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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典编纂是践行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途径,生态文明思想为法典编纂提供理念支持与路径指引。环境法典是实质理性与形式理性的内在统一,并呈现出一些独有的特质。这两个理性侧面相互支持与融贯,方可"形神兼备",达致环境法典编纂的目标。在法技术构造层面,环境法典应采用适度法典化模式,采用以利益平衡为中心的调整范式"总—分"式结构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