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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伊拉克战争后,尽快恢复人们的生产、生活是伊拉克的头等大事。由于石油是伊拉克国民经济的支柱,因此,恢复和发展伊拉克的石油工业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基石。伊拉克政府积极地作出各种努力来实现伊拉克的强国梦想。例如:2009年公开拍卖八个油气田的开采权、制定《石油天然气法》等。
[关键词] 石油工業 《石油天然气法》
从1980年到2003年,四场战争已经使得昔日中东强国——伊拉克失去了往日的辉煌,而伊拉克战后漫漫富国路走的却是无比的艰辛。1990年8月伊拉克入侵科威特后,联合国对伊实行严厉的经济制裁,伊经济遭受重大打击,基本陷于瘫痪状态。1991年1月开始的海湾战争造成的破坏严重打击了伊拉克的经济。海湾战争结束后,由于开采设备被毁和联合国制裁,石油日产量跌至30万桶。海湾战争后,土耳其、沙特相继关闭了伊的三条出口输油管道,伊拉克的石油出口几乎完全停止。联合国对伊拉克实行严厉的经济制裁和贸易禁运,造成了伊拉克石油管线和其他基础设施的老化,许多高产油田由于管理不当产量下滑,在加上伊拉克政府缺乏重建石油业的资金,致使伊拉克石油工业出于几乎停滞的状态,在1996年安理会通过“石油换食品”的计划,允许伊拉克出口石油,伊拉克的经济才有了好转。到2002年,伊拉克的平均日产石油为200万桶。伊拉克战争前伊拉克平均日产原油260万桶,最高时达350万桶/日。而2003年的伊拉克战争又使得这个国家再次陷入困境。战争不仅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而且伊拉克国内的一些炼油厂、输油管道遭到摧毁和破坏,炼油能力大大下降。2003年第一季度,伊拉克的平均石油产量为每天284万桶,到了5月份,日产量只有90万桶,锐减了194万桶,2003年伊拉克的石油产量仅为6590.88万吨(来自美国IEA)。
伊拉克石油工业现状
目前伊拉克石油已探明储量155亿吨,居世界第三位;天然气已探明储量3.17万亿立方米,居世界第十位。伊拉克约有73个油气田,其中有9个可采储量大于7亿吨的超大型油气田,22个可采储量为1.4~7亿吨的巨型油气田,22个大型油气田,主要的油气田有基尔库克油田(Kirkuk)、鲁迈拉(Rumaila)、祖贝尔(Zubair)、马吉努(Majnoon)。
石油对于伊拉克来说,似乎可以和整个国家的财富画上等号:石油工业占该国国内生产总值的75%还多,占政府财政收入的95%。因此石油工业与伊拉克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进入上世纪80年代后伊拉克经过了两伊战争和两次海湾战争,每一次战争对伊拉克的石油工业遭受严重损失,石油产量大幅下跌。2003年的伊拉克战争再次使伊拉克的工业设施受到破坏。战争爆发之前,伊拉克平均日产原油260万桶,最高时达350万桶/日,日出口原油210万桶。战后初期,伊拉克石油工业一度受美英控制,加上反美武装分子大肆破坏油田和输油管道,致使伊石油生产和出口大幅下降。2003年平均日产原油仅134.4万桶,其中日出口量不足40万桶。经过几年的努力,到伊拉克2009年平均石油出口为190.5万桶/天,较08年同期增长3%。现如今,伊拉克炼油业问题重重,轻质油产品不足、汽油质量低劣,缺少水处理设施致使污染加重。伊拉克的炼油能力远远低于其他国家,炼油能力仅为65%,美国炼油能力则为85%以上。目前阻碍伊拉克石油工业发展最大的问题是资金不足。为了解决伊拉克的炼油工业资金匮乏的问题,伊拉克政府适时外国投资者抛出了“橄榄枝”,出台了《石油提炼投资法》。根据该法律,外国投资者可以独资或合资方式在伊拉克国内兴建炼油厂等下游石化产业,伊地方政府有权同外国投资者商谈合作方式并履行相关签约程序;外资企业建成投产后,伊石油部将负责按当时的原油出口价向其提供原油相关运输服务,并按油价的1%收取附加运输费用;企业厂区土地使用权有效期为40年,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可相应延长。此法律一出台,就得到了一些国家的欢迎,例如:在2007年3月,伊拉克石油部与美国科罗拉多工业建造服务公司签署了一项8500万美元的协议来帮助扩大纳杰夫炼油厂的日加工能力。对伊拉克政府而言,石油就意味着一切。因此,尽快恢复石油生产能力,提高原油产量和炼油能力,对伊拉克新政府巩固根基,对伊拉克经济和社会发展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伊拉克所作出的努力
一、石油合同
四场战争让这个国家遍体鳞伤,伊拉克基础设施,包括电力、石油等关键领域都遭到严重破坏,亟待恢复。2008年的国际金融危机和油价大跌给伊拉克经济“雪上加霜”。为了改变这一状况,获得更多资金用于伊拉克战后重建,伊拉克政府于2009年6月30日公开拍卖八个大型油气田的开采权。来自全球41家公司参与竞标,其中包括美国埃克森美孚石油公司、英国石油公司、俄罗斯公司、新日本石油公司和中国4家大型油气公司(中国海洋石油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化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由于伊拉克政府开出苛刻条件,最终只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简称:中石油)与英国石油公司(BP)联手获得了伊拉克南部鲁迈拉油田的竞标,其他公司则由于伊拉克开出的苛刻条件而未能中标。2009年6月30日,伊拉克举行了八个大型油气田开采权的竞标会。在此次招标会上,伊拉克政府开出苛刻条件,他们要求中标单位的生产经营必须接受伊方的共同管理,进一步消弱经营单位自主管理和控制风险的能力,不少的外国公司很难接受这一要求。多数外国石油公司的要求的报价都在每桶2美元的两倍以上,最高甚至是伊拉克开出的十倍以上。尽管伊拉克开出条件苛刻,利润微薄,但中石油与英国石油公司联手获得了鲁迈拉油田的竞标。两家公司的报酬为扣除投资成本后每桶2美元,而这与两家公司提出的3.99美元几乎少了一半。最终于2009年11月3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英国石油公司在巴格达与伊拉克石油部正式签署伊拉克鲁迈拉油田服务合同协议,有效期20年,可延长5年。虽然中石油与英国石油公司获得了石油合同,但其他的石油公司面对伊拉克的严苛的石油合同望而却步。
二、《石油天然气法》
为了改善伊拉克的贫穷的局面,自从2006年马利基政府就职之初,伊拉克政府就已经着手为重振石油雄风做准备了。当年10月刚上任不久的伊拉克石油部长沙赫里斯坦尼表示伊拉克在着手准备《石油天然气法》,将对外国石油公司进入伊拉克提供便利。
1、《石油天然气法》情况
2005年布什政府聘请了一家美国公司“帮助”伊拉克政府起草新的石油法,2007年伊拉克政府通过了经过修正的石油法草案。草案规定:明确了伊石油是国家资源,各地方政府可按照该法案同外国投资公司商签石油开采合同,但合同的生效应在中央政府批准以后;成立国家石油公司负责管理国内石油相关事务;石油收入上缴国库再按人口比例在全国各省平均分配;油气资源向外国石油公司开放,合作方式依据产品分成协定,即外方在合同初期获75%的利润,待收回开采成本后按20%提取利润。草案旨在以公平方式使伊拉克人人享有石油资源带来的利益,同时吸引外国投资振兴伊拉克经济。但但是由于什叶派、逊尼派和库尔德人等利益分歧,该法案至今未被议会通过。在伊拉克人看来,产品分成协议大大损害了伊拉克的利益,伊拉克本土的油田开采成本均较低,产品分成协议只适用于一般适用于开采前景不乐观、生产成本高的高风险油田。而且产品分成协议会使外国公司的收益将大大超出产油国的收益。
小结
虽然目前,伊拉克政府正在积极地为国家的振兴做着种种的努力,但是伊拉克国内的不利情况增加了石油富国的难度。伊拉克政府一方面要改善好国内动荡的局面,处理协调好各方的利益,另一方面还要避免本国的石油利益被西方石油公司占有。如果伊拉克的大部分石油利益被西方石油公司获得,那么伊拉克不但会降低在欧佩克的话语权,受其他国家牵制,而且再想拥有本国石油权利难上加难。
参考文献:
[1] 陈星原 《伊拉克油气田首度对外开放的背景》 国际资料信息 2009年第9期
[2] 宋婷 《伊拉克石油工业近况与投资环境分析》当代石油石化 2008年
[3] 尚艳丽、殷冬青 《伊拉克石油现状与发展趋势》国际石油经济2010年
[4] 2009年伊拉克石油出口统计表伊拉克石油部
[关键词] 石油工業 《石油天然气法》
从1980年到2003年,四场战争已经使得昔日中东强国——伊拉克失去了往日的辉煌,而伊拉克战后漫漫富国路走的却是无比的艰辛。1990年8月伊拉克入侵科威特后,联合国对伊实行严厉的经济制裁,伊经济遭受重大打击,基本陷于瘫痪状态。1991年1月开始的海湾战争造成的破坏严重打击了伊拉克的经济。海湾战争结束后,由于开采设备被毁和联合国制裁,石油日产量跌至30万桶。海湾战争后,土耳其、沙特相继关闭了伊的三条出口输油管道,伊拉克的石油出口几乎完全停止。联合国对伊拉克实行严厉的经济制裁和贸易禁运,造成了伊拉克石油管线和其他基础设施的老化,许多高产油田由于管理不当产量下滑,在加上伊拉克政府缺乏重建石油业的资金,致使伊拉克石油工业出于几乎停滞的状态,在1996年安理会通过“石油换食品”的计划,允许伊拉克出口石油,伊拉克的经济才有了好转。到2002年,伊拉克的平均日产石油为200万桶。伊拉克战争前伊拉克平均日产原油260万桶,最高时达350万桶/日。而2003年的伊拉克战争又使得这个国家再次陷入困境。战争不仅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而且伊拉克国内的一些炼油厂、输油管道遭到摧毁和破坏,炼油能力大大下降。2003年第一季度,伊拉克的平均石油产量为每天284万桶,到了5月份,日产量只有90万桶,锐减了194万桶,2003年伊拉克的石油产量仅为6590.88万吨(来自美国IEA)。
伊拉克石油工业现状
目前伊拉克石油已探明储量155亿吨,居世界第三位;天然气已探明储量3.17万亿立方米,居世界第十位。伊拉克约有73个油气田,其中有9个可采储量大于7亿吨的超大型油气田,22个可采储量为1.4~7亿吨的巨型油气田,22个大型油气田,主要的油气田有基尔库克油田(Kirkuk)、鲁迈拉(Rumaila)、祖贝尔(Zubair)、马吉努(Majnoon)。
石油对于伊拉克来说,似乎可以和整个国家的财富画上等号:石油工业占该国国内生产总值的75%还多,占政府财政收入的95%。因此石油工业与伊拉克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进入上世纪80年代后伊拉克经过了两伊战争和两次海湾战争,每一次战争对伊拉克的石油工业遭受严重损失,石油产量大幅下跌。2003年的伊拉克战争再次使伊拉克的工业设施受到破坏。战争爆发之前,伊拉克平均日产原油260万桶,最高时达350万桶/日,日出口原油210万桶。战后初期,伊拉克石油工业一度受美英控制,加上反美武装分子大肆破坏油田和输油管道,致使伊石油生产和出口大幅下降。2003年平均日产原油仅134.4万桶,其中日出口量不足40万桶。经过几年的努力,到伊拉克2009年平均石油出口为190.5万桶/天,较08年同期增长3%。现如今,伊拉克炼油业问题重重,轻质油产品不足、汽油质量低劣,缺少水处理设施致使污染加重。伊拉克的炼油能力远远低于其他国家,炼油能力仅为65%,美国炼油能力则为85%以上。目前阻碍伊拉克石油工业发展最大的问题是资金不足。为了解决伊拉克的炼油工业资金匮乏的问题,伊拉克政府适时外国投资者抛出了“橄榄枝”,出台了《石油提炼投资法》。根据该法律,外国投资者可以独资或合资方式在伊拉克国内兴建炼油厂等下游石化产业,伊地方政府有权同外国投资者商谈合作方式并履行相关签约程序;外资企业建成投产后,伊石油部将负责按当时的原油出口价向其提供原油相关运输服务,并按油价的1%收取附加运输费用;企业厂区土地使用权有效期为40年,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可相应延长。此法律一出台,就得到了一些国家的欢迎,例如:在2007年3月,伊拉克石油部与美国科罗拉多工业建造服务公司签署了一项8500万美元的协议来帮助扩大纳杰夫炼油厂的日加工能力。对伊拉克政府而言,石油就意味着一切。因此,尽快恢复石油生产能力,提高原油产量和炼油能力,对伊拉克新政府巩固根基,对伊拉克经济和社会发展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伊拉克所作出的努力
一、石油合同
四场战争让这个国家遍体鳞伤,伊拉克基础设施,包括电力、石油等关键领域都遭到严重破坏,亟待恢复。2008年的国际金融危机和油价大跌给伊拉克经济“雪上加霜”。为了改变这一状况,获得更多资金用于伊拉克战后重建,伊拉克政府于2009年6月30日公开拍卖八个大型油气田的开采权。来自全球41家公司参与竞标,其中包括美国埃克森美孚石油公司、英国石油公司、俄罗斯公司、新日本石油公司和中国4家大型油气公司(中国海洋石油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化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由于伊拉克政府开出苛刻条件,最终只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简称:中石油)与英国石油公司(BP)联手获得了伊拉克南部鲁迈拉油田的竞标,其他公司则由于伊拉克开出的苛刻条件而未能中标。2009年6月30日,伊拉克举行了八个大型油气田开采权的竞标会。在此次招标会上,伊拉克政府开出苛刻条件,他们要求中标单位的生产经营必须接受伊方的共同管理,进一步消弱经营单位自主管理和控制风险的能力,不少的外国公司很难接受这一要求。多数外国石油公司的要求的报价都在每桶2美元的两倍以上,最高甚至是伊拉克开出的十倍以上。尽管伊拉克开出条件苛刻,利润微薄,但中石油与英国石油公司联手获得了鲁迈拉油田的竞标。两家公司的报酬为扣除投资成本后每桶2美元,而这与两家公司提出的3.99美元几乎少了一半。最终于2009年11月3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英国石油公司在巴格达与伊拉克石油部正式签署伊拉克鲁迈拉油田服务合同协议,有效期20年,可延长5年。虽然中石油与英国石油公司获得了石油合同,但其他的石油公司面对伊拉克的严苛的石油合同望而却步。
二、《石油天然气法》
为了改善伊拉克的贫穷的局面,自从2006年马利基政府就职之初,伊拉克政府就已经着手为重振石油雄风做准备了。当年10月刚上任不久的伊拉克石油部长沙赫里斯坦尼表示伊拉克在着手准备《石油天然气法》,将对外国石油公司进入伊拉克提供便利。
1、《石油天然气法》情况
2005年布什政府聘请了一家美国公司“帮助”伊拉克政府起草新的石油法,2007年伊拉克政府通过了经过修正的石油法草案。草案规定:明确了伊石油是国家资源,各地方政府可按照该法案同外国投资公司商签石油开采合同,但合同的生效应在中央政府批准以后;成立国家石油公司负责管理国内石油相关事务;石油收入上缴国库再按人口比例在全国各省平均分配;油气资源向外国石油公司开放,合作方式依据产品分成协定,即外方在合同初期获75%的利润,待收回开采成本后按20%提取利润。草案旨在以公平方式使伊拉克人人享有石油资源带来的利益,同时吸引外国投资振兴伊拉克经济。但但是由于什叶派、逊尼派和库尔德人等利益分歧,该法案至今未被议会通过。在伊拉克人看来,产品分成协议大大损害了伊拉克的利益,伊拉克本土的油田开采成本均较低,产品分成协议只适用于一般适用于开采前景不乐观、生产成本高的高风险油田。而且产品分成协议会使外国公司的收益将大大超出产油国的收益。
小结
虽然目前,伊拉克政府正在积极地为国家的振兴做着种种的努力,但是伊拉克国内的不利情况增加了石油富国的难度。伊拉克政府一方面要改善好国内动荡的局面,处理协调好各方的利益,另一方面还要避免本国的石油利益被西方石油公司占有。如果伊拉克的大部分石油利益被西方石油公司获得,那么伊拉克不但会降低在欧佩克的话语权,受其他国家牵制,而且再想拥有本国石油权利难上加难。
参考文献:
[1] 陈星原 《伊拉克油气田首度对外开放的背景》 国际资料信息 2009年第9期
[2] 宋婷 《伊拉克石油工业近况与投资环境分析》当代石油石化 2008年
[3] 尚艳丽、殷冬青 《伊拉克石油现状与发展趋势》国际石油经济2010年
[4] 2009年伊拉克石油出口统计表伊拉克石油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