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问题倍受人们所关注,长期以来人们争议颇多。文章从两个方面分析了哲学基本问题、主客体关系问题,以及它俩之间的关系,明确了哲学基本问题和主客体关系问题的不可互换性。
关键词:哲学基本问题;主客体关系问题;主体;客体
马克思主义哲学自诞生之日起就倍受关注,经受了来自各方面的挑战和质疑,但它却在这些挑战和质疑声中岿然不动,并且还能批判和吸收各家所长不断完善自身,这不能不引发我们对它的研究和深思。近年来,随着东西方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升温,新的观点、新的问题不断涌现,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和回答必将引导我们更进一步的认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深刻内涵,推动其继续向前发展。
一、问题的提出
在研究马克思主义的问题中,有两种观点尤其引人注目:
1、代替论
代替论认为哲学基本问题本身已经过时,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古代近代哲学的基本问题,主、客体关系是现代哲学的基本问题,因为,哲学史上探讨思维和存在的关系,在不同时代表现出不同的侧重点,因而显现出某一种哲学体系是对思维和存在关系的一种时代性理解和认识。思维和存在关系问题并不是抽象存在,不同时代表现不同。当代哲学发展已提出从主、客体关系把握理解哲学基本问题,思维和存在的关系是主客体的本质方面,主客体是它的表现,它只能在主客体相互关系中产生、存在并解决。离开主客体关系,思维和存在的关系就变成抽象的和神秘之物,就无法对它进行科学研究。
2、等同论
等同论者认为,主客体问题是世界的本原即本体论问题,认识论上讲的主体和客体的关系,就是某物的思想与某物本身的关系,即思维与存在的关系,因此在认识论中,客体是第一性,主体是第二性。
当然要想澄清这两种观点,就必须首先明确两组关系的内涵。
二、两组哲学关系问题
1、何为哲学的基本问题
所谓哲学的基本问题是任何哲学体系都不能回避的问题,是任何哲学体系建立的基础,对于哲学其他问题的解决与展开都要以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为起点和中心。恩格斯在总结哲学史的基础上明确指出:“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1]因为思维和存在不仅是人和世界关系的两个最本质的方面,也是两个哲学上最高的范畴,因此任何哲学派别必须按照各自的方式对此做出回答,来建立自己的哲学体系。
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有两个突出的方面,对它们的回答分别区分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可知论和不可知论。
2、何为主客体的关系问题
所谓主体是指从事着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人。可以划分为:个人主体、集团主体、社会主体和人类主体四种形式。所谓客体是指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它是主体活动对象的总和,是进入主体对象性的活动领域,并同主体发生功能性关系,或为主体活动所指向的客观事物。可以分为:自然客体、社会客体和精神客体。
主客体在实践活动中相互作用形成了认识关系、实践关系、价值关系、审美关系四种不同类型。
三、对两组关系的进一步分析
在对两组关系有了概念上的认识之后,有必要对二者进行更进一步的对比,以便于能更加清楚的理解它们之间的关系。
1、范畴的对比
世所共识,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界定了物质和思维(精神)两个范畴,主客体关系问题界定了主体和客体两大范畴。因此,主客体关系问题能否取代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成为当代哲学的基本问题,就需要看两对范畴是否处于同等的涵盖范围内。
首先,列宁在总结了前人对物质所下的定义的基础上批判地吸收,形成了当代哲学中的物质概念,“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2]它标识了宇宙间所有的物质形态,是一个具有最高涵盖性的范畴。而我们不能把所有的客观物质都看作是客体。因为从前面的定义中可以认识到只有那些进入了主体的实践活动,并同主体发生功能性关系,或为主体活动所指向的客观事物才能被称之为客体。因此,从二者的涵盖面来看,物质范畴的涵盖面要远大于客体范畴,至少可以得出客体与客观物质不属于同等范畴的结论。
其次,作为主体的人,是“自在的”或“自然的”存在,即同世界上其他存在物一样的自然而然的存在;人类作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主体,则是“自为的”或“自觉的”存在,即区别于世界上其他所有存在物的“超自然”的存在;因此,人类是“自在”存在与“自为”存在、“自然”存在与“自觉”存在的统一体。作为“自在的”或“自然的”存在,人类统一于物质世界,人类的属性是自然性,物质世界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据;作为“自为的”或“自觉的”存在,人和人的世界又是人类自己创造的产物,人类的根本属性是社会性,人类本身是自己生存和发展的根据;因此,人类是自然性和社会性、受动性、适应性与创造性的对立统一。
所谓思维是主体的行为,是意识的表现形式。思维是主体发现客体对自己有所影响后,为了获得处置客体的意识,做好消除客体影响的准备工作,思维组织在生存意识的主导和思维意识的指挥下,对感知组织获得的知识进行分析处理的行为。
由此可见,尽管主体和思维之间有着一定的联系,但毕竟主体不同于思维,主体是有意识、能思维、作为实践主体的人。主体本身是客观世界的组成部分之一,人不过是自然的一部分。但作为实践主体的人是社会性的。
总之,两对关系问题中的四个概念分别属于四个不同的范畴,各有其涵盖的范围。因而,我们不能简单的将“客体”等同于“物质”,更不能说“主体”就是“思维”。既然如此,妄图用主客体关系问题取代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的观点,自然也就行不通了。
2、研究领域的对比
从前面对范畴的界定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对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的两方面的回答,分别形成了哲学研究的两大基本领域。对“思维和存在何者为第一性”的问题的回答,形成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大对立阵营。唯物主义认为世界的本原有唯一的一个——物质;而唯心主义同样认为世界的本原也只有一个,即思维。从分析中可以知道,无论是唯物主义还是唯心主义,它们的研究都是为了揭示世界的本质问题,我们把这个问题的研究称之为本体论的研究,它是我们对哲学进行研究的基础和出发点。
在对“思维和存在有无同一性”的问题的回答中,认为存在和思维有同一性,即思维可以反映存在,则说明物质是可以被认识的,世界是可知的,我们称其为可知论。另一种认为,思维和存在无同一性,也就是说思维不能反映物质,说明物质是不能被认识的,形成了主客二分的不可知论。当然我们也可以看出无论是可知论还是不可知论,其实质都是在谈认识领域的问题,我们将之称为认识论问题。
因此,对这两个问题(即本体论问题和认识论问题)的深入探讨铺开了整个哲学的两大基本研究领域,也正因为如此,我们才确定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作为哲学的基本问题。
对主体与客体关系问题而言,认识关系体现了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反映和被反映的关系;实践关系揭示的是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一种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而当客体的某些属性能够满足主体的某种需要的时候,客体的这些属性相对于主体的满足而言是积极的,有价值的,这就是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价值关系;当主体在同客体相互作用的实践活动中超越了价值的功利性,主体达到了一种心灵上的愉悦,此时我们说主体实现了对美的追求,主体与客体之间构成了一种审美关系。从对四种关系的界定可以看出,主体与客体之间的相互作用的关系无不是建立在实践基础上的,都是在主体的认识当中发生、发展的,当属认识论领域的问题。
综上所述,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之所以能成为哲学的基本问题是因为对它的回答覆盖了哲学研究的基本领域——本体论领域和认识论领域,而主客体的关系问题则纯属认识论领域的内容。如果我们如前面所说,主客体的关系问题是哲学基本问题在当代的新的表现形式,无疑就承认了哲学的研究只是关于认识论问题领域的研究,而否认了哲学的本体论领域的研究。
四、当代意义和价值
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与主客体的关系问题分别属于不同层面、不同领域的问题,其涵盖范围既相互渗透,又各有差异,不同程度地涉及到了本体论或认识论领域的研究。当代西方哲学研究往往回避本体论问题的探讨,只把认识论问题作为哲学研究的领域,恰恰是在这种观点引导下,使得当代西方哲学研究者走入了一个误区。
所周知,哲学的研究涉及本体论、认识论、历史观等几个重要的领域,这些领域之间相互联系不可分割。其中本体论问题是哲学研究的基石,是建立认识论和历史观大厦的坚实地基。若抛开本体论空谈认识论必然会导致认识论的研究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近代西方学者的研究试图回避对本体论问题的回答,绕开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划分,而另辟第三条道路。但最终结果都使得它们自身深深陷入唯心主义的泥潭无法自拔,当然其研究也往往无果而终,倍受后人的批判、指责。正确认识主客体的关系问题与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深入理解哲学的基本问题,对当代哲学的发展,同样有着不可忽视的现实意义,值得大家关注。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二版,人民出版社 1995年
[2] 《列宁全集》(第十八卷),人民出版社 1995年6月
[3] 《哲学通论》,第二版,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6年8月
[4] 《普列汉诺夫哲学著作选集》(第三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 1962年7月
[5]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第四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5年5月
[6] http://baike.baidu.com/view/17753.htm
关键词:哲学基本问题;主客体关系问题;主体;客体
马克思主义哲学自诞生之日起就倍受关注,经受了来自各方面的挑战和质疑,但它却在这些挑战和质疑声中岿然不动,并且还能批判和吸收各家所长不断完善自身,这不能不引发我们对它的研究和深思。近年来,随着东西方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升温,新的观点、新的问题不断涌现,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和回答必将引导我们更进一步的认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深刻内涵,推动其继续向前发展。
一、问题的提出
在研究马克思主义的问题中,有两种观点尤其引人注目:
1、代替论
代替论认为哲学基本问题本身已经过时,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古代近代哲学的基本问题,主、客体关系是现代哲学的基本问题,因为,哲学史上探讨思维和存在的关系,在不同时代表现出不同的侧重点,因而显现出某一种哲学体系是对思维和存在关系的一种时代性理解和认识。思维和存在关系问题并不是抽象存在,不同时代表现不同。当代哲学发展已提出从主、客体关系把握理解哲学基本问题,思维和存在的关系是主客体的本质方面,主客体是它的表现,它只能在主客体相互关系中产生、存在并解决。离开主客体关系,思维和存在的关系就变成抽象的和神秘之物,就无法对它进行科学研究。
2、等同论
等同论者认为,主客体问题是世界的本原即本体论问题,认识论上讲的主体和客体的关系,就是某物的思想与某物本身的关系,即思维与存在的关系,因此在认识论中,客体是第一性,主体是第二性。
当然要想澄清这两种观点,就必须首先明确两组关系的内涵。
二、两组哲学关系问题
1、何为哲学的基本问题
所谓哲学的基本问题是任何哲学体系都不能回避的问题,是任何哲学体系建立的基础,对于哲学其他问题的解决与展开都要以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为起点和中心。恩格斯在总结哲学史的基础上明确指出:“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1]因为思维和存在不仅是人和世界关系的两个最本质的方面,也是两个哲学上最高的范畴,因此任何哲学派别必须按照各自的方式对此做出回答,来建立自己的哲学体系。
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有两个突出的方面,对它们的回答分别区分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可知论和不可知论。
2、何为主客体的关系问题
所谓主体是指从事着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人。可以划分为:个人主体、集团主体、社会主体和人类主体四种形式。所谓客体是指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它是主体活动对象的总和,是进入主体对象性的活动领域,并同主体发生功能性关系,或为主体活动所指向的客观事物。可以分为:自然客体、社会客体和精神客体。
主客体在实践活动中相互作用形成了认识关系、实践关系、价值关系、审美关系四种不同类型。
三、对两组关系的进一步分析
在对两组关系有了概念上的认识之后,有必要对二者进行更进一步的对比,以便于能更加清楚的理解它们之间的关系。
1、范畴的对比
世所共识,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界定了物质和思维(精神)两个范畴,主客体关系问题界定了主体和客体两大范畴。因此,主客体关系问题能否取代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成为当代哲学的基本问题,就需要看两对范畴是否处于同等的涵盖范围内。
首先,列宁在总结了前人对物质所下的定义的基础上批判地吸收,形成了当代哲学中的物质概念,“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2]它标识了宇宙间所有的物质形态,是一个具有最高涵盖性的范畴。而我们不能把所有的客观物质都看作是客体。因为从前面的定义中可以认识到只有那些进入了主体的实践活动,并同主体发生功能性关系,或为主体活动所指向的客观事物才能被称之为客体。因此,从二者的涵盖面来看,物质范畴的涵盖面要远大于客体范畴,至少可以得出客体与客观物质不属于同等范畴的结论。
其次,作为主体的人,是“自在的”或“自然的”存在,即同世界上其他存在物一样的自然而然的存在;人类作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主体,则是“自为的”或“自觉的”存在,即区别于世界上其他所有存在物的“超自然”的存在;因此,人类是“自在”存在与“自为”存在、“自然”存在与“自觉”存在的统一体。作为“自在的”或“自然的”存在,人类统一于物质世界,人类的属性是自然性,物质世界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据;作为“自为的”或“自觉的”存在,人和人的世界又是人类自己创造的产物,人类的根本属性是社会性,人类本身是自己生存和发展的根据;因此,人类是自然性和社会性、受动性、适应性与创造性的对立统一。
所谓思维是主体的行为,是意识的表现形式。思维是主体发现客体对自己有所影响后,为了获得处置客体的意识,做好消除客体影响的准备工作,思维组织在生存意识的主导和思维意识的指挥下,对感知组织获得的知识进行分析处理的行为。
由此可见,尽管主体和思维之间有着一定的联系,但毕竟主体不同于思维,主体是有意识、能思维、作为实践主体的人。主体本身是客观世界的组成部分之一,人不过是自然的一部分。但作为实践主体的人是社会性的。
总之,两对关系问题中的四个概念分别属于四个不同的范畴,各有其涵盖的范围。因而,我们不能简单的将“客体”等同于“物质”,更不能说“主体”就是“思维”。既然如此,妄图用主客体关系问题取代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的观点,自然也就行不通了。
2、研究领域的对比
从前面对范畴的界定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对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的两方面的回答,分别形成了哲学研究的两大基本领域。对“思维和存在何者为第一性”的问题的回答,形成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大对立阵营。唯物主义认为世界的本原有唯一的一个——物质;而唯心主义同样认为世界的本原也只有一个,即思维。从分析中可以知道,无论是唯物主义还是唯心主义,它们的研究都是为了揭示世界的本质问题,我们把这个问题的研究称之为本体论的研究,它是我们对哲学进行研究的基础和出发点。
在对“思维和存在有无同一性”的问题的回答中,认为存在和思维有同一性,即思维可以反映存在,则说明物质是可以被认识的,世界是可知的,我们称其为可知论。另一种认为,思维和存在无同一性,也就是说思维不能反映物质,说明物质是不能被认识的,形成了主客二分的不可知论。当然我们也可以看出无论是可知论还是不可知论,其实质都是在谈认识领域的问题,我们将之称为认识论问题。
因此,对这两个问题(即本体论问题和认识论问题)的深入探讨铺开了整个哲学的两大基本研究领域,也正因为如此,我们才确定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作为哲学的基本问题。
对主体与客体关系问题而言,认识关系体现了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反映和被反映的关系;实践关系揭示的是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一种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而当客体的某些属性能够满足主体的某种需要的时候,客体的这些属性相对于主体的满足而言是积极的,有价值的,这就是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价值关系;当主体在同客体相互作用的实践活动中超越了价值的功利性,主体达到了一种心灵上的愉悦,此时我们说主体实现了对美的追求,主体与客体之间构成了一种审美关系。从对四种关系的界定可以看出,主体与客体之间的相互作用的关系无不是建立在实践基础上的,都是在主体的认识当中发生、发展的,当属认识论领域的问题。
综上所述,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之所以能成为哲学的基本问题是因为对它的回答覆盖了哲学研究的基本领域——本体论领域和认识论领域,而主客体的关系问题则纯属认识论领域的内容。如果我们如前面所说,主客体的关系问题是哲学基本问题在当代的新的表现形式,无疑就承认了哲学的研究只是关于认识论问题领域的研究,而否认了哲学的本体论领域的研究。
四、当代意义和价值
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与主客体的关系问题分别属于不同层面、不同领域的问题,其涵盖范围既相互渗透,又各有差异,不同程度地涉及到了本体论或认识论领域的研究。当代西方哲学研究往往回避本体论问题的探讨,只把认识论问题作为哲学研究的领域,恰恰是在这种观点引导下,使得当代西方哲学研究者走入了一个误区。
所周知,哲学的研究涉及本体论、认识论、历史观等几个重要的领域,这些领域之间相互联系不可分割。其中本体论问题是哲学研究的基石,是建立认识论和历史观大厦的坚实地基。若抛开本体论空谈认识论必然会导致认识论的研究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近代西方学者的研究试图回避对本体论问题的回答,绕开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划分,而另辟第三条道路。但最终结果都使得它们自身深深陷入唯心主义的泥潭无法自拔,当然其研究也往往无果而终,倍受后人的批判、指责。正确认识主客体的关系问题与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深入理解哲学的基本问题,对当代哲学的发展,同样有着不可忽视的现实意义,值得大家关注。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二版,人民出版社 1995年
[2] 《列宁全集》(第十八卷),人民出版社 1995年6月
[3] 《哲学通论》,第二版,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6年8月
[4] 《普列汉诺夫哲学著作选集》(第三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 1962年7月
[5]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第四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5年5月
[6] http://baike.baidu.com/view/1775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