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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党员的要求,扎实开展关怀、帮扶困难党员工作,积极构建党内关怀帮扶长效机制,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对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具有重要意义。从2004年起,上海市金山区就在全市率先探索党内互助金工作制度,并在先进性教育活动过程中逐步形成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运作机制。
一、党内互助金制度的探索建立
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为生活困难党员捐款的事在我们身边常有发生,但作为一项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在实践中还是第一次。为此,区委组织部门认真开展了调查研究和谋划。
(一)调查研究,试点先行。2004年,金山区委开展了“双基”工作专项调研,从调研中发现,伴随人口老龄化趋势,社区中60岁以上党员数量日趋增多,占了党员总数的46.2%,不少村的党员平均年龄超过60岁。他们中的大多数没有足够的医疗和养老保障,养老金偏低,往往有病看不起。调查还发现,在全区党员队伍中还存在为数不少的生活困难党员,他们或因病致贫,或缺技致贫,虽然这些党员所占比例不大,但如果对此重视不够、关爱不多、帮扶不力,其人数将会越来越多,进而影响到党员的整体形象,削弱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作为困难党员,他们在得到政府救助的同时,也渴望能够得到党组织的温暖,得到党内的关爱。因此,帮助生活困难党员是各级党组织义不容辞的工作责任,也是构建党内和谐进而促进社会和谐的现实需要。为了加强对这些党员的关心和帮助,充分体现党内关怀,金山区从解决“谁来关爱党员,怎样关爱党员”的问题入手,提出了设立党内互助金构想并写进区委文件。
(二)多方筹措,规范管理。全区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积极响应区委的号召,通过募捐、帮困资金扶持、“特殊党费”救助、青年党员与老党员“一帮一”结对联系、“双老”牵手等多种方式,切实帮助党员解决在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金山区枫泾镇党委抓住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有利时机,于2005年6月向全镇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发出了“集全镇党员之力,解困难党员之忧”的号召,全镇60多个基层党组织和1000多名党员、社会各界人士纷纷捐款,在十多天时间里就筹措到了106.19万元的资金。与此同时,政府承诺托底100万元,按每年拨付年息8%比例获取定额回报方式给予支持,2005年政府给予拨息10万元的优惠。同时,成立了作为互助金管理机构的互助金理事会,先后出台《党员互助金管理办法》和《党员互助金实施细则》,严格互助金使用审批程序,实现党员互助金的規范化管理。
(三)全面推行,形成制度。2006年4月,区委组织部在总结枫泾镇党内互助金制度的基础上,专门下发了《关于建立党内互助专项资金的实施意见》,对建立党内互助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党内互助金的筹措渠道,党内互助金的使用和管理,以及后续资金来源等都提出了要求。各镇、工业区、街道党委(党工委)认真贯彻文件精神,广泛宣传发动,精心组织捐款活动。亭林镇、张堰镇党委把筹集党内互助金作为一段时间的重要工作来抓,其下属的各基层单位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发出捐款倡议书,发动党员积极参与。吕巷镇党委为壮大互助金基数,想方设法广拓筹资渠道,一些村尽管经济实力一般,但捐资数超过了2万元。由于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措施到位,到2006年8月底,全区9个镇、1个街道、1个工业区全部建立了互助金。至2007年底,全区共筹措党内互助金1800多万元,基本上形成了“党员有难大家帮”的长效机制。与此同时,许多村党组织也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把设立扶贫帮困资金作为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的一项重要工作。
二、党内互助金制度的积极成效
实践证明,党内互助金的建立为服务困难党员、凝聚党员力量、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为构建党内关怀、帮扶长效机制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一是及时缓解了党员的实际困难。党内互助金制度首当其冲的职能就是救助困难党员,及时为困难党员送上组织的帮扶和关怀。金山区党内互助金制度建立近4年来,累计募集党内互助专项资金1800多万元,先后慰问、补助重大病党员、困难党员、去世党员家庭2100人次,切实发挥了党内互助专项资金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是维护了党的先进形象。党员是党的组织的细胞,困难党员是党员队伍中的弱势群体。如果困难党员群体长期处于贫困状态,他们带领群众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积极性就会受到影响,党组织的威信就会降低,凝聚力就会受到削弱。因而,及时帮扶困难党员,减少困难党员的数量,是保持党的整体先进性的紧迫要求。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由于各级党组织及时开展了对困难党员的关爱帮扶活动,切实解决了他们的实际困难,使困难党员群体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积极性高、主动性强、参与度高,较好地保持了党员的先进性。
三是增强了党内凝聚力。在捐款过程中,许多党员干部率先垂范,带动了广大党员踊跃参与。农村的一些年老党员,尽管平时经济上比较拮据,但当党组织发动捐款时,他们却毫不犹豫地拿了部分养老金捐给了党组织,体现了高度的政治觉悟,也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
三、进一步完善党内互助金制度
党员互助金制度作为一项新探索,还需要不断深化和完善。
(一)发挥组织优势,确保互助金可持续发展。为保证党内互助金能常态运转和可持续发展,就要形成规范的筹资机制,由政府、单位、党员个人三者相结合,确保互助金总额维持在一定的水平。一是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充分利用建党纪念日等契机,随时接受党员捐款。同时,通过各种渠道借助各方力量,为党员互助金募集更多资金。二是要列入相关经费的年度预算。各镇、工业区、街道党(工)委要积极通过政府财政预算和党费预算等途径,每年拨出定额经费补充互助金,把政府投入、党内捐赠和个人自愿出资结合起来。三是积极向上级组织部门争取,寻求有力的支持。
(二)健全财务制度,规范互助金规范运转。为使互助金的管理更科学、更规范,首先,应借鉴民政、医管站、社救所、红十字会、残联等专项基金管理的成功经验,不断完善党员互助金管理制度。尤其应通过科学测算,在重病大病的界定、资助标准,以及对低收入党员家庭的帮助等方面认真斟酌,按照“以收定支、略有结余、适度保障、滚动发展”的原则确定合理的支付比例,每年按时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布收支情况。其次,党员互助金的使用范围应全额用于生活困难党员,如家庭困难、大病资助和各种灾害等的资助,不得用于办公用品、业务活动以及管理人员工资福利等开支。党内互助金开设专门帐户,独立建帐,专款专用,不得出借或挪用,不得搞任何风险型投资。同时,应强调享受互助金资助的权利必须与履行党员义务相结合,对于“三不”党员、违法乱纪、损害党的形象的党员,一律不得享受。
(三)严格操作流程,用好每一笔补助经费。申请的操作流程为:党员本人申请;基层党组织审核,并填表上报;党员服务中心核实;理事长会议讨论决定。具体做到“三不”:一是不经审核不上会。对上报的每一份申请,党员服务中心都要派专人进行严格审核。对情况未摸清的暂不作决定。二是不经讨论不补助。做到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对享受资助对象的情况和金额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确保得到大家的认同。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区委组织部不定期进行检查,规范程序,确保用好每一笔经费。
(四)建立工作台帐,拓宽困难党员关怀面。生活困难党员是一个动态变化的群体,对此,各级党组织应建立关心困难党员的各类工作制度,要随时掌握困难党员的基本情况,确保困难党员情况准确。各基层党组织要通过经常性的走访和谈心来了解党员家庭实际情况,并与镇党员服务中心随时保持联系,把困难党员的变动情况及时向党员服务中心反映。镇党员服务中心要经常到各基层党组织了解情况,主动沟通,及时调整困难党员数据库,并就党员互助金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促使党内互助金制度不断完善。
执笔人:陈勇
■ 责任编辑:王亚仑
一、党内互助金制度的探索建立
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为生活困难党员捐款的事在我们身边常有发生,但作为一项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在实践中还是第一次。为此,区委组织部门认真开展了调查研究和谋划。
(一)调查研究,试点先行。2004年,金山区委开展了“双基”工作专项调研,从调研中发现,伴随人口老龄化趋势,社区中60岁以上党员数量日趋增多,占了党员总数的46.2%,不少村的党员平均年龄超过60岁。他们中的大多数没有足够的医疗和养老保障,养老金偏低,往往有病看不起。调查还发现,在全区党员队伍中还存在为数不少的生活困难党员,他们或因病致贫,或缺技致贫,虽然这些党员所占比例不大,但如果对此重视不够、关爱不多、帮扶不力,其人数将会越来越多,进而影响到党员的整体形象,削弱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作为困难党员,他们在得到政府救助的同时,也渴望能够得到党组织的温暖,得到党内的关爱。因此,帮助生活困难党员是各级党组织义不容辞的工作责任,也是构建党内和谐进而促进社会和谐的现实需要。为了加强对这些党员的关心和帮助,充分体现党内关怀,金山区从解决“谁来关爱党员,怎样关爱党员”的问题入手,提出了设立党内互助金构想并写进区委文件。
(二)多方筹措,规范管理。全区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积极响应区委的号召,通过募捐、帮困资金扶持、“特殊党费”救助、青年党员与老党员“一帮一”结对联系、“双老”牵手等多种方式,切实帮助党员解决在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金山区枫泾镇党委抓住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有利时机,于2005年6月向全镇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发出了“集全镇党员之力,解困难党员之忧”的号召,全镇60多个基层党组织和1000多名党员、社会各界人士纷纷捐款,在十多天时间里就筹措到了106.19万元的资金。与此同时,政府承诺托底100万元,按每年拨付年息8%比例获取定额回报方式给予支持,2005年政府给予拨息10万元的优惠。同时,成立了作为互助金管理机构的互助金理事会,先后出台《党员互助金管理办法》和《党员互助金实施细则》,严格互助金使用审批程序,实现党员互助金的規范化管理。
(三)全面推行,形成制度。2006年4月,区委组织部在总结枫泾镇党内互助金制度的基础上,专门下发了《关于建立党内互助专项资金的实施意见》,对建立党内互助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党内互助金的筹措渠道,党内互助金的使用和管理,以及后续资金来源等都提出了要求。各镇、工业区、街道党委(党工委)认真贯彻文件精神,广泛宣传发动,精心组织捐款活动。亭林镇、张堰镇党委把筹集党内互助金作为一段时间的重要工作来抓,其下属的各基层单位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发出捐款倡议书,发动党员积极参与。吕巷镇党委为壮大互助金基数,想方设法广拓筹资渠道,一些村尽管经济实力一般,但捐资数超过了2万元。由于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措施到位,到2006年8月底,全区9个镇、1个街道、1个工业区全部建立了互助金。至2007年底,全区共筹措党内互助金1800多万元,基本上形成了“党员有难大家帮”的长效机制。与此同时,许多村党组织也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把设立扶贫帮困资金作为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的一项重要工作。
二、党内互助金制度的积极成效
实践证明,党内互助金的建立为服务困难党员、凝聚党员力量、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为构建党内关怀、帮扶长效机制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一是及时缓解了党员的实际困难。党内互助金制度首当其冲的职能就是救助困难党员,及时为困难党员送上组织的帮扶和关怀。金山区党内互助金制度建立近4年来,累计募集党内互助专项资金1800多万元,先后慰问、补助重大病党员、困难党员、去世党员家庭2100人次,切实发挥了党内互助专项资金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是维护了党的先进形象。党员是党的组织的细胞,困难党员是党员队伍中的弱势群体。如果困难党员群体长期处于贫困状态,他们带领群众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积极性就会受到影响,党组织的威信就会降低,凝聚力就会受到削弱。因而,及时帮扶困难党员,减少困难党员的数量,是保持党的整体先进性的紧迫要求。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由于各级党组织及时开展了对困难党员的关爱帮扶活动,切实解决了他们的实际困难,使困难党员群体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积极性高、主动性强、参与度高,较好地保持了党员的先进性。
三是增强了党内凝聚力。在捐款过程中,许多党员干部率先垂范,带动了广大党员踊跃参与。农村的一些年老党员,尽管平时经济上比较拮据,但当党组织发动捐款时,他们却毫不犹豫地拿了部分养老金捐给了党组织,体现了高度的政治觉悟,也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
三、进一步完善党内互助金制度
党员互助金制度作为一项新探索,还需要不断深化和完善。
(一)发挥组织优势,确保互助金可持续发展。为保证党内互助金能常态运转和可持续发展,就要形成规范的筹资机制,由政府、单位、党员个人三者相结合,确保互助金总额维持在一定的水平。一是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充分利用建党纪念日等契机,随时接受党员捐款。同时,通过各种渠道借助各方力量,为党员互助金募集更多资金。二是要列入相关经费的年度预算。各镇、工业区、街道党(工)委要积极通过政府财政预算和党费预算等途径,每年拨出定额经费补充互助金,把政府投入、党内捐赠和个人自愿出资结合起来。三是积极向上级组织部门争取,寻求有力的支持。
(二)健全财务制度,规范互助金规范运转。为使互助金的管理更科学、更规范,首先,应借鉴民政、医管站、社救所、红十字会、残联等专项基金管理的成功经验,不断完善党员互助金管理制度。尤其应通过科学测算,在重病大病的界定、资助标准,以及对低收入党员家庭的帮助等方面认真斟酌,按照“以收定支、略有结余、适度保障、滚动发展”的原则确定合理的支付比例,每年按时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布收支情况。其次,党员互助金的使用范围应全额用于生活困难党员,如家庭困难、大病资助和各种灾害等的资助,不得用于办公用品、业务活动以及管理人员工资福利等开支。党内互助金开设专门帐户,独立建帐,专款专用,不得出借或挪用,不得搞任何风险型投资。同时,应强调享受互助金资助的权利必须与履行党员义务相结合,对于“三不”党员、违法乱纪、损害党的形象的党员,一律不得享受。
(三)严格操作流程,用好每一笔补助经费。申请的操作流程为:党员本人申请;基层党组织审核,并填表上报;党员服务中心核实;理事长会议讨论决定。具体做到“三不”:一是不经审核不上会。对上报的每一份申请,党员服务中心都要派专人进行严格审核。对情况未摸清的暂不作决定。二是不经讨论不补助。做到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对享受资助对象的情况和金额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确保得到大家的认同。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区委组织部不定期进行检查,规范程序,确保用好每一笔经费。
(四)建立工作台帐,拓宽困难党员关怀面。生活困难党员是一个动态变化的群体,对此,各级党组织应建立关心困难党员的各类工作制度,要随时掌握困难党员的基本情况,确保困难党员情况准确。各基层党组织要通过经常性的走访和谈心来了解党员家庭实际情况,并与镇党员服务中心随时保持联系,把困难党员的变动情况及时向党员服务中心反映。镇党员服务中心要经常到各基层党组织了解情况,主动沟通,及时调整困难党员数据库,并就党员互助金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促使党内互助金制度不断完善。
执笔人:陈勇
■ 责任编辑:王亚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