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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侨源气体”)位于四川省都江堰市科技产业开发区,主营业务为工业气体的专业化开发、生产、经销综合性民营企业,主要产品包括液氧、液氮、液氩、医用液氧、食用二氧化碳等各类液态气体及医用瓶氧、各种工业瓶装气体等。该公司于2017年3月14日发布了最新版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拟募集资金29068.46万元。
目前,侨源气体的IPO申请已经于3月22日通过了证监会发审委的审核,这也是今年以来成都市首家IPO申请获通过的拟上市公司,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该公司所披露的经营、财务数据就是准确的,相反,仔细分析该公司披露的相关信息,可以发现这其中有很多矛盾之处。
招股书中存在多处疑点
招股书披露的数据显示,侨源气体2014年到2016年实现的营业收入金额分别为3.14亿元、3.52亿元和3.82亿元,呈现出稳定的逐年增长趋势,然而可疑的是,净利润的波动却很大,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金额分别为3373.69万元、2639.01万元和4312.76万元。其中,2015年在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0个百分点以上的条件下,净利润竟然同比下滑了20%;而2016年,在营收同比增长不足10个百分点的条件下,净利润却同比大增6成以上。
更为可疑的是,2016年侨源气体综合毛利率为44.39%,相比2015年的43.25%增幅并不明显,2016年净利润大幅增长主要来源就是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的同比大幅减少,这样一来,不排除该公司在费用支出上存在人为操纵的嫌疑,毕竟通过人为压低费用支出可以虚增盈利水平。
其实这些都不是该公司存在的主要财务疑点。对比该公司在2015年11月发布过15版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当时的信息披露时间范围跨越了2012年到2015年上半年末。也即在侨源气体发布的2015版招股书和2017版招股书中,均涵盖了2014年度的财务数据,但是对比这两版数据,可以发现两份报告书同一年份披露的数据存在着明显矛盾。
前后矛盾的财务数据
在侨源气体2015年发布的首版招股说明书中,披露2014年全年实现销售收入金额为31600.53万元,但是该公司在2017年发布的最新版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2014年实现销售收入金额却只有31372.37万元,相比2015年半招股说明书略低,差额为200余万元。
客观来说,针对具体业务的收入确认,可能在两期招股说明书中存在一定差异,差异金额较小的条件下是可以被容忍的。但是问题在于,在正常的会计核算逻辑下,在2015版招股说明书中多出来的200余万元收入,是需要找一个对应科目的,要么是当年实际收到的款项、体现在现金流量数据中,要么尚未收到、体现在应收款项当中。这也就意味着,在侨源气体发布的两版招股说明书中,针对当年的销售商品现金流入金额以及应收款项余额也应当存在一定差异,且差异金额与两版招股说明书中针对2014年度营业收入披露的差异金额应当匹配。
然而事实上,对比侨源气体发布的两版招股说明书,2014年度现金流量表中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科目发生额完全一致,均为17738.03万元,同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也完全一致,均为526.89万元;惟独存在差异的是应收账款科目,2014版招股书为7975.13万元,2017版招股书为7934.59万元,但是差异金额仅为40万元左右,这与两版招股书针对2014年度营业收入披露之间的230万元左右的差异金额明显是无法匹配的。
也就是说,侨源气体在两版招股书中针对营业收入存在差异的数据披露,是无法从相应的现金流量、赊销金额数据中找到合理的印证,这就令人怀疑公司披露的财务数据真实性。
经营数据合理性漏洞百出
不仅是两版招股书对比中存在矛盾,详细分析侨源气体的经营数据,其中也存在着很多值得推敲之处。
1、神秘消失的氧气。
招股书披露,侨源气体四川生产基地氧气产品在2014年到2016年期间产销率始终不足100%,其中各年度產量分别为15.87万吨、18.39万吨和19.08万吨,而同期销量则分别为15.76万吨、18.08万吨和18.47万吨,累计差异量多达1万吨左右。
在正常的生产经营逻辑下,这就应当形成侨源气体在2016年底1万吨左右的氧气成品库存,那么这些多生产出来的氧气价值多少呢?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数据,该公司四川生产基地在2016年共销售氧气18.47万吨,由此产生销售收入22777.68万元,同时该公司液态氧业务线毛利率高达53.69%,这就对应着该公司2016年氧气销售所结转的生产成本为10548.34万元,折合每吨氧气的生产成本就是571.11元。
以此作为计算基础,则侨源气体最近3年累计下来的氧气产成品库存,就应当价值在570万元以上;进而意味着,即便假设该公司没有任何其他类型的产成品库存,仅仅是这1万吨氧气的存在,就应当导致该公司期末存货-库存商品科目余额不少于570万元。
然而事实上,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显示,截至2016年末,该公司的产成品库存余额仅为400余万元,就连最近三年多生产出来的氧气都不足以覆盖,这明显违背了正常的生产经营原理。这就令人怀疑,侨源气体是否人为虚增了四川生产基地的氧气产量?计算出来的1万吨氧气富余产品到底是不是真实存在?
2、神秘出现的氮气。
与侨源气体的氧气产品表现恰恰相反,该公司的氮气产品在2014年到2016年期间却始终存在产量小于销量的现象,其中各年度氮气产量分别为75579.59吨、94352.85吨和120760.73吨,而同期销量则分别为80285.34吨、95157.32吨和122141.98吨,累计差异量多达6000吨左右。
这其中的奇怪之处便在于,在明知道氮气产品产不应销的状态,侨源气体为什么不增加氮气的产量用来补库存?同时,既然在最近3年中均存在产量小于销量的现象,就必然对应着在2014年之前,该公司存在至少6000吨以上的氮气库存,但是这对于存货规模始终很少的侨源气体而言,却无法得到财务数据的印证。
更何况不仅是氮气产品存在这一问题,氩气产品也同样如此。2014年到2016年的产量分别为5735.03吨、5443.08吨和3447.26吨,而同期销量则分别为7464.52吨、7238.83吨和7521.04吨,累计差异量多达7600吨。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数据显示,侨源气体在2016年销售氩气7521.04吨,藉此实现销售收入2571.01万元,同时获得毛利523.68万元,综合这些数据可以计算出该公司的氩气产品单位生产成本为每吨2722.14元,由此可推算出,7600吨氩气产品就对应着2000万元以上的库存产成品。
要知道,在2013年末时,侨源气体全部存货余额也不过才1244.07万元,其中包含的产成品存货更是只有300万元,完全不能覆盖7600吨氩气产品库存。这也进一步令人怀疑侨源气体存在存货造假的问题。
目前,侨源气体的IPO申请已经于3月22日通过了证监会发审委的审核,这也是今年以来成都市首家IPO申请获通过的拟上市公司,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该公司所披露的经营、财务数据就是准确的,相反,仔细分析该公司披露的相关信息,可以发现这其中有很多矛盾之处。
招股书中存在多处疑点
招股书披露的数据显示,侨源气体2014年到2016年实现的营业收入金额分别为3.14亿元、3.52亿元和3.82亿元,呈现出稳定的逐年增长趋势,然而可疑的是,净利润的波动却很大,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金额分别为3373.69万元、2639.01万元和4312.76万元。其中,2015年在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0个百分点以上的条件下,净利润竟然同比下滑了20%;而2016年,在营收同比增长不足10个百分点的条件下,净利润却同比大增6成以上。
更为可疑的是,2016年侨源气体综合毛利率为44.39%,相比2015年的43.25%增幅并不明显,2016年净利润大幅增长主要来源就是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的同比大幅减少,这样一来,不排除该公司在费用支出上存在人为操纵的嫌疑,毕竟通过人为压低费用支出可以虚增盈利水平。
其实这些都不是该公司存在的主要财务疑点。对比该公司在2015年11月发布过15版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当时的信息披露时间范围跨越了2012年到2015年上半年末。也即在侨源气体发布的2015版招股书和2017版招股书中,均涵盖了2014年度的财务数据,但是对比这两版数据,可以发现两份报告书同一年份披露的数据存在着明显矛盾。
前后矛盾的财务数据
在侨源气体2015年发布的首版招股说明书中,披露2014年全年实现销售收入金额为31600.53万元,但是该公司在2017年发布的最新版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2014年实现销售收入金额却只有31372.37万元,相比2015年半招股说明书略低,差额为200余万元。
客观来说,针对具体业务的收入确认,可能在两期招股说明书中存在一定差异,差异金额较小的条件下是可以被容忍的。但是问题在于,在正常的会计核算逻辑下,在2015版招股说明书中多出来的200余万元收入,是需要找一个对应科目的,要么是当年实际收到的款项、体现在现金流量数据中,要么尚未收到、体现在应收款项当中。这也就意味着,在侨源气体发布的两版招股说明书中,针对当年的销售商品现金流入金额以及应收款项余额也应当存在一定差异,且差异金额与两版招股说明书中针对2014年度营业收入披露的差异金额应当匹配。
然而事实上,对比侨源气体发布的两版招股说明书,2014年度现金流量表中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科目发生额完全一致,均为17738.03万元,同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也完全一致,均为526.89万元;惟独存在差异的是应收账款科目,2014版招股书为7975.13万元,2017版招股书为7934.59万元,但是差异金额仅为40万元左右,这与两版招股书针对2014年度营业收入披露之间的230万元左右的差异金额明显是无法匹配的。
也就是说,侨源气体在两版招股书中针对营业收入存在差异的数据披露,是无法从相应的现金流量、赊销金额数据中找到合理的印证,这就令人怀疑公司披露的财务数据真实性。
经营数据合理性漏洞百出
不仅是两版招股书对比中存在矛盾,详细分析侨源气体的经营数据,其中也存在着很多值得推敲之处。
1、神秘消失的氧气。
招股书披露,侨源气体四川生产基地氧气产品在2014年到2016年期间产销率始终不足100%,其中各年度產量分别为15.87万吨、18.39万吨和19.08万吨,而同期销量则分别为15.76万吨、18.08万吨和18.47万吨,累计差异量多达1万吨左右。
在正常的生产经营逻辑下,这就应当形成侨源气体在2016年底1万吨左右的氧气成品库存,那么这些多生产出来的氧气价值多少呢?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数据,该公司四川生产基地在2016年共销售氧气18.47万吨,由此产生销售收入22777.68万元,同时该公司液态氧业务线毛利率高达53.69%,这就对应着该公司2016年氧气销售所结转的生产成本为10548.34万元,折合每吨氧气的生产成本就是571.11元。
以此作为计算基础,则侨源气体最近3年累计下来的氧气产成品库存,就应当价值在570万元以上;进而意味着,即便假设该公司没有任何其他类型的产成品库存,仅仅是这1万吨氧气的存在,就应当导致该公司期末存货-库存商品科目余额不少于570万元。
然而事实上,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显示,截至2016年末,该公司的产成品库存余额仅为400余万元,就连最近三年多生产出来的氧气都不足以覆盖,这明显违背了正常的生产经营原理。这就令人怀疑,侨源气体是否人为虚增了四川生产基地的氧气产量?计算出来的1万吨氧气富余产品到底是不是真实存在?
2、神秘出现的氮气。
与侨源气体的氧气产品表现恰恰相反,该公司的氮气产品在2014年到2016年期间却始终存在产量小于销量的现象,其中各年度氮气产量分别为75579.59吨、94352.85吨和120760.73吨,而同期销量则分别为80285.34吨、95157.32吨和122141.98吨,累计差异量多达6000吨左右。
这其中的奇怪之处便在于,在明知道氮气产品产不应销的状态,侨源气体为什么不增加氮气的产量用来补库存?同时,既然在最近3年中均存在产量小于销量的现象,就必然对应着在2014年之前,该公司存在至少6000吨以上的氮气库存,但是这对于存货规模始终很少的侨源气体而言,却无法得到财务数据的印证。
更何况不仅是氮气产品存在这一问题,氩气产品也同样如此。2014年到2016年的产量分别为5735.03吨、5443.08吨和3447.26吨,而同期销量则分别为7464.52吨、7238.83吨和7521.04吨,累计差异量多达7600吨。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数据显示,侨源气体在2016年销售氩气7521.04吨,藉此实现销售收入2571.01万元,同时获得毛利523.68万元,综合这些数据可以计算出该公司的氩气产品单位生产成本为每吨2722.14元,由此可推算出,7600吨氩气产品就对应着2000万元以上的库存产成品。
要知道,在2013年末时,侨源气体全部存货余额也不过才1244.07万元,其中包含的产成品存货更是只有300万元,完全不能覆盖7600吨氩气产品库存。这也进一步令人怀疑侨源气体存在存货造假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