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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是执行“十一五”规划的收尾年,也是为“十二五”发展做好开局准备的基础年,更是湖北省实现弯道超越、迈向更高发展水平的关键年。做好2010的工业经济工作,意义重大。
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湖北省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 2010年湖北省工业经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推进“工业兴省”战略,巩固和发展企稳向好的经济态势,更加注重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更加注重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更加注重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更加注重强化经济运行综合协调,更加注重加强企业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更加注重加快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更加注重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支撑作用,更加注重对中小企业的扶持,为工业全面复苏积蓄内生动力,努力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加强要素协调,保持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增长。2010年煤电运等要素可能出现紧平衡局面,加上经济中的一些深层次矛盾逐渐凸显出来,经济运行环境可能总体趋紧。在做好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的同时,坚持把组煤保电放在突出位置,组织落实电煤资源,加强交通运力协调,搞好电力需求侧管理,全力确保煤电运等要素的保障供应。引导企业做好煤炭、铁矿石、棉花等重要资源产品合同的签订,既要防止交易风险,又要尽量掌握资源。加强经济运行综合协调,围绕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编制和完善相关预案,探索建立经济运行调节的长效机制。省政府已决定,从2010年开始,设立工业经济运行调节专项资金,1亿元起步,以后逐年增加,专门用于工业经济运行要素的组织与平衡。
二、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坚持在发展中调整,在调整中优化。一是加快支柱产业发展。推动汽车、钢铁、石化、电子信息、食品、纺织等千亿元工程产业进一步做大做强,不断壮大支柱产业。二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提升传统产业,引导企业把技术改造同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兼并重组结合起来,围绕改进质量、增加品种、降低消耗、提高效益,推动工业整体水平和竞争力再上新台阶。三是抓好企业兼并重组和淘汰落后产能。完善产业政策,加快技术标准修订,提高市场准入门槛。支持有优势的大企业实施跨地区、跨行业的联合、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四是加强对大企业的协调服务和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推动一批大企业向国内五百强、世界五百强迈进;支持中小企业加快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向“专、精、特、新”以及产业集聚方向发展。五是加强工业产品质量管理。促进开发品种、提高质量、创建品牌和改善服务,从而引导消费,提升消费结构。六是推进国有企业资源整合。全面推进花山生态新城建设、武汉城市圈城际铁路建设、花山码头建设、“一江两山”系列景区开发和大洪山、古隆中、九宫山等景点资源整合,做强做大联发投、鄂西圈投、省投资公司等一批国有投资公司,放大国有资本的投融资功能,加快实施“两圈一带”发展战略。鼓励、引导中央在鄂企业参与全省千亿元产业工程建设,坚定不移地推进省属企业九大业务“板块建设”,全面开展市州重点骨干企业培育工程,做强做大一批优势龙头企业,形成一批支撑全省产业发展的关键市场主体。七是推进“两化”融合。努力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在企业、地区、行业三个层面选准切入点,典型示范,总结推广。
三、加快培育新增长点,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培育新兴产业,推动长远发展,需要早谋划、早研究、早布局。选择光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环保、新材料、新能源和高端生产性服务业为新兴产业培育的重点领域。当前要以国家实施重大科技专项为契机,以创新的理念,融合科技资源,突破制约工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加速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步伐。围绕核高基重大科技专项,加快研发和推进产业化。组织制定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及相关产业政策,加快推进重大科技成果的工业化、产业化,加快新兴产业基地建设和发展,完善有利于新兴产业发展的财税、金融支持政策,扶持产品和服务创新,积极引导消费,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努力为新兴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加强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提高工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大力推进技术改造,运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不断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抓住国家增值税转型、进口设备抵扣、设立技改专项贴息资金等政策机遇,继续争取国家政策资金和项目。加强技改项目的策划和管理,搞好重点技改项目的协调和服务,保持技改投资快速增长,确保完成“十一五”工业技改规划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通过产业联盟、公共技术平台等方式,促进产业链上各环节的合作,推动企业联合创新。加强科技创新园区建设,提升科技创新园区在资源、环境、技术、人才等方面的集聚创新能力,搭建共性技术和公共服务平台。在推进行业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中,组织开展重大科技攻关,解决制约发展的重大技术难题。优先启动能起到引领支撑作用的重点课题,创新发展思路,借重科技专家的智力资源,组织开展重大战略问题的研究,谋划大思路、大举措。
五、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增强国有企业的竞争活力。面对当前国有企业改革成本刚性上升、各方利益诉求更为强烈、历史遗留问题逐步显现的状况,各地必须进一步提升对改革紧迫性的认识,不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一是妥善解决好各类遗留问题,巩固扩大改革成果。要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妥善安置职工,认真化解各类矛盾。二是全面实施新一轮脱钩改制工作。在2010年3月以前完成省直机关所属经营性企业和所办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宾馆酒店的脱钩工作,在2010年6月底以前组织检查验收。在此基础上,对这些脱钩企业实施改制重组,优化资源配置,破解职工安置和劣势企业退出的难题,培育一批市场主体。三是积极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制、公司制改造。按照企业公司化、产权股权化、资本证券化的目标,广泛引进战略投资者,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支持国有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按照“形有变化、神有活力”的要求,加快国有企业董事会试点,理清出资人、董事会、监事会、党委会、经理层的职责边界,建立真正意义上的法人治理结构。
六、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一是大力推进各类经营性国有资产的集中统一监管。要严格遵守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两权分离的原则,切实做到政府公共管理部门不行使出资人职责,国有资产监管部门不行使公共管理职责。二是不断完善地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按照“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原则,充实、加强省市两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积极探索县级国有资产监管的有效形式。三是认真落实监管职责。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企业国有产权基础管理、制度建设、财务监督、考核奖惩、监事会监督等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七、加快县域经济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壮大。继续坚持“一主三化”方针,以民营经济为主体,以园区为载体,以特色为带动,以集群为依托,大力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不断提升县域经济的活力和实力。降低门槛、放开准入,毫不动摇地放手发展民营经济。加大政府投入,改善软硬环境,加快园区建设。坚持县域经济集群优先发展战略,加快发展特色鲜明、集中度高、关联性强、市场竞争优势明显的产业集群。引导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配套,积极参与产业分工协作,构建产业配套体系,大力发展优势产业集群;依托特色产品、特色产业,大力发展各类特色产业集群。大力培育集群领军企业,打造集群品牌。搭建物流、展示、融资担保等服务平台,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市场反应速度。大力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走出一条“专、精、特、新、配”的中小企业发展之路。抓住产业转移的机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不断扩大市场主体。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快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
八、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加快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大企业“直通车”服务工作平台,突出做好155户重点企业的“直通车”服务。以最近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为契机,研究制订相应的贯彻落实意见,加大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力度,扩大担保机构资本金,全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加大服务体系建设力度,提供创业辅导、企业孵化、共性技术开发、融资担保、咨询服务、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为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推进制造业服务化,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推动发展工业设计、工业软件、现代物流、电子商务、信息安全服务、科技咨询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注重制造业与金融业、信息服务业的结合,促进大型制造企业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推动制造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
九、抓好安全生产,提高工业经济的安全水平。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地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政府班子成员要对分管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并对本地区安全生产薄弱的领域以及重点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联系制度。加大检查督查力度,巩固和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大安全生产治本力度,继续推进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加大重点时段和领域安全防范力度,努力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继续推进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努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湖北省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 2010年湖北省工业经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推进“工业兴省”战略,巩固和发展企稳向好的经济态势,更加注重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更加注重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更加注重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更加注重强化经济运行综合协调,更加注重加强企业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更加注重加快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更加注重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支撑作用,更加注重对中小企业的扶持,为工业全面复苏积蓄内生动力,努力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加强要素协调,保持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增长。2010年煤电运等要素可能出现紧平衡局面,加上经济中的一些深层次矛盾逐渐凸显出来,经济运行环境可能总体趋紧。在做好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的同时,坚持把组煤保电放在突出位置,组织落实电煤资源,加强交通运力协调,搞好电力需求侧管理,全力确保煤电运等要素的保障供应。引导企业做好煤炭、铁矿石、棉花等重要资源产品合同的签订,既要防止交易风险,又要尽量掌握资源。加强经济运行综合协调,围绕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编制和完善相关预案,探索建立经济运行调节的长效机制。省政府已决定,从2010年开始,设立工业经济运行调节专项资金,1亿元起步,以后逐年增加,专门用于工业经济运行要素的组织与平衡。
二、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坚持在发展中调整,在调整中优化。一是加快支柱产业发展。推动汽车、钢铁、石化、电子信息、食品、纺织等千亿元工程产业进一步做大做强,不断壮大支柱产业。二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提升传统产业,引导企业把技术改造同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兼并重组结合起来,围绕改进质量、增加品种、降低消耗、提高效益,推动工业整体水平和竞争力再上新台阶。三是抓好企业兼并重组和淘汰落后产能。完善产业政策,加快技术标准修订,提高市场准入门槛。支持有优势的大企业实施跨地区、跨行业的联合、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四是加强对大企业的协调服务和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推动一批大企业向国内五百强、世界五百强迈进;支持中小企业加快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向“专、精、特、新”以及产业集聚方向发展。五是加强工业产品质量管理。促进开发品种、提高质量、创建品牌和改善服务,从而引导消费,提升消费结构。六是推进国有企业资源整合。全面推进花山生态新城建设、武汉城市圈城际铁路建设、花山码头建设、“一江两山”系列景区开发和大洪山、古隆中、九宫山等景点资源整合,做强做大联发投、鄂西圈投、省投资公司等一批国有投资公司,放大国有资本的投融资功能,加快实施“两圈一带”发展战略。鼓励、引导中央在鄂企业参与全省千亿元产业工程建设,坚定不移地推进省属企业九大业务“板块建设”,全面开展市州重点骨干企业培育工程,做强做大一批优势龙头企业,形成一批支撑全省产业发展的关键市场主体。七是推进“两化”融合。努力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在企业、地区、行业三个层面选准切入点,典型示范,总结推广。
三、加快培育新增长点,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培育新兴产业,推动长远发展,需要早谋划、早研究、早布局。选择光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环保、新材料、新能源和高端生产性服务业为新兴产业培育的重点领域。当前要以国家实施重大科技专项为契机,以创新的理念,融合科技资源,突破制约工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加速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步伐。围绕核高基重大科技专项,加快研发和推进产业化。组织制定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及相关产业政策,加快推进重大科技成果的工业化、产业化,加快新兴产业基地建设和发展,完善有利于新兴产业发展的财税、金融支持政策,扶持产品和服务创新,积极引导消费,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努力为新兴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加强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提高工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大力推进技术改造,运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不断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抓住国家增值税转型、进口设备抵扣、设立技改专项贴息资金等政策机遇,继续争取国家政策资金和项目。加强技改项目的策划和管理,搞好重点技改项目的协调和服务,保持技改投资快速增长,确保完成“十一五”工业技改规划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通过产业联盟、公共技术平台等方式,促进产业链上各环节的合作,推动企业联合创新。加强科技创新园区建设,提升科技创新园区在资源、环境、技术、人才等方面的集聚创新能力,搭建共性技术和公共服务平台。在推进行业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中,组织开展重大科技攻关,解决制约发展的重大技术难题。优先启动能起到引领支撑作用的重点课题,创新发展思路,借重科技专家的智力资源,组织开展重大战略问题的研究,谋划大思路、大举措。
五、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增强国有企业的竞争活力。面对当前国有企业改革成本刚性上升、各方利益诉求更为强烈、历史遗留问题逐步显现的状况,各地必须进一步提升对改革紧迫性的认识,不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一是妥善解决好各类遗留问题,巩固扩大改革成果。要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妥善安置职工,认真化解各类矛盾。二是全面实施新一轮脱钩改制工作。在2010年3月以前完成省直机关所属经营性企业和所办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宾馆酒店的脱钩工作,在2010年6月底以前组织检查验收。在此基础上,对这些脱钩企业实施改制重组,优化资源配置,破解职工安置和劣势企业退出的难题,培育一批市场主体。三是积极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制、公司制改造。按照企业公司化、产权股权化、资本证券化的目标,广泛引进战略投资者,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支持国有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按照“形有变化、神有活力”的要求,加快国有企业董事会试点,理清出资人、董事会、监事会、党委会、经理层的职责边界,建立真正意义上的法人治理结构。
六、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一是大力推进各类经营性国有资产的集中统一监管。要严格遵守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两权分离的原则,切实做到政府公共管理部门不行使出资人职责,国有资产监管部门不行使公共管理职责。二是不断完善地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按照“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原则,充实、加强省市两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积极探索县级国有资产监管的有效形式。三是认真落实监管职责。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企业国有产权基础管理、制度建设、财务监督、考核奖惩、监事会监督等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七、加快县域经济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壮大。继续坚持“一主三化”方针,以民营经济为主体,以园区为载体,以特色为带动,以集群为依托,大力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不断提升县域经济的活力和实力。降低门槛、放开准入,毫不动摇地放手发展民营经济。加大政府投入,改善软硬环境,加快园区建设。坚持县域经济集群优先发展战略,加快发展特色鲜明、集中度高、关联性强、市场竞争优势明显的产业集群。引导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配套,积极参与产业分工协作,构建产业配套体系,大力发展优势产业集群;依托特色产品、特色产业,大力发展各类特色产业集群。大力培育集群领军企业,打造集群品牌。搭建物流、展示、融资担保等服务平台,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市场反应速度。大力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走出一条“专、精、特、新、配”的中小企业发展之路。抓住产业转移的机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不断扩大市场主体。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快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
八、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加快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大企业“直通车”服务工作平台,突出做好155户重点企业的“直通车”服务。以最近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为契机,研究制订相应的贯彻落实意见,加大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力度,扩大担保机构资本金,全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加大服务体系建设力度,提供创业辅导、企业孵化、共性技术开发、融资担保、咨询服务、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为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推进制造业服务化,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推动发展工业设计、工业软件、现代物流、电子商务、信息安全服务、科技咨询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注重制造业与金融业、信息服务业的结合,促进大型制造企业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推动制造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
九、抓好安全生产,提高工业经济的安全水平。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地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政府班子成员要对分管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并对本地区安全生产薄弱的领域以及重点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联系制度。加大检查督查力度,巩固和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大安全生产治本力度,继续推进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加大重点时段和领域安全防范力度,努力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继续推进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努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