与实践研究[M].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78.
[2]Andy Hargreaves
关键词: 高职院校 教师发展性评价 探析
近年来,我国高职教育蓬勃发展,培养了大量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为高等教育大众化作出了重要贡献。随着我国对高技能人才要求的不断提高,高等职业教育面临着发展机遇的同时,也面临严峻的挑战。高等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是高职教育质量的重要影响因素,如何对教师进行科学评价,构建适应高职院校发展的教师评价体系,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已经成为高职院校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也是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
一、高职院校教师评价的现状
我国部分高职院校高等教育办学经验不足,高职教育理念贯彻不深入,未能根据高职办学目标和特点制定相关的管理和评价制度。教师专业化建设是提高职业院校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建立一套科学、可操作性强的高职教师评价体系,有利于丰富教师专业化发展理论,提升职业院校教师专业水平,提高高职教育的整体质量。目前高职院校教师评价体系不完善,教师专业发展得不到应有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高职院校教师评价存在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一)重视业绩评价,忽视教师发展需要。
高职院校为了完成对教师的考核和对教学质量的监控,普遍倾向于在某个时间段内对教师的业绩和能力进行评价,注重教师过去的工作表现,关心评价的最终结果,评价的重心直接指向教师的工作绩效。高职院校这种效仿普通本科院校教师评价工作经验的做法,未能有效地结合高职教育的实际,没有充分重视教师发展的需要,容易使教师为了评价而教学,抑制了教师专业发展的内在需求和动力,造成了高职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的迟缓和落后。
(二)重视量化考核,忽视质性评价。
大多数高职院校以数据量化的方式对教师进行考核,即评价内容注重反映教师教育教学与科研的显性成果,如教学评价主要统计教学工作量、科研评价则统计科研成果的数量与级别,没有注重对教师教学以及学术研究过程进行考核。随着教师评价内容的综合化,简单地以量化的方式对教师进行评价的方式已无法满足对高校教师评价的需要,也不利于学校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三)重视评价的普适性,忽视高职教育的特殊性。
高职院校的办学目标是培养具有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实现毕业生与工作岗位的无缝对接,所以实践教学在高职教育中占有重要地位。目前高职院校的评价基本照搬普通本科院校的标准,普遍重视对课堂理论教学的评价,忽视或轻视对实践性教学环节及社会服务能力的评价,产生错误的评价导向,导致专业教师实践能力不能很好地满足职业教育教学要求,“双师”素质教师比例不达标。这样的评价体系无法全面、准确、发展地对高职教师作出评价,无法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四)重视他人评价,忽视自我评价。
在现行的高职教师评价体系中,教育管理者和专家一直是教师评价的主体,教师很少参与到评价过程中,对评价指标的制定、评价的具体实施步骤、评价结果的解释没有太多的发言权,只能依靠外在的、他人的评价证明自己的工作表现和职业价值,逐渐丧失了发表自己对评价结果意见的权利,失去了自我评价与自我反思的能力。这也极大地挫伤了教师参与评价并进行不断改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发展性教师评价界定
20世纪90年代,我国教育界开始关注并研究发展性教师评价。发展性教师评价制度是依据一定的发展目标和发展价值观,主评与被评配对,制定双方认可的发展目标,由主评和被评共同承担实现发展目标的职责,采用评价面谈和发展性评价技术方法,对被评的素质发展、工作职责和工作绩效进行价值判断,被评在发展性教育评价活动中,不断认识自我、发展自我、完善自我、不断实现发展目标的过程。[1]据英国学者希尔兰兹(Shields)主持的一项调查表明,发展性教师评价在教师中间产生了相当大的热情,绝大多数教师都认为参与发展性教师评价是一种有价值的活动,甚至是一种享受。[2]
发展性教师评价主要特征为:1.学校领导注重教师的未来发展;2.强调教师评价的真实性和准确性;3.注重教师的个人价值、伦理价值和专业价值;4.实施同事之间的教师评价;5.由评价者和教师配对,促进教师的未来发展;6.发挥全体教师的积极性;7.提高全体教师的参与意识和积极性;8.扩大交流渠道;9.制定评价者和教师认可的评价计划,由评价双方共同承担实现发展目标的职责;10.注重长期的目标。[3]
发展性教师评价是基于终身教育思想,评价的直接目的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它不是将教师的工作表现划分成若干等级,进行比较,而是充分考虑教师个人的未来发展目标,并把教师个人的发展需求和学校的发展需求结合起来。它以一种交互的方式展开多维度的评价,关注评价过程,教师在评价中是平等的参与者,更是评价的主体。同时,提出的评价标准是多元化的,具有层次性和差异性,体现了对教师个别差异的尊重,给予个体更多被认可的机会和可能。发展性教师评价是形成性、动态的引导式评价,所得结果主要用于纵向比较,引导教师将自我表现与自我发展目标相对照,以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实现教师的发展需求,促进教师自我不断完善。
三、发展性评价在高职教师评价中的应用策略
(一)树立开展高职教师发展性评价的观念。
发展性教师评价为高职院校实施教师评价提供了全新的理论视角,它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社会、政府、高校、教师、学生等各个层面的支持和配合。建立科学的高职教师发展性评价制度,有助于促进教师个体需要、群体需要与学校组织目标的融合,实现教师个体与学校组织的共同发展。这需要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加强对教师评价改革的关注与支持,加大财政投资力度,合理分配教育资金,充分保证实施发展性教师评价所需的人员、资金与设备。同时,还需要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教师评价的改革。
(二)综合利用奖惩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
奖惩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在评价主体、评价指标、评价目的和评价效果方面都具有互补性。[4]奖惩性量化评价在一定历史阶段和某种程度上对学校管理和教师职业素养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保证了教学质量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发展性教师评价理论充满了对教师的人文关怀,为现代教师评价体系改革提供了全新的视角。我们在实施发展性教师评价的同时,仍然可以借助测量和数据描述的方式,淡化奖惩的目的,引导教师与自己过去的工作进行纵向比较,加强评价的反馈与帮助功能,使评价结果更加真实有效,评价体系更加完善和科学。
(三)制定符合高职特点的教师评价体系。
高职院校教师评价体系既要体现高等教育的特征,又要突出行业性、职业性、实践性,应体现时代发展对高职教育的要求。根据高职办学目标和特色,教学过程中不宜过分偏重理论的讲授,忽视对实践环节的培养,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突出实践教学的地位和对学生专业应用能力的培养。因此高职院校应专门设立教师实践教学的评价指标,提高教师实践教学环节考核的权重,强调实践教学的重要性,这也有助于高职院校“双师”素质教师队伍的建设和发展。
此外,科研是高职院校增强办学实力、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目前,国内一些高职院校存在重教学、轻科研的现象,在教师评价体系中仅以科研成果的级别与数量对教师的科研水平进行评价。高职院校的科研工作必须从自身实际出发,准确定位,在评价体系中合理设置科研工作的评价指标,引导教师组建科研团队,以科研促教研,实现科研与教学双向互动。高职院校应鼓励教师深入中小企业,走向生产一线,真正实现“产学研一体化”。
(四)建立差异化的教师发展性评价体系。
高职院校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及本校教师类型、教师发展的层次,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设置差异化的校本教师评价体系,增强评价的针对性,提高评价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学校要通过个性化评价标准,对教师进行评价和指导,帮助他们制定适合自己的发展计划,允许教师在发展的目标、发展的方式上表现出个体特点。只有这样,才能调动全体教师的积极性,促进教师群体的专业发展。
(五)全员参与评价指标制定。
教师评价关系到高职院校教师的长远发展和切身利益,因此在制定评价指标时,教学管理部门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成立由管理人员、专家和教师共同组成的评价指标制定小组,不断修订、完善评价指标。建构主义评价观认为,评价对象是发展的主体,教师评价应重视提高评价对象的参与意识,注重评价对象的个人价值,重视评价对象的主体意识和创新精神。[5]所以,我们在开展教师评价的时候,要高度重视教师作为评价主体的地位,使他们积极参与到评价过程中来。
发展性教师评价指标的制定是一项综合性和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它要求评价者具备较高的评价技能和评价素养。高职院校应加大对评价者的评价技能的系统培训力度,提高评价者的职业素养及评价能力,以保证评价结果的可信度。
终身教育和教师专业化研究的深入呼唤教师评价体系的改革,发展性教师评价是高职院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的必要举措。高职院校只有紧紧把握办学特色与自身实际,在追求办学效益与教育目标的同时,充分考虑教师职业的特殊性与复杂性,兼顾教师心理,科学全面地制定适合高职院校自身发展的评价体系,充分利用教育评价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才能实现教师发展的目标,最终提高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质量。
参考文献:
[1]蒋建洲.发展性教育评价制度的理论与实践研究[M].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78.
[2]Andy Hargreav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