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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12年的扶贫工作中,江苏省农信社秉承“服务三农、扎根农村”的经营理念,坚持把“信贷扶贫”作为反贫困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来实施,主动担当帮助贫困农民脱贫致富的社会责任,通过扶贫小额贷款的持续投放,培育农民扶贫脱困的“造血”机制,扶持了一大批贫困农民通过创业、就业,走上小康、富裕之路,为江苏脱贫目标提前实现作出了积极贡献。
国务院办公厅《参阅文件》曾专门发文介绍江苏省扶贫小额贷款的经验做法,时任副总理回良玉也曾对江苏扶贫小额贷款工作批示:“望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扩大试点,不断创新扶贫贷款的运作机制”,国务院扶贫办有关领导先后到江苏考察,肯定扶贫小额贷款做法,并要求各地借鉴江苏经验。
江苏省农信社开展扶贫小额贷款的主要做法:
一、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性。2001年,以省联社组建为契机,江苏省改变扶贫小额贷款的发放和管理方式,将扶贫小额贷款的发放全部移交给农信社办理。省联社对信贷扶贫工作做到思想、工作、资金、管理四到位,明确相关基层社主任为扶贫小额贷款工作第一责任人,将扶贫小额贷款纳入基层社年度经营目标考核。
二、有效投放,坚持规范性。省联社配合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出台《扶贫小额贷款实施意见》,并多次修订完善扶贫小额贷款办法,扩大贷款发放范围和受益面。要求各联社根据扶贫办提供的《贷款备选农户名册》,组织信贷人员深入贫困户家中调查,制定因户制宜的扶贫项目或创业、就业实施方案,建立经济档案,简化贷款手续,及时有效地投放小额贷款。
三、强化管理,保证安全性。省联社要求将扶贫小额贷款始终用于帮助贫困农户发展粮棉油和多种经营生产,一律执行基准利率,在贷款贴息上,简化手续,在农民还贷时就能将贴息资金返还给农户。1998年初期,扶贫小额贷款的回收率较低,通过改变和不断完善扶贫小额贷款的运作机制,贷款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贷款回收率逐年上升,目前,贷款回收率达到98%以上。
江苏省农信社开展扶贫小额贷款取得的成效:
一、缓解了贫困农户贷款难。经过10多年的完善和规范运作,江苏扶贫小额贷款基本上满足了贫困农户发展生产启动资金的需求,成为广大贫困农户脱贫致富的催化剂。2011年,全省累计发放扶贫小额贷款28.67亿元,实现24.89万贫困农户增收。据抽样调查,贫困农户使用5000元小额贷款,基本能实现其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增加300--400元。2010年,江苏省省定的1011个经济薄弱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723元,年增幅18.4%,超过了全省平均水平。2008年-2011年,实施“脱贫攻坚”工程以来,江苏省实现430.63万贫困人口脱贫任务,扶贫小额贷款功不可没。
二、放大了财政资金使用效应。财政资金通过担保和贴息的方式,帮助贫困农户发展生产,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沭阳县在省财政提供担保资金的基础上,县财政又追加3000万元资金作担保,且每年拿出一定金额用于小额贷款专项奖励,极大调动了扶贫小额贷款工作积极性。
三、打下了经济薄弱地区产业发展基础。通过连续多年的贷款到户支持,贫困农户的小型生产经营项目得到持续发展,农户自身逐步积累了一些生产资金,为进一步扩大项目经营、逐步构建贫困农户增收长效机制奠定了基础。同时,在小额扶贫贷款总规模中划出一定规模用于发挥专业大户和合作经济组织的带动作用,为地方产业发展注入了活力。一些地区通过小额贷款扶持的发展项目,在当地形成了“一村一品”或“一村多品”的特色。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习总书记对江苏“两个率先”提出了新的希望,江苏省农信社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以更过硬的扶贫支农成果,为“中国梦”的江苏篇章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作者系江苏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理事长)
国务院办公厅《参阅文件》曾专门发文介绍江苏省扶贫小额贷款的经验做法,时任副总理回良玉也曾对江苏扶贫小额贷款工作批示:“望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扩大试点,不断创新扶贫贷款的运作机制”,国务院扶贫办有关领导先后到江苏考察,肯定扶贫小额贷款做法,并要求各地借鉴江苏经验。
江苏省农信社开展扶贫小额贷款的主要做法:
一、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性。2001年,以省联社组建为契机,江苏省改变扶贫小额贷款的发放和管理方式,将扶贫小额贷款的发放全部移交给农信社办理。省联社对信贷扶贫工作做到思想、工作、资金、管理四到位,明确相关基层社主任为扶贫小额贷款工作第一责任人,将扶贫小额贷款纳入基层社年度经营目标考核。
二、有效投放,坚持规范性。省联社配合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出台《扶贫小额贷款实施意见》,并多次修订完善扶贫小额贷款办法,扩大贷款发放范围和受益面。要求各联社根据扶贫办提供的《贷款备选农户名册》,组织信贷人员深入贫困户家中调查,制定因户制宜的扶贫项目或创业、就业实施方案,建立经济档案,简化贷款手续,及时有效地投放小额贷款。
三、强化管理,保证安全性。省联社要求将扶贫小额贷款始终用于帮助贫困农户发展粮棉油和多种经营生产,一律执行基准利率,在贷款贴息上,简化手续,在农民还贷时就能将贴息资金返还给农户。1998年初期,扶贫小额贷款的回收率较低,通过改变和不断完善扶贫小额贷款的运作机制,贷款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贷款回收率逐年上升,目前,贷款回收率达到98%以上。
江苏省农信社开展扶贫小额贷款取得的成效:
一、缓解了贫困农户贷款难。经过10多年的完善和规范运作,江苏扶贫小额贷款基本上满足了贫困农户发展生产启动资金的需求,成为广大贫困农户脱贫致富的催化剂。2011年,全省累计发放扶贫小额贷款28.67亿元,实现24.89万贫困农户增收。据抽样调查,贫困农户使用5000元小额贷款,基本能实现其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增加300--400元。2010年,江苏省省定的1011个经济薄弱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723元,年增幅18.4%,超过了全省平均水平。2008年-2011年,实施“脱贫攻坚”工程以来,江苏省实现430.63万贫困人口脱贫任务,扶贫小额贷款功不可没。
二、放大了财政资金使用效应。财政资金通过担保和贴息的方式,帮助贫困农户发展生产,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沭阳县在省财政提供担保资金的基础上,县财政又追加3000万元资金作担保,且每年拿出一定金额用于小额贷款专项奖励,极大调动了扶贫小额贷款工作积极性。
三、打下了经济薄弱地区产业发展基础。通过连续多年的贷款到户支持,贫困农户的小型生产经营项目得到持续发展,农户自身逐步积累了一些生产资金,为进一步扩大项目经营、逐步构建贫困农户增收长效机制奠定了基础。同时,在小额扶贫贷款总规模中划出一定规模用于发挥专业大户和合作经济组织的带动作用,为地方产业发展注入了活力。一些地区通过小额贷款扶持的发展项目,在当地形成了“一村一品”或“一村多品”的特色。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习总书记对江苏“两个率先”提出了新的希望,江苏省农信社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以更过硬的扶贫支农成果,为“中国梦”的江苏篇章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作者系江苏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理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