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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2006年修订的《审计法》给予了经济责任审计以法律地位,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多年运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得以不断的完善,在加强反腐倡廉、加强干部管理机制、促进依法治国、科学考察考核干部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要求用经济审计的结果,反过来促进整改,加大改革力度,可见经济审计工作具有促进经济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和深化改革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审计 经济责任 评价 质量 审计力量
中图分类号:F239.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16-0266-01
1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1 审计人力资源不足不能按质按量完成审计任务
1.1.1 资源配置不合理
审计部门是清水衙门,大多数人都不愿意在任务重、待遇低的审计部门工作,要增加审计部门的人事编制十分困难,就算增加编外人员,但待遇和经费并没有跟上,致使许多工作仍然无法开展。而其他一些清闲或者待遇较好的部门,却人满为患,人浮于事,导致人力资源和财力物力配置不合理。
1.1.2 缺乏专业的审计人员
如果在巨大的工作量面前,审计人员的水平参差不齐,那么有可能造成审计工作的疏忽和缺漏的风险。很多审计人员思想觉悟不高,面对大量繁琐的审计工作有畏惧和消极心理,缺乏主观能动性,审计质量难以达到既定的标准和要求,存在着审计盲点和风险。
1.1.3 审计工作量时间分布不均衡
由于审计工作由于承担了对同级财务部门的监督、对单位发展长远规划的战略性任务,平常就有人事调动,审计部门日常工作已经很繁重,但是到了年终审计和干部换届调整的时候,审计部门的工作量倍增。由于范围大、时间紧、项目多、要求高、工作量大。再加上审计人员不足,素质参差不齐,在仓促之中,很难认真细致全面的分析和了解审计对象,特别是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时间跨度较长,内容覆盖广泛。这些情况严重影响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就有可能产生审计盲点,增加审计结果的风险。
1.2 审计评价体系不完善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对被审计人任职期间所在单位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被审计人个人履行经济责任、遵守财经纪律和廉洁自律情况所进行的评判和界定的行为,它贯穿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全过程。
1.2.1 评价体系不健全
现在还缺乏一套科学完整的评价系统,虽然两办的规定和实施细则划分了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但并没有详细的条文,准确的划分责任,使得审计人员很难给出审计对象好与不好的评价,特别在财务收支的合法性、有效性和真实性,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全面性评价方面,还没有一个全面系统的评价标准和量化界定。而实际操作中也发现,审计中很难发觉行贿受贿等违法行为。审计人员带着主观意识去评价一个干部的廉洁性,是冒着很大的风险的。
1.2.2 难确定责任的主要承担者
有些经济决策是由集体做出的,这个只能由集体承担,但是如果要具体细化责任,分摊到每个参与决策者的头上,就很难。决策权在一把手,而痕迹管理却显示是由集体做出的决策,因此也就无法确定承担者,这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遇到的较为普遍的问题。
1.2.3 经济责任的边界模糊
由于某些干部任职期间内面对的情况和范围复杂,加之一些单位党政不分或者政企不分,当经济责任出现时,很难划分责任。例如某些长期投资,很难在短期内收益,很难确定是前任领导承担责任,还是续任领导承担责任。在某些情况下要判断是个人责任或者集体责任、间接责任或者直接责任是很困难的。有些时间跨度较大的经济责任,现在的评价标准和历史评价标准也不一致。
1.3 离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在《审计法》和两办《暂行规定》都规定了领导干部任期满,或在任期内转任、转岗、调任、免职、退休、辞职等情况下,要提前接受在任期间的经济责任审计,然而绝大多数情况下,领导干部都是先离任后审计,这给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带来了诸多不便。
由于当事人不在现场,遇到难以确定的问题时,需要找当事人询问,造成很多不便,或者询问时含混晦涩,不理不睬,认为审计人员故意为难自己,令自己出丑,故而产生抵抗心理,不写“述职报告”,给审计工作造成了精力和时间的浪费。
1.4 难以保证审计质量
某些单位由于法制纪律观念淡薄,会计资料普遍存在信息失真情况,做假账的单位依然存在。假如审计工作建立在虚假的资料之上,那么审计的质量自然就收到影响,审计结论存在较大风险。而且很多不合法的问题转移到了账面以外,是的不少违纪违法问题更加隐蔽,在审计过程中漏网。
1.5 审计结论应用问题
根据规定审计结果不公开披露,但应该抄送相关政府、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虽然审计机关对于涉嫌违纪违法的案件,已与纪检监察机、检查机关、关公安机关和建立了案件移送机制。但对于存在经济问题的干部,组织人事部门应该做出提醒、告诫、追责或者降职,并没有具体标准。由于审计标准缺乏,结果不公开透明,很难将审计结果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也不利于群众监督审计人员的公正客观。
2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存在的问题的对策
2.1 重视和支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各级领导部门要重视和支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充分认识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这是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是促进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要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大力支持审计部门的工作。
2.2 联合相关部门搞好审计工作
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应由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等部门的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传达信息、布置任务、反馈和部署审计工作。对于发现的问题,应该多方分析讨论,确定应承担的经济责任。
2.3 解决好审计人力资源有限和任务繁重之间的矛盾
审计工作要有计划性,要规划好一年的审计工作,根据审计规模,安排审计力量。提倡先审后离,推行任中审计,有利于合理安排审计力量,分解任务,做到游刃有余。对于突发增加的审计任务,要根据规模,调整审计力量。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审计相结合,综合利用审计成果。
由于审计工作数量大,任务重,应该重点有所选择。对于任职较长、群众反映强烈的,应该早做安排。对于收支数额较大的主要负责人,以及管钱管物的要害部门的负责人,应该重点审计,同时也合理安排,兼顾全局,适当的安排其他干部的审计工作。
2.4 建立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
建设相应的审计制度,完善法律法规,明确评价标准。在操作过程中,规范操作程序,做到依法依规、提高效率,规避风险。评价标准应根据不同领域有所不同,主要是要明确经济责任,以及与之相关的主管责任,这是审计部门的职责所在。所制定的法律法规和指标,应该与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相吻合而不冲突。
2.5 提高审计质量
严格设计程序和内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搞好风险预测。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做到政治可靠,业务精通,素质过硬,而且依法办事。实行双向承诺,要求单位做出承诺,保证提供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同时保证没有小金库和账外财物。审计小组也要做出承诺,保证审计结果的公正客观完整。
2.6 发挥审计结果效用
既然耗费人力物力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就应该发挥审计结果的作用。把审计结果作为组织、纪检部门考察干部、评价绩效的依据,对于有政绩的要褒奖,对于有问题的要追究责任。从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法律法规,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和可持续的发展。
[关键词]审计 经济责任 评价 质量 审计力量
中图分类号:F239.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16-0266-01
1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1 审计人力资源不足不能按质按量完成审计任务
1.1.1 资源配置不合理
审计部门是清水衙门,大多数人都不愿意在任务重、待遇低的审计部门工作,要增加审计部门的人事编制十分困难,就算增加编外人员,但待遇和经费并没有跟上,致使许多工作仍然无法开展。而其他一些清闲或者待遇较好的部门,却人满为患,人浮于事,导致人力资源和财力物力配置不合理。
1.1.2 缺乏专业的审计人员
如果在巨大的工作量面前,审计人员的水平参差不齐,那么有可能造成审计工作的疏忽和缺漏的风险。很多审计人员思想觉悟不高,面对大量繁琐的审计工作有畏惧和消极心理,缺乏主观能动性,审计质量难以达到既定的标准和要求,存在着审计盲点和风险。
1.1.3 审计工作量时间分布不均衡
由于审计工作由于承担了对同级财务部门的监督、对单位发展长远规划的战略性任务,平常就有人事调动,审计部门日常工作已经很繁重,但是到了年终审计和干部换届调整的时候,审计部门的工作量倍增。由于范围大、时间紧、项目多、要求高、工作量大。再加上审计人员不足,素质参差不齐,在仓促之中,很难认真细致全面的分析和了解审计对象,特别是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时间跨度较长,内容覆盖广泛。这些情况严重影响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就有可能产生审计盲点,增加审计结果的风险。
1.2 审计评价体系不完善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对被审计人任职期间所在单位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被审计人个人履行经济责任、遵守财经纪律和廉洁自律情况所进行的评判和界定的行为,它贯穿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全过程。
1.2.1 评价体系不健全
现在还缺乏一套科学完整的评价系统,虽然两办的规定和实施细则划分了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但并没有详细的条文,准确的划分责任,使得审计人员很难给出审计对象好与不好的评价,特别在财务收支的合法性、有效性和真实性,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全面性评价方面,还没有一个全面系统的评价标准和量化界定。而实际操作中也发现,审计中很难发觉行贿受贿等违法行为。审计人员带着主观意识去评价一个干部的廉洁性,是冒着很大的风险的。
1.2.2 难确定责任的主要承担者
有些经济决策是由集体做出的,这个只能由集体承担,但是如果要具体细化责任,分摊到每个参与决策者的头上,就很难。决策权在一把手,而痕迹管理却显示是由集体做出的决策,因此也就无法确定承担者,这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遇到的较为普遍的问题。
1.2.3 经济责任的边界模糊
由于某些干部任职期间内面对的情况和范围复杂,加之一些单位党政不分或者政企不分,当经济责任出现时,很难划分责任。例如某些长期投资,很难在短期内收益,很难确定是前任领导承担责任,还是续任领导承担责任。在某些情况下要判断是个人责任或者集体责任、间接责任或者直接责任是很困难的。有些时间跨度较大的经济责任,现在的评价标准和历史评价标准也不一致。
1.3 离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在《审计法》和两办《暂行规定》都规定了领导干部任期满,或在任期内转任、转岗、调任、免职、退休、辞职等情况下,要提前接受在任期间的经济责任审计,然而绝大多数情况下,领导干部都是先离任后审计,这给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带来了诸多不便。
由于当事人不在现场,遇到难以确定的问题时,需要找当事人询问,造成很多不便,或者询问时含混晦涩,不理不睬,认为审计人员故意为难自己,令自己出丑,故而产生抵抗心理,不写“述职报告”,给审计工作造成了精力和时间的浪费。
1.4 难以保证审计质量
某些单位由于法制纪律观念淡薄,会计资料普遍存在信息失真情况,做假账的单位依然存在。假如审计工作建立在虚假的资料之上,那么审计的质量自然就收到影响,审计结论存在较大风险。而且很多不合法的问题转移到了账面以外,是的不少违纪违法问题更加隐蔽,在审计过程中漏网。
1.5 审计结论应用问题
根据规定审计结果不公开披露,但应该抄送相关政府、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虽然审计机关对于涉嫌违纪违法的案件,已与纪检监察机、检查机关、关公安机关和建立了案件移送机制。但对于存在经济问题的干部,组织人事部门应该做出提醒、告诫、追责或者降职,并没有具体标准。由于审计标准缺乏,结果不公开透明,很难将审计结果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也不利于群众监督审计人员的公正客观。
2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存在的问题的对策
2.1 重视和支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各级领导部门要重视和支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充分认识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这是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是促进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要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大力支持审计部门的工作。
2.2 联合相关部门搞好审计工作
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应由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等部门的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传达信息、布置任务、反馈和部署审计工作。对于发现的问题,应该多方分析讨论,确定应承担的经济责任。
2.3 解决好审计人力资源有限和任务繁重之间的矛盾
审计工作要有计划性,要规划好一年的审计工作,根据审计规模,安排审计力量。提倡先审后离,推行任中审计,有利于合理安排审计力量,分解任务,做到游刃有余。对于突发增加的审计任务,要根据规模,调整审计力量。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审计相结合,综合利用审计成果。
由于审计工作数量大,任务重,应该重点有所选择。对于任职较长、群众反映强烈的,应该早做安排。对于收支数额较大的主要负责人,以及管钱管物的要害部门的负责人,应该重点审计,同时也合理安排,兼顾全局,适当的安排其他干部的审计工作。
2.4 建立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
建设相应的审计制度,完善法律法规,明确评价标准。在操作过程中,规范操作程序,做到依法依规、提高效率,规避风险。评价标准应根据不同领域有所不同,主要是要明确经济责任,以及与之相关的主管责任,这是审计部门的职责所在。所制定的法律法规和指标,应该与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相吻合而不冲突。
2.5 提高审计质量
严格设计程序和内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搞好风险预测。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做到政治可靠,业务精通,素质过硬,而且依法办事。实行双向承诺,要求单位做出承诺,保证提供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同时保证没有小金库和账外财物。审计小组也要做出承诺,保证审计结果的公正客观完整。
2.6 发挥审计结果效用
既然耗费人力物力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就应该发挥审计结果的作用。把审计结果作为组织、纪检部门考察干部、评价绩效的依据,对于有政绩的要褒奖,对于有问题的要追究责任。从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法律法规,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和可持续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