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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和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事业单位涉税业务与财务核算活动不断出现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事业单位进一步发展。本文阐述了事业单位相关涉税政策的演变,分析事业单位相关涉税财务问题,从而针对性的得出规范事业单位相关涉税财务问题的措施,将该措施供事业单位及其相关机构的实际涉税工作进行参考。
【关键词】事业单位;税务;财务;问题;措施
一、事业单位相关涉税政策演变
我国税务总局就事业单位企业所得税颁发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税发[1999]65号),对事业单位各项收入(除财政拨款和免税项目)都并入其应纳税收入总额,对其课征企业所得税。这个政策明确说明事业单位应该依照规定进行税务活动,甚至来引导相关财务活动。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字〔2004〕53号)文明确规定:事业单位通过市场取得的不体现政府职能的经济、服务性收入,不作为预算外资金管理,收入可不上缴财政专户,但必须依法纳税。这个政策是对事业单位企业所得税的进一步政策性指导。关于我国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方面(资产大部分为国有资产),我国国税发〔1999〕65号文对固定资产折旧规定,在实际工作中有一种观点认为有经营所得的事业单位应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但是这条规定政策却不适用所有事业单位,对于经营上独立或者单独核算的事业单位可以进行固定资产折旧来记入“经营支出”,反之未单独核算的事业单位不宜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来冲减费用。
随着市场经济环境越来越复杂,我国事业单位的税务和财务状况多种多样,由上各种政策说明可见,我国事业单位的财务核算管理与国家颁布的各种涉税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会存在差异,这些差异的处理普遍依据国家颁布相关涉税政策,针对性的解决我国事业单位面临的各方面财务情况,这样也就使得我国事业单位过于依赖于我国政府,使得其单位独立性受到影响。
二、事业单位相关涉税财务问题分析
1.相关涉税财务风险管理不完善
事业单位治理层、管理层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思想和行政管理模式影响下,对相关涉税财务风险管理(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和涉税票据等管理)不予重视,甚至有的治理层思想上应付纳税和税务问题,也致使事业单位涉税财务风险管理受到影响。事业单位配置的相关税务岗位或者财务岗位人员缺乏胜任能力,对于单位涉税内容、问题认识不足,长期受领导编制及经费等问题的制约,使得事业单位相关涉税财务风险得不到有效控制。
我国事业单位普遍存在对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时间随意性强,长期下去容易造成我国事业单位面临巨额税款风险、税款计算不准确,甚至影响到我国整体财政税收。事业单位内部发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规范,存在较大的发票涉税财务风险,单位对涉税资料和档案的管理不够完善,发票作为征税环节重要凭证,事业单位对其管理不够严谨容易使得单位面临资金风险、经济风险和涉税风险。
2.事业单位相关涉税财务会计处理混乱
事业单位相较于企业而言,收入来源、会计核算、税务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都非常不同,但不意味着事业单位就应该缺乏税法观念和严谨的财务会计核算思维。事业单位人员、税务人员和财会人员只是对财政预算和预算会计核算较为熟悉,但随着事业单位组织体制的不断改革,对事业单位的相關涉税财务会计核算要求也日益加强,我国事业单位全体人员还普遍受传统观念影响(经费来源财政拨款,“吃皇粮”,不需要缴税),因此在涉税财务核算业务上常常处理不当,使得事业单位相关涉税财务问题层出不穷,严重影响到我国事业单位进一步发展。
事业单位常常混淆会计科目,对于非税收入和应税收入的会计科目没有进行明确归类,甚至其二者的成本也是混合在一起进行财务会计核算,造成单位下一步缴税的应税收入所得额无法真实体现而面临重大财务问题。部分事业单位将业务招待费全额、购置和折旧固定资产、事业支出等支出基数虚假的提高,来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造成我国财政税收漏收税款的现象频频出现。
3.事业单位相关涉税财务缺乏相关内部控制的监督机制
事业单位相关涉税财务核算不够规范,也就造成其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涉税项目难以得到监管。若无较为健全的涉税财务内部控制监督机制,会使得事业单位相关涉税财务问题得不到有效规范和控制,有可能事业单位会以经营所得缴纳税款后通过财政拨款来进行返还,变着混乱财务核算来减免税。我国事业单位不仅涉税业务没有得到严格内部控制的监督管理,且外部机关(税务机关、审计局、财政部门)也忽视对其涉税财务问题的严格审查管制,若是单凭地方政府颁布较为具体的财务核算要求也无法真正控制事业单位的涉税财务问题。
三、规范事业单位相关涉税财务问题的措施
1.完善事业单位相关涉税财务风险管理
我国事业单位应该通过以下方法来完善相关涉税财务风险管理及制度。首先,单位领导层、管理层和员工应该转变对税务和财务的思想观念,从而能够自觉自律性的去发现和改善涉税财务事项,及时反映给国家上级部门对相关事业单位政策进行调整和改进。其次,事业单位应该配备合理税务和财务业务上的岗位,同时从组织上聘请够专业能力、沟通能力和岗位能力的人员,来完善相关涉税财务管理中的漏洞,从而从根本上防范和避免事业单位面临涉税风险。再次,事业单位应该根据自身单位特点制定好完善且细致的“应税收支”、“非应税收支”的会计科目、核算方法、核算要求和会计准则等规定,事业单位应该尽可能采取权责发生制来完善会计制度本身存在的涉税财务风险。最后,事业单位相关涉税办事人员应该实时关注国家税法、地方税务机关和内部涉税财务状况,利用信息化技术及时对单位涉税财务管理不当之处进行修改。通过将以上这些措施切实做到位,就能尽可能的防范单位涉税财务风险,从而促进事业单位可持续稳定发展奠定良好扎实基础。 2.严格把控相关涉税财务会计处理
为了确保我国财政税收的征收,应该严格把控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核算及处理,特别对于涉税业务的会计核算情况,尽可能的抑制“虚减收入,增列支出”、非税与非应税混合记账等涉税财务问题。对我国事业单位一些商业活动、涉税业务等财务处理进行公开性公布,让社会大众、专业人士对其相关涉税财务问题进行严格把控,避免相关涉税财务问题的不断发生。由于我国事业单位分类已经够细且其业务类型较为集中、统一,可以根据业务针对性的制定发票管理制度、专项税务财务管理制度和财会核算处理制度,才能够确保单位准确、真实性的进行税务核算和纳税义务。
3.健全事业单位相关涉税财务内部控制监督机制
我国事业单位通过政策宣传、培训税务知识和制定监督考核制度来不断强化涉税财务内部控制的刚性,不仅能够对财务事项、税务事项和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制,还能不断改善事业单位的整体经营效益。我国财政税务部门、地方税务机关和社会组织机构都应该严格规定事业单位的相关涉税事项,如税务部门明确规定部分事业单位未缴完税款不予领取发票,并让其自行负责法律责任和社会后果,这样就能不仅强化税收征管和稽查力度,还能从而增强事业单位内外部监督机制的不断健全。
4.地方政府机关强化健全事业单位税务财会制度与政策
地方政府机关应该联合税务机关积极主动开展促进事业单位完善税务财会制度,同时也要其建立的相關制度与《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准则》相接轨,促进事业单位财务核算的准确性、相关性,真实性和完善性。地方政府机关能够直接了解事业单位具体经营状况,切实协调和制定好相应的事业单位税务规范办法和制度,这对于调整好整个事业单位涉税财务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既能保障国家财政税收完整,又能合法合规的协助解决事业单位面临的涉税财务问题,从而不断促进事业单位更上一层楼的发展。
总之,我国事业单位本身具有的组织社会特性,不能为了其社会经营目标而违反市场经济规律,应该在经营过程中不断采取任何措施来维护税法、会计法尊严,然后逐步促进事业单位经营效益和税务效益的提升。
参考文献:
[1]王京民.关于国有博物馆类事业单位涉税问题的思考[J].经济视野 ,2013,(13)
[2]王嘉齐.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探析[J].现代商业,2008,(15)
[3]赵海燕.事业单位涉税业务的会计处理[J].财经界(学术),2009,(9)
【关键词】事业单位;税务;财务;问题;措施
一、事业单位相关涉税政策演变
我国税务总局就事业单位企业所得税颁发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税发[1999]65号),对事业单位各项收入(除财政拨款和免税项目)都并入其应纳税收入总额,对其课征企业所得税。这个政策明确说明事业单位应该依照规定进行税务活动,甚至来引导相关财务活动。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字〔2004〕53号)文明确规定:事业单位通过市场取得的不体现政府职能的经济、服务性收入,不作为预算外资金管理,收入可不上缴财政专户,但必须依法纳税。这个政策是对事业单位企业所得税的进一步政策性指导。关于我国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方面(资产大部分为国有资产),我国国税发〔1999〕65号文对固定资产折旧规定,在实际工作中有一种观点认为有经营所得的事业单位应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但是这条规定政策却不适用所有事业单位,对于经营上独立或者单独核算的事业单位可以进行固定资产折旧来记入“经营支出”,反之未单独核算的事业单位不宜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来冲减费用。
随着市场经济环境越来越复杂,我国事业单位的税务和财务状况多种多样,由上各种政策说明可见,我国事业单位的财务核算管理与国家颁布的各种涉税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会存在差异,这些差异的处理普遍依据国家颁布相关涉税政策,针对性的解决我国事业单位面临的各方面财务情况,这样也就使得我国事业单位过于依赖于我国政府,使得其单位独立性受到影响。
二、事业单位相关涉税财务问题分析
1.相关涉税财务风险管理不完善
事业单位治理层、管理层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思想和行政管理模式影响下,对相关涉税财务风险管理(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和涉税票据等管理)不予重视,甚至有的治理层思想上应付纳税和税务问题,也致使事业单位涉税财务风险管理受到影响。事业单位配置的相关税务岗位或者财务岗位人员缺乏胜任能力,对于单位涉税内容、问题认识不足,长期受领导编制及经费等问题的制约,使得事业单位相关涉税财务风险得不到有效控制。
我国事业单位普遍存在对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时间随意性强,长期下去容易造成我国事业单位面临巨额税款风险、税款计算不准确,甚至影响到我国整体财政税收。事业单位内部发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规范,存在较大的发票涉税财务风险,单位对涉税资料和档案的管理不够完善,发票作为征税环节重要凭证,事业单位对其管理不够严谨容易使得单位面临资金风险、经济风险和涉税风险。
2.事业单位相关涉税财务会计处理混乱
事业单位相较于企业而言,收入来源、会计核算、税务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都非常不同,但不意味着事业单位就应该缺乏税法观念和严谨的财务会计核算思维。事业单位人员、税务人员和财会人员只是对财政预算和预算会计核算较为熟悉,但随着事业单位组织体制的不断改革,对事业单位的相關涉税财务会计核算要求也日益加强,我国事业单位全体人员还普遍受传统观念影响(经费来源财政拨款,“吃皇粮”,不需要缴税),因此在涉税财务核算业务上常常处理不当,使得事业单位相关涉税财务问题层出不穷,严重影响到我国事业单位进一步发展。
事业单位常常混淆会计科目,对于非税收入和应税收入的会计科目没有进行明确归类,甚至其二者的成本也是混合在一起进行财务会计核算,造成单位下一步缴税的应税收入所得额无法真实体现而面临重大财务问题。部分事业单位将业务招待费全额、购置和折旧固定资产、事业支出等支出基数虚假的提高,来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造成我国财政税收漏收税款的现象频频出现。
3.事业单位相关涉税财务缺乏相关内部控制的监督机制
事业单位相关涉税财务核算不够规范,也就造成其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涉税项目难以得到监管。若无较为健全的涉税财务内部控制监督机制,会使得事业单位相关涉税财务问题得不到有效规范和控制,有可能事业单位会以经营所得缴纳税款后通过财政拨款来进行返还,变着混乱财务核算来减免税。我国事业单位不仅涉税业务没有得到严格内部控制的监督管理,且外部机关(税务机关、审计局、财政部门)也忽视对其涉税财务问题的严格审查管制,若是单凭地方政府颁布较为具体的财务核算要求也无法真正控制事业单位的涉税财务问题。
三、规范事业单位相关涉税财务问题的措施
1.完善事业单位相关涉税财务风险管理
我国事业单位应该通过以下方法来完善相关涉税财务风险管理及制度。首先,单位领导层、管理层和员工应该转变对税务和财务的思想观念,从而能够自觉自律性的去发现和改善涉税财务事项,及时反映给国家上级部门对相关事业单位政策进行调整和改进。其次,事业单位应该配备合理税务和财务业务上的岗位,同时从组织上聘请够专业能力、沟通能力和岗位能力的人员,来完善相关涉税财务管理中的漏洞,从而从根本上防范和避免事业单位面临涉税风险。再次,事业单位应该根据自身单位特点制定好完善且细致的“应税收支”、“非应税收支”的会计科目、核算方法、核算要求和会计准则等规定,事业单位应该尽可能采取权责发生制来完善会计制度本身存在的涉税财务风险。最后,事业单位相关涉税办事人员应该实时关注国家税法、地方税务机关和内部涉税财务状况,利用信息化技术及时对单位涉税财务管理不当之处进行修改。通过将以上这些措施切实做到位,就能尽可能的防范单位涉税财务风险,从而促进事业单位可持续稳定发展奠定良好扎实基础。 2.严格把控相关涉税财务会计处理
为了确保我国财政税收的征收,应该严格把控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核算及处理,特别对于涉税业务的会计核算情况,尽可能的抑制“虚减收入,增列支出”、非税与非应税混合记账等涉税财务问题。对我国事业单位一些商业活动、涉税业务等财务处理进行公开性公布,让社会大众、专业人士对其相关涉税财务问题进行严格把控,避免相关涉税财务问题的不断发生。由于我国事业单位分类已经够细且其业务类型较为集中、统一,可以根据业务针对性的制定发票管理制度、专项税务财务管理制度和财会核算处理制度,才能够确保单位准确、真实性的进行税务核算和纳税义务。
3.健全事业单位相关涉税财务内部控制监督机制
我国事业单位通过政策宣传、培训税务知识和制定监督考核制度来不断强化涉税财务内部控制的刚性,不仅能够对财务事项、税务事项和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制,还能不断改善事业单位的整体经营效益。我国财政税务部门、地方税务机关和社会组织机构都应该严格规定事业单位的相关涉税事项,如税务部门明确规定部分事业单位未缴完税款不予领取发票,并让其自行负责法律责任和社会后果,这样就能不仅强化税收征管和稽查力度,还能从而增强事业单位内外部监督机制的不断健全。
4.地方政府机关强化健全事业单位税务财会制度与政策
地方政府机关应该联合税务机关积极主动开展促进事业单位完善税务财会制度,同时也要其建立的相關制度与《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准则》相接轨,促进事业单位财务核算的准确性、相关性,真实性和完善性。地方政府机关能够直接了解事业单位具体经营状况,切实协调和制定好相应的事业单位税务规范办法和制度,这对于调整好整个事业单位涉税财务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既能保障国家财政税收完整,又能合法合规的协助解决事业单位面临的涉税财务问题,从而不断促进事业单位更上一层楼的发展。
总之,我国事业单位本身具有的组织社会特性,不能为了其社会经营目标而违反市场经济规律,应该在经营过程中不断采取任何措施来维护税法、会计法尊严,然后逐步促进事业单位经营效益和税务效益的提升。
参考文献:
[1]王京民.关于国有博物馆类事业单位涉税问题的思考[J].经济视野 ,2013,(13)
[2]王嘉齐.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探析[J].现代商业,2008,(15)
[3]赵海燕.事业单位涉税业务的会计处理[J].财经界(学术),20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