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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篇
因应市民近期向本刊反映,今屆立法会的整体表现较过去有进步,但还未能达到市民要求,也有声音认为,部分议员,特别是个别直选议员,与其拉选票时的承诺有很大的距离。有市民反映,部分直选议员的言行甚至比官委和功能屆别的议员还差。前往本刊反映今屆立法会表现的市民均表示立法议员应朝着专职发展,才能全心全意地兑现承诺,服务市民,做好各项调研,应付十分複杂而艰巨的立法工作。他们还表示,迫切希望立法会儘快改变目前议事法案“走过场”的现状,此外,市民最关心的还有建议下屆立法会应将直选议员名额由现时的12名增至20名。他们期盼有更多的议员能站在广大工薪阶层利益着想,更希望社会能将更多机会让给没有后台背景的中青年人,只有这样,才能摆脱官商勾结的阴影,去全心全意为民服务。针对市民向本刊反映的方方面面问题,近期本刊特别向今屆立法会多位议员就有关问题做了系列访问,由於篇幅有限,今期只刊发个别议员的系列採访部分摘要。
监督政府以居民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
——访澳门立法会议员李从正
李从正议员出生在澳门一个基层家庭。十六岁时投身澳门自来水有限公司工作,在工作岗位,他付出比别人更多的努力,不断加强自身的知识技能,他利用业余时间,进修很多专业课程,並完成了大学课程。由十多岁开始参与水电工会工作,先后获推荐担任不同的社团职位。2005年,透过劳工界别的身份间选的方式晉身澳门立法会。2009年,以直选的方式参选获得连任,继续为工薪阶层,为澳门社会发声。日前他接受本刊记者的採访,所谈话题自然离不开立法会。
对第四屆立法会第一会期工作的看法,李从正这样说,2009年立法会选举有不少的新面孔进入立法会,议会面临新、旧交替,议会的文化及议事习惯自然有所不同,以及主席和副主席都有变动,促进了议会议事水平的提升。
他认为,上屆议会最大的冲击变化表现在:各议员的议程前发言较上屆积极了,发言议员也较上屆有明显的增加,所关心的议题涵盖面更广,也比较有针对性、敏感性和及时性。“从居民的切身利益出发,监督政府,这是议员的职责。”他指出,议员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磨练,才能把握政府政策、时事脉搏等。现时议员可以通过多个途径去监督政府,如议程前发言、口头质询、书面质询及访问等等。以议程前发言来说,其不仅显示了部分议员对选民负责任的态度,同时亦是一个监督政府的途径。不过,由於多个议员发言时间过长,直接影响了议程的进展,故期望议程前发言能够有所调整。
“对於特区政府来说,从回归初期经济低谷到经济神话,经历了很多事情和新生事物,行政与立法两者的关係也在不断摸索,互相配合和监督支持。”
李议员肯定了这届立法会与政府的互动较过去是明显有所提升的,並举例指今年先后有政府部门官员主动到立法会介绍其政策内容,如轻轨,新城规划諮询等等。在行政立法互动上,一些法律的修订工作,由政府和立法会的法律顾问磋商解決,曾经也因此得到小组会主席的赞赏。
对立法会主席所提出的“建立中央立法机制”,李议员直言年头立法会很清閒,但年尾全体总动员都做不完,显见政府在立法规划上不完善、无规划,希望政府能够和立法会充分沟通,建立一套完善的立法规划。立法规划具重大意义,让议员有充分的时间去准备,重要的是让大众了解政策的方向和侧重点,执法的质量体现在法律的条文和可操作性。立法规划需要政府和立法会一起参与,充分沟通,让双方都能够按照立法规划去部署工作,对双方都有利。他进一步指出,中央立法有协调性但专业性不足,分散立法有专业性但协调不足,其利与弊,政府应考虑。
李议员还谈到对政府的施政评价,现屆政府有部分的官员存在不作为的心态,也因公职制度的僵化,令到有能之士未能发挥到才干,令到政策从司长、局长、厅长层层下达的时候出现不连贯,可能是理解出现偏差,也可能是选择性执行,法律的漏洞和自由裁量权过大的时候,让政策未能落实甚至出现法制变成人治的情況。他又补充说,过往政府侧重经济发展,而对法制建设重视不足,虽然上一屆政府,用了很多方法和成立多个部门去统筹,如法律改革办公室、法律改革信息委员会、国际法律事务办公室、法务局、多个司长办公室的法律顾问,都在从事法律立法工作,但至今各部门成效如何,有待社会评价。他又建议政府应以菲律宾劫持人质事件为鉴,建立危机处理机制,在公共架构内,需要有一套危机处理的机制应对突发事件,面对遊行示威、突发事件的时候,才能够更加专业地处理。他认为现今的任何旅遊城市,都不能保证永远没有这类事情的发生。
在採访过程中,记者深刻感受到李议员及其议员办团队经过四年议会生涯的洗礼,其议政风格已日臻成熟。谈及即将展开的第二会期工作,李议员不假思索地说,从居民的切身利益出发,监督政府,这是议员的职责。未来会继续关注土地、房屋、楼市、交通、电讯、轻轨等公共事业范畴,这些都是与本澳居民息息相关的基础事务。他进一步强调道,身为民选的劳工屆议员,对外劳政策、劳工法的执行情況、黑工、工伤意外赔偿等也会加倍关注,直言这亦是自己的议员职责及使命。
投入议会工作获大众认同
——访澳门立法会议员何润生
何润生议员1995年参与澳门街坊福利会中医诊所复办工作,曾出任两屆医务委员会主任。1998年被推举为澳门街坊会联合总会理事,先后担任了常务理事、宣传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及青年事务委员会主任等职务。现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四屆立法会议员,澳门街坊会联合总会副理事长兼社会事务委员会主任。他除了拥有为人称道的清新健康形象,其在立法会工作中所表现出的认真工作态度亦获得外界所认同。何议员对小区工作和基层居民的實际情況有着深入的认识和了解。刚过去的立法会期中,何议员不单为其所代表的街坊、基层居民和弱势社群发声,亦积极反映夹心阶层的诉求。此外,他从事银行工作多年,亦有助他了解到本澳夹心阶层在现今社会环境中所面对的不同困难。
日前,何润生在其议员办事处接受了本刊记者的专访,採访过程中,何议员尽显乾净利落的做事风格。谈及立法会工作,他由衷地说,第四屆立法会工作给了他一个学习、摸索及亲力实践的过程。直言虽然已经过了一个会期的议员工作,但自认依然是一个议会新人。不过值得安慰的是,身边一直有一班青年同事同他一起打拚,大家有着共同的理念,在为市民服务,监督政府的议会工作中,获得了相当的工作满足感。
就记者问及未来的工作,何议员用 “履行职责、监督政府、关注民生、反映诉求”16字来概括。他续称,未来将秉持积极的工作态度,履行监督政府的职责。具体未来工作仍会以关注民生为主,包括促进政府建立高效廉洁的“阳光政府”,落实政务公开、政情公开,还市民知情权;要求政府儘快制订各级官员的问责制;推动建立一套完善的諮询制度,公正持平地吸纳各界意见;推动政府完善双层式社保的持续发展,及展开包括养老、医疗、住屋、教育全面社会保障体系的相关研究工作,令广大居民生活更安稳;推动万九公屋的落成承诺,经济房屋法规的修订进度及公佈分配细则,以及新填海区预留公屋用地,私人楼宇的规管,楼市调控等措施,杜绝炒卖风气,解決公共房屋及私人楼宇这“两难”局面;推动土地、城规、文遗保护、环保等重要方面的法律出台,改变现时由於法制不完善,出现合法不合理的现象,甚至造成不可挽救的破坏世遗普世价值的情況;关注中产夹心阶层的民生诉求,促政府落实对中产的定位和定义;促使政府增设社会及复康服务,制定未来20年的中长期的护老安老政策等等。
谈到参与议会工作的感受,何议员如是说,作为议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立法,在刚过去的会期工作中,最凸显的问题是,有关政府部门递交法案无序,整个会期出现前松后紧,加上后期递交的8个法案相对複杂,让议员难以掌握在会期期限内对有关法案进行足够的研究、諮询和讨论。他认同立法会主席早前提出希望政府建立中央立法机制,是有迫切性的。回归十年来,经济的急速发展,有很多法律法规依然停滞不前,显然与现实社会需要脱节,更遑谈适用了。故期望在新的会期,行政与立法机关能就此进行充分沟通,就法案的轻重缓急,做好立法规划,以助提升立法质量。他还认同今屆政府与立法会之间的互动是有所加强,一方面是议员就各种议题对政府部门的口头及书面质询较以往更多了,反映议员在参政议政上更落力,当然议员的工作还是有很多要改善的地方。对政府而言,他建议政府部门可利用立法会平台作出前期的立法諮询,通过行政与立法加强互动,改善政府内部立法的质量,最终也可減轻立法会工作。
何议员坦言,身为一名直选议员,新时期议会的工作更要求深入小区,聆听不同阶层的声音,了解民间的讯息。一如既往,他及一班议员办的同事坚持每周落区,深入基层,与居民座谈和接触个案,聆听市民的意见,了解他们的诉求。另外,Facebook、博客亦成为何议员了解民意及接触居民的渠道,除此之外,何议员还主持了《生哥听你讲》的电台节目,藉与青年大谈社会热话,以年轻人较易接受的方式,紧贴民意,交流及更新议会工作情况,更好地将青年的意见带进议会,也藉此增加青年参与社会的机会。
最后,何议员表示眼下最重要的工作是,特区政府将会就2011年的施政报告,向社会各界广泛征询意见。他表示,将会透过不同渠道和方式,了解各阶层居民的意见和心声,向政府表达居民的意见和诉求,履行好立法议员监督政府的职责,努力为居民发声和服务。
尽心尽力 兑现竞选承诺
——访澳门第四届立法会议员、善明会主席陈美仪
澳门立法会议员、澳门慈善组织善明会创办人陈美仪,曾经做过公司职员,也经营过时装生意,更积极参与慈善机构母亲会的行政工作,自2003年进入珠海市政协,经过数年磨练,已有了不俗的从政经验。2009年接替已经在立法会工作13年的丈夫周锦辉,角逐第四屆立法会选举,並成功当选为直选议员。由一个慈善机构的创办人,一步一个腳印地走入立法会,绝非偶然。
陈议员坦言,身为一位现代职业女性,在美满的家庭生活之余,也要走入社会,参与服务社会工作,人生才更有意义。谈及2009年立法会选举后的第一个会期内的工作体会,她欣然地说,作为新任立法议员,能够在本澳立法会议事殿堂内代表民意、监督政府工作,深感荣幸与责任重大。在过去的一个会期内,自己尽责地审议法案,尽量利用质询、议程前发言等方式表达民意诉求,推动政府完善工作,促进澳门持续发展。虽然立法会的工作量有增无減,但所幸过程当中得到不少热心市民的帮助和反映意见,才能最大程度地做好议员的工作,而在立法会工作所获得的满足感及成就感,成为她全力以赴兑现“全职议员”承诺的巨大动力。
陈议员表示,本澳立法与行政互动之不足,历来为立法议员及社会所批评,在刚刚过去的会期内,亦並未见有任何改善的方案和进步。例如,行政部门提交法案前未能与立法会充分沟通协商,甚至早向社会及市民宣扬,引致市民对立法会议员产生工作疏漏及不能发挥职能的误解;行政部门对议员的质询回覆拖延,未能对问题有效提出解決方案,甚或官话连篇,敷衍了事。这些都是今后必需改善的地方。她直言立法与行政互动不足的责任应在行政当局,因为这是本澳“行政主导”体制所決定的,行政当局应积极改进甚至责成敷衍之官员向市民及立法会尽责。
就立法会主席建议的“中央立法机制”,陈议员认为绝对是一件好事,並要督促行政当局尽快着手相关的架构启动工作,冀此中央立法机制可达致改善行政部门提交法案的质量,也便於行政部门提交法案前与立法会充分沟通,从而改善行政与立法的互动关係,若能利用现时政府内部有关法律机构的职能,强化有关工作,作出积极的配合,一定能使立法会工作运作更加畅顺及发挥最大的效果。
谈及对特区政府施政能力的评价,陈议员一针见血地指出,毫无疑问,现时特区政府的行政架构内部碓实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如在土地批给上一直被市民批评为黑箱作业,城市规划上出现杂乱无章等等。作为一名直选议员,在新的会期内,将不辜负广大选民的期望,要求特区政府兑现“科学決策”和建立“阳光政府”的施政承诺,尽快完善一连串有关的法律制度,做到有法可依,依法施政;继续忠於职责、持续跟进市民反映和关心的问题,如督促政府完成《土地法》、《城规法》的修订;关注及质询政府的公共批给事务;医务委员会的儘快成立与医生专业认证问题;新医院儘快公佈详尽方案及落实进行;完善双层社保制度;区域发展与经济多元化、房屋政策的完善落实和优化;青少年教育与成长等。
最后,陈议员又补充说,在过去一年里,深感肩负着广大市民信任及托付的重责,唯有努力工作方能足以回报,亦有颇多市民向议员办求助,及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和诉求要求政府作出改善。她自己也深刻体会到,议员的工作需要更多市民和媒体的支持,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凝聚更强民意,形成足够的舆论压力,从而推动政府改善工作,促进澳门的持续和谐发展。
加强立法会自身建设走向依法立法
——访全国人大常委、立法会副主席贺一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贺一诚,也是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副主席、澳门中华总商会副会长、澳门厂商联合会理事长、澳门出入口商会监事会主席、暨南大学董事会董事、澳门大学大学议庭成员、澳门科技大学基金会信托委员会委员和澳门贺田工业有限公司的常务董事、总经理,身兼服务国家、澳门特区政府、社团和商企众多种职务。儘管他行事一向比较务实、低调,但在澳门社会各界,他可称得上一位“泰斗”级人物。
贺一诚从年轻时期一名普通职员,到跃身为自己家族企业的董事、总经理管理层,从诸多澳门社团职务,到进入国家最高权力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去年更挑起澳门特区立法会副主席的重担,他一路务实、稳健地走过来。在第四届立法会第二会期即将展开之际,贺一诚破例地接受本刊的专访,谈论对第一会期工作的总结,及对立法会今后工作的一些展望。
作为“新人”致力学习立法程序
就记者问及参与议会工作的感受,贺一诚坦言,虽然自己有多年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澳门行政会的工作经验,但对进入立法会领导层仍感到有一定的压力。回顾第一会期的议会工作,自言作为一位议会“新人”,仍然做得不够,但他认为自己是已尽心尽力了。期间,他积极参与所有立法会的会务。第一会期间立法会共召开了38次全体会议,除了四次因出外公干不能出席,他共出席了34次;常設委员会共召开77次,超过6成次列席;专门小组会议共召开6次,他亦参与了其中的4次。“只要身在澳门,都不错过任何一次学习机会,逢出席,必定做详尽的笔錄,以记下所讨论内容及了解各议员的倾向性。”
谈及立法会的组成架构,贺一诚透露,由回归前的第一屆至今屆,立法会差不多走过十个年头了,今屆共有6位议员拥有18至26年立法会经验,有13位议员有一至三屆立法会经验,而第一次入会的“议会新人”也有10位议员,从而形成老中青结合,年资年纪较长及新人各佔三分之一的比例。
总结一年的议会工作,他自认做得不足,他解释说“不是不想做,只是希望先学习了解有关议会立法程序、架构、组织法、议事规则等约束自身行为的法律。”他又以足球队比喻立法会的组成,当中有前锋、有后卫、有中场,在立法会这个团队中各自发挥各自的作用,自言自己在立法会的角色只是“后卫”,故在会期内,他较多思考立法会的自身建设工作。虽然“前锋”角色易受大众关注及青睐,但希望大众明白“后卫”的工作。
建立统一立法技术规范
“经过上一会期的熟悉及思考议会运作后,深感现时立法会自身的建设仍有很多要改进的空间。”贺一诚进一步指出,以自己多年参与国家层面的立法工作经验得知,任何机构的自身建设不可不重视,故应多参考一些良好经验,切勿排外,更不可故步自封。上一会期虽然通过了十四部法律,但除去会期尾声处理的八个职程法案,实际上只有六部法律,可见在全期的法案数量並不算多的情況之下,应充分利用好议员的积极性,设立法律的技术性结构框架,让常设委员会以统一模式讨论法律,以及探讨将来各委员会可否实施共同讨论法案。
贺一诚又解释道,立法会自1976年运作至今,现已发展至第九屆,虽然在前任立法会曹主席的领导下,立法会已开始较好地展开立法工作,但至今立法会仍然沿用过去以常设委员会审议法案等旧有模式,且没有统一的技术规范。现时立法会共有29人,除了主席、副主席列席外,各委员会平均有九人参与,但不排除过程中出现有议员缺席,最后导致一个法律可能只由四、五个人讨论,那么其立法的严谨性是否符合现时立法的潮流呢?另外,现时除了所属的委员会,议员较少列席其它委员会会议,因此未必很了解其它法案,加上本澳立法机关没有三审制度,令审议法案的重要部分落在常设委员会,前后宽松(大会一般性及细则性审议)亦会影响其立法的严谨性。
最后他再度强调,“立法会加强自身建设十分重要,政府要依法施政,立法部门也应依法立法,若自身建设不受重视反容易积累深层次问题。”
冀透过辩论找出问题根源
评价现时立法、行政互动关係,贺一诚不违言,“在刚过去的会期中,不少议程前发言、质询都不断重複问题,议会现时很多议员太注重议程发言及口头、书面质询,其议题亦表现得老生常谈,甚至有的议题明知是现时很难处理的议题。”作为一位议员,应按誓词来承担议会责任,若只是“为质询而质询”,见事就讲,所提的质询不能指出政府在执政上的问题,亦未说明政府未能依法施政的法律根据,其议会工作对澳门的发展有何实效呢?
另一方面,由於立法会议员的质询质量、表达未能清晰,行政部门对议员的质询也答非所问,流於形式,欠缺实质性内容,最终导致双方都成为“读稿员”。
贺一诚提出,冀望在新一会期,行政、立法能取得共识,以“主题辩论”集中讨论问题,有助议员善用立法会的监督机制指出政府在执政上的错误。他相信“真理会越辩越明”,透过辩论找出问题根源,另一方面,官员亲身参与“辩论”,亦让官员的响应不能再“照本宣科”,相信能有助於发现及解決一系列的深层次问题。
建立更高层次中央法务统筹机制
谈及政府的立法计划问题,贺一诚强调十分认同刘焯华主席早前提到“各个司政出多门,各自为政”观点,並指出,“澳门现时面临法律滞后,立法会立法工作“前松后紧”是事实。对於澳门缺乏立法计划,行政法务司司长有着不可迴避的责任,各司都应负有立法责任。观乎本澳的立法过程,首先是经局长、司长、法务局,再交由行政法务司司长交予行政会讨论,最后始送交立法会审议,若各司“各自为政”未有按计划提交法律,作为统筹的部门又该如何跟进?”
除了批评法务部门未能履行为本澳的法制建设应有职责,他又认同现时存在着体制问题,提议政府建立上升至行政长官层面的“中央法务统筹机制”,由行政长官直接负责、主导及统筹立法计划及落实各项工作。他更补充道,“不能再停留在司级层面,以避免不同范畴各自为政”。
另外,他又谈到本地的法制建设体系尚未真正建立,以本澳50多万人口来看,现行有效的法律、法令、法规共达2626件,相对於有13亿人口的内地仅有10365件来说,是其五分之一的数量。再看日本、德国等国家,亦不超过一百件。虽然不能以法律多与少来判断好坏,但也不可能就每一问题都單行立法,最终还是要集成相关法律内容,如法典,以现时涉及法务工作的法务局、法改办及国际事务办公室三个法律执行部门的人力,相信並不能完成现时大量的法律、法规、法令改革重任,建议委托机构学者协助研究修改清理不合时宜的法律、法规及法令,实行应废则废,並研究应否“照单全收”地将国际公约适用於澳门。
因应市民近期向本刊反映,今屆立法会的整体表现较过去有进步,但还未能达到市民要求,也有声音认为,部分议员,特别是个别直选议员,与其拉选票时的承诺有很大的距离。有市民反映,部分直选议员的言行甚至比官委和功能屆别的议员还差。前往本刊反映今屆立法会表现的市民均表示立法议员应朝着专职发展,才能全心全意地兑现承诺,服务市民,做好各项调研,应付十分複杂而艰巨的立法工作。他们还表示,迫切希望立法会儘快改变目前议事法案“走过场”的现状,此外,市民最关心的还有建议下屆立法会应将直选议员名额由现时的12名增至20名。他们期盼有更多的议员能站在广大工薪阶层利益着想,更希望社会能将更多机会让给没有后台背景的中青年人,只有这样,才能摆脱官商勾结的阴影,去全心全意为民服务。针对市民向本刊反映的方方面面问题,近期本刊特别向今屆立法会多位议员就有关问题做了系列访问,由於篇幅有限,今期只刊发个别议员的系列採访部分摘要。
监督政府以居民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
——访澳门立法会议员李从正
李从正议员出生在澳门一个基层家庭。十六岁时投身澳门自来水有限公司工作,在工作岗位,他付出比别人更多的努力,不断加强自身的知识技能,他利用业余时间,进修很多专业课程,並完成了大学课程。由十多岁开始参与水电工会工作,先后获推荐担任不同的社团职位。2005年,透过劳工界别的身份间选的方式晉身澳门立法会。2009年,以直选的方式参选获得连任,继续为工薪阶层,为澳门社会发声。日前他接受本刊记者的採访,所谈话题自然离不开立法会。
对第四屆立法会第一会期工作的看法,李从正这样说,2009年立法会选举有不少的新面孔进入立法会,议会面临新、旧交替,议会的文化及议事习惯自然有所不同,以及主席和副主席都有变动,促进了议会议事水平的提升。
他认为,上屆议会最大的冲击变化表现在:各议员的议程前发言较上屆积极了,发言议员也较上屆有明显的增加,所关心的议题涵盖面更广,也比较有针对性、敏感性和及时性。“从居民的切身利益出发,监督政府,这是议员的职责。”他指出,议员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磨练,才能把握政府政策、时事脉搏等。现时议员可以通过多个途径去监督政府,如议程前发言、口头质询、书面质询及访问等等。以议程前发言来说,其不仅显示了部分议员对选民负责任的态度,同时亦是一个监督政府的途径。不过,由於多个议员发言时间过长,直接影响了议程的进展,故期望议程前发言能够有所调整。
“对於特区政府来说,从回归初期经济低谷到经济神话,经历了很多事情和新生事物,行政与立法两者的关係也在不断摸索,互相配合和监督支持。”
李议员肯定了这届立法会与政府的互动较过去是明显有所提升的,並举例指今年先后有政府部门官员主动到立法会介绍其政策内容,如轻轨,新城规划諮询等等。在行政立法互动上,一些法律的修订工作,由政府和立法会的法律顾问磋商解決,曾经也因此得到小组会主席的赞赏。
对立法会主席所提出的“建立中央立法机制”,李议员直言年头立法会很清閒,但年尾全体总动员都做不完,显见政府在立法规划上不完善、无规划,希望政府能够和立法会充分沟通,建立一套完善的立法规划。立法规划具重大意义,让议员有充分的时间去准备,重要的是让大众了解政策的方向和侧重点,执法的质量体现在法律的条文和可操作性。立法规划需要政府和立法会一起参与,充分沟通,让双方都能够按照立法规划去部署工作,对双方都有利。他进一步指出,中央立法有协调性但专业性不足,分散立法有专业性但协调不足,其利与弊,政府应考虑。
李议员还谈到对政府的施政评价,现屆政府有部分的官员存在不作为的心态,也因公职制度的僵化,令到有能之士未能发挥到才干,令到政策从司长、局长、厅长层层下达的时候出现不连贯,可能是理解出现偏差,也可能是选择性执行,法律的漏洞和自由裁量权过大的时候,让政策未能落实甚至出现法制变成人治的情況。他又补充说,过往政府侧重经济发展,而对法制建设重视不足,虽然上一屆政府,用了很多方法和成立多个部门去统筹,如法律改革办公室、法律改革信息委员会、国际法律事务办公室、法务局、多个司长办公室的法律顾问,都在从事法律立法工作,但至今各部门成效如何,有待社会评价。他又建议政府应以菲律宾劫持人质事件为鉴,建立危机处理机制,在公共架构内,需要有一套危机处理的机制应对突发事件,面对遊行示威、突发事件的时候,才能够更加专业地处理。他认为现今的任何旅遊城市,都不能保证永远没有这类事情的发生。
在採访过程中,记者深刻感受到李议员及其议员办团队经过四年议会生涯的洗礼,其议政风格已日臻成熟。谈及即将展开的第二会期工作,李议员不假思索地说,从居民的切身利益出发,监督政府,这是议员的职责。未来会继续关注土地、房屋、楼市、交通、电讯、轻轨等公共事业范畴,这些都是与本澳居民息息相关的基础事务。他进一步强调道,身为民选的劳工屆议员,对外劳政策、劳工法的执行情況、黑工、工伤意外赔偿等也会加倍关注,直言这亦是自己的议员职责及使命。
投入议会工作获大众认同
——访澳门立法会议员何润生
何润生议员1995年参与澳门街坊福利会中医诊所复办工作,曾出任两屆医务委员会主任。1998年被推举为澳门街坊会联合总会理事,先后担任了常务理事、宣传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及青年事务委员会主任等职务。现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四屆立法会议员,澳门街坊会联合总会副理事长兼社会事务委员会主任。他除了拥有为人称道的清新健康形象,其在立法会工作中所表现出的认真工作态度亦获得外界所认同。何议员对小区工作和基层居民的實际情況有着深入的认识和了解。刚过去的立法会期中,何议员不单为其所代表的街坊、基层居民和弱势社群发声,亦积极反映夹心阶层的诉求。此外,他从事银行工作多年,亦有助他了解到本澳夹心阶层在现今社会环境中所面对的不同困难。
日前,何润生在其议员办事处接受了本刊记者的专访,採访过程中,何议员尽显乾净利落的做事风格。谈及立法会工作,他由衷地说,第四屆立法会工作给了他一个学习、摸索及亲力实践的过程。直言虽然已经过了一个会期的议员工作,但自认依然是一个议会新人。不过值得安慰的是,身边一直有一班青年同事同他一起打拚,大家有着共同的理念,在为市民服务,监督政府的议会工作中,获得了相当的工作满足感。
就记者问及未来的工作,何议员用 “履行职责、监督政府、关注民生、反映诉求”16字来概括。他续称,未来将秉持积极的工作态度,履行监督政府的职责。具体未来工作仍会以关注民生为主,包括促进政府建立高效廉洁的“阳光政府”,落实政务公开、政情公开,还市民知情权;要求政府儘快制订各级官员的问责制;推动建立一套完善的諮询制度,公正持平地吸纳各界意见;推动政府完善双层式社保的持续发展,及展开包括养老、医疗、住屋、教育全面社会保障体系的相关研究工作,令广大居民生活更安稳;推动万九公屋的落成承诺,经济房屋法规的修订进度及公佈分配细则,以及新填海区预留公屋用地,私人楼宇的规管,楼市调控等措施,杜绝炒卖风气,解決公共房屋及私人楼宇这“两难”局面;推动土地、城规、文遗保护、环保等重要方面的法律出台,改变现时由於法制不完善,出现合法不合理的现象,甚至造成不可挽救的破坏世遗普世价值的情況;关注中产夹心阶层的民生诉求,促政府落实对中产的定位和定义;促使政府增设社会及复康服务,制定未来20年的中长期的护老安老政策等等。
谈到参与议会工作的感受,何议员如是说,作为议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立法,在刚过去的会期工作中,最凸显的问题是,有关政府部门递交法案无序,整个会期出现前松后紧,加上后期递交的8个法案相对複杂,让议员难以掌握在会期期限内对有关法案进行足够的研究、諮询和讨论。他认同立法会主席早前提出希望政府建立中央立法机制,是有迫切性的。回归十年来,经济的急速发展,有很多法律法规依然停滞不前,显然与现实社会需要脱节,更遑谈适用了。故期望在新的会期,行政与立法机关能就此进行充分沟通,就法案的轻重缓急,做好立法规划,以助提升立法质量。他还认同今屆政府与立法会之间的互动是有所加强,一方面是议员就各种议题对政府部门的口头及书面质询较以往更多了,反映议员在参政议政上更落力,当然议员的工作还是有很多要改善的地方。对政府而言,他建议政府部门可利用立法会平台作出前期的立法諮询,通过行政与立法加强互动,改善政府内部立法的质量,最终也可減轻立法会工作。
何议员坦言,身为一名直选议员,新时期议会的工作更要求深入小区,聆听不同阶层的声音,了解民间的讯息。一如既往,他及一班议员办的同事坚持每周落区,深入基层,与居民座谈和接触个案,聆听市民的意见,了解他们的诉求。另外,Facebook、博客亦成为何议员了解民意及接触居民的渠道,除此之外,何议员还主持了《生哥听你讲》的电台节目,藉与青年大谈社会热话,以年轻人较易接受的方式,紧贴民意,交流及更新议会工作情况,更好地将青年的意见带进议会,也藉此增加青年参与社会的机会。
最后,何议员表示眼下最重要的工作是,特区政府将会就2011年的施政报告,向社会各界广泛征询意见。他表示,将会透过不同渠道和方式,了解各阶层居民的意见和心声,向政府表达居民的意见和诉求,履行好立法议员监督政府的职责,努力为居民发声和服务。
尽心尽力 兑现竞选承诺
——访澳门第四届立法会议员、善明会主席陈美仪
澳门立法会议员、澳门慈善组织善明会创办人陈美仪,曾经做过公司职员,也经营过时装生意,更积极参与慈善机构母亲会的行政工作,自2003年进入珠海市政协,经过数年磨练,已有了不俗的从政经验。2009年接替已经在立法会工作13年的丈夫周锦辉,角逐第四屆立法会选举,並成功当选为直选议员。由一个慈善机构的创办人,一步一个腳印地走入立法会,绝非偶然。
陈议员坦言,身为一位现代职业女性,在美满的家庭生活之余,也要走入社会,参与服务社会工作,人生才更有意义。谈及2009年立法会选举后的第一个会期内的工作体会,她欣然地说,作为新任立法议员,能够在本澳立法会议事殿堂内代表民意、监督政府工作,深感荣幸与责任重大。在过去的一个会期内,自己尽责地审议法案,尽量利用质询、议程前发言等方式表达民意诉求,推动政府完善工作,促进澳门持续发展。虽然立法会的工作量有增无減,但所幸过程当中得到不少热心市民的帮助和反映意见,才能最大程度地做好议员的工作,而在立法会工作所获得的满足感及成就感,成为她全力以赴兑现“全职议员”承诺的巨大动力。
陈议员表示,本澳立法与行政互动之不足,历来为立法议员及社会所批评,在刚刚过去的会期内,亦並未见有任何改善的方案和进步。例如,行政部门提交法案前未能与立法会充分沟通协商,甚至早向社会及市民宣扬,引致市民对立法会议员产生工作疏漏及不能发挥职能的误解;行政部门对议员的质询回覆拖延,未能对问题有效提出解決方案,甚或官话连篇,敷衍了事。这些都是今后必需改善的地方。她直言立法与行政互动不足的责任应在行政当局,因为这是本澳“行政主导”体制所決定的,行政当局应积极改进甚至责成敷衍之官员向市民及立法会尽责。
就立法会主席建议的“中央立法机制”,陈议员认为绝对是一件好事,並要督促行政当局尽快着手相关的架构启动工作,冀此中央立法机制可达致改善行政部门提交法案的质量,也便於行政部门提交法案前与立法会充分沟通,从而改善行政与立法的互动关係,若能利用现时政府内部有关法律机构的职能,强化有关工作,作出积极的配合,一定能使立法会工作运作更加畅顺及发挥最大的效果。
谈及对特区政府施政能力的评价,陈议员一针见血地指出,毫无疑问,现时特区政府的行政架构内部碓实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如在土地批给上一直被市民批评为黑箱作业,城市规划上出现杂乱无章等等。作为一名直选议员,在新的会期内,将不辜负广大选民的期望,要求特区政府兑现“科学決策”和建立“阳光政府”的施政承诺,尽快完善一连串有关的法律制度,做到有法可依,依法施政;继续忠於职责、持续跟进市民反映和关心的问题,如督促政府完成《土地法》、《城规法》的修订;关注及质询政府的公共批给事务;医务委员会的儘快成立与医生专业认证问题;新医院儘快公佈详尽方案及落实进行;完善双层社保制度;区域发展与经济多元化、房屋政策的完善落实和优化;青少年教育与成长等。
最后,陈议员又补充说,在过去一年里,深感肩负着广大市民信任及托付的重责,唯有努力工作方能足以回报,亦有颇多市民向议员办求助,及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和诉求要求政府作出改善。她自己也深刻体会到,议员的工作需要更多市民和媒体的支持,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凝聚更强民意,形成足够的舆论压力,从而推动政府改善工作,促进澳门的持续和谐发展。
加强立法会自身建设走向依法立法
——访全国人大常委、立法会副主席贺一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贺一诚,也是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副主席、澳门中华总商会副会长、澳门厂商联合会理事长、澳门出入口商会监事会主席、暨南大学董事会董事、澳门大学大学议庭成员、澳门科技大学基金会信托委员会委员和澳门贺田工业有限公司的常务董事、总经理,身兼服务国家、澳门特区政府、社团和商企众多种职务。儘管他行事一向比较务实、低调,但在澳门社会各界,他可称得上一位“泰斗”级人物。
贺一诚从年轻时期一名普通职员,到跃身为自己家族企业的董事、总经理管理层,从诸多澳门社团职务,到进入国家最高权力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去年更挑起澳门特区立法会副主席的重担,他一路务实、稳健地走过来。在第四届立法会第二会期即将展开之际,贺一诚破例地接受本刊的专访,谈论对第一会期工作的总结,及对立法会今后工作的一些展望。
作为“新人”致力学习立法程序
就记者问及参与议会工作的感受,贺一诚坦言,虽然自己有多年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澳门行政会的工作经验,但对进入立法会领导层仍感到有一定的压力。回顾第一会期的议会工作,自言作为一位议会“新人”,仍然做得不够,但他认为自己是已尽心尽力了。期间,他积极参与所有立法会的会务。第一会期间立法会共召开了38次全体会议,除了四次因出外公干不能出席,他共出席了34次;常設委员会共召开77次,超过6成次列席;专门小组会议共召开6次,他亦参与了其中的4次。“只要身在澳门,都不错过任何一次学习机会,逢出席,必定做详尽的笔錄,以记下所讨论内容及了解各议员的倾向性。”
谈及立法会的组成架构,贺一诚透露,由回归前的第一屆至今屆,立法会差不多走过十个年头了,今屆共有6位议员拥有18至26年立法会经验,有13位议员有一至三屆立法会经验,而第一次入会的“议会新人”也有10位议员,从而形成老中青结合,年资年纪较长及新人各佔三分之一的比例。
总结一年的议会工作,他自认做得不足,他解释说“不是不想做,只是希望先学习了解有关议会立法程序、架构、组织法、议事规则等约束自身行为的法律。”他又以足球队比喻立法会的组成,当中有前锋、有后卫、有中场,在立法会这个团队中各自发挥各自的作用,自言自己在立法会的角色只是“后卫”,故在会期内,他较多思考立法会的自身建设工作。虽然“前锋”角色易受大众关注及青睐,但希望大众明白“后卫”的工作。
建立统一立法技术规范
“经过上一会期的熟悉及思考议会运作后,深感现时立法会自身的建设仍有很多要改进的空间。”贺一诚进一步指出,以自己多年参与国家层面的立法工作经验得知,任何机构的自身建设不可不重视,故应多参考一些良好经验,切勿排外,更不可故步自封。上一会期虽然通过了十四部法律,但除去会期尾声处理的八个职程法案,实际上只有六部法律,可见在全期的法案数量並不算多的情況之下,应充分利用好议员的积极性,设立法律的技术性结构框架,让常设委员会以统一模式讨论法律,以及探讨将来各委员会可否实施共同讨论法案。
贺一诚又解释道,立法会自1976年运作至今,现已发展至第九屆,虽然在前任立法会曹主席的领导下,立法会已开始较好地展开立法工作,但至今立法会仍然沿用过去以常设委员会审议法案等旧有模式,且没有统一的技术规范。现时立法会共有29人,除了主席、副主席列席外,各委员会平均有九人参与,但不排除过程中出现有议员缺席,最后导致一个法律可能只由四、五个人讨论,那么其立法的严谨性是否符合现时立法的潮流呢?另外,现时除了所属的委员会,议员较少列席其它委员会会议,因此未必很了解其它法案,加上本澳立法机关没有三审制度,令审议法案的重要部分落在常设委员会,前后宽松(大会一般性及细则性审议)亦会影响其立法的严谨性。
最后他再度强调,“立法会加强自身建设十分重要,政府要依法施政,立法部门也应依法立法,若自身建设不受重视反容易积累深层次问题。”
冀透过辩论找出问题根源
评价现时立法、行政互动关係,贺一诚不违言,“在刚过去的会期中,不少议程前发言、质询都不断重複问题,议会现时很多议员太注重议程发言及口头、书面质询,其议题亦表现得老生常谈,甚至有的议题明知是现时很难处理的议题。”作为一位议员,应按誓词来承担议会责任,若只是“为质询而质询”,见事就讲,所提的质询不能指出政府在执政上的问题,亦未说明政府未能依法施政的法律根据,其议会工作对澳门的发展有何实效呢?
另一方面,由於立法会议员的质询质量、表达未能清晰,行政部门对议员的质询也答非所问,流於形式,欠缺实质性内容,最终导致双方都成为“读稿员”。
贺一诚提出,冀望在新一会期,行政、立法能取得共识,以“主题辩论”集中讨论问题,有助议员善用立法会的监督机制指出政府在执政上的错误。他相信“真理会越辩越明”,透过辩论找出问题根源,另一方面,官员亲身参与“辩论”,亦让官员的响应不能再“照本宣科”,相信能有助於发现及解決一系列的深层次问题。
建立更高层次中央法务统筹机制
谈及政府的立法计划问题,贺一诚强调十分认同刘焯华主席早前提到“各个司政出多门,各自为政”观点,並指出,“澳门现时面临法律滞后,立法会立法工作“前松后紧”是事实。对於澳门缺乏立法计划,行政法务司司长有着不可迴避的责任,各司都应负有立法责任。观乎本澳的立法过程,首先是经局长、司长、法务局,再交由行政法务司司长交予行政会讨论,最后始送交立法会审议,若各司“各自为政”未有按计划提交法律,作为统筹的部门又该如何跟进?”
除了批评法务部门未能履行为本澳的法制建设应有职责,他又认同现时存在着体制问题,提议政府建立上升至行政长官层面的“中央法务统筹机制”,由行政长官直接负责、主导及统筹立法计划及落实各项工作。他更补充道,“不能再停留在司级层面,以避免不同范畴各自为政”。
另外,他又谈到本地的法制建设体系尚未真正建立,以本澳50多万人口来看,现行有效的法律、法令、法规共达2626件,相对於有13亿人口的内地仅有10365件来说,是其五分之一的数量。再看日本、德国等国家,亦不超过一百件。虽然不能以法律多与少来判断好坏,但也不可能就每一问题都單行立法,最终还是要集成相关法律内容,如法典,以现时涉及法务工作的法务局、法改办及国际事务办公室三个法律执行部门的人力,相信並不能完成现时大量的法律、法规、法令改革重任,建议委托机构学者协助研究修改清理不合时宜的法律、法规及法令,实行应废则废,並研究应否“照单全收”地将国际公约适用於澳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