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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鞍山市委始终把党外干部工作纳入全市干部工作的总体规划,思想上高度重视,领导上工作有力,制度上落实到位,确保了党外干部工作健康顺利发展;统战部和组织部相互支持和协作促进了党外干部工作顺利发展;将发现和培养相结合、培养和使用相结合、培养使用和动态管理相结合,才能使党外干部工作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关键词]鞍山市委;党外干部队伍建设;建议
中图分类号:D66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2—4496(2011)01—0015—02
根据省委统战部、省社会主义学院2010年科研课题立项的布署,中共鞍山市委统战部干部处与鞍山市社会主义学院组成联合调研组,对全市党外干部队伍建设的情况进行调查与研究,并形成此调研报告。
一、鞍山市党外干部安排的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共有副局级以上党外干部54名。其中,市直和民主党派机关33名,县区21名。市直部门中,副市级6名,局级20名(正局级2名)。在10个政府工作部门安排党外领导干部11名,占政府工作部门的27.8%。在群团组织、高等院校和法院领导班子中各有1人,市人大、市政协副秘书长和专门委员会中2人,其他部门4人。全市党外后备干部158人。在全市7个县(市)区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中,已全部配备了党外干部。上述配备说明鞍山市安排使用党外干部工作总体上是好的,基本符合中央和省委的要求。
二、培养选拔党外干部的主要做法及基本经验
(一)主要做法。1.制定规划,提出目标,明确党外干部工作方向。根据中央、省委、市委的目标要求,结合全市实际,市委统战部对原党外干部培养选拔规划进行了认真修订,并制定下发了《鞍山市非中共后备干部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鞍山市统战系统相关干部管理工作的有关程序和办法》,对市直属部门、司法机关和县(市)区培养选拔党外干部提出了具体的工作目标。统战部与组织部建立了部长工作联系制度,定期对党外干部培养使用等情况进行研究,每半年向市委提出一次全市党外干部安排使用建议,确保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落到实处。2.多方配合,拓宽渠道,积极做好党外干部的实职安排。一是加强政府职能部门实职安排。在重要的岗位上使用党外干部;二是加强司法部门的实职安排。已在市中级法院和各县区检、法两院安排6名党外领导干部;三是党外干部实职安排由政府部门向群众团体、县(市)区和乡镇街道的延伸,在县(市)区已有多名党外干部担任人民团体和乡镇街道的领导职务;四是通过采取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对新一代党外代表人士在政治上和实职上进行合理安排,特别是在局级领导干部公选中,为党外干部留出特定名额,有8名党外同志通过公选走上了局级领导岗位。3.加强教育,着力培养,为党外干部工作储备人才。鞍山市委统战部把党外后备干部培训纳入干部教育整体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培训。一是加大培训的权威性,变被动为主动,每年至少办4个班,培训党外人士100余人;二是争取培训经费,为培训提供必要的经费保证;三是增加培训内容,注重培训效果,使党外代表人士提高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增强了参政议政能力。4.真诚相待,友好相处,与党外干部合作共事。市委统战部坚持联系走访制度,部领导与相关处室人员每年都对全市党外代表人士和基层统战工作进行了大规模的走访调研。2008年撰写了《关于对党外代表人士和基层统战工作走访调研情况的报告》,市委书记、副书记均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以市委办公厅文件形式转发(鞍委办发[2008]19号)。有力的促进了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的发展。
(二)基本经验。1.要做好党外干部工作,关键是争取领导的重视与支持。长期以来,市委始终把党外干部工作纳入全市干部工作的总体规划,思想上高度重视,领导上工作有力,制度上落实到位,确保了党外干部工作健康顺利发展。2.要加大党外干部工作的力度,必须形成齐抓共管的大格局。统战部和组织部密切配合,联抓共管,在推荐、培养、选拔使用等环节上,实行联动、互动,做到共同研究、共同考核,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各方的支持和协作促进了党外干部工作的顺利发展。3.切实抓好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必须做到“三个结合”。即:发现和培养相结合,培养和使用相结合,培养使用和动态管理相结合。发现是基础,培养是关键,使用是目的,只有把这三个环节有机结合起来,才能使党外干部工作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思想认识仍有偏差。有的领导干部把是不是要求入党与政治上是否要求进步混为一谈,有的把德才兼备理解成十全十美,认为党外干部的配备是“配料”,有的对党外干部的安排使用不热心、不积极、不主动等。
(二)发展仍不够平衡。我市党外干部实职安排工作还不够平衡,存在一定的差距。如:市检察院和部分县区检法两院领导班子中没有配备党外副职等。
(三)后备干部数量偏少。一些德才兼备的优秀党外后备干部没有及时发现、挖掘、培养,在册的后备干部数量有限。还有党外干部加入中共人数有所增加,某种程度上造成了党外干部的“断层”现象等。
(四)综合素质和能力有待提高。调研中发现,有的党外干部魄力欠佳,个人单干的多,统率部属的少;有的党外干部自身条件很好,专业素质过硬,但在处理具体问题时体现领导艺术还不够;有的党外干部产生了组织归属感方面的困惑,自然地把自己排斥在核心领导层以外。
(五)选用机制尚未完善。目前的实际情况是党内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都由党委组织部门说了算,统战部门的党外干部管理职能被大大弱化了。不健全的党外干部管理体制,给统战部门做好党外干部工作带来很大难度。
四、进一步加强党外干部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加大做好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力度。宣传党的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使干部群众真正认识到实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使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培养选拔使用党外干部的思想观念,增强做好党外干部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并明确列入各级领导班子工作目标考核之中,真正把党外干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党外干部的交流和挂职锻炼,为党外干部成长铺设台阶。大胆起用德才兼备、真诚与党合作的优秀而年轻的党外干部,把他们放在最适合于发挥优势的岗位上,为党外干部发挥聪明才智提供用武之地。要加强交流和挂职,并通过竞聘、岗位轮换、交流和挂职锻炼等形式,在竞争中把真正优秀的党外干部推到关键岗位上进行锻炼,促进其尽快成长。
(三)建立数量充足的党外干部“人才库”,为党外干部选拔任用提供人才储备。建立党外干部“人才库”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做好大量的调查研究、信息收集、民主推荐、档案整理、考察考核等具体工作的同时,严格控制优秀的党外后备干部加入中共,根据工作需要,有意识地把优秀的党外干部留在党外。
(四)建立科学合理的选任机制,为党外干部规范化制度化提供有力保障。能否把优秀的党外干部培养得好、使用得上,真正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关键在于建立科学的、完备的选拔任用机制。一是建立培训与使用结合的定期培训机制,对党外干部坚持定期培训和轮训;二是建立公开平等的竞争激励机制,更多地采用考任制、招聘制、选任制等形式;三是建立科学规范的考核管理机制,做到考核干部有依据,评价干部有尺度;四是建立培养选拔党外干部的协调机制。选好用好党外干部,需要组、统两部的密切配合。
(五)规定硬性指标,进一步扩大政府工作部门党外干部的百分比。能否将政府工作部门任用党外干部的百分比由过去的30%提高到50%,并对正职安排数量提出明确要求,以从硬性指标上为党外干部的成长提供空间。同时,进一步推动检、法两院和高等院校等单位和部门领导班子中党外干部安排工作,通过限时限额等规定,把中央、省委有关文件规定落到实处。
执笔:赵 兵、 周弘、 杨浩、万芳
统稿:夏德凯、钟伟
注:本文系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系统2010年科研项目结项课题。
责任编辑/汪 洋
收稿日期:2010-12-01
作者简介:1.夏德凯,男,鞍山市社会主义学院常务副院长。2.钟伟,男,中共鞍山市委统战部干部处副局级调研员。3.赵兵,男,中共鞍山市委统战部干部处处长。4.周弘,男,中共鞍山市委统战部干部处正处级调研员。5.杨浩,男,鞍山市社会主义学院教研室主任。5人均为“中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基层统战工作理论本溪研究基地”特邀研究员。6.万芳,女,鞍山市社会主义学院教师。
[关键词]鞍山市委;党外干部队伍建设;建议
中图分类号:D66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2—4496(2011)01—0015—02
根据省委统战部、省社会主义学院2010年科研课题立项的布署,中共鞍山市委统战部干部处与鞍山市社会主义学院组成联合调研组,对全市党外干部队伍建设的情况进行调查与研究,并形成此调研报告。
一、鞍山市党外干部安排的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共有副局级以上党外干部54名。其中,市直和民主党派机关33名,县区21名。市直部门中,副市级6名,局级20名(正局级2名)。在10个政府工作部门安排党外领导干部11名,占政府工作部门的27.8%。在群团组织、高等院校和法院领导班子中各有1人,市人大、市政协副秘书长和专门委员会中2人,其他部门4人。全市党外后备干部158人。在全市7个县(市)区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中,已全部配备了党外干部。上述配备说明鞍山市安排使用党外干部工作总体上是好的,基本符合中央和省委的要求。
二、培养选拔党外干部的主要做法及基本经验
(一)主要做法。1.制定规划,提出目标,明确党外干部工作方向。根据中央、省委、市委的目标要求,结合全市实际,市委统战部对原党外干部培养选拔规划进行了认真修订,并制定下发了《鞍山市非中共后备干部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鞍山市统战系统相关干部管理工作的有关程序和办法》,对市直属部门、司法机关和县(市)区培养选拔党外干部提出了具体的工作目标。统战部与组织部建立了部长工作联系制度,定期对党外干部培养使用等情况进行研究,每半年向市委提出一次全市党外干部安排使用建议,确保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落到实处。2.多方配合,拓宽渠道,积极做好党外干部的实职安排。一是加强政府职能部门实职安排。在重要的岗位上使用党外干部;二是加强司法部门的实职安排。已在市中级法院和各县区检、法两院安排6名党外领导干部;三是党外干部实职安排由政府部门向群众团体、县(市)区和乡镇街道的延伸,在县(市)区已有多名党外干部担任人民团体和乡镇街道的领导职务;四是通过采取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对新一代党外代表人士在政治上和实职上进行合理安排,特别是在局级领导干部公选中,为党外干部留出特定名额,有8名党外同志通过公选走上了局级领导岗位。3.加强教育,着力培养,为党外干部工作储备人才。鞍山市委统战部把党外后备干部培训纳入干部教育整体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培训。一是加大培训的权威性,变被动为主动,每年至少办4个班,培训党外人士100余人;二是争取培训经费,为培训提供必要的经费保证;三是增加培训内容,注重培训效果,使党外代表人士提高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增强了参政议政能力。4.真诚相待,友好相处,与党外干部合作共事。市委统战部坚持联系走访制度,部领导与相关处室人员每年都对全市党外代表人士和基层统战工作进行了大规模的走访调研。2008年撰写了《关于对党外代表人士和基层统战工作走访调研情况的报告》,市委书记、副书记均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以市委办公厅文件形式转发(鞍委办发[2008]19号)。有力的促进了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的发展。
(二)基本经验。1.要做好党外干部工作,关键是争取领导的重视与支持。长期以来,市委始终把党外干部工作纳入全市干部工作的总体规划,思想上高度重视,领导上工作有力,制度上落实到位,确保了党外干部工作健康顺利发展。2.要加大党外干部工作的力度,必须形成齐抓共管的大格局。统战部和组织部密切配合,联抓共管,在推荐、培养、选拔使用等环节上,实行联动、互动,做到共同研究、共同考核,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各方的支持和协作促进了党外干部工作的顺利发展。3.切实抓好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必须做到“三个结合”。即:发现和培养相结合,培养和使用相结合,培养使用和动态管理相结合。发现是基础,培养是关键,使用是目的,只有把这三个环节有机结合起来,才能使党外干部工作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思想认识仍有偏差。有的领导干部把是不是要求入党与政治上是否要求进步混为一谈,有的把德才兼备理解成十全十美,认为党外干部的配备是“配料”,有的对党外干部的安排使用不热心、不积极、不主动等。
(二)发展仍不够平衡。我市党外干部实职安排工作还不够平衡,存在一定的差距。如:市检察院和部分县区检法两院领导班子中没有配备党外副职等。
(三)后备干部数量偏少。一些德才兼备的优秀党外后备干部没有及时发现、挖掘、培养,在册的后备干部数量有限。还有党外干部加入中共人数有所增加,某种程度上造成了党外干部的“断层”现象等。
(四)综合素质和能力有待提高。调研中发现,有的党外干部魄力欠佳,个人单干的多,统率部属的少;有的党外干部自身条件很好,专业素质过硬,但在处理具体问题时体现领导艺术还不够;有的党外干部产生了组织归属感方面的困惑,自然地把自己排斥在核心领导层以外。
(五)选用机制尚未完善。目前的实际情况是党内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都由党委组织部门说了算,统战部门的党外干部管理职能被大大弱化了。不健全的党外干部管理体制,给统战部门做好党外干部工作带来很大难度。
四、进一步加强党外干部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加大做好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力度。宣传党的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使干部群众真正认识到实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使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培养选拔使用党外干部的思想观念,增强做好党外干部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并明确列入各级领导班子工作目标考核之中,真正把党外干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党外干部的交流和挂职锻炼,为党外干部成长铺设台阶。大胆起用德才兼备、真诚与党合作的优秀而年轻的党外干部,把他们放在最适合于发挥优势的岗位上,为党外干部发挥聪明才智提供用武之地。要加强交流和挂职,并通过竞聘、岗位轮换、交流和挂职锻炼等形式,在竞争中把真正优秀的党外干部推到关键岗位上进行锻炼,促进其尽快成长。
(三)建立数量充足的党外干部“人才库”,为党外干部选拔任用提供人才储备。建立党外干部“人才库”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做好大量的调查研究、信息收集、民主推荐、档案整理、考察考核等具体工作的同时,严格控制优秀的党外后备干部加入中共,根据工作需要,有意识地把优秀的党外干部留在党外。
(四)建立科学合理的选任机制,为党外干部规范化制度化提供有力保障。能否把优秀的党外干部培养得好、使用得上,真正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关键在于建立科学的、完备的选拔任用机制。一是建立培训与使用结合的定期培训机制,对党外干部坚持定期培训和轮训;二是建立公开平等的竞争激励机制,更多地采用考任制、招聘制、选任制等形式;三是建立科学规范的考核管理机制,做到考核干部有依据,评价干部有尺度;四是建立培养选拔党外干部的协调机制。选好用好党外干部,需要组、统两部的密切配合。
(五)规定硬性指标,进一步扩大政府工作部门党外干部的百分比。能否将政府工作部门任用党外干部的百分比由过去的30%提高到50%,并对正职安排数量提出明确要求,以从硬性指标上为党外干部的成长提供空间。同时,进一步推动检、法两院和高等院校等单位和部门领导班子中党外干部安排工作,通过限时限额等规定,把中央、省委有关文件规定落到实处。
执笔:赵 兵、 周弘、 杨浩、万芳
统稿:夏德凯、钟伟
注:本文系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系统2010年科研项目结项课题。
责任编辑/汪 洋
收稿日期:2010-12-01
作者简介:1.夏德凯,男,鞍山市社会主义学院常务副院长。2.钟伟,男,中共鞍山市委统战部干部处副局级调研员。3.赵兵,男,中共鞍山市委统战部干部处处长。4.周弘,男,中共鞍山市委统战部干部处正处级调研员。5.杨浩,男,鞍山市社会主义学院教研室主任。5人均为“中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基层统战工作理论本溪研究基地”特邀研究员。6.万芳,女,鞍山市社会主义学院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