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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些年来,政府部门所开展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已经取到了显著的成效,和令人瞩目的成绩。但是这不代表问题不存在,无论是在制度制定方面、治理理念方面以及执行力度方面还有待提升。政府应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积极探索适合自己的发展方式,改善社会治安现状,提高民主参与力度,实现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入展开,为和谐社会的构建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关键词:城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一、城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城市社会治安防控观念陈旧
目前各级公安机关将工作重点放在“打”上,定期开展各种专项打击行动,虽然看似成果明显,但是没有从根本上减少犯罪活动的发生,没有真正做到“打防结合、预防为主”。这些问题的原因归根到底在于公安机关和相关领导社会治安防控观念的陈旧,没有充分地认识到建立健全城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重打轻防”的思想根深蒂固。
(二)城市社会治安防控制度不健全
城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制度建设是其根本保障。目前相关制度的缺失主要体现在考核奖惩制度不统一、综合协调制度不规范、工作创新制度不具体等方面,导致警务人员重视程度不高、警务资源闲置或浪费、基层防控能力薄弱等问题,进而严重制约了城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作用的发挥,致使很多工作流于形式,虎头蛇尾。
(三)城市社会治安防控力量薄弱
目前我国警务人员数量严重不足,按人口百分比计算与发达国家差距明显,严重制约着公安机关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别是近年来群体性事件频发,公安机关不得不承担大量非警务活动,例如信访维稳、征地拆迁等,沉重的工作压力、繁重的工作任务使得很多民警疲于应付,很难再投入时间和精力进行社会治安防控方面的工作。同时,社会公众参与治安防控的程度较低,保安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致使社会治安防控任务全部落在公安机关身上,工作力量难以满足需求。
(四)城市社会治安防控手段相对滞后
目前使用的“110”报警电话效率不高,出警速度有时较慢,现场处置常常不力,而且由于无效警情多、乱投诉现象多,造成警务资源浪费,工作效率不高。同时,公安机关的情报收集和研判能力有待提高,特别是在暴力恐怖主义猖獗的今天,更需要建立统一高效的信息共享平台,提前预防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在“3.1云南昆明火车站暴力恐怖案件”发生后,基层公安机关治安防控装备的落后问题也暴露出来,保障资金投入、更新先进装备,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二、完善我国城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措施
(一)增强城市社会治安防控意识
各级公安机关要牢固树立“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意识,将防范摆在日常工作的重要位置。实践证明,“严打”只能使社会治安暂时好转,刑事犯罪暂时回落,只是社会治安处于非常状态下不得已采取的一种非常措施,建立科学有效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才是从根本上扭转被动局面的举措。应当把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管理和防范上,形成防范严密、打击有力、效力持久的治安防控网络。
(二)推进城市社会治安防控制度建设
一要统一考核奖惩制度、创新考核奖惩机制,大力推进考核机制规范化建设,将目标责任具体化,并建立健全合理科学的考评机制和责任倒查机制,将考评成绩与个人的政治经济利益相联系,加大对考核结果的运用。二要规范综合协调制度,将城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融入到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当中,充分整合政法、公安、街道、社区、单位、小区物业等各方力量,形成“党政领导、综治协调、部门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大平安”工作格局。三要大力推进平安社区建设,进一步下沉警力、夯实基础,建立信息分类采集制、规范“双实”动态管理制、推行实时分析研判制、强化常态调处稳控制、突出高效应急服务制,将矛盾隐患发现在基层、化解在基层,以基层平安促进全局稳定。
(三)增强城市社会治安防空力量
(1)大力加强警力建设,增加警务人员编制,在夯实基层警务力量的基础上,重点引进高学历、高素质的科技人才,利用现代通讯技术、控制技术建立技术防范网络。(2)增强公众参与,以社区警务为基础,积极发动社区群众参与治安防控,整合社区老党员、老干部、志愿者、低保户、物业公司等力量成立治安巡防队、民事调解队、信息收集队、突发应急队等群防群治队伍。(3)规范保安公司服务,通过严格招聘及岗前培训制度、规范管理和绩效考核机制、建立保安周期輪训制度等措施,促进保安行业向社会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前进。
(四)有效运用城市社会治安防控手段
(1)提高公安110指挥反应速度,重点从提高110接处警人员综合素质、强化110接处警人员业务能力、优化警务装备配置、加强各警种之间和社会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等方面下功夫,使公安110真正成为城市居民的“保护神”。(2)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大力加强城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信息员队伍建设,拓展信息收集渠道,及时获取各种深层次、预警性、内幕性治安信息,掌握工作主动权;同时要推进信息现代化建设,加快治安、刑侦、反恐等信息系统建设步伐,提高信息共享水平。(3)合理利用严打手段,对各种严重的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严厉打击,坚决反对“严打”中存在的“无用论”和“速胜论”,做好长期斗争的思想准备,保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社会治安防控问题,与时俱进,预防“严打”过后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出现反弹迹象。
三、总结
总而言之,国内外文化融合的逐渐深入,使得我国的社会也朝着多元化方向发展,可以说,机遇和挑战并存。因此,积极探索一条适合我国社会发展的道路已经刻不容缓。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应采用社会多级管理方法,通过不断地优化和升级,来提高其工作质量,深化其职能,使各项职能具有一定辐射力,从而为社会治安工作的开展夯实牢固的基础,为我国社会的快速发展和进步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参考文献:
[1] 宋 涛. 和谐视野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对策分析[J]. 科技信息, 2010,(17):45-46.
[2] 高 扬.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 法制与社会, 2015,(20):21.
[3] 顾华详. 社会治理视域下长治久安法治保障措施研究[J].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学报, 2013,(04):56-57.
关键词:城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一、城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城市社会治安防控观念陈旧
目前各级公安机关将工作重点放在“打”上,定期开展各种专项打击行动,虽然看似成果明显,但是没有从根本上减少犯罪活动的发生,没有真正做到“打防结合、预防为主”。这些问题的原因归根到底在于公安机关和相关领导社会治安防控观念的陈旧,没有充分地认识到建立健全城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重打轻防”的思想根深蒂固。
(二)城市社会治安防控制度不健全
城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制度建设是其根本保障。目前相关制度的缺失主要体现在考核奖惩制度不统一、综合协调制度不规范、工作创新制度不具体等方面,导致警务人员重视程度不高、警务资源闲置或浪费、基层防控能力薄弱等问题,进而严重制约了城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作用的发挥,致使很多工作流于形式,虎头蛇尾。
(三)城市社会治安防控力量薄弱
目前我国警务人员数量严重不足,按人口百分比计算与发达国家差距明显,严重制约着公安机关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别是近年来群体性事件频发,公安机关不得不承担大量非警务活动,例如信访维稳、征地拆迁等,沉重的工作压力、繁重的工作任务使得很多民警疲于应付,很难再投入时间和精力进行社会治安防控方面的工作。同时,社会公众参与治安防控的程度较低,保安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致使社会治安防控任务全部落在公安机关身上,工作力量难以满足需求。
(四)城市社会治安防控手段相对滞后
目前使用的“110”报警电话效率不高,出警速度有时较慢,现场处置常常不力,而且由于无效警情多、乱投诉现象多,造成警务资源浪费,工作效率不高。同时,公安机关的情报收集和研判能力有待提高,特别是在暴力恐怖主义猖獗的今天,更需要建立统一高效的信息共享平台,提前预防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在“3.1云南昆明火车站暴力恐怖案件”发生后,基层公安机关治安防控装备的落后问题也暴露出来,保障资金投入、更新先进装备,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二、完善我国城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措施
(一)增强城市社会治安防控意识
各级公安机关要牢固树立“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意识,将防范摆在日常工作的重要位置。实践证明,“严打”只能使社会治安暂时好转,刑事犯罪暂时回落,只是社会治安处于非常状态下不得已采取的一种非常措施,建立科学有效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才是从根本上扭转被动局面的举措。应当把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管理和防范上,形成防范严密、打击有力、效力持久的治安防控网络。
(二)推进城市社会治安防控制度建设
一要统一考核奖惩制度、创新考核奖惩机制,大力推进考核机制规范化建设,将目标责任具体化,并建立健全合理科学的考评机制和责任倒查机制,将考评成绩与个人的政治经济利益相联系,加大对考核结果的运用。二要规范综合协调制度,将城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融入到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当中,充分整合政法、公安、街道、社区、单位、小区物业等各方力量,形成“党政领导、综治协调、部门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大平安”工作格局。三要大力推进平安社区建设,进一步下沉警力、夯实基础,建立信息分类采集制、规范“双实”动态管理制、推行实时分析研判制、强化常态调处稳控制、突出高效应急服务制,将矛盾隐患发现在基层、化解在基层,以基层平安促进全局稳定。
(三)增强城市社会治安防空力量
(1)大力加强警力建设,增加警务人员编制,在夯实基层警务力量的基础上,重点引进高学历、高素质的科技人才,利用现代通讯技术、控制技术建立技术防范网络。(2)增强公众参与,以社区警务为基础,积极发动社区群众参与治安防控,整合社区老党员、老干部、志愿者、低保户、物业公司等力量成立治安巡防队、民事调解队、信息收集队、突发应急队等群防群治队伍。(3)规范保安公司服务,通过严格招聘及岗前培训制度、规范管理和绩效考核机制、建立保安周期輪训制度等措施,促进保安行业向社会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前进。
(四)有效运用城市社会治安防控手段
(1)提高公安110指挥反应速度,重点从提高110接处警人员综合素质、强化110接处警人员业务能力、优化警务装备配置、加强各警种之间和社会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等方面下功夫,使公安110真正成为城市居民的“保护神”。(2)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大力加强城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信息员队伍建设,拓展信息收集渠道,及时获取各种深层次、预警性、内幕性治安信息,掌握工作主动权;同时要推进信息现代化建设,加快治安、刑侦、反恐等信息系统建设步伐,提高信息共享水平。(3)合理利用严打手段,对各种严重的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严厉打击,坚决反对“严打”中存在的“无用论”和“速胜论”,做好长期斗争的思想准备,保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社会治安防控问题,与时俱进,预防“严打”过后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出现反弹迹象。
三、总结
总而言之,国内外文化融合的逐渐深入,使得我国的社会也朝着多元化方向发展,可以说,机遇和挑战并存。因此,积极探索一条适合我国社会发展的道路已经刻不容缓。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应采用社会多级管理方法,通过不断地优化和升级,来提高其工作质量,深化其职能,使各项职能具有一定辐射力,从而为社会治安工作的开展夯实牢固的基础,为我国社会的快速发展和进步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参考文献:
[1] 宋 涛. 和谐视野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对策分析[J]. 科技信息, 2010,(17):45-46.
[2] 高 扬.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 法制与社会, 2015,(20):21.
[3] 顾华详. 社会治理视域下长治久安法治保障措施研究[J].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学报, 2013,(04):5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