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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保障社会化是提高军队医院后勤保障质量、节约经费的重要举措,是保证有限经费收到更佳军事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必要途径。随着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的深入推行,军队医院后勤保障模式也在悄然发生变化。财务部门在改革中如何加强财务管理,深化财务改革,更好的维护军队利益,是财务人员需深入研究和探讨的课题。在社会化保障中,财务部门应依法对经费进行管理和调控,对后勤保障社会化活动的真实性进行监督,对本单位受地方企业保障效益性进行维护。
一、加强监管,充分维护单位利益
1、对拟竞标单位的确定实施财务监督和管理。在后勤社会化保障招标之前,要专门组织财务骨干人员参与对拟投标单位进行全面的考察、论证,对其单位资质、实力、业绩、信誉度、经营状况进行全面了解。尤其要对拟投标单位近三年的资产、经营情况出具财务报告,选择资质好、信誉好、经营状况好的经营实体,结合本单位后勤现有房屋、设施、设备,根据历年后勤保障经费投入数及已达到的效果,结合拟投标地方经营实体拟投入的设施、设备、资金和拟达到的效果,通过横向、纵向对比进行财产综合评估,筛选出较好的几家经营实体参与竞标。
2、对竞标单位的合同签署实施财务监督和管理。竞标单位确定后,财务部门应逐个对其所拟经营方向、经营策略、经营方式及合同条款,进行分析、对比,看其是否把服务对象、服务范围、服务标准逐条逐项列清;特别是针对今后服务中易出现的问题,审核其是否提前划清了责任权限及处罚办法,并列入合同、协议中,充分维护军队利益。财务部门对每一竞标单位都出具可行性财务报告供单位领导审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竞投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且监督合同条款的制定、修改和签署。一旦地方经营实体确定后,立即对本单位后勤现有的财产按照程序核对清理,并登记、注册、建档。对本单位的房屋、设备按部队固定资产清查的要求和标准建立好档案,按照双方折旧后认可的质价移交给后勤服务实体,确保军队固定资产价值不流失,充分维护军队利益。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实施财务监督和管理。军队后勤保障追求的是军事效益、社会效益的最大化,而地方服务实体追求的是经济效益的最大,双方所追求的目的存在某些差异,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但是,只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协调好双方关系、密切配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努力找到军事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三方的"交汇点"。作为军队来说,后勤保障实行社会化后,一旦因我们财务管理监督不嚴而出现了经济问题,对我们部队声誉、军事效益、社会效益造成的损失,是多少经济效益所无法挽回的。为此,我们一定要加强对地方服务实体的财务监督,确保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的成功。首先,加强对收入、支出方面的财务监督,主要资金来源是否合理,有无乱收费、乱涨价、收入不记账、实行帐外账和私设"小金库"等违法、违纪行为,加强对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财务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合理、物资管理严格,防止铺张浪费、丢失损坏的现象。其次,推行军队后勤社会化保障监理制度,成立财务部门和各级部门组成的服务保障监控中心,负责对后勤社会化保障实体进行监管协调、反馈市场信息、参与财务管理、协助成本核算、搞好价格监控,确保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的质量。最后,还要对地方服务实体的资金账户实行严格监督管理,监督其是否严格遵守结算规定,防止其利用账户为一些不法收入人员提供便利或不正当交易。
二、搞好核算,科学划定保障范围
1、合理确定服务收费标准。财务部门必须发挥自身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军需、营房、卫生等有关事业主管部门,监督社会保障机构搞好经营成本核算、费用控制,确定合理利润和确定服务收费价格。在服务收费价格既定的前提下,财务部门要结合事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服务保障内容和各项标准,搞好成本、费用、利润的核算,通过服务标准、费用标准、定量标准的三重监控,确保服务质量货真价实,优质高效。
2、规范会计核算规范,建立会计账目和资料。应依据《会计法》和军队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建立规范的会计资料,准确反映保障效益和效率。在会计核算的管理中,尤其是要注重规范结算环节。近年来,监督出包工程造价结算,每年审减率一般都在地方施工队报价的12%左右。规范后勤保障社会化各项目的结算,可获得相当可观的效益,财务部门应坚决把住这个重点关口。
3、搞好难点经费的管理。强化对维修工作的监督制约机制,维修项目按工程量大小和耗用经费多少分为专项维修和一般维修。专项维修经费由单位立项,后勤营房部门同维修公司签订协议,财务部门协助对专项实行项目管理。对一般维修费则拨给责任单位包干使用,各责任单位所需的一般维修商请维修公司维修,并由责任单位按协议支付维修费。
4、重新界定经费保障范围。把原先由各职能部门分工掌握的经费,归并到一个科目,集中使用、统一调配。完善经费标准体系,后勤保障社会化要求经费供应标准体系必须不断完善,充分体现生活服务价格,充分考虑官兵经济承受能力。对没有保障标准的要增设新的经费标准,对保障程度偏低的相应予以提高。财务部门要发挥自身优势,挖掘现有潜力,多渠道筹措资金,如从实体出租、军队房地产出售、开发收入资金中,拿出一部分作为补助金,或在机动费中确定补助经费的比重。
三、完善机制,全面推行精细管理
1、优化保障方式。对于完全依托社会保障的项目,如建材采购、药品采购、贵重医疗设备采购、基本建设项目出包等,以及借助社会保障的项目,如住房、水电气暖、餐饮、特殊医疗、军用车辆加油等,要结合预、决算审计,确保其投向正确。在投量方面,要通过对总量和分量的监督,使保障标准按时足额保证到位,防止被层层克扣、截留或挪用。在向社会化保障厂商支付时,及时监督和把握支付节奏,防止超拨、多拨,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浪费。
2、办理集中支付。后勤保障社会化所需经费多,涉及的部门和单位多,权、责、利关系复杂,容易引发经费使用上的矛盾和浪费。因此,各项经费必须由财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集中办理资金支付。首先,要搞好经费预算编制。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编制必须细化,实行部门预算和复式预算方法,不但要将各项经费统一纳入预算安排,还要将属于采购目录确定范围的所有采购行为纳入采购预算管理。其次,要改变现行经费结算办法。按照预算指标和预算资金分离的原则,建立预算资金直接支付方式和军费单一账户制度,由财务部门根据合同和履约情况统一向供应商结算,做到只见指标不见钱,采购权与资金支付权、结算权分离,管事与管钱分离,互相制约、互相监督。
3、加强资产管理。制定本单位资产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明确各级管理部门的职权范围;对单位所有的动产、不动产和无形资产进行管理、指导,监督下级管理部门工作等。各部门、科室都要指定专人对具体的资产负责,对国有资产的增减情况登记造册。上一级管理部门要定期对下级管理部门的工作情况检查、评比,真正做到明确产权、责任到人、奖罚分明,做到一级对一级管理、一级对一级负责,形成统一领导,分级、分块管理的体制。
一、加强监管,充分维护单位利益
1、对拟竞标单位的确定实施财务监督和管理。在后勤社会化保障招标之前,要专门组织财务骨干人员参与对拟投标单位进行全面的考察、论证,对其单位资质、实力、业绩、信誉度、经营状况进行全面了解。尤其要对拟投标单位近三年的资产、经营情况出具财务报告,选择资质好、信誉好、经营状况好的经营实体,结合本单位后勤现有房屋、设施、设备,根据历年后勤保障经费投入数及已达到的效果,结合拟投标地方经营实体拟投入的设施、设备、资金和拟达到的效果,通过横向、纵向对比进行财产综合评估,筛选出较好的几家经营实体参与竞标。
2、对竞标单位的合同签署实施财务监督和管理。竞标单位确定后,财务部门应逐个对其所拟经营方向、经营策略、经营方式及合同条款,进行分析、对比,看其是否把服务对象、服务范围、服务标准逐条逐项列清;特别是针对今后服务中易出现的问题,审核其是否提前划清了责任权限及处罚办法,并列入合同、协议中,充分维护军队利益。财务部门对每一竞标单位都出具可行性财务报告供单位领导审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竞投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且监督合同条款的制定、修改和签署。一旦地方经营实体确定后,立即对本单位后勤现有的财产按照程序核对清理,并登记、注册、建档。对本单位的房屋、设备按部队固定资产清查的要求和标准建立好档案,按照双方折旧后认可的质价移交给后勤服务实体,确保军队固定资产价值不流失,充分维护军队利益。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实施财务监督和管理。军队后勤保障追求的是军事效益、社会效益的最大化,而地方服务实体追求的是经济效益的最大,双方所追求的目的存在某些差异,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但是,只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协调好双方关系、密切配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努力找到军事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三方的"交汇点"。作为军队来说,后勤保障实行社会化后,一旦因我们财务管理监督不嚴而出现了经济问题,对我们部队声誉、军事效益、社会效益造成的损失,是多少经济效益所无法挽回的。为此,我们一定要加强对地方服务实体的财务监督,确保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的成功。首先,加强对收入、支出方面的财务监督,主要资金来源是否合理,有无乱收费、乱涨价、收入不记账、实行帐外账和私设"小金库"等违法、违纪行为,加强对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财务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合理、物资管理严格,防止铺张浪费、丢失损坏的现象。其次,推行军队后勤社会化保障监理制度,成立财务部门和各级部门组成的服务保障监控中心,负责对后勤社会化保障实体进行监管协调、反馈市场信息、参与财务管理、协助成本核算、搞好价格监控,确保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的质量。最后,还要对地方服务实体的资金账户实行严格监督管理,监督其是否严格遵守结算规定,防止其利用账户为一些不法收入人员提供便利或不正当交易。
二、搞好核算,科学划定保障范围
1、合理确定服务收费标准。财务部门必须发挥自身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军需、营房、卫生等有关事业主管部门,监督社会保障机构搞好经营成本核算、费用控制,确定合理利润和确定服务收费价格。在服务收费价格既定的前提下,财务部门要结合事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服务保障内容和各项标准,搞好成本、费用、利润的核算,通过服务标准、费用标准、定量标准的三重监控,确保服务质量货真价实,优质高效。
2、规范会计核算规范,建立会计账目和资料。应依据《会计法》和军队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建立规范的会计资料,准确反映保障效益和效率。在会计核算的管理中,尤其是要注重规范结算环节。近年来,监督出包工程造价结算,每年审减率一般都在地方施工队报价的12%左右。规范后勤保障社会化各项目的结算,可获得相当可观的效益,财务部门应坚决把住这个重点关口。
3、搞好难点经费的管理。强化对维修工作的监督制约机制,维修项目按工程量大小和耗用经费多少分为专项维修和一般维修。专项维修经费由单位立项,后勤营房部门同维修公司签订协议,财务部门协助对专项实行项目管理。对一般维修费则拨给责任单位包干使用,各责任单位所需的一般维修商请维修公司维修,并由责任单位按协议支付维修费。
4、重新界定经费保障范围。把原先由各职能部门分工掌握的经费,归并到一个科目,集中使用、统一调配。完善经费标准体系,后勤保障社会化要求经费供应标准体系必须不断完善,充分体现生活服务价格,充分考虑官兵经济承受能力。对没有保障标准的要增设新的经费标准,对保障程度偏低的相应予以提高。财务部门要发挥自身优势,挖掘现有潜力,多渠道筹措资金,如从实体出租、军队房地产出售、开发收入资金中,拿出一部分作为补助金,或在机动费中确定补助经费的比重。
三、完善机制,全面推行精细管理
1、优化保障方式。对于完全依托社会保障的项目,如建材采购、药品采购、贵重医疗设备采购、基本建设项目出包等,以及借助社会保障的项目,如住房、水电气暖、餐饮、特殊医疗、军用车辆加油等,要结合预、决算审计,确保其投向正确。在投量方面,要通过对总量和分量的监督,使保障标准按时足额保证到位,防止被层层克扣、截留或挪用。在向社会化保障厂商支付时,及时监督和把握支付节奏,防止超拨、多拨,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浪费。
2、办理集中支付。后勤保障社会化所需经费多,涉及的部门和单位多,权、责、利关系复杂,容易引发经费使用上的矛盾和浪费。因此,各项经费必须由财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集中办理资金支付。首先,要搞好经费预算编制。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编制必须细化,实行部门预算和复式预算方法,不但要将各项经费统一纳入预算安排,还要将属于采购目录确定范围的所有采购行为纳入采购预算管理。其次,要改变现行经费结算办法。按照预算指标和预算资金分离的原则,建立预算资金直接支付方式和军费单一账户制度,由财务部门根据合同和履约情况统一向供应商结算,做到只见指标不见钱,采购权与资金支付权、结算权分离,管事与管钱分离,互相制约、互相监督。
3、加强资产管理。制定本单位资产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明确各级管理部门的职权范围;对单位所有的动产、不动产和无形资产进行管理、指导,监督下级管理部门工作等。各部门、科室都要指定专人对具体的资产负责,对国有资产的增减情况登记造册。上一级管理部门要定期对下级管理部门的工作情况检查、评比,真正做到明确产权、责任到人、奖罚分明,做到一级对一级管理、一级对一级负责,形成统一领导,分级、分块管理的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