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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当前食品安全问越日趋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焦点,本文通过对我国食品安全管制模式的解读和反思,提出食品安全管制领域引入多元参与机制的理论构想,认为民主化管制是目前我国食品安全是创模转型的重要方向,并给出了民主化管制模式的实现途径。
关键词:多元参与 食品安全管制模式 转型
一、我国食品安全管理现状
食品安全问题关系着人们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关系经济健康发展和国家安定等重大问题。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在加强食品管制,提高食品安全方面仍与世界先进水平有一定的差距。近些年来,三鹿奶粉事件,地沟油事件,瘦肉精事件等食品安全事故频发,食品安全事件是关系百姓切身利益的事情,是百姓关注的热点,所以食品安全管制也日益成为我们学术界和政府的关注焦点。2004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自2005年1月1日起由农业部负责初级农产品的生产环节的监督;质检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督;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农业发展改革和商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从事种植养殖、食品加工、流通、消费环节的行业管理工作。这是典型的多头分散监督的体制,不同部门负责食品的不同环节,以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2009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标志我国食品安全"分段监管"的法定化和制度化,无疑是食品安全监管的一次重大改革。但是这几年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仍然是层出不穷,将之仅仅归咎于多头分散监管的体制问题,本文认为这只是部分原因,还需进一步探究深层原因。
二、我国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原因反思
(一)市场及市场失灵
1、市场不充分和食品安全问题
我国市场经济改革30多年以来,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这是因为政府这个有形的手放松了对市场的管制,让市场这只无形的手来调节经济发展。但是由于我们的国情,政府还有很多本来应该交由市场这只无形手来调节的企业仍在政府手中,这些国企占有很多的资源优势,比如资本、信息资源等,和其他非国有企业形成不公平竞争。在食品行业这些国企有金龙鱼、福临门两家国内主流食用油大企业,每当由于市场供需矛盾导致食品价格上升时候,发改委就会约谈这些国企不让涨价,这虽然对老百姓的钱包有部分帮助,但是这样的不涨价却会让没有雄厚资金实力的企业倒闭或者是投机(如以次充好、改变原料等)。最后就会出现很多的假冒伪劣商品,最终是老百姓的身体受损害,所以说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也是和我国的市场不充分有关系的。
2、信息不对称和食品安全问题
食品生产和消费的分离造成了食品信息在二者之间的不对称。人们消费的食品大部分不是自己生产的,所以消费者对于食品加工、制造信息了解很少,相反食品的生产者完全掌握这些信息,这就形成了食品供求中的信息不对称。巨大的搜索成本也使消费者不可能掌握足够的信息,包括食品的质量、价格、成分、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地、生产厂商和该类食品的一些标准等信息。对于一般的消费者来说,难以搜索到完全的信息,即使搜索有限的信息也要使消费者承担相当大的成本,包括消费者的时间、精力、金钱等等。显然,消费者对于通常不会导致生命危险的食品来说是不会花很大的成本来收集信息的。企业对于信息的垄断也是造成信息不对称的原因,因为在食品行业这涉及食品制造过程的商业秘密。所以食品生产企业就像一个黑盒子,消费者只能看到出来的食品,而不能看到食品的制作过程,这些都方便了不法企业制造有安全问题的食品。
(二)政府失灵
1、政府食品监督机构部完善
虽然我国已经有《食品安全法》,形成了"分段监管"机制,由农业部负责初级农产品的生产环节的监督;质检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督;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农业发展改革和商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从事种植养殖、食品加工、流通、消费环节的行业管理工作。但是这样的监管体制容易出现"真空",也容易在執法过程中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形成无人监管的现象。
2、政府监管机构财力人力技术有限,不能充分监管
食品检测监督条件不完善,对食源性病原菌缺乏认识或从业人员非主动性过失(基于代理理论,代理人在缺乏委托人监督时候就会偷懒。而政府的委托人是人民群众,如此多的群众反而导致无人监督。代理人偷懒的机会成本小,所以就容易造成不作为行为)造成劣质食品未被发现进而进入消费环节。我国目前的主要问题体现在检测设备不完善,检测覆盖面偏低,抽检频率过低,更谈不上对食品进行普检,而国外的食品安全案例主要集中这一类。相对于市场纷繁复杂的现状,单单依靠政府的监管部门是远远不够的,因为毕竟政府的财力人力是有限的。
3、食品安全和追踪惩罚的法令制度不健全
我国虽然已经有《食品安全法》分别规定了有关部门职责,但是对政府监督部门执法不力行为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对相应违法企业的惩罚也没有达到杀一儆百的作用,甚至有的地方政府为了做GDP还包庇有些的违反食品安全法的企业徇私舞弊,对于违法企业来说违法的成本低、收益高,使他们愿意冒违法的风险。
4、公共监督体制和文化缺陷造成食品监督部门工作不到位
中国传统的政治文化中民主、参与、法制因素的缺乏,导致现代政治文化民主、参与、法制意思难以真正形成。再加上公共权力监督体制存在不少问题,更加影响公共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所以必须从培育新型政治文化与完善公共权力监督体制入手,我们不仅要加强权力监督体制的健全和完善,还要注重权力监督主体的政治文化的塑造与创新,培育社会主义新型的政治文化,把"专制型、道德型"政治文化尽力向"民主型、参与型"的政治文化转变,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约束,促进公共权力高效、廉洁运行,使其真正意义上的实现政治文化尽快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 三、政府对食品安全管制的必要
食品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是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主要原因;同时,市场机制对缓解信息不对称存在着局限性。这就为政府实行食品安全管制提供了理论基础,对食品安全管制成为政府的一个重要职责。
1、政府本身的特征和职能要求政府实行食品安全管制
政府拥有强制权,具有公信力和权威性。政府的这些特征是政府行使管制职能所必须具各的。政府可以强制生产经营者向市场提供真实的、全面的信息。如要求企业必须在食品包装上标明配方、食品有效期、食用方法、批号等方面的真实内容,而且还可以监察企业传递的信息是否真实。例如对企业的广告进行监察,审核其内容的真实性,减少广告中的虑假信息,禁止虚假广告,使广告可以准确地传递产品信息。同时,很多食品安全问题需要通过强大的科研力量,有效的控制措施和食物链中种植者、饲养者、加工者、销售者直至消费者间的充分合作来解决。政府在这些方面具有天然优势,也应当发挥主导作用。此外,当出现苏丹红事件等诸如此类的食品安全问题时,政府可以调用大量的人力、物力,对有关事件作出应急反应。通过食品质及检查和市场调查等方式收集有关信息,并将这些信息公布给消费者,运用其公信力和权威性稳定民心,并严惩相关企业。这些都是其他组织机构不能替代的。
2、食品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
食品是人们生活的必需品,而食品安全关系到民生和社会的稳定。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是社会正常运转的基本前提,如现实社会中的假劣食品。不仅侵犯了合法企业的利益,更重要的是损害了消费着的健康,甚至对消费者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政府通过打击假冒伪劣食品,对仿制名牌产品的企业的处罚等,以维护消费者的利益,保护名牌产品企业的信誉,以促进社会稳定。
3、扩大对外开放要求政府强制食品安全管制
随着国际贸易的空前发展,大量的国外食品进人中国市场,这使消费者更加关心食品安全问题。显然,有关政府部门对于国际上食品安全的标准、工艺技术、原材料等方面掌握较多的信息,政府有责任促使有关生产经营企业将必要的信息告知消费者。另外,政府应加强对进口的产品的检验检疫,防止国外有害食品祸害本国,避免由于进口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
四、民主化管制模式的实现途径及其展望
为了在食品安全领域实现从政府垄断的管制模式向民主化管制模式的转变。首先需进行理念更改,即从民本观念向人民主权观念转变。人民主权是民主化管制模式的理论基石,人民主权始终意味着人民真正当家作主,由人民自己管理国家政权。也只有在这一理念指导下,才能培育起中国的公共精神,使持有民本理念的管制者进一步实现从管理者到服务者的转变,人民从被管理者转化为真正的主人。所以,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的政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牢固树立人民主权现念,以公共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同时对服务的绩效进行评定,以提高政府管制的效率。
其次,推进市民社会的培育。应从以下几点人手:(1)加速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治民主化进程,构建良性的国家与市民社会的互动关系。(2)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契约性规则的发展和成熟,从而形成有利于市民社会建构和发展所必需的精神与行为方式。(3)培育和健全第三部门和民间组织(如食品行业协会、各类民间团体等)加快市民社会主体的形成与发展。需指出的是,作为市民杜会的主体除了现代城市市民之外,还包括经市场经济和现代民主洗礼的现代农村居民,因而乡村自治与民主化管理以及城镇化工作亦应给予足够重视。(4)加快政治文化领城的改革,培育社会成员的公民精神,培养其主体意识、自主意识、平等意识、自由意识、竞争意识。
再者,构建政府食品管制行为的制衡机制。其一,管制权重新配置。目前食品安全领城由食品药品监任管理、农业、质检、卫生、工商、环保、法制等部门分享监管权限,并以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这种体制容易导致权力边界模糊、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甚至出现无人负贵、监管不力、市场秩序握乱、效率低下等问题。因此,要实现民主化管理就必须对管制权进行重新配。在横向配置上,鉴于食品安全监管的专业性、独立性特点,理应在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与相关产业主管职能相分离的基础上,合理归并现有监管机构,构建独立的、专业性强的食品安全管制机构。出于食品安全监管跨地区溢出效应以及避免地方政府,唯GDP至上的强有力干预的考虑,构建中央垂直一体化的监管体系。并视监管业务的大小配置其派出机构,从而防止由地方保护而导致的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
其二,司法审查制度的设立。其重点是对管制机构滥用自由裁量权的行为加以审查。
其三,建立公众参与的绩效评估制度。公众要对监管机构的工作绩效做考评,对不力的监管机构要有相应的处罚。
总之,单一主体的政府垄断的监管模式已不能保证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的切实履行,必须引人协商对话机制,让企业和消费者等利益相关方充分参与到管制过程之中,实现监管主体的多元化,形成政府、市场、利益团体共同监管的局面,才能既可以弥补政府能力的不足,又较为有效地减少政府被监管对象俘获的现象发生之概率,但是由于公众的参与使监管部门被公众所监管,对其利用监管权力來谋取自身利益的行为构成了障碍。这样一来,监管主体就未必存在推行民主化管制模式的内在动力。所以民主化管制模式在食品安全领域的引人绝非易事,其不仅主体的上级有赖于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的强力推动,亦离不开强大的市民杜会形成的外在压力。
参考文献:
[1]道格拉斯·诺思.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陈郁.罗华平等译)[M].上海:兰联书店,1991.
[2] 周义程.公共产品民主旦供给棋式的理论建构.苏州大学.侧翔屁博士论文.
[3] 张康之.民主的主张:走社会主文民主之路毛.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8.
[4] 触弘.民主化管制:转轨期中国政府管翻改革的重要取向.人文杂志.2007.
作者简介:唐美丽,女,浙江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公共与财政学院。
关键词:多元参与 食品安全管制模式 转型
一、我国食品安全管理现状
食品安全问题关系着人们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关系经济健康发展和国家安定等重大问题。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在加强食品管制,提高食品安全方面仍与世界先进水平有一定的差距。近些年来,三鹿奶粉事件,地沟油事件,瘦肉精事件等食品安全事故频发,食品安全事件是关系百姓切身利益的事情,是百姓关注的热点,所以食品安全管制也日益成为我们学术界和政府的关注焦点。2004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自2005年1月1日起由农业部负责初级农产品的生产环节的监督;质检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督;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农业发展改革和商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从事种植养殖、食品加工、流通、消费环节的行业管理工作。这是典型的多头分散监督的体制,不同部门负责食品的不同环节,以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2009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标志我国食品安全"分段监管"的法定化和制度化,无疑是食品安全监管的一次重大改革。但是这几年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仍然是层出不穷,将之仅仅归咎于多头分散监管的体制问题,本文认为这只是部分原因,还需进一步探究深层原因。
二、我国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原因反思
(一)市场及市场失灵
1、市场不充分和食品安全问题
我国市场经济改革30多年以来,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这是因为政府这个有形的手放松了对市场的管制,让市场这只无形的手来调节经济发展。但是由于我们的国情,政府还有很多本来应该交由市场这只无形手来调节的企业仍在政府手中,这些国企占有很多的资源优势,比如资本、信息资源等,和其他非国有企业形成不公平竞争。在食品行业这些国企有金龙鱼、福临门两家国内主流食用油大企业,每当由于市场供需矛盾导致食品价格上升时候,发改委就会约谈这些国企不让涨价,这虽然对老百姓的钱包有部分帮助,但是这样的不涨价却会让没有雄厚资金实力的企业倒闭或者是投机(如以次充好、改变原料等)。最后就会出现很多的假冒伪劣商品,最终是老百姓的身体受损害,所以说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也是和我国的市场不充分有关系的。
2、信息不对称和食品安全问题
食品生产和消费的分离造成了食品信息在二者之间的不对称。人们消费的食品大部分不是自己生产的,所以消费者对于食品加工、制造信息了解很少,相反食品的生产者完全掌握这些信息,这就形成了食品供求中的信息不对称。巨大的搜索成本也使消费者不可能掌握足够的信息,包括食品的质量、价格、成分、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地、生产厂商和该类食品的一些标准等信息。对于一般的消费者来说,难以搜索到完全的信息,即使搜索有限的信息也要使消费者承担相当大的成本,包括消费者的时间、精力、金钱等等。显然,消费者对于通常不会导致生命危险的食品来说是不会花很大的成本来收集信息的。企业对于信息的垄断也是造成信息不对称的原因,因为在食品行业这涉及食品制造过程的商业秘密。所以食品生产企业就像一个黑盒子,消费者只能看到出来的食品,而不能看到食品的制作过程,这些都方便了不法企业制造有安全问题的食品。
(二)政府失灵
1、政府食品监督机构部完善
虽然我国已经有《食品安全法》,形成了"分段监管"机制,由农业部负责初级农产品的生产环节的监督;质检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督;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农业发展改革和商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从事种植养殖、食品加工、流通、消费环节的行业管理工作。但是这样的监管体制容易出现"真空",也容易在執法过程中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形成无人监管的现象。
2、政府监管机构财力人力技术有限,不能充分监管
食品检测监督条件不完善,对食源性病原菌缺乏认识或从业人员非主动性过失(基于代理理论,代理人在缺乏委托人监督时候就会偷懒。而政府的委托人是人民群众,如此多的群众反而导致无人监督。代理人偷懒的机会成本小,所以就容易造成不作为行为)造成劣质食品未被发现进而进入消费环节。我国目前的主要问题体现在检测设备不完善,检测覆盖面偏低,抽检频率过低,更谈不上对食品进行普检,而国外的食品安全案例主要集中这一类。相对于市场纷繁复杂的现状,单单依靠政府的监管部门是远远不够的,因为毕竟政府的财力人力是有限的。
3、食品安全和追踪惩罚的法令制度不健全
我国虽然已经有《食品安全法》分别规定了有关部门职责,但是对政府监督部门执法不力行为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对相应违法企业的惩罚也没有达到杀一儆百的作用,甚至有的地方政府为了做GDP还包庇有些的违反食品安全法的企业徇私舞弊,对于违法企业来说违法的成本低、收益高,使他们愿意冒违法的风险。
4、公共监督体制和文化缺陷造成食品监督部门工作不到位
中国传统的政治文化中民主、参与、法制因素的缺乏,导致现代政治文化民主、参与、法制意思难以真正形成。再加上公共权力监督体制存在不少问题,更加影响公共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所以必须从培育新型政治文化与完善公共权力监督体制入手,我们不仅要加强权力监督体制的健全和完善,还要注重权力监督主体的政治文化的塑造与创新,培育社会主义新型的政治文化,把"专制型、道德型"政治文化尽力向"民主型、参与型"的政治文化转变,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约束,促进公共权力高效、廉洁运行,使其真正意义上的实现政治文化尽快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 三、政府对食品安全管制的必要
食品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是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主要原因;同时,市场机制对缓解信息不对称存在着局限性。这就为政府实行食品安全管制提供了理论基础,对食品安全管制成为政府的一个重要职责。
1、政府本身的特征和职能要求政府实行食品安全管制
政府拥有强制权,具有公信力和权威性。政府的这些特征是政府行使管制职能所必须具各的。政府可以强制生产经营者向市场提供真实的、全面的信息。如要求企业必须在食品包装上标明配方、食品有效期、食用方法、批号等方面的真实内容,而且还可以监察企业传递的信息是否真实。例如对企业的广告进行监察,审核其内容的真实性,减少广告中的虑假信息,禁止虚假广告,使广告可以准确地传递产品信息。同时,很多食品安全问题需要通过强大的科研力量,有效的控制措施和食物链中种植者、饲养者、加工者、销售者直至消费者间的充分合作来解决。政府在这些方面具有天然优势,也应当发挥主导作用。此外,当出现苏丹红事件等诸如此类的食品安全问题时,政府可以调用大量的人力、物力,对有关事件作出应急反应。通过食品质及检查和市场调查等方式收集有关信息,并将这些信息公布给消费者,运用其公信力和权威性稳定民心,并严惩相关企业。这些都是其他组织机构不能替代的。
2、食品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
食品是人们生活的必需品,而食品安全关系到民生和社会的稳定。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是社会正常运转的基本前提,如现实社会中的假劣食品。不仅侵犯了合法企业的利益,更重要的是损害了消费着的健康,甚至对消费者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政府通过打击假冒伪劣食品,对仿制名牌产品的企业的处罚等,以维护消费者的利益,保护名牌产品企业的信誉,以促进社会稳定。
3、扩大对外开放要求政府强制食品安全管制
随着国际贸易的空前发展,大量的国外食品进人中国市场,这使消费者更加关心食品安全问题。显然,有关政府部门对于国际上食品安全的标准、工艺技术、原材料等方面掌握较多的信息,政府有责任促使有关生产经营企业将必要的信息告知消费者。另外,政府应加强对进口的产品的检验检疫,防止国外有害食品祸害本国,避免由于进口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
四、民主化管制模式的实现途径及其展望
为了在食品安全领域实现从政府垄断的管制模式向民主化管制模式的转变。首先需进行理念更改,即从民本观念向人民主权观念转变。人民主权是民主化管制模式的理论基石,人民主权始终意味着人民真正当家作主,由人民自己管理国家政权。也只有在这一理念指导下,才能培育起中国的公共精神,使持有民本理念的管制者进一步实现从管理者到服务者的转变,人民从被管理者转化为真正的主人。所以,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的政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牢固树立人民主权现念,以公共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同时对服务的绩效进行评定,以提高政府管制的效率。
其次,推进市民社会的培育。应从以下几点人手:(1)加速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治民主化进程,构建良性的国家与市民社会的互动关系。(2)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契约性规则的发展和成熟,从而形成有利于市民社会建构和发展所必需的精神与行为方式。(3)培育和健全第三部门和民间组织(如食品行业协会、各类民间团体等)加快市民社会主体的形成与发展。需指出的是,作为市民杜会的主体除了现代城市市民之外,还包括经市场经济和现代民主洗礼的现代农村居民,因而乡村自治与民主化管理以及城镇化工作亦应给予足够重视。(4)加快政治文化领城的改革,培育社会成员的公民精神,培养其主体意识、自主意识、平等意识、自由意识、竞争意识。
再者,构建政府食品管制行为的制衡机制。其一,管制权重新配置。目前食品安全领城由食品药品监任管理、农业、质检、卫生、工商、环保、法制等部门分享监管权限,并以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这种体制容易导致权力边界模糊、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甚至出现无人负贵、监管不力、市场秩序握乱、效率低下等问题。因此,要实现民主化管理就必须对管制权进行重新配。在横向配置上,鉴于食品安全监管的专业性、独立性特点,理应在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与相关产业主管职能相分离的基础上,合理归并现有监管机构,构建独立的、专业性强的食品安全管制机构。出于食品安全监管跨地区溢出效应以及避免地方政府,唯GDP至上的强有力干预的考虑,构建中央垂直一体化的监管体系。并视监管业务的大小配置其派出机构,从而防止由地方保护而导致的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
其二,司法审查制度的设立。其重点是对管制机构滥用自由裁量权的行为加以审查。
其三,建立公众参与的绩效评估制度。公众要对监管机构的工作绩效做考评,对不力的监管机构要有相应的处罚。
总之,单一主体的政府垄断的监管模式已不能保证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的切实履行,必须引人协商对话机制,让企业和消费者等利益相关方充分参与到管制过程之中,实现监管主体的多元化,形成政府、市场、利益团体共同监管的局面,才能既可以弥补政府能力的不足,又较为有效地减少政府被监管对象俘获的现象发生之概率,但是由于公众的参与使监管部门被公众所监管,对其利用监管权力來谋取自身利益的行为构成了障碍。这样一来,监管主体就未必存在推行民主化管制模式的内在动力。所以民主化管制模式在食品安全领域的引人绝非易事,其不仅主体的上级有赖于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的强力推动,亦离不开强大的市民杜会形成的外在压力。
参考文献:
[1]道格拉斯·诺思.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陈郁.罗华平等译)[M].上海:兰联书店,1991.
[2] 周义程.公共产品民主旦供给棋式的理论建构.苏州大学.侧翔屁博士论文.
[3] 张康之.民主的主张:走社会主文民主之路毛.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8.
[4] 触弘.民主化管制:转轨期中国政府管翻改革的重要取向.人文杂志.2007.
作者简介:唐美丽,女,浙江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公共与财政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