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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2011年3月,平度市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统筹,较国务院提前了3年。平度市打破农民、城镇居民身份限制,率先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发展方面的探索有着鲜明的特点和代表性。通过近几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运行来看,基本实现了“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目标要求,参保群体高达95万人,待遇领取人员达到24万人,基础养老金也从月人均55元提高到130元。
【关键词】城乡;养老保险;统筹;效果
一、平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统筹制度的建立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启动背景
2011年平度市根据山东省、青岛市的要求,实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平度市市委、市政府把“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提高城镇无保居民和农村居民养老保障水平”列入为民要办的九件实事之一。在全市各级各部门通力合作和广大城乡居民的积极参入下,平度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制度设计以国务院、山东省、青岛市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农保试点政策为依据,制定平政字〔2011〕9号文件。
2.效果评价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受到广泛欢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参保人数和实际领取养老金待遇人数不断增加,基金收支稳步增长,较好的实现了保基本、广覆盖的目标。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提高了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平度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全市所有的城乡居民,并对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进行政府缴费补助,体现了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从“交皇粮”到“吃皇粮”的转变,不仅让广大的农民对未来过上幸福有尊严的生活充满了希望。而且让农民真正开始获得相对公平的国民待遇,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不可估量的现实意义。同时平度市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采取的是不区分户籍。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和保障水平更高,基本上能满足老人的生活需要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遵循基本生活保障原则,缴费补贴标准也进行了相应的提高每年30元至100元。部分参保人能够根据自身条件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2011年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允许60周岁以上人员自愿选择缴费档次缴费并可以最高补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2012年统一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基础养老金也根据平度市的经济发展进行相应的的调整:2011年月标准55元,2012年7月为110元,2014年7月为130元。养老金收入基本上能保障老人的基本生活。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设计运行存在的问题
1.少部分人无法参加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平度市户籍、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但是现实生活中却存在部分农民外出打工,部分缴纳几个月或几年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是不允许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直到2014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才从制度上解决这个问题。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财政补贴机制存在问题
平政字〔2011〕9号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财政补贴政府的责任分配比例。青岛市只是通过内部另发文件的形式做了8:2的规定,平度市又根据自身情况将财政补贴规定为基础养老金和政府补贴青岛市:平度市:镇级按照8:1:1比例承担;丧葬补助金青岛市:平度市:镇级按照1:0.5:0.5承担。2012年1月基础养老金的财政补助改为:基础养老金:35元、65.5元、29.5元;丧葬补助金:中央不承担,青岛:平度市=1:1;政府代缴保费及财政补助:青岛:平度8:2。补贴比例并未形成统一的文件,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实施也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平度市级以上鼓励多参保缴费,但是因镇级需要承担一定的财补贴,部分镇产生消极抵制情绪。
3.参保范围覆盖面尚不够广泛,参保人选择缴费档次偏低
2012年4月,在全市67.8万名参保居民中,共有583778人选择了缴费,占参保总人数的86.1%;60周岁以上有72175人选择只领取55元基础养老金,占参保总人数的10.65%;60周岁以下有24989人选择只参保不缴费,占总参保人数的3.69%。其中:选择100元缴费档次的人数为471368人,占参保总人数的69.52%。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的思考与建议
1.加大舆论宣传,提高居民参保积极性
一是建立正常基础养老金调整机制。虽然国家目前还没有建立居民保险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但应根据平度市经济增长情况,定额、定期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长缴多得、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应将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结合起来,即累计缴费满15年,每多缴一年,基础养老金增加所缴费档次的5‰,最高一年不超5元。即选择100元档次,缴费超过15年,每多缴一年,增加0.5元;选择1000元档次及以上的,每多缴一年,增加5元基础养老金。这样可以鼓励参保群众长缴的同时,能够有更多的动力选择较高档次。
2.构建精算化模型,确保基金收支平衡
基金问题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能够正常运行的核心问题,收支平衡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此应构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经算化模型,确保基金收支平衡。
(1)调整养老金计发系数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系数139。偏小计发系数是导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出现不平衡的主要原因,因此根据人口预期的寿命的延长适时的调整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根据邓大松对农村居民60岁的平均预期余命推算,2010年60岁的农村居民平均余命为20.34岁。当计发系数为139时,个人账户收益率为6.8028%才能实现收支平衡,否则会出现收不抵支的现象。但现在的人民币一年定期存款利率来看,已经出现收不抵支。若个人账户收益率为3%,计发系数应为186,若个人账户收益率为5%,计发系数应为159。
(2)提高基金的统筹层次,可学规划,实现基金保值增值
在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正常安全运行的前提下,确保基金保值增值,应进行科学规划。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统筹层次实行县市级管理,县市级基金管理及投资运营的能力不高,再加上基金规模比较小,无法形成基金的规模增值保值效应。从目前的运行效果看,应实行省级统筹管理,打破目前的“碎片化”的制度设计,建立全省的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
(3)适时推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给付的年金化改革
现行的个人账户基金过多地强调“个人产权属性”,简单地将个人账户视为储蓄型积累计划,而忽视了其附带的基本属性,没有认识到参保个人账户是未来养老保障权益的一种“对价”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继承,并且在死亡30日内报送注销材料,还有1000元的丧葬补助金。山东省2014年又规定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包括政府补贴都要由继承人继承。因此造成的基金收支缺口也越来越大。因此要推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给付的年金化改革。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新农保制度内部年金化,按照“短寿者对长寿者补贴”的年金运营原理横向调节使用个人账户资金;二是要求“退休”时用个人账户基金转商业年金保险,用强制性商业年金化的形式。
3.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提升经办能力
在镇(街道)党委、政府应挖掘现有行政事业编制资源,大幅度减少职能弱化部门的人员编制,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编制;积极争取编制部门设立专门的经办机构,定编制2-3人并相对固定,人员调动和安排不能由当地党委、政府随意决定,要征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意见,并形成长效机制。在村级协办员队伍建设上,拿出一定的资金用于村级协办员补贴,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作者简介:
岳林(1981—)男,汉族,山东临沂市,硕士,科长,经济师,研究方向社会保障。
【关键词】城乡;养老保险;统筹;效果
一、平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统筹制度的建立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启动背景
2011年平度市根据山东省、青岛市的要求,实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平度市市委、市政府把“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提高城镇无保居民和农村居民养老保障水平”列入为民要办的九件实事之一。在全市各级各部门通力合作和广大城乡居民的积极参入下,平度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制度设计以国务院、山东省、青岛市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农保试点政策为依据,制定平政字〔2011〕9号文件。
2.效果评价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受到广泛欢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参保人数和实际领取养老金待遇人数不断增加,基金收支稳步增长,较好的实现了保基本、广覆盖的目标。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提高了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平度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全市所有的城乡居民,并对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进行政府缴费补助,体现了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从“交皇粮”到“吃皇粮”的转变,不仅让广大的农民对未来过上幸福有尊严的生活充满了希望。而且让农民真正开始获得相对公平的国民待遇,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不可估量的现实意义。同时平度市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采取的是不区分户籍。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和保障水平更高,基本上能满足老人的生活需要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遵循基本生活保障原则,缴费补贴标准也进行了相应的提高每年30元至100元。部分参保人能够根据自身条件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2011年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允许60周岁以上人员自愿选择缴费档次缴费并可以最高补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2012年统一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基础养老金也根据平度市的经济发展进行相应的的调整:2011年月标准55元,2012年7月为110元,2014年7月为130元。养老金收入基本上能保障老人的基本生活。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设计运行存在的问题
1.少部分人无法参加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平度市户籍、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但是现实生活中却存在部分农民外出打工,部分缴纳几个月或几年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是不允许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直到2014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才从制度上解决这个问题。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财政补贴机制存在问题
平政字〔2011〕9号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财政补贴政府的责任分配比例。青岛市只是通过内部另发文件的形式做了8:2的规定,平度市又根据自身情况将财政补贴规定为基础养老金和政府补贴青岛市:平度市:镇级按照8:1:1比例承担;丧葬补助金青岛市:平度市:镇级按照1:0.5:0.5承担。2012年1月基础养老金的财政补助改为:基础养老金:35元、65.5元、29.5元;丧葬补助金:中央不承担,青岛:平度市=1:1;政府代缴保费及财政补助:青岛:平度8:2。补贴比例并未形成统一的文件,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实施也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平度市级以上鼓励多参保缴费,但是因镇级需要承担一定的财补贴,部分镇产生消极抵制情绪。
3.参保范围覆盖面尚不够广泛,参保人选择缴费档次偏低
2012年4月,在全市67.8万名参保居民中,共有583778人选择了缴费,占参保总人数的86.1%;60周岁以上有72175人选择只领取55元基础养老金,占参保总人数的10.65%;60周岁以下有24989人选择只参保不缴费,占总参保人数的3.69%。其中:选择100元缴费档次的人数为471368人,占参保总人数的69.52%。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的思考与建议
1.加大舆论宣传,提高居民参保积极性
一是建立正常基础养老金调整机制。虽然国家目前还没有建立居民保险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但应根据平度市经济增长情况,定额、定期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长缴多得、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应将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结合起来,即累计缴费满15年,每多缴一年,基础养老金增加所缴费档次的5‰,最高一年不超5元。即选择100元档次,缴费超过15年,每多缴一年,增加0.5元;选择1000元档次及以上的,每多缴一年,增加5元基础养老金。这样可以鼓励参保群众长缴的同时,能够有更多的动力选择较高档次。
2.构建精算化模型,确保基金收支平衡
基金问题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能够正常运行的核心问题,收支平衡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此应构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经算化模型,确保基金收支平衡。
(1)调整养老金计发系数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系数139。偏小计发系数是导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出现不平衡的主要原因,因此根据人口预期的寿命的延长适时的调整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根据邓大松对农村居民60岁的平均预期余命推算,2010年60岁的农村居民平均余命为20.34岁。当计发系数为139时,个人账户收益率为6.8028%才能实现收支平衡,否则会出现收不抵支的现象。但现在的人民币一年定期存款利率来看,已经出现收不抵支。若个人账户收益率为3%,计发系数应为186,若个人账户收益率为5%,计发系数应为159。
(2)提高基金的统筹层次,可学规划,实现基金保值增值
在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正常安全运行的前提下,确保基金保值增值,应进行科学规划。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统筹层次实行县市级管理,县市级基金管理及投资运营的能力不高,再加上基金规模比较小,无法形成基金的规模增值保值效应。从目前的运行效果看,应实行省级统筹管理,打破目前的“碎片化”的制度设计,建立全省的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
(3)适时推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给付的年金化改革
现行的个人账户基金过多地强调“个人产权属性”,简单地将个人账户视为储蓄型积累计划,而忽视了其附带的基本属性,没有认识到参保个人账户是未来养老保障权益的一种“对价”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继承,并且在死亡30日内报送注销材料,还有1000元的丧葬补助金。山东省2014年又规定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包括政府补贴都要由继承人继承。因此造成的基金收支缺口也越来越大。因此要推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给付的年金化改革。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新农保制度内部年金化,按照“短寿者对长寿者补贴”的年金运营原理横向调节使用个人账户资金;二是要求“退休”时用个人账户基金转商业年金保险,用强制性商业年金化的形式。
3.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提升经办能力
在镇(街道)党委、政府应挖掘现有行政事业编制资源,大幅度减少职能弱化部门的人员编制,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编制;积极争取编制部门设立专门的经办机构,定编制2-3人并相对固定,人员调动和安排不能由当地党委、政府随意决定,要征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意见,并形成长效机制。在村级协办员队伍建设上,拿出一定的资金用于村级协办员补贴,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作者简介:
岳林(1981—)男,汉族,山东临沂市,硕士,科长,经济师,研究方向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