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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要追溯美国二元主义的历史源头,就必须学会以建国者看待自己的方式去看待他们:他们是成功的革命者,甚至不惜作出巨大的个人牺牲,一次又一次成功领导公民同胞参与到充满公共精神的集体行动中。
在规划宪政未来图景的时候,建国者并没有无视革命历史。他们承认大多数时候,美国政治将欠缺革命时期那种动员起来的审慎的公众。他们的宪法建构以普通政治的病理为镜鉴。建国者承认,如果没有动员深思熟虑的大量民众在未来的进一步参与,他们的新宪政机器就不可能无限运作下去。因此,他们的宪法文本规定了一种高级立法程序,根据这一程序,未来世代的人民可以把政治精力集中在以美国人民的名义制定基本法之上,它还高度赞赏二元主义的美国经验。
我的首要目标是将这些建国者的二元主义置于历史情境中——去探寻18世纪的先驱者们如何以一种令人赞叹的方式处理美国革命宪政化这一问题。我的第二个目标有所不同:我建议把建国时期看作历史与未来对话的肇始,它将服务于发现宪法这一核心目标。我的意思是要探寻建国时期对于今天而言,是否仍然是一种富有意义的行动。
这显然超越了身处欧陆边缘的农耕共和国与位于世界政治经济中心的大陆性霸权之间存在的明显的社会、政治和经济差异,使得有意义的交流变得十分困难。最根本的困难是价值方面的。建国者们对于奴隶制和宗教不宽容都有所妥协;有些人更是性别歧视和经济不平等的热心支持者。我们很容易用这些,还有一些其他道德上的争议作为不和他们进行严肃对话的借口,从而把这些绅士们看成古怪之人,就像火星人一样和我们没有任何亲密关系。
这种道德视角对辩证交流的不屑一顾,伴随着另外一种不同类型的疏远。这种疏远起源于赋予美国历史研究以生命的职业历史学家的小圈子。这些学者们孜孜以求,着力于阐述将1787年和1987年分开的那条巨大的鸿沟,以至于认为,任何有关现代美国人可以通过和建国时期建立有意义的联系而了解自身的主张都将是与历史不相符的。
从这种职业主义的观点出发,任何一种试图从建国时期汲取经验的做法都是在和影子搏斗——1787年的世界离我们如此遥远,以至于我们所发现的“建国者”完全是自己的创造物。除了一些其含义与原来的语境完全脱离的文件之外,两个世纪之前的美国人和今天的美国人并没有什么共通之处。如果是这样的话,辩证交流不仅在道德上可疑,从历史的角度看也是错误的。
然而,今天的宪法语言和实践都可以追溯到建国时期。如果我们和这些起源相疏远,那么美国人将失去政治上的自我理解的重要资源。挑战是非常明确的:我们能否一方面承认在历史和道德上我们和他们不同,另一方面我们仍然可以找到真正阐明和我们的起源保持持久联系的那样一些辩证的连接点?
我期望读者重读《联邦党人文集》,并把这个问题记在脑海。我之所以选择把注意力集中于这些由汉密尔顿、麦迪逊和杰伊所写(都用普布利乌斯的笔名发表)的政论文,是因为它们代表了建国者说服美国同胞这部宪法是值得“深思熟虑和自由选择”的最具反思性的努力。从一开始,《联邦党人文集》就是一面辩证的镜子,美国人民得以通过它观照他们宪法的同一性。
尽管拥抱了将我们和联邦党人那个时代分离开来的更为明显的道德差异,我还是建议马上投身于《联邦党人文集》的时候,不要聚焦于普布利乌斯针对“对纸币的狂热、取消债务、平均财产或者对其他不适当的或者邪恶的目的之渴望”的愤怒抨击。无论普布利乌斯的想法是什么,纸币的宪法化是共和党人重建时期的成就之一,而福利国家的合法化则是新政时期民主党人的成果。
《联邦党人文集》对宪法与奴隶制的妥协感到尴尬。这提醒我们,黑人、妇女还有其他处于屈从地位的人要彻底成为他们所居住国家的公民还需要多少奋斗。这一问题不是建国时期的联邦党人是否应受顶礼膜拜,而是我们是否能够从他们那里学习到一些经验来启发我们对宪法的自我定义的追寻。
总之,宪法不只是一种理想。它是演进式的历史实践,无数世代的美国人为他们国家的身份命运而不断地争论,动员和寻求解决之道的过程构成了这一实践。当我们今天面临同样任务的时候,我们并不是把历史看成未来的包袱。我们的公共话语常常认为过去取得的伟大宪法成就包含了能够揭秘当下政治意涵的有价值的线索。
在规划宪政未来图景的时候,建国者并没有无视革命历史。他们承认大多数时候,美国政治将欠缺革命时期那种动员起来的审慎的公众。他们的宪法建构以普通政治的病理为镜鉴。建国者承认,如果没有动员深思熟虑的大量民众在未来的进一步参与,他们的新宪政机器就不可能无限运作下去。因此,他们的宪法文本规定了一种高级立法程序,根据这一程序,未来世代的人民可以把政治精力集中在以美国人民的名义制定基本法之上,它还高度赞赏二元主义的美国经验。
我的首要目标是将这些建国者的二元主义置于历史情境中——去探寻18世纪的先驱者们如何以一种令人赞叹的方式处理美国革命宪政化这一问题。我的第二个目标有所不同:我建议把建国时期看作历史与未来对话的肇始,它将服务于发现宪法这一核心目标。我的意思是要探寻建国时期对于今天而言,是否仍然是一种富有意义的行动。
这显然超越了身处欧陆边缘的农耕共和国与位于世界政治经济中心的大陆性霸权之间存在的明显的社会、政治和经济差异,使得有意义的交流变得十分困难。最根本的困难是价值方面的。建国者们对于奴隶制和宗教不宽容都有所妥协;有些人更是性别歧视和经济不平等的热心支持者。我们很容易用这些,还有一些其他道德上的争议作为不和他们进行严肃对话的借口,从而把这些绅士们看成古怪之人,就像火星人一样和我们没有任何亲密关系。
这种道德视角对辩证交流的不屑一顾,伴随着另外一种不同类型的疏远。这种疏远起源于赋予美国历史研究以生命的职业历史学家的小圈子。这些学者们孜孜以求,着力于阐述将1787年和1987年分开的那条巨大的鸿沟,以至于认为,任何有关现代美国人可以通过和建国时期建立有意义的联系而了解自身的主张都将是与历史不相符的。
从这种职业主义的观点出发,任何一种试图从建国时期汲取经验的做法都是在和影子搏斗——1787年的世界离我们如此遥远,以至于我们所发现的“建国者”完全是自己的创造物。除了一些其含义与原来的语境完全脱离的文件之外,两个世纪之前的美国人和今天的美国人并没有什么共通之处。如果是这样的话,辩证交流不仅在道德上可疑,从历史的角度看也是错误的。
然而,今天的宪法语言和实践都可以追溯到建国时期。如果我们和这些起源相疏远,那么美国人将失去政治上的自我理解的重要资源。挑战是非常明确的:我们能否一方面承认在历史和道德上我们和他们不同,另一方面我们仍然可以找到真正阐明和我们的起源保持持久联系的那样一些辩证的连接点?
我期望读者重读《联邦党人文集》,并把这个问题记在脑海。我之所以选择把注意力集中于这些由汉密尔顿、麦迪逊和杰伊所写(都用普布利乌斯的笔名发表)的政论文,是因为它们代表了建国者说服美国同胞这部宪法是值得“深思熟虑和自由选择”的最具反思性的努力。从一开始,《联邦党人文集》就是一面辩证的镜子,美国人民得以通过它观照他们宪法的同一性。
尽管拥抱了将我们和联邦党人那个时代分离开来的更为明显的道德差异,我还是建议马上投身于《联邦党人文集》的时候,不要聚焦于普布利乌斯针对“对纸币的狂热、取消债务、平均财产或者对其他不适当的或者邪恶的目的之渴望”的愤怒抨击。无论普布利乌斯的想法是什么,纸币的宪法化是共和党人重建时期的成就之一,而福利国家的合法化则是新政时期民主党人的成果。
《联邦党人文集》对宪法与奴隶制的妥协感到尴尬。这提醒我们,黑人、妇女还有其他处于屈从地位的人要彻底成为他们所居住国家的公民还需要多少奋斗。这一问题不是建国时期的联邦党人是否应受顶礼膜拜,而是我们是否能够从他们那里学习到一些经验来启发我们对宪法的自我定义的追寻。
总之,宪法不只是一种理想。它是演进式的历史实践,无数世代的美国人为他们国家的身份命运而不断地争论,动员和寻求解决之道的过程构成了这一实践。当我们今天面临同样任务的时候,我们并不是把历史看成未来的包袱。我们的公共话语常常认为过去取得的伟大宪法成就包含了能够揭秘当下政治意涵的有价值的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