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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广义水环境承载力概念,从经济社会、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4个方面构建了包括人口密度、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工业COD排放指数、生态基流保证率等21项指标的水环境承载力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以鲁山县为例评价了县域水环境承载力,并与基于水环境容量的狭义水环境承载力评价结果进行了对比分析。结果表明,基于综合指标体系法与水环境容量法的评价结果基本一致,但二者的现实意义存在差别:基于水环境容量法的水环境承载力评价结果更加凸显水体环境质量的直接问题,可为区域污染物排放红线的制定提供一定参考;基于综合指标体系法的水环境承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