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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教社”1990年版和2000年版《高中语文》第一册中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一文,在论述到文化遗产的继承问题时,有“或是做了女婿换来的”一句,编者在此加了一条关于邵洵美的注释:“这里是讽刺做了富家翁的女婿而炫耀于人的邵洵美之流。”意在讽刺他做了富家翁的女婿,得了一大笔财产以后如此这般等等。
快七十年过去了,读到鲁迅先生的这句话,尤其是这句话后的那个注释总觉得有点别扭和多余。
其一,这个注释本身没有错,它只是说明了鲁迅先生文中的那句话确是针对邵洵美的。然而,在我们今天看来,感觉到鲁迅先生顺便带的那一笔太尖刻了一点,多少带有一点人身攻击的味道。况且这句话同文章的主旨似乎也没有多少直接的关系。综观全文,鲁迅先生要论述的是如何对待文化遗产的大是大非问题,与邵洵美并无多大关系。
其二,这个注释似乎要告诉人们,穷青年不该入赘富豪家。历史和现实中,就是真正出身于富豪人家的子弟也未必都是本阶级的孝子贤孙。至于邵洵美其人,林淇先生的《海上才子:邵洵美传》(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2月版)告诉了我们这样一个事实:邵洵美本来就出身于富豪之家,并非因与盛佩玉的婚姻而显贵起来。再说,邵洵美一生对中国现代文学的出版事业也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仅1935年,他就筹资出版了《时代》画报、《时代漫画》、《时代电影》、《文学时代》等七种杂志,有几种后来成了现代文学史上的名刊。他还曾慷慨解囊支助过丁玲、夏衍等著名作家和进步刊物。没有看到他有过不光彩的行为和举动,只是在解放以后,却不知何故身陷囹圄,备受折磨,及至放出,已是风烛残年,不久便撒手人寰了。
其三,婚姻家庭纯属个人私事,任何人也无权说三道四。邵洵美做富人家的女婿,是他的自由,谁也管不着,包括鲁迅先生。
其四,编者给的这个注释,政治色彩太浓。它一方面似乎是在有意拔高鲁迅先生的阶级觉悟,另一方面也似乎是在故意贬低邵洵美的人格品德。其实,这样尖酸刻薄地讽刺别人的婚姻,恰恰显示了鲁迅先生胸襟狭窄不够宽容的缺点。
因此笔者认为,这样的注释应该删去。
快七十年过去了,读到鲁迅先生的这句话,尤其是这句话后的那个注释总觉得有点别扭和多余。
其一,这个注释本身没有错,它只是说明了鲁迅先生文中的那句话确是针对邵洵美的。然而,在我们今天看来,感觉到鲁迅先生顺便带的那一笔太尖刻了一点,多少带有一点人身攻击的味道。况且这句话同文章的主旨似乎也没有多少直接的关系。综观全文,鲁迅先生要论述的是如何对待文化遗产的大是大非问题,与邵洵美并无多大关系。
其二,这个注释似乎要告诉人们,穷青年不该入赘富豪家。历史和现实中,就是真正出身于富豪人家的子弟也未必都是本阶级的孝子贤孙。至于邵洵美其人,林淇先生的《海上才子:邵洵美传》(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2月版)告诉了我们这样一个事实:邵洵美本来就出身于富豪之家,并非因与盛佩玉的婚姻而显贵起来。再说,邵洵美一生对中国现代文学的出版事业也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仅1935年,他就筹资出版了《时代》画报、《时代漫画》、《时代电影》、《文学时代》等七种杂志,有几种后来成了现代文学史上的名刊。他还曾慷慨解囊支助过丁玲、夏衍等著名作家和进步刊物。没有看到他有过不光彩的行为和举动,只是在解放以后,却不知何故身陷囹圄,备受折磨,及至放出,已是风烛残年,不久便撒手人寰了。
其三,婚姻家庭纯属个人私事,任何人也无权说三道四。邵洵美做富人家的女婿,是他的自由,谁也管不着,包括鲁迅先生。
其四,编者给的这个注释,政治色彩太浓。它一方面似乎是在有意拔高鲁迅先生的阶级觉悟,另一方面也似乎是在故意贬低邵洵美的人格品德。其实,这样尖酸刻薄地讽刺别人的婚姻,恰恰显示了鲁迅先生胸襟狭窄不够宽容的缺点。
因此笔者认为,这样的注释应该删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