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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卫生体制改革亦已全面展开。如何顺应形式,抓住机遇,积极改革,转变职能,从而更好地发挥卫生监督检测职能部门的作用,促进卫生事业全面健康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保障与需求,是摆在我们卫生系统面前的主要问题,也是今后必须要解决好的问题。我们必须要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和实践疾病预防与控制工作,以全身心投入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热潮当中去。在市场经济大环境条件的公共卫生事业,必须以坚持继续创造社会效益为主导的社会与经济相结合的效益和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与物质文明相结合的文明,努力实现对社会人群、社会稳定、经济建设的安全保障。
公共卫生检测和监督现状发展趋势
1、疾病预防与控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十分关怀人民身体健康,重视对各种传染病的防治,制定了卫生工作方针,采取了种种有效措施,迅速降低了发病率,制止了一些烈性传染病的流行,如鼠疫、天花、血吸虫病等。1989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颁布,使传染病控制和管理置于法律约束之下,保证了各项卫生防病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卫生防病部门充分发挥了自身的职能作用,消灭和控制了多种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的建立,乡村医生队伍的不断壮大和医疗保健制度的推广,从组织、人员和制度上对农村卫生防病工作起到了保障作用,以较少的投入取得了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通过几代卫生防病工作者的艰苦创业和不懈努力,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取得了显著成绩。随着对传染病的有效控制,慢性病(恶性肿瘤、脑血管病、心脏病)和极少数边远贫困地区的地方性疾病对人类健康的影响日益明显,这是今后疾病控制的重点。
2、卫生监督
卫生监督作为保障人群健康的社会卫生干预手段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成为卫生部门“管卫生”的主要内容。卫生监督就是卫生行政执法。卫生监督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上级依法委托授权单位,依法对辖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及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贯彻执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条例、标准等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对违反卫生法律、法规,危害人体健康的事件或行为,依法予以处理的行政管理或行政执法过程。这种监督是国家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是国家强制执行法律、法规的行政行为,是保护人群健康的最有利和最有效的手段,是社会向着文明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
1983年我国第一部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颁布至今,十几年来,国家相继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使卫生监督逐步走上了科学化、标准化、法制化运行的轨道,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作出了显著的成就,从目前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状况来看,尚存在一些不足,需进一步完善。
3、卫生监测工作
随着卫生体制的改革,卫生行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依法行政的力度,全国防疫站卫生监督检验部分将逐渐形成专业的卫生监督技术支持体系。日常工作的重点将转向卫生检验,即为卫生监督进行技术服务,出具执法卫生检验的报告。同时,作为社会第三方公证机构为企业、事业单位及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进行卫生检验技术服务,向社会出具公证数据。在激烈的市场竞争情况下各级卫生防站都应该注重卫生检验技术、人员技术水平和仪器现代化水平的提高。努力使自己成为本地区的卫生检验权威机构。卫生检验将是今后一段时间创收的主要来源。我们要坚决贯彻卫生部提出的“两为”精神,即为国家经济建设服务,为人民健康服务。卫生检验工作是人民健康的卫士,是保护人民免受生活环境污染和各种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健康相关产品对人群健康危害的第一道防线,同时也是促进经济发展,促进对外贸易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总之,随着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卫生监督职能将从疾病控制中心分离出去,疾控中心工作性质和職能将发生历史性转变。疾控中心必须及时转变观念,建立现代科学管理机制,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疾病预计控制和卫生技术服务水平,更新仪器设备,改善检测环境和条件,注重检验标准、质量控制的研究,努力使我们的卫生检验工作与国际接轨。根据本地疾病谱的变化,开展其他常见病、缺碘病的防治。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卫生防疫工作适应社会主义的新形势,才能为“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保驾护航。
公共卫生检测和监督现状发展趋势
1、疾病预防与控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十分关怀人民身体健康,重视对各种传染病的防治,制定了卫生工作方针,采取了种种有效措施,迅速降低了发病率,制止了一些烈性传染病的流行,如鼠疫、天花、血吸虫病等。1989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颁布,使传染病控制和管理置于法律约束之下,保证了各项卫生防病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卫生防病部门充分发挥了自身的职能作用,消灭和控制了多种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的建立,乡村医生队伍的不断壮大和医疗保健制度的推广,从组织、人员和制度上对农村卫生防病工作起到了保障作用,以较少的投入取得了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通过几代卫生防病工作者的艰苦创业和不懈努力,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取得了显著成绩。随着对传染病的有效控制,慢性病(恶性肿瘤、脑血管病、心脏病)和极少数边远贫困地区的地方性疾病对人类健康的影响日益明显,这是今后疾病控制的重点。
2、卫生监督
卫生监督作为保障人群健康的社会卫生干预手段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成为卫生部门“管卫生”的主要内容。卫生监督就是卫生行政执法。卫生监督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上级依法委托授权单位,依法对辖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及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贯彻执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条例、标准等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对违反卫生法律、法规,危害人体健康的事件或行为,依法予以处理的行政管理或行政执法过程。这种监督是国家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是国家强制执行法律、法规的行政行为,是保护人群健康的最有利和最有效的手段,是社会向着文明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
1983年我国第一部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颁布至今,十几年来,国家相继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使卫生监督逐步走上了科学化、标准化、法制化运行的轨道,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作出了显著的成就,从目前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状况来看,尚存在一些不足,需进一步完善。
3、卫生监测工作
随着卫生体制的改革,卫生行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依法行政的力度,全国防疫站卫生监督检验部分将逐渐形成专业的卫生监督技术支持体系。日常工作的重点将转向卫生检验,即为卫生监督进行技术服务,出具执法卫生检验的报告。同时,作为社会第三方公证机构为企业、事业单位及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进行卫生检验技术服务,向社会出具公证数据。在激烈的市场竞争情况下各级卫生防站都应该注重卫生检验技术、人员技术水平和仪器现代化水平的提高。努力使自己成为本地区的卫生检验权威机构。卫生检验将是今后一段时间创收的主要来源。我们要坚决贯彻卫生部提出的“两为”精神,即为国家经济建设服务,为人民健康服务。卫生检验工作是人民健康的卫士,是保护人民免受生活环境污染和各种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健康相关产品对人群健康危害的第一道防线,同时也是促进经济发展,促进对外贸易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总之,随着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卫生监督职能将从疾病控制中心分离出去,疾控中心工作性质和職能将发生历史性转变。疾控中心必须及时转变观念,建立现代科学管理机制,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疾病预计控制和卫生技术服务水平,更新仪器设备,改善检测环境和条件,注重检验标准、质量控制的研究,努力使我们的卫生检验工作与国际接轨。根据本地疾病谱的变化,开展其他常见病、缺碘病的防治。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卫生防疫工作适应社会主义的新形势,才能为“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