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 随着新经济的理性回归,特别是安然、世通等公司丑闻的出现,促使人们对股票期权制度进行重新审视。本文从股票期权制度设计的初衷入手,阐述了股票期权制度设计的初衷并未得到完全体现的现实及其原因,并提出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股票期权激励机制的建议。
[关键词] 股票期权激励
股票期权作为一种将持有者当期的努力与公司未来的前景及个人的收益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激励机制曾经备受推崇。然而,随着新经济的理性回归,特别是安然、世通等公司丑闻的出现,促使人们对股票期权进行反思,进而在今年出现了以微软公司、花旗银行为代表的,取消期权激励,取而代之以发放限制性股票的新动向。
实际上,曾经被理论界和实务界大加称道的股票期权也存在某些制度缺陷,特别是在会计、监管等制度不完善时其负面效应可能会超过其正面作用而产生破坏性影响。我国在试行该激励制度时应对其进行反思与重新认识,正视其所存在的问题。
一、股票期权制度设计的初衷———“金色的手铐”
股票期权(Stock Option)源于美国,是指公司股东授予特定人员在约定的未来期限内(一般为3年~10年),以预定行权价格购买一定数量本公司股票的选择权利。而预定价格通常高于期权发放时的股票价格,经理人员只有在规定时间内使企业股价达到预定的行权价格或某一更高的规定价格之上,才能通过执行期权而获利。
股票期权的本意是通过公司业绩——股票价格——高层管理人员(员工)回报,建立一套科学的激励制度。其激励作用往往被形象地称为 “金手铐”,原因有二:
一方面,之所以称该手铐为“金色的”是因为股票期权可以使其拥有者一夜暴富。“百万富翁”对一名拥有公司股票期权的人来说决不再是虚无缥缈的空中楼阁。例如:某公司于2001年1月1日推出股票期权计划:允许本公司的CEO在2003年1月1日后的10年中的任何时候均可按2001年1月1日的股票市场价格(指未上市公司)5元/股购买40万股本公司股份。也许5年后,即2006年1月1日,由于公司上市成功且经营有方,公司的股票由当初的5元/股涨到50元/股。此时,期权持有人可以按照2001年1月1日的5元/股购进30万股公司的股票,再按照2006年1月1日的50元/股出售,可获利1350万元。如果预计经营状况良好,股票有进一步增值的可能,他也可以暂时不出售,或只出售一部分,如:20万股,等到更高价格再出售其余部分。中华英才网在NASDAQ股指风头正劲之时做了一个调查:给你股票期权,但工资低一些,你愿意吗?共2873人投票。其中有61%的人表示愿意;另有39%的人表示不愿意。几个月后,当纳指震荡,网络“泡沫”说大行于道,众说期权遥遥无期之际,中华英才网再度进行调查:若现在给你期权股票,但薪水低一些,你还会投身互联网吗?共1560人投票。结果出人意料:表示愿意者达到了67%,不愿意的人数反而下降为33%。也许现今真是一个个性化时代,钱已并不那么重要了。人们要的是一种一夜暴富的幻想,不管这幻想有多虚幻,它都是“金色的”!
另一方面,之所以称股票期权是“手铐”是因为公司一般的作法是规定在期权授予后一定时期内(如一年之内),经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不得行使该期权,规定期限届满以后(如第二年)才可以“部分”行使(如40%),期权持续期通常为10年。这样,当经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在上述限制期间内离开公司,则会丧失剩余的期权,这就形成了拴住人才的“金手铐”。
二、股票期权制度设计的初衷并未得到完全体现的现实及其原因
正因为上述特点,股票期权制度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在美国大行其道。90年代,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使用股票期权作为激励员工和进行低成本报酬支付的一种方式。但是,到了90年代末期,随着互联网行业的日益红火,期权的发放和使用开始失控,呈泛滥之势。近期的安然、环球电讯和世界通信等公司的破产案以及施乐、通用电气和IBM等公司的假账丑闻表明,股票期权似乎又成了引发美国诚信危机、导致投资者信心丧失的罪魁祸首。典型的例子是安然的高层管理人员在不断执行他们的股票期权中赚取数以百万计的美元,即使把公司带入毁灭也在所不惜。
在实践中,股票期权制度设计的初衷并未得到完全体现,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甚至出现相反的影响。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股票期权会诱发经营者新的道德风险。虽然股票期权具有激励机制的积极作用,但当财富与个人挂钩而且数额巨大时,将导致人们逐利和贪婪心理的膨胀。由于股票期权是持有人在未来的特定时间可以按预先所规定的认购价购买一定数量的本公司的股票,所以,认购价与股票市价之间的差距越大,期权持有人的利益就越大,不断推高的股票市价就会使期权持有人的财富不断增加。由此可见,期权持有人拿回家的钱与他们将股价推高直接有关。正是这种关联性,使公司管理层作假产生了内在的驱动力。
由于在行权期内,经理人的期权收入与公司的股价高低成正比。在巨大的利益驱动下,会导致企业采用激进的会计政策来抬高股价。所以,为了让认股权的收益最大化,一些大公司往往通过收购、兼并等资本运作活动来推高公司股价,或利用虚报利润等欺诈手段来推动股价的上涨。据报道,美国世界通讯公司截止2002年8月8日,已查出的会计造假金额竟高达71亿美元;环球电讯公司的前主席盖瑞·温尼克,从1999年到2001年,一共卖出了7.35亿美元的股票期权;安然董事会主席肯尼斯·雷,则在过去三年中卖出了超过一亿美元的期权;世界通讯公司前CEO伯纳德·J·埃贝斯,则从公司贷出3.66亿美元的个人贷款,其贷款的原因是为了弥补由于公司股价下跌所带来的期权收入损失。正如美国的评论家所形容的那样,CEO们用“两只手管理公司,却用一千只手去攫取财富”。在已发生的会计的欺诈案中,都存在着股票期权影响的痕迹。正是股票期权这种财富效应,使一些上市公司的CEO们不断追求短期经济利益,走上了会计造假的不归之路,使他们所经营的公司陷入绝境。
2.股票期权没有完全将经营者和股东利益结合到一起。虽然从理论上讲,通过执行经理股票期权制度,经理人员的利益与其他股东的利益保持了一致,但在实际情况中,这种一致性只存在于公司股票价格上涨时;而当股价下跌时,这种一致性就消失了。
根据《商业周刊》调查美国最大的365家公司中,2005年收入最高的CEO收入(主要是股票期权收益)增长了36%,高于同期美国标准普尔500指数的26.7%;而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却出现了1.4%的下降。因此,经营者股票期权这一经营者的“金手铐”能否“套牢”经营者与股东之间的利益受到了质疑。
经营者与股东之间的利益反差在股市行情好时不易引起人们注意,因为大家都挣钱,虽然此时高层管理人员挣的更多。例如,思科公司的CEO约翰·查姆伯斯在2000年享受到了与期权有关的1.56亿美元的分红,这使得他大约130万美元的薪金和奖金简直成了九牛一毛。但在公司股价下跌或破产前后,普通投资者就会招致巨额亏损,而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却依然能及时兑现期权获取暴利。美国近日一连串的公司丑闻为此提供了最生动的注释。免疫克隆公司的CEO在收到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拒绝受理其抗癌新药申请的函件后兑现期权获得暴利;安然前董事长肯尼斯·莱在2000年通过执行安然的股票期权实现了1.234亿美元的收入,前CEO杰弗里·斯基林则获得6250万美元的收入;Global Crossing公司等主要负责人在公司股票价格高峰时执行期权并抛售股票牟取暴利。与此相反,这些公司破产以后大多数普通股东及员工的投资却荡然无存。
这种情况产生的必然性在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与普通投资者拥有的信息不对称。高层管理人员可以在各种负面信息公布之前、或者在知道企业难以为继之前,抢先兑现期权牟取不正当利益。他们在变现的时候企业的市场表现似乎还红红火火,实际上只有他们自己知道这个企业已经不行了,此时变现可以赚一大笔。等到一般投资者知道消息时股票已一钱不值,或者已成为垃圾股。可以说,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错误和经营,要让投资者来承担其后果。
3.股票期权不计入成本,利润被夸大。在美国,对于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的理论纷争由来已久。在最近不断出现的美国公司欺诈案中,很多公司没有把股票期权列入经营开支,因而夸大了公司收益,使股票价格不能反映出企业经营业绩。从表面上看,公司发行股票期权不花费任何现金,只是给出股份而已,同时还可减少纳税,企业管理人员通过股票期权挣的是股市的钱,与企业利润无关,也不体现在企业的账上。显然这里有问题,尤其是当美国大公司CEO们巨额收入的60%来自股票期权,问题就更为严重。因为股票期权并非没有费用,而公司利润因没有扣除这种费用必然显得畸高而误导普通投资者。
实际上,公司是要为期权发行付出代价而对股东产生不利影响的。无论是授予股票期权还是为授予股票期权增发新股,期权持有人行使期权后,市场上的流通股增加,必然使原有股东在公司的利益稀释,分薄了每股收益。这种变化有可能通过公司股票价格的再调整显现出来,并导致原有股东报酬减少。有些公司为维持股票收益水平,不得不动用储备资金回购自己的股票,必然影响公司的现金流以及对其他投资和研发活动的投入,这在股价下跌时尤为严重。
赞成将股票期权列入成本开支大有人在。在20世纪90年代初有关期权问题的争论逐渐升温时,投资专家沃伦·巴菲特(少数几个反对期权的企业经营者之一)用一个简单的推论来证明期权是成本的一种:“如果期权不是一种支付形式,那它算什么?如果支付不是一种支出,那它算什么?而且,如果支出不应与收入抵消,那到底该把它放在什么地方?”。20世纪90年代末,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认为,不把期权纳入成本会人为夸大企业利润和股票价格。然而,格林斯潘的批评声并未引起重视。在标普500指数成份股中,只有三家企业波音公司、 Winn-DixieStores和可口可乐公司(从2002年第四季度开始)在财务报告中选择将之作为费用处理。如果把股票期权计入成本的话,几乎所有大公司的盈利水平都得下降。从2000年到2005年,标普500指数成份股公司收益年平均增长率高达13%。美联储内部研究表明,如果这些公司听从格林斯潘的意见将期权纳入成本,那么他们的收益年平均增长率将降至9.1%。仅就2005年来说,Fed研究人员认为,这些公司的运营收益将比其公布的数字低11.6%。《华尔街日报》援引有关人士的估计认为,如果把股票期权列入经营开支项目中,2005年标普500家公司的收益可能要减少25%。
安然前CEO斯基林在2000年2月份的美国国会听证会上承认,股票期权能“超乎寻常”地夸大公司的盈利水平。2000年,安然发行了价值1.55亿美元的股票期权,如果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将期权成本从利润中扣减,那么2000年安然的运营利润将下降8%。据估计,时代华纳公司如果在其收入账下扣除过去5年的期权支出损耗,其总收益将会减少75%。可见,股票期权不计入成本的会计处理方式,夸大了公司的利润水平。
三、对中国股票期权激励机制的重新设计
通过对美国资本市场上股票期权制度的分析,我们感到应吸取的经验和教训颇多,所受到的启示极为丰富。对于目前股票期权制度正处于摸索阶段的我国而言,在股票期权制度的方式选择和设计上,应当提高其科学性和规范性,慎重用好股票期权这把双刃剑,对股票期权激励机制进行重新设计。
为了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股票期权激励机制,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1.完善法律、法规制度。股票期权制不仅是一种权利的赠予,而且又是对企业剩余价值进行分配的重要方式,所以,它的实施将涉及到各方面的经济利益,要想处理好各方面的经济关系,就需要借助于法律制度来协调。可是目前我国的法律制度环境还不具备实施股票期权的条件,这是因为在我国的现行的法律法规中,都没有规定企业可以实行股票期权计划,更没有对持有股票期权的个人给予任何税收上的优惠。由此可见,在我国实施股票期权还存在一定的制度障碍,要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股票期权制度,需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
2.加快公司治理步伐,建立和加强监督机制。在两权分离的经营模式下,监督与激励机制同等重要,如果片面地强调某一方面,必将受到惩罚。如近20年的美国,将CEO的作用不断神化,神化之后的CEO其身价倍增,为了让CEO们能够为公司痛快地赚钱,不断加大其激励的筹码,给予的股票期权越来越多,但激励之后的监管并没有跟上,反而授予CEO更多的权利。在这种状况下,原来的约束机制形同虚设。在经营不善的情况下,为了让外人仍然承认自己有能力,或让自己手里的期权仍能带来更多的钞票,他们不得不采取多种方法去作假,美林、世界通讯、施乐的会计造假就是最好的例证。由此可见,当激励机制没有制度约束时,将鼓励人们的贪欲并铤而走险。
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存在许多缺陷,主要表现为:上市公司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合一的现象比较普遍,缺乏独立的薪酬委员会,外部董事比例明显较低,“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公司内部人控制严重。根据2005年的一项实证分析,我国上市公司中内部人控制度(即内部董事人数董事会成员总数)为100%的有83家,占样本数的20.4%;为50%以上的公司占78.2%;在所选530家上市公司中,董事长和总经理由一人兼任的有253家,占样本总数的47.7%。在这种权力失衡、没有外部人有效监督和约束的情况下,不管是年薪制还是股票期权,都有可能沦为经营者谋求自身利益的合法手段。届时,股票期权不仅不能发挥长期激励的作用,解决年薪制存在的弊端,反而很可能会变为另一场权力资本的寻租行为。因此,在建立长期激励机制的同时,加快公司治理的步伐,强化监督机制已是当务之急。
3.提高我国证券市场的有效性。股票期权制度产生激励效果的一个条件是证券市场上的股价在相当程度上反映了公司的基本面,即股票的内在价值,是公司未来收益的较为真实体现。在一个有效的证券市场中,由于个股价能够反映该公司长期盈利能力,由此形成了对经营者业绩的度量评价功能。这在美国等发展较为完善的证券市场基本上能够作到(当然也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泡沫成分)。而我国则不同,我国的股票市场是一个弱效率市场,市场的投机性比较强;上市公司和证券经营者违法违规、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广泛存在。股价虚升,经常出现大幅度波动,与上市公司的预期盈利脱离了关系,不能完全反映经营状况和长期赢利能力,使得证券市场丧失了对经营者的评价功能。在这种情况下,再好的股票期权设计都会在执行中被扭曲。因此,我国股票期权制度要实现有效运作,必须 努力提高证券市场的有效性。
4.尽快制定股票期权的会计制度或相应的会计准则。鉴于美国在股票期权上的会计缺陷所导致的会计危机,我国在实施股票期权计划时应事先制定出比较规范的会计制度或会计准则,要将股票期权确认为费用,并在股票期权赠予时予以确认,在定期的会计报告中应及时披露股票期权的变动、结存情况以及行权日期。
当然,除此之外,还存在其它一系列需要解决的问题,如股票来源、产权界定、行权时的融资渠道、变现流通等。实际上,股票期权制度的实施需要具备一些条件,在目前国内有关股票期权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经济大环境尚不成熟的条件下,股票期权制度广泛实施还不现实。我们应重新审视股票期权制度,真正找到股票期权与经营管理层努力之间的结合点,并针对公司不同的发展时期,不断创新,保持激励的持续性,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股票期权激励机制。
参考文献:
[1]张先治:股票期权理论及在公司激励中的应用研究[J].会计研究,2002,(7).
[2]郑文琼朱培军:股票期权在国际比较与借鉴[J].宏观经济研究,2001,(9)
[3]徐珊:美国股票期权的两种不同会计处理方法[J].财务会计,2001,(6)
[4]黎自成王明华:股权制的激励机制与国有企业改革[J].财贸经济,2002,(7)
[5]谢德仁刘文:关于经理人股票期权会计确认问题的研究[M].会计研究,2002,(9)
[6]季向宇:论股票期权在我国的适用性[J].财贸经济,2000,(4)
[7]李维友:经理人股票期权会计问题研究[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
[关键词] 股票期权激励
股票期权作为一种将持有者当期的努力与公司未来的前景及个人的收益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激励机制曾经备受推崇。然而,随着新经济的理性回归,特别是安然、世通等公司丑闻的出现,促使人们对股票期权进行反思,进而在今年出现了以微软公司、花旗银行为代表的,取消期权激励,取而代之以发放限制性股票的新动向。
实际上,曾经被理论界和实务界大加称道的股票期权也存在某些制度缺陷,特别是在会计、监管等制度不完善时其负面效应可能会超过其正面作用而产生破坏性影响。我国在试行该激励制度时应对其进行反思与重新认识,正视其所存在的问题。
一、股票期权制度设计的初衷———“金色的手铐”
股票期权(Stock Option)源于美国,是指公司股东授予特定人员在约定的未来期限内(一般为3年~10年),以预定行权价格购买一定数量本公司股票的选择权利。而预定价格通常高于期权发放时的股票价格,经理人员只有在规定时间内使企业股价达到预定的行权价格或某一更高的规定价格之上,才能通过执行期权而获利。
股票期权的本意是通过公司业绩——股票价格——高层管理人员(员工)回报,建立一套科学的激励制度。其激励作用往往被形象地称为 “金手铐”,原因有二:
一方面,之所以称该手铐为“金色的”是因为股票期权可以使其拥有者一夜暴富。“百万富翁”对一名拥有公司股票期权的人来说决不再是虚无缥缈的空中楼阁。例如:某公司于2001年1月1日推出股票期权计划:允许本公司的CEO在2003年1月1日后的10年中的任何时候均可按2001年1月1日的股票市场价格(指未上市公司)5元/股购买40万股本公司股份。也许5年后,即2006年1月1日,由于公司上市成功且经营有方,公司的股票由当初的5元/股涨到50元/股。此时,期权持有人可以按照2001年1月1日的5元/股购进30万股公司的股票,再按照2006年1月1日的50元/股出售,可获利1350万元。如果预计经营状况良好,股票有进一步增值的可能,他也可以暂时不出售,或只出售一部分,如:20万股,等到更高价格再出售其余部分。中华英才网在NASDAQ股指风头正劲之时做了一个调查:给你股票期权,但工资低一些,你愿意吗?共2873人投票。其中有61%的人表示愿意;另有39%的人表示不愿意。几个月后,当纳指震荡,网络“泡沫”说大行于道,众说期权遥遥无期之际,中华英才网再度进行调查:若现在给你期权股票,但薪水低一些,你还会投身互联网吗?共1560人投票。结果出人意料:表示愿意者达到了67%,不愿意的人数反而下降为33%。也许现今真是一个个性化时代,钱已并不那么重要了。人们要的是一种一夜暴富的幻想,不管这幻想有多虚幻,它都是“金色的”!
另一方面,之所以称股票期权是“手铐”是因为公司一般的作法是规定在期权授予后一定时期内(如一年之内),经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不得行使该期权,规定期限届满以后(如第二年)才可以“部分”行使(如40%),期权持续期通常为10年。这样,当经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在上述限制期间内离开公司,则会丧失剩余的期权,这就形成了拴住人才的“金手铐”。
二、股票期权制度设计的初衷并未得到完全体现的现实及其原因
正因为上述特点,股票期权制度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在美国大行其道。90年代,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使用股票期权作为激励员工和进行低成本报酬支付的一种方式。但是,到了90年代末期,随着互联网行业的日益红火,期权的发放和使用开始失控,呈泛滥之势。近期的安然、环球电讯和世界通信等公司的破产案以及施乐、通用电气和IBM等公司的假账丑闻表明,股票期权似乎又成了引发美国诚信危机、导致投资者信心丧失的罪魁祸首。典型的例子是安然的高层管理人员在不断执行他们的股票期权中赚取数以百万计的美元,即使把公司带入毁灭也在所不惜。
在实践中,股票期权制度设计的初衷并未得到完全体现,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甚至出现相反的影响。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股票期权会诱发经营者新的道德风险。虽然股票期权具有激励机制的积极作用,但当财富与个人挂钩而且数额巨大时,将导致人们逐利和贪婪心理的膨胀。由于股票期权是持有人在未来的特定时间可以按预先所规定的认购价购买一定数量的本公司的股票,所以,认购价与股票市价之间的差距越大,期权持有人的利益就越大,不断推高的股票市价就会使期权持有人的财富不断增加。由此可见,期权持有人拿回家的钱与他们将股价推高直接有关。正是这种关联性,使公司管理层作假产生了内在的驱动力。
由于在行权期内,经理人的期权收入与公司的股价高低成正比。在巨大的利益驱动下,会导致企业采用激进的会计政策来抬高股价。所以,为了让认股权的收益最大化,一些大公司往往通过收购、兼并等资本运作活动来推高公司股价,或利用虚报利润等欺诈手段来推动股价的上涨。据报道,美国世界通讯公司截止2002年8月8日,已查出的会计造假金额竟高达71亿美元;环球电讯公司的前主席盖瑞·温尼克,从1999年到2001年,一共卖出了7.35亿美元的股票期权;安然董事会主席肯尼斯·雷,则在过去三年中卖出了超过一亿美元的期权;世界通讯公司前CEO伯纳德·J·埃贝斯,则从公司贷出3.66亿美元的个人贷款,其贷款的原因是为了弥补由于公司股价下跌所带来的期权收入损失。正如美国的评论家所形容的那样,CEO们用“两只手管理公司,却用一千只手去攫取财富”。在已发生的会计的欺诈案中,都存在着股票期权影响的痕迹。正是股票期权这种财富效应,使一些上市公司的CEO们不断追求短期经济利益,走上了会计造假的不归之路,使他们所经营的公司陷入绝境。
2.股票期权没有完全将经营者和股东利益结合到一起。虽然从理论上讲,通过执行经理股票期权制度,经理人员的利益与其他股东的利益保持了一致,但在实际情况中,这种一致性只存在于公司股票价格上涨时;而当股价下跌时,这种一致性就消失了。
根据《商业周刊》调查美国最大的365家公司中,2005年收入最高的CEO收入(主要是股票期权收益)增长了36%,高于同期美国标准普尔500指数的26.7%;而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却出现了1.4%的下降。因此,经营者股票期权这一经营者的“金手铐”能否“套牢”经营者与股东之间的利益受到了质疑。
经营者与股东之间的利益反差在股市行情好时不易引起人们注意,因为大家都挣钱,虽然此时高层管理人员挣的更多。例如,思科公司的CEO约翰·查姆伯斯在2000年享受到了与期权有关的1.56亿美元的分红,这使得他大约130万美元的薪金和奖金简直成了九牛一毛。但在公司股价下跌或破产前后,普通投资者就会招致巨额亏损,而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却依然能及时兑现期权获取暴利。美国近日一连串的公司丑闻为此提供了最生动的注释。免疫克隆公司的CEO在收到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拒绝受理其抗癌新药申请的函件后兑现期权获得暴利;安然前董事长肯尼斯·莱在2000年通过执行安然的股票期权实现了1.234亿美元的收入,前CEO杰弗里·斯基林则获得6250万美元的收入;Global Crossing公司等主要负责人在公司股票价格高峰时执行期权并抛售股票牟取暴利。与此相反,这些公司破产以后大多数普通股东及员工的投资却荡然无存。
这种情况产生的必然性在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与普通投资者拥有的信息不对称。高层管理人员可以在各种负面信息公布之前、或者在知道企业难以为继之前,抢先兑现期权牟取不正当利益。他们在变现的时候企业的市场表现似乎还红红火火,实际上只有他们自己知道这个企业已经不行了,此时变现可以赚一大笔。等到一般投资者知道消息时股票已一钱不值,或者已成为垃圾股。可以说,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错误和经营,要让投资者来承担其后果。
3.股票期权不计入成本,利润被夸大。在美国,对于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的理论纷争由来已久。在最近不断出现的美国公司欺诈案中,很多公司没有把股票期权列入经营开支,因而夸大了公司收益,使股票价格不能反映出企业经营业绩。从表面上看,公司发行股票期权不花费任何现金,只是给出股份而已,同时还可减少纳税,企业管理人员通过股票期权挣的是股市的钱,与企业利润无关,也不体现在企业的账上。显然这里有问题,尤其是当美国大公司CEO们巨额收入的60%来自股票期权,问题就更为严重。因为股票期权并非没有费用,而公司利润因没有扣除这种费用必然显得畸高而误导普通投资者。
实际上,公司是要为期权发行付出代价而对股东产生不利影响的。无论是授予股票期权还是为授予股票期权增发新股,期权持有人行使期权后,市场上的流通股增加,必然使原有股东在公司的利益稀释,分薄了每股收益。这种变化有可能通过公司股票价格的再调整显现出来,并导致原有股东报酬减少。有些公司为维持股票收益水平,不得不动用储备资金回购自己的股票,必然影响公司的现金流以及对其他投资和研发活动的投入,这在股价下跌时尤为严重。
赞成将股票期权列入成本开支大有人在。在20世纪90年代初有关期权问题的争论逐渐升温时,投资专家沃伦·巴菲特(少数几个反对期权的企业经营者之一)用一个简单的推论来证明期权是成本的一种:“如果期权不是一种支付形式,那它算什么?如果支付不是一种支出,那它算什么?而且,如果支出不应与收入抵消,那到底该把它放在什么地方?”。20世纪90年代末,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认为,不把期权纳入成本会人为夸大企业利润和股票价格。然而,格林斯潘的批评声并未引起重视。在标普500指数成份股中,只有三家企业波音公司、 Winn-DixieStores和可口可乐公司(从2002年第四季度开始)在财务报告中选择将之作为费用处理。如果把股票期权计入成本的话,几乎所有大公司的盈利水平都得下降。从2000年到2005年,标普500指数成份股公司收益年平均增长率高达13%。美联储内部研究表明,如果这些公司听从格林斯潘的意见将期权纳入成本,那么他们的收益年平均增长率将降至9.1%。仅就2005年来说,Fed研究人员认为,这些公司的运营收益将比其公布的数字低11.6%。《华尔街日报》援引有关人士的估计认为,如果把股票期权列入经营开支项目中,2005年标普500家公司的收益可能要减少25%。
安然前CEO斯基林在2000年2月份的美国国会听证会上承认,股票期权能“超乎寻常”地夸大公司的盈利水平。2000年,安然发行了价值1.55亿美元的股票期权,如果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将期权成本从利润中扣减,那么2000年安然的运营利润将下降8%。据估计,时代华纳公司如果在其收入账下扣除过去5年的期权支出损耗,其总收益将会减少75%。可见,股票期权不计入成本的会计处理方式,夸大了公司的利润水平。
三、对中国股票期权激励机制的重新设计
通过对美国资本市场上股票期权制度的分析,我们感到应吸取的经验和教训颇多,所受到的启示极为丰富。对于目前股票期权制度正处于摸索阶段的我国而言,在股票期权制度的方式选择和设计上,应当提高其科学性和规范性,慎重用好股票期权这把双刃剑,对股票期权激励机制进行重新设计。
为了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股票期权激励机制,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1.完善法律、法规制度。股票期权制不仅是一种权利的赠予,而且又是对企业剩余价值进行分配的重要方式,所以,它的实施将涉及到各方面的经济利益,要想处理好各方面的经济关系,就需要借助于法律制度来协调。可是目前我国的法律制度环境还不具备实施股票期权的条件,这是因为在我国的现行的法律法规中,都没有规定企业可以实行股票期权计划,更没有对持有股票期权的个人给予任何税收上的优惠。由此可见,在我国实施股票期权还存在一定的制度障碍,要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股票期权制度,需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
2.加快公司治理步伐,建立和加强监督机制。在两权分离的经营模式下,监督与激励机制同等重要,如果片面地强调某一方面,必将受到惩罚。如近20年的美国,将CEO的作用不断神化,神化之后的CEO其身价倍增,为了让CEO们能够为公司痛快地赚钱,不断加大其激励的筹码,给予的股票期权越来越多,但激励之后的监管并没有跟上,反而授予CEO更多的权利。在这种状况下,原来的约束机制形同虚设。在经营不善的情况下,为了让外人仍然承认自己有能力,或让自己手里的期权仍能带来更多的钞票,他们不得不采取多种方法去作假,美林、世界通讯、施乐的会计造假就是最好的例证。由此可见,当激励机制没有制度约束时,将鼓励人们的贪欲并铤而走险。
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存在许多缺陷,主要表现为:上市公司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合一的现象比较普遍,缺乏独立的薪酬委员会,外部董事比例明显较低,“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公司内部人控制严重。根据2005年的一项实证分析,我国上市公司中内部人控制度(即内部董事人数董事会成员总数)为100%的有83家,占样本数的20.4%;为50%以上的公司占78.2%;在所选530家上市公司中,董事长和总经理由一人兼任的有253家,占样本总数的47.7%。在这种权力失衡、没有外部人有效监督和约束的情况下,不管是年薪制还是股票期权,都有可能沦为经营者谋求自身利益的合法手段。届时,股票期权不仅不能发挥长期激励的作用,解决年薪制存在的弊端,反而很可能会变为另一场权力资本的寻租行为。因此,在建立长期激励机制的同时,加快公司治理的步伐,强化监督机制已是当务之急。
3.提高我国证券市场的有效性。股票期权制度产生激励效果的一个条件是证券市场上的股价在相当程度上反映了公司的基本面,即股票的内在价值,是公司未来收益的较为真实体现。在一个有效的证券市场中,由于个股价能够反映该公司长期盈利能力,由此形成了对经营者业绩的度量评价功能。这在美国等发展较为完善的证券市场基本上能够作到(当然也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泡沫成分)。而我国则不同,我国的股票市场是一个弱效率市场,市场的投机性比较强;上市公司和证券经营者违法违规、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广泛存在。股价虚升,经常出现大幅度波动,与上市公司的预期盈利脱离了关系,不能完全反映经营状况和长期赢利能力,使得证券市场丧失了对经营者的评价功能。在这种情况下,再好的股票期权设计都会在执行中被扭曲。因此,我国股票期权制度要实现有效运作,必须 努力提高证券市场的有效性。
4.尽快制定股票期权的会计制度或相应的会计准则。鉴于美国在股票期权上的会计缺陷所导致的会计危机,我国在实施股票期权计划时应事先制定出比较规范的会计制度或会计准则,要将股票期权确认为费用,并在股票期权赠予时予以确认,在定期的会计报告中应及时披露股票期权的变动、结存情况以及行权日期。
当然,除此之外,还存在其它一系列需要解决的问题,如股票来源、产权界定、行权时的融资渠道、变现流通等。实际上,股票期权制度的实施需要具备一些条件,在目前国内有关股票期权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经济大环境尚不成熟的条件下,股票期权制度广泛实施还不现实。我们应重新审视股票期权制度,真正找到股票期权与经营管理层努力之间的结合点,并针对公司不同的发展时期,不断创新,保持激励的持续性,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股票期权激励机制。
参考文献:
[1]张先治:股票期权理论及在公司激励中的应用研究[J].会计研究,2002,(7).
[2]郑文琼朱培军:股票期权在国际比较与借鉴[J].宏观经济研究,2001,(9)
[3]徐珊:美国股票期权的两种不同会计处理方法[J].财务会计,2001,(6)
[4]黎自成王明华:股权制的激励机制与国有企业改革[J].财贸经济,2002,(7)
[5]谢德仁刘文:关于经理人股票期权会计确认问题的研究[M].会计研究,2002,(9)
[6]季向宇:论股票期权在我国的适用性[J].财贸经济,2000,(4)
[7]李维友:经理人股票期权会计问题研究[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