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在侦探小说《罗杰疑案》中,阿加莎·克里斯蒂表面上沿袭了爱伦·坡创立的“侦探+助手”的传统模式,实际上却巧妙地借用坡《失窃的信》的模式,以在传统侦探小说中作为忠实助手的第一人称叙述者作为罪案的凶手,极大地挑战了读者的智力,冲击了读者的阅读体验。
【关键词】:阿加莎·克里斯蒂;侦探小说;第一人称叙述者
相信任何读过阿加莎·克里斯蒂(Agatha Christie)的侦探小说《罗杰疑案》的人在掩卷之时,都会为这位侦探小说女王的智慧所深深折服。正是这部发表于1926年的作品使原本默默无闻的女作家一夜成名。作者在书中匠心独具的设计引发了巨大的反响和争议。1945年,美国著名文学评论家埃德蒙·威尔逊(Edmund Wilson)发表的一篇批评侦探小说的专栏文章就以此书作为靶子,取名为《谁在乎谁杀了罗杰·阿克洛伊德》;甚至七十余年之后的1998年还有远隔着英吉利海峡的法国人皮埃尔·巴亚德(Pierre Bayard)出了一本题为《谁杀了罗杰·阿克洛伊德》的书津津有味地述说自己对故事的不同解读。《罗杰疑案》究竟凭借什么赢得了如此经久不衰的影响力?问题的答案似乎很明白——因为作者在书中别出心裁地使用第一人称叙述者“我”作为案件的凶犯。然而,第一人称罪犯何以具有如此大的魅力呢?
侦探小说中第一人称叙述模式由来已久。被誉为侦探小说鼻祖的埃德加·爱伦·坡(Edgar Allen Poe)在其三篇严格意义上的侦探小说——《莫格街凶杀案》、《玛丽·罗热疑案》和《失窃的信》——中无一例外地使用第一人称“我”讲述侦探杜宾(Dupin)的故事。而其另两篇带有侦探小说色彩的作品——《你就是凶手》和《金甲虫》——也采用了第一人称叙述。侦探小说大师柯南·道尔(Conan Doyle)继承了这种叙述模式,以华生回忆录的形式用第一人称讲述福尔摩斯的探案故事,并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1890年,也就是柯南·道尔写出其第二部福尔摩斯系列小说《四签名》并名声鹊起的那一年,阿加莎·克里斯蒂在英国德文郡的托基市才刚刚呱呱坠地。哈罗德·布鲁姆(Harold Bloom)在《影响的焦虑》一书中提出了文学中存在的“影响的焦虑”现象,即后辈的作家总是处于前辈开创的传统的阴影之中,于是这些后来者们努力使自己的作品“显得”不受前人的影响,好足以跻身于强者之列。那么,在其成名作《罗杰疑案》中,阿加莎·克里斯蒂是如何战胜这种焦虑,摆脱前辈阴影,并藉此一夜成名的呢?
从侦探小说的模式方面讲,克里斯蒂写作《罗杰疑案》时,侦探小说已经成为了一种高度程式化的次文类。爱伦·坡所开创的侦探小说模式是后来几乎所有现代侦探小说及其变体的原型。英国侦探小说家、侦探小说研究权威朱利安·西蒙斯(Julian Gustave Symons)高度评价坡的贡献,认为后世侦探小说基本上未脱坡之窠臼:“侦探小说后来出現的几乎每一种情节上的变体均可在他的这五个短篇小说中找到根据,只是在细节上略有发展而已”。 [1] 前文已提到,坡在其三篇以杜宾为主角的侦探故事中均使用了第一人称进行叙述。这个叙述者“我”是侦探形影不离的朋友和助手,虽然在智力和推理能力上相形见绌,但能较客观地描述罪案发生与侦破过程,是一个忠实的记录者。柯南·道尔笔下的第一人称叙述者华生医生几乎就是坡的那个“我”的翻版。于是,读者眼中的第一人称叙述者已经成了一个符号:一个没有侦探的超群智力但却对侦探无上忠诚的助手,一个与侦探并肩作战的战友。在传统侦探小说模式中,这个助手和侦探本人一样,无论如何也不会是我们苦苦追寻的罪犯。就连美国侦探小说大师范·达因(S.S. Van Dine)也在其著名的《侦探小说二十准则》中明确指出“不可设定侦探或搜查当局人员为凶手”。[2] 那么,一位普通读者就更容易在阅读之前就已经排除了第一人称叙述者的嫌疑,而把怀疑的目光投注在“我”与侦探之外的其他人物身上。
于是,克里斯蒂大展身手的时刻到了。她表面上沿袭了第一人称叙述的传统,不动声色地讲述着疑案发生与侦破的过程,而读者也以为自己阅读的是一本与之前的侦探小说毫无二致的普通作品,于是紧紧跟随着“我”的步伐,煞有介事地推敲思索,想要与书中的侦探一较高下,看看谁先解开谜团。可是谜底揭晓时,他却发现自己所有的推理与猜测完全被之前的阅读经验引上了歧途。凶手大摇大摆地在眼前犯下了罪行,自己却浑然不知——因为这个凶手不是别人,就是那个貌似忠实的讲述者。有的读者拍案称奇,也有人怒不可遏:怎么能不按常理出牌?
可是克里斯蒂真的没有“按常理出牌”吗?不!她恰恰是在规规矩矩地按照侦探文学的模式在创作,只是她明修栈道,暗度陈仓——表面上依照的是坡创立的“侦探+助手”模式,实质上却借用了他的另一个同样著名的模式——“失窃的信”模式。在《失窃的信》中,王后的信件被居心叵测的大臣在其眼皮底下盗取,警方把大臣的住所翻了个底朝天却一无所获;侦探杜宾认定大臣会利用人们的视觉盲点而把信摆在最显眼因而也最不为人所怀疑的地方,并顺利地在大臣书桌上的名片夹中找到了那封信。这个故事以其独特的情节构思成为侦探小说的经典之作,开创了侦探小说中一个重要的模式,即表面看起来最不可能的解决方案却恰恰是正确答案。柯南·道尔的《波西米亚丑闻》、切斯特顿(G.K. Chesterton)的《断剑》、纳博科夫(Vladimir Nabokov)的《塞巴斯蒂安骑士的真实生活》、埃科(Umbert Ecko)的《玫瑰之名》中都能找到《失窃的信》的影子。譬如,《断剑》中布朗神父和助手弗朗波之间的一段对话与杜宾的推理如出一辙:
“聪明人想藏起一块卵石,应该藏在哪儿?”
大个子用低沉的声音回答:“藏在海滩上。”
小个子点点头,沉默片刻又说:“聪明人想藏起一片树叶,应该藏在哪儿?”
另一个回答:“藏在树林里。”[3]
博尔赫斯(Jorge Luis Borges)在他的短篇《沙之书》里也有类似情节:“我”想把“沙之书”藏起来,试了几种方法之后,想起“有人写过这么一句话:隐藏一片树叶的最好地点是树林”,于是把它藏在了藏书九十万册的国立图书馆。[3]40
由此看来,克里斯蒂在《罗杰疑案》中只是循规蹈矩地借用了一个侦探小说界人人皆知的模式,只是这一次在我们眼皮底下消失的不是一封信,而是一个人,一桩罪案的凶手。因为这个聪明的女作家知道: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谁说克里斯蒂没有按常理出牌?她遵照的只不过是我们虽然熟知却总是忽视的常理罢了,即所谓的“心理盲点”。
参考文献:
[1] Symons Julian. Bloody Murder, From the Detective Story to the Crime Novel: A History[M]. Hong Kong: Papermac, 1992: pp. 34-35.
[2] Van Dine S.S. Twenty Rules for Writing Detective Stories[EB/OL]. [2010-5-11]. www.feedbooks.com/book/1769.pdf.
[3] 切斯特顿. 断剑[EB/OL], 杨佑方, 译. 转引自李孟媛. 欧美侦探小说的叙事学研究[D]. 苏州: 苏州大学, 2005:39.
【关键词】:阿加莎·克里斯蒂;侦探小说;第一人称叙述者
相信任何读过阿加莎·克里斯蒂(Agatha Christie)的侦探小说《罗杰疑案》的人在掩卷之时,都会为这位侦探小说女王的智慧所深深折服。正是这部发表于1926年的作品使原本默默无闻的女作家一夜成名。作者在书中匠心独具的设计引发了巨大的反响和争议。1945年,美国著名文学评论家埃德蒙·威尔逊(Edmund Wilson)发表的一篇批评侦探小说的专栏文章就以此书作为靶子,取名为《谁在乎谁杀了罗杰·阿克洛伊德》;甚至七十余年之后的1998年还有远隔着英吉利海峡的法国人皮埃尔·巴亚德(Pierre Bayard)出了一本题为《谁杀了罗杰·阿克洛伊德》的书津津有味地述说自己对故事的不同解读。《罗杰疑案》究竟凭借什么赢得了如此经久不衰的影响力?问题的答案似乎很明白——因为作者在书中别出心裁地使用第一人称叙述者“我”作为案件的凶犯。然而,第一人称罪犯何以具有如此大的魅力呢?
侦探小说中第一人称叙述模式由来已久。被誉为侦探小说鼻祖的埃德加·爱伦·坡(Edgar Allen Poe)在其三篇严格意义上的侦探小说——《莫格街凶杀案》、《玛丽·罗热疑案》和《失窃的信》——中无一例外地使用第一人称“我”讲述侦探杜宾(Dupin)的故事。而其另两篇带有侦探小说色彩的作品——《你就是凶手》和《金甲虫》——也采用了第一人称叙述。侦探小说大师柯南·道尔(Conan Doyle)继承了这种叙述模式,以华生回忆录的形式用第一人称讲述福尔摩斯的探案故事,并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1890年,也就是柯南·道尔写出其第二部福尔摩斯系列小说《四签名》并名声鹊起的那一年,阿加莎·克里斯蒂在英国德文郡的托基市才刚刚呱呱坠地。哈罗德·布鲁姆(Harold Bloom)在《影响的焦虑》一书中提出了文学中存在的“影响的焦虑”现象,即后辈的作家总是处于前辈开创的传统的阴影之中,于是这些后来者们努力使自己的作品“显得”不受前人的影响,好足以跻身于强者之列。那么,在其成名作《罗杰疑案》中,阿加莎·克里斯蒂是如何战胜这种焦虑,摆脱前辈阴影,并藉此一夜成名的呢?
从侦探小说的模式方面讲,克里斯蒂写作《罗杰疑案》时,侦探小说已经成为了一种高度程式化的次文类。爱伦·坡所开创的侦探小说模式是后来几乎所有现代侦探小说及其变体的原型。英国侦探小说家、侦探小说研究权威朱利安·西蒙斯(Julian Gustave Symons)高度评价坡的贡献,认为后世侦探小说基本上未脱坡之窠臼:“侦探小说后来出現的几乎每一种情节上的变体均可在他的这五个短篇小说中找到根据,只是在细节上略有发展而已”。 [1] 前文已提到,坡在其三篇以杜宾为主角的侦探故事中均使用了第一人称进行叙述。这个叙述者“我”是侦探形影不离的朋友和助手,虽然在智力和推理能力上相形见绌,但能较客观地描述罪案发生与侦破过程,是一个忠实的记录者。柯南·道尔笔下的第一人称叙述者华生医生几乎就是坡的那个“我”的翻版。于是,读者眼中的第一人称叙述者已经成了一个符号:一个没有侦探的超群智力但却对侦探无上忠诚的助手,一个与侦探并肩作战的战友。在传统侦探小说模式中,这个助手和侦探本人一样,无论如何也不会是我们苦苦追寻的罪犯。就连美国侦探小说大师范·达因(S.S. Van Dine)也在其著名的《侦探小说二十准则》中明确指出“不可设定侦探或搜查当局人员为凶手”。[2] 那么,一位普通读者就更容易在阅读之前就已经排除了第一人称叙述者的嫌疑,而把怀疑的目光投注在“我”与侦探之外的其他人物身上。
于是,克里斯蒂大展身手的时刻到了。她表面上沿袭了第一人称叙述的传统,不动声色地讲述着疑案发生与侦破的过程,而读者也以为自己阅读的是一本与之前的侦探小说毫无二致的普通作品,于是紧紧跟随着“我”的步伐,煞有介事地推敲思索,想要与书中的侦探一较高下,看看谁先解开谜团。可是谜底揭晓时,他却发现自己所有的推理与猜测完全被之前的阅读经验引上了歧途。凶手大摇大摆地在眼前犯下了罪行,自己却浑然不知——因为这个凶手不是别人,就是那个貌似忠实的讲述者。有的读者拍案称奇,也有人怒不可遏:怎么能不按常理出牌?
可是克里斯蒂真的没有“按常理出牌”吗?不!她恰恰是在规规矩矩地按照侦探文学的模式在创作,只是她明修栈道,暗度陈仓——表面上依照的是坡创立的“侦探+助手”模式,实质上却借用了他的另一个同样著名的模式——“失窃的信”模式。在《失窃的信》中,王后的信件被居心叵测的大臣在其眼皮底下盗取,警方把大臣的住所翻了个底朝天却一无所获;侦探杜宾认定大臣会利用人们的视觉盲点而把信摆在最显眼因而也最不为人所怀疑的地方,并顺利地在大臣书桌上的名片夹中找到了那封信。这个故事以其独特的情节构思成为侦探小说的经典之作,开创了侦探小说中一个重要的模式,即表面看起来最不可能的解决方案却恰恰是正确答案。柯南·道尔的《波西米亚丑闻》、切斯特顿(G.K. Chesterton)的《断剑》、纳博科夫(Vladimir Nabokov)的《塞巴斯蒂安骑士的真实生活》、埃科(Umbert Ecko)的《玫瑰之名》中都能找到《失窃的信》的影子。譬如,《断剑》中布朗神父和助手弗朗波之间的一段对话与杜宾的推理如出一辙:
“聪明人想藏起一块卵石,应该藏在哪儿?”
大个子用低沉的声音回答:“藏在海滩上。”
小个子点点头,沉默片刻又说:“聪明人想藏起一片树叶,应该藏在哪儿?”
另一个回答:“藏在树林里。”[3]
博尔赫斯(Jorge Luis Borges)在他的短篇《沙之书》里也有类似情节:“我”想把“沙之书”藏起来,试了几种方法之后,想起“有人写过这么一句话:隐藏一片树叶的最好地点是树林”,于是把它藏在了藏书九十万册的国立图书馆。[3]40
由此看来,克里斯蒂在《罗杰疑案》中只是循规蹈矩地借用了一个侦探小说界人人皆知的模式,只是这一次在我们眼皮底下消失的不是一封信,而是一个人,一桩罪案的凶手。因为这个聪明的女作家知道: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谁说克里斯蒂没有按常理出牌?她遵照的只不过是我们虽然熟知却总是忽视的常理罢了,即所谓的“心理盲点”。
参考文献:
[1] Symons Julian. Bloody Murder, From the Detective Story to the Crime Novel: A History[M]. Hong Kong: Papermac, 1992: pp. 34-35.
[2] Van Dine S.S. Twenty Rules for Writing Detective Stories[EB/OL]. [2010-5-11]. www.feedbooks.com/book/1769.pdf.
[3] 切斯特顿. 断剑[EB/OL], 杨佑方, 译. 转引自李孟媛. 欧美侦探小说的叙事学研究[D]. 苏州: 苏州大学, 200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