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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国有企业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是改革成败的关键。过去的30年里,国有企业改革推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使得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得到更好的发挥,保证了经济发展的稳定运行,有效增强了中国经济总体的国际竞争力。基于此,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利益相关者和公司治理三个层面对国有企业改革的研究现状进行了综述。
关键词:国有企业;利益相关者;公司治理
中图分类号: F27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23-0008-02
一、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方面研究国有企业改革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问题起源于2003年国资委的成立,国资委成立之初就是为了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和监督,而如何管理和监督就成为了国资委的重要工作,针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研究也就集中于此。陈小洪(1998)提出国有资本管理应遵循两条原则:一是根据企业功能的不同,分类建立国有资本管理体制;二是在适当调整各地方政府现有管理范围的前提下,实行分级所有。陈清泰(1999)强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而推进政企分开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是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两个难点问题。
刘远航(2003)将国有企业改革的视角落在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上,认为可以通过设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成立国有资产中介性经营机制等手段对以往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进行完善。
雎国余等(2004)从企业目标出发探讨国有企业改革问题,认为国有企业由于具有多元非利润目标,所以在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导致效率低下的情况发生,为了避免此类问题的出现,应当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出资人对国有企业资产进行管理。
纪宝成(2004)指出,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并没有现成的模板可以参照,国有企业也并没有天生的低效率,所有的问题根源在于国有资本的属性没有把握到位,只有真正认清国有资本的本性,进行制度创新和理论创新,才能够提高国有企业改革的效果。
而针对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研究已经从传统的“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例如,陈清泰(2014)认为,应当学习汇金模式和淡马锡模式,建立以财务约束为主线的国有产权委托代理关系,推动国有资产资本化和证券化。邵宁(2014)认为,构建“管资本”为主的管理体制的关键是如何将庞大的国有资产转化为国有资本。黄群慧、余菁(2015)等提出,一个 “三层三类全覆盖”的国有经济管理新体制的构想。
虽然针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研究已经说明了“管资本”的重要作用,而对于资本如何“管”仍然缺乏有效的指引,在现实生活中也缺少针对国有投资公司的指导文件。
二、从利益相关者方面研究国有企业改革
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很多方面,而国有企业的利益相关者相较非国有企业而言就显得更为重要。林毅夫、刘培林(2001)提出,国有企业内在的战略性政策负担对国有企业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制约作用。汤吉军(2006)指出,在一些老工业基地,由于地域特点和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使得其中的国有企业中存在大量的沉淀成本,而在市场竞争中又需要补偿这部分沉淀成本,就导致了国有企业效率的低下。这个阶段的研究认为,国有企业所背负的负担中就包括了各类利益相关者,并没有将不同的利益相关者进行有区别的研究。
随着研究的深入,有学者从中小股东和员工入手来研究国企改革中的利益相关者。蒋黔贵(2002)提出,要从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逐步建立定位合理和投资者信任的独立董事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发挥董事会作用以及建立健全董事、经理约束激励机制四个方面,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毛道维等(2003)通过对样本企业的研究发现,MBO能够解决国有企业效率问题,并且没有出现“国进民退”的情况,所以对于提高国有企业效率而言,是可以通过MBO或者是EMBO来解决的。沈志渔等(2008)认为,在进行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改革过程中,应该构建公民化的公司治理结构,由股东代表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共同选举董事会,而在监事会成员中也应该加入职工监事和外部利益相关者监事,在董事会中也要包括职工董事。黄群慧等(2014)认为,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的过程中,应当充分利用“员工持股制度”来推动国有企业效率的提高,在施行“员工持股制度”时应当按照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人力资本性质等因素区别对待,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员工持股制度”的设计一方面是为了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是实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主要思路。但在理论中,该制度的理论基础并不强,在实践中,该制度的应用也并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如何针对不同企业设计相匹配的“员工持股制度”是研究重点。
三、从公司治理方面研究国有企业改革
从公司治理方面对国有企业改革进行研究是目前为止的主流思想。
有学者认为,产权不清晰导致所有者缺位,在这样的情况下,明确产权结构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研究重点。
林义相(1999)从资本市场与国有企业改革的关系的角度出发,认为推动国有股与法人股的流动,并且放开各种资金的进入门槛,可以提高国有企业的筹资能力以及同非国有企业之间的竞争优势。
魏杰(1999)提出,产权清晰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必经之路。以往的国有企业改革并没有解决产权这个问题,所以在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也没办法解决各类问题,而产权问题仍需要完善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
而在产权不清晰的情况下代理问题也日渐突出。简新华(1998)认为,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在于委托代理风险的规避,通过提高监督动力、改革“三会”、去行政化等方法规避委托代理风险,从而推动国有企业改革。金雪军、余津津(2000)提出,“股票期权”是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方式。应通过股票期权激励国有企业经营者,减少由于委托代理带来的风险,从而提高国有企业的效率。张屹山、王广亮(2001)同样认为,国有企业之所以要进行改革,目的是为了解决委托代理问题。仅仅依靠私有制和公司制都不能完全解决委托代理问题,规范企业制度、引入多元投资主体也许能为解决委托代理问题提供可能。但随着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的出现,产权是否明确已经不再能够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而如何完善公司治理则成为了研究的主要内容。
“一股独大”成为了学者抨击的重点,国有股的一枝独秀妨碍了公司治理的完善,所以此阶段的研究重点在于如何减少国有股的影响。郑红亮(1998)认为,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在于公司治理问题,而在针对国有企业改革问题的公司治理过程中,如何处理好政府部门的角色,或者在不同角色间应该如何平衡,与此同时,减少国有股、引入机构投资者也成为改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问题的重要手段。岳彦芳(2002)研究发现,国有股在国有上市公司中所占比例越大,越容易出现内部人控制的情况,这对于解决公司治理问题是十分不利的,所以将国有股出售,或者交由高管持股能够减少内部人控制的程度。可惜实践表明,国有股的“减持”并没有达到很好的效果。
随后,如何在国有企业内部施行有效的激励机制成为了研究热点。黎自成、王明华(2002)指出,在国有企业实行股票期权激励时,应当注意行业差异和企业特征对激励效果的影响。杨红英、童露(2015)结合股权、公司治理结构、治理机制等多方面内容,探讨了国有企业公司治理问题,而公司治理问题同国资委的职能定位、完善的经理人市场一起共同组成了符合我国混合所有制发展需要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方式。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问题时至今日仍然没有得以解决,因此,如何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如何推行有效的激励机制都成为了当下研究的主要方面。
参考文献:
[1] 郭全中.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完善[J].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06,(1):50-55.
[2] 徐传谌,冯电波,艾德洲.老工业基地国有企业社会责任与国有企业改革研究[J].东北亚论坛,2011,(3):98-103.
[3] 杨红英,童露.论混合所有制改革下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J].宏观经济研究,2015,(1):42-51.
【责任编辑 柯 黎】
关键词:国有企业;利益相关者;公司治理
中图分类号: F27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23-0008-02
一、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方面研究国有企业改革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问题起源于2003年国资委的成立,国资委成立之初就是为了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和监督,而如何管理和监督就成为了国资委的重要工作,针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研究也就集中于此。陈小洪(1998)提出国有资本管理应遵循两条原则:一是根据企业功能的不同,分类建立国有资本管理体制;二是在适当调整各地方政府现有管理范围的前提下,实行分级所有。陈清泰(1999)强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而推进政企分开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是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两个难点问题。
刘远航(2003)将国有企业改革的视角落在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上,认为可以通过设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成立国有资产中介性经营机制等手段对以往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进行完善。
雎国余等(2004)从企业目标出发探讨国有企业改革问题,认为国有企业由于具有多元非利润目标,所以在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导致效率低下的情况发生,为了避免此类问题的出现,应当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出资人对国有企业资产进行管理。
纪宝成(2004)指出,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并没有现成的模板可以参照,国有企业也并没有天生的低效率,所有的问题根源在于国有资本的属性没有把握到位,只有真正认清国有资本的本性,进行制度创新和理论创新,才能够提高国有企业改革的效果。
而针对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研究已经从传统的“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例如,陈清泰(2014)认为,应当学习汇金模式和淡马锡模式,建立以财务约束为主线的国有产权委托代理关系,推动国有资产资本化和证券化。邵宁(2014)认为,构建“管资本”为主的管理体制的关键是如何将庞大的国有资产转化为国有资本。黄群慧、余菁(2015)等提出,一个 “三层三类全覆盖”的国有经济管理新体制的构想。
虽然针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研究已经说明了“管资本”的重要作用,而对于资本如何“管”仍然缺乏有效的指引,在现实生活中也缺少针对国有投资公司的指导文件。
二、从利益相关者方面研究国有企业改革
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很多方面,而国有企业的利益相关者相较非国有企业而言就显得更为重要。林毅夫、刘培林(2001)提出,国有企业内在的战略性政策负担对国有企业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制约作用。汤吉军(2006)指出,在一些老工业基地,由于地域特点和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使得其中的国有企业中存在大量的沉淀成本,而在市场竞争中又需要补偿这部分沉淀成本,就导致了国有企业效率的低下。这个阶段的研究认为,国有企业所背负的负担中就包括了各类利益相关者,并没有将不同的利益相关者进行有区别的研究。
随着研究的深入,有学者从中小股东和员工入手来研究国企改革中的利益相关者。蒋黔贵(2002)提出,要从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逐步建立定位合理和投资者信任的独立董事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发挥董事会作用以及建立健全董事、经理约束激励机制四个方面,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毛道维等(2003)通过对样本企业的研究发现,MBO能够解决国有企业效率问题,并且没有出现“国进民退”的情况,所以对于提高国有企业效率而言,是可以通过MBO或者是EMBO来解决的。沈志渔等(2008)认为,在进行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改革过程中,应该构建公民化的公司治理结构,由股东代表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共同选举董事会,而在监事会成员中也应该加入职工监事和外部利益相关者监事,在董事会中也要包括职工董事。黄群慧等(2014)认为,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的过程中,应当充分利用“员工持股制度”来推动国有企业效率的提高,在施行“员工持股制度”时应当按照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人力资本性质等因素区别对待,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员工持股制度”的设计一方面是为了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是实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主要思路。但在理论中,该制度的理论基础并不强,在实践中,该制度的应用也并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如何针对不同企业设计相匹配的“员工持股制度”是研究重点。
三、从公司治理方面研究国有企业改革
从公司治理方面对国有企业改革进行研究是目前为止的主流思想。
有学者认为,产权不清晰导致所有者缺位,在这样的情况下,明确产权结构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研究重点。
林义相(1999)从资本市场与国有企业改革的关系的角度出发,认为推动国有股与法人股的流动,并且放开各种资金的进入门槛,可以提高国有企业的筹资能力以及同非国有企业之间的竞争优势。
魏杰(1999)提出,产权清晰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必经之路。以往的国有企业改革并没有解决产权这个问题,所以在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也没办法解决各类问题,而产权问题仍需要完善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
而在产权不清晰的情况下代理问题也日渐突出。简新华(1998)认为,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在于委托代理风险的规避,通过提高监督动力、改革“三会”、去行政化等方法规避委托代理风险,从而推动国有企业改革。金雪军、余津津(2000)提出,“股票期权”是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方式。应通过股票期权激励国有企业经营者,减少由于委托代理带来的风险,从而提高国有企业的效率。张屹山、王广亮(2001)同样认为,国有企业之所以要进行改革,目的是为了解决委托代理问题。仅仅依靠私有制和公司制都不能完全解决委托代理问题,规范企业制度、引入多元投资主体也许能为解决委托代理问题提供可能。但随着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的出现,产权是否明确已经不再能够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而如何完善公司治理则成为了研究的主要内容。
“一股独大”成为了学者抨击的重点,国有股的一枝独秀妨碍了公司治理的完善,所以此阶段的研究重点在于如何减少国有股的影响。郑红亮(1998)认为,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在于公司治理问题,而在针对国有企业改革问题的公司治理过程中,如何处理好政府部门的角色,或者在不同角色间应该如何平衡,与此同时,减少国有股、引入机构投资者也成为改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问题的重要手段。岳彦芳(2002)研究发现,国有股在国有上市公司中所占比例越大,越容易出现内部人控制的情况,这对于解决公司治理问题是十分不利的,所以将国有股出售,或者交由高管持股能够减少内部人控制的程度。可惜实践表明,国有股的“减持”并没有达到很好的效果。
随后,如何在国有企业内部施行有效的激励机制成为了研究热点。黎自成、王明华(2002)指出,在国有企业实行股票期权激励时,应当注意行业差异和企业特征对激励效果的影响。杨红英、童露(2015)结合股权、公司治理结构、治理机制等多方面内容,探讨了国有企业公司治理问题,而公司治理问题同国资委的职能定位、完善的经理人市场一起共同组成了符合我国混合所有制发展需要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方式。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问题时至今日仍然没有得以解决,因此,如何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如何推行有效的激励机制都成为了当下研究的主要方面。
参考文献:
[1] 郭全中.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完善[J].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06,(1):50-55.
[2] 徐传谌,冯电波,艾德洲.老工业基地国有企业社会责任与国有企业改革研究[J].东北亚论坛,2011,(3):98-103.
[3] 杨红英,童露.论混合所有制改革下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J].宏观经济研究,2015,(1):42-51.
【责任编辑 柯 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