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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贫困家庭学生上大学是一项牵涉面广、长期存在的工程,必须立足长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这一长效机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应该随着时间及条件的变化而不断丰富、发展和完善。当前和今后几年,建议切实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设:
1.加快生源地助学贷款发展。实行生源地贷款制度,便于调查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能够反映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真实水平,保证国家助学贷款的公平、公正,使真正贫困的学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2.降低高校学费门槛的试点工作。目前,高等教育成本支出远远超出了贫困家庭人均收入水平,个人高等教育的支出远高于理论上应该占有的比例。因此,应考虑在国家的支持下,开展大学收费以农村的人均GDP作为参照,努力降低高校学费门槛的试点工作。
3.促进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法制化建设。要尽快开展研究资助体系的相关问题,探索有地方特色的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法制化建设,以立法形式将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固定下来很有必要。通过加强立法,进一步明确高校、银行、政府、家长、学生在贫困生资助方面的责权利,提高资助工作效率。
4.健全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工作监测评价机制。首先,要建立健全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监测追究制度;其次,要建立健全高校奖学金、贷学金和勤工助学基金的审计及督察制度。加大对建立资助工作情况报告制度的督察力度,落实责任追究制。国家每年开展2~3次专项督察,各地、各高校也要经常开展自我督察。
5.建立健全提升贫困生创业能力机制,提高贫困生自我发展能力。这一机制的建立健全应遵循“两帮一减免”的原则。所谓“两帮”就是“学校帮”和“社会帮”,发挥高校的优势和在创业教育中的主动性,提高社会对于高校贫困大学生创业的包容性。所谓“一减免”主要指对贫困大学生创业提供资金上的减免。
刘新文全国政协常委,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1.加快生源地助学贷款发展。实行生源地贷款制度,便于调查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能够反映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真实水平,保证国家助学贷款的公平、公正,使真正贫困的学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2.降低高校学费门槛的试点工作。目前,高等教育成本支出远远超出了贫困家庭人均收入水平,个人高等教育的支出远高于理论上应该占有的比例。因此,应考虑在国家的支持下,开展大学收费以农村的人均GDP作为参照,努力降低高校学费门槛的试点工作。
3.促进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法制化建设。要尽快开展研究资助体系的相关问题,探索有地方特色的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法制化建设,以立法形式将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固定下来很有必要。通过加强立法,进一步明确高校、银行、政府、家长、学生在贫困生资助方面的责权利,提高资助工作效率。
4.健全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工作监测评价机制。首先,要建立健全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监测追究制度;其次,要建立健全高校奖学金、贷学金和勤工助学基金的审计及督察制度。加大对建立资助工作情况报告制度的督察力度,落实责任追究制。国家每年开展2~3次专项督察,各地、各高校也要经常开展自我督察。
5.建立健全提升贫困生创业能力机制,提高贫困生自我发展能力。这一机制的建立健全应遵循“两帮一减免”的原则。所谓“两帮”就是“学校帮”和“社会帮”,发挥高校的优势和在创业教育中的主动性,提高社会对于高校贫困大学生创业的包容性。所谓“一减免”主要指对贫困大学生创业提供资金上的减免。
刘新文全国政协常委,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