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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0年河南进行了大刀阔斧的警务改革,时代的发展要求创新的举措,一警多能、首席民警成为大家讨论的焦点。改革是一种尝试,我们应该本着宽容的心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为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关键词警务改革 一警多能 首席民警
作者简介:吴恩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中图分类号:D6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1)05-172-01
河南的警务改革又一次让河南站在了风口浪尖上,取消分局,使派出所直接置于市局之下,改革之初总是会受到各个方面的质疑,把分局撤销之后会发生何种无法应对的问题,会带来怎样的成效,成为众人争论的热点、焦点。
一、河南警务改革
河南警务改革,取消分局,接踵而来的法律问题是,派出所本身不具备相应的审批、诉讼、裁决等公安分局才享有的权力。如果法律层面的问题不解决,新组建的派出所就可能出现执法主体不适格的问题。是要把分局以前具有的权力顺势下放到派出所,满足执法主体的适格问题,还是要另外创建一个可以行使此权力的机构,究竟如何解决这种境况,提出质疑的人至今仍未获得满意的答案。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改革是一种尝试,是一种创造,尝试创造的同时不免会有一些地方值得商榷。
这次改革,河南强调的“一警多能”,从面上来讲,就是指将基础性的、前期性的、与群众接触较多的警务工作合一。原来没改的时候,出个交通事故,交警、巡警、派出所、刑警都要出面,大大浪费警力资源,也容易造成推诿扯皮。对民众而言,你是警察你就得管;而对警察内部而言,原来各种警察管理的权限是不一样的。一警多能的实质,是希望提高警务效率,快速解决问题。豍愿望是好的,但是笔者认为现今的环境和背景下,“一警多能”只能是一个奋斗目标而不是现实。我国的公安系统人员的正式进入渠道,主要有警校、转业军人和少量的地方干部调入。以警校为例,我们知道在高校里面,专业分工是很明确的,就公安专业来说分为治安管理、侦查、法医等不同的具体专业,并不是说进入了公安院校就会学习公安工作的方方面面,具体的分工使高校毕业生在自己本专业内很内行,出了本专业却知之甚少,专业能手易找,全能选手难求。因此在学校培养模式还没有转换的情况下提出一警多能的口号无疑加重民警的工作压力和难度。笔者以为现阶段要求警察的全能化不应是一个人的全能化,而是一个团体的全能化。即按一定的比例组成一个团队,在河南警改中可以组成一个侦查治安管理大队,既有搞治安的,又有能破案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专长。当然这也只是一个过渡阶段,河南警改的经验如果在全国范围内铺开,势必会引起教育模式的改革,到那时,高校的全能培养模式会为公安系统培养一警多能的后备力量。一警多能将不再是口号。
这次改革,河南提出“首席民警”的制度规定无疑是警察激励机制的新举措,它规定经过一定形式的考核连续五年获得首席民警荣誉称号的警员享受科级待遇,我们知道基层派出所属于副科级单位,首席民警的级别可与以前的派出所的所长和指导员一个层级。这对基层的民警来说是一个很大的鼓舞,这给了基层民警奋斗的希望和拼搏的方向,安定了民警的心,留住了人才,因为很多派出所面临这样的情况,很多干警把派出所当做一个跳板,工作一定的时间,然后想办法、走关系、托门路离开派出所,他们认为在派出所再努力工作最后还是一个基层民警。首席民警的规定安定了军心,是许许多多有以上想法的民警看到了希望,从而扑下身子用心工作。这对基层留住人才不失为一计良策。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此规定存在的问题。
其一,连续五年被评为首席民警才会享受到科级的待遇,笔者要特别强调的是连续五年这四个字,五年必须是连续的,也就是说中间有一次没获得此项殊荣就意味着失去了机会,说的通俗点就是前几年的努力白费了。这会使警员产生自暴自弃的逆反心理,破罐子破摔,从而影响干警的积极性,这与激励警员的初衷是背道而驰的。针对此问题,笔者认为可采取以下两个措施:1.连续几年但是不够五年的虽不能享受科级的待遇,却可以根据连续的年数增加相应的待遇,比如说连续了四年但是第五年没有被评为首席民警,那么就可以根据连续四年的表现月工资增加400元,连续三年的月工资增加300元,以此类推。2.去掉连续二字,只要累计五年被评为首席民警即可获得科级待遇,这种规定也符合心理学调动积极性的原则。
其二,就是在规定首席民警的奖励制度的同时,笔者认为还应该提出“末尾民警培训辞退制度”。物竞天择,优胜劣汰是自然法则,“流水不腐、户枢不蠹”是对人员的合理流动做出的最好诠释。该制度是警察激励机制的重要一环,首先,要根据不同岗位、不同任务及民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知识能力等方面的表现制定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培训辞退的标准和办法。其次,就是要严格考核,坚决执行,不留情面。之所以辞退之前还要培训,是因为当民警经过考评之后位于末尾的时候,并不是一锤定音,没有改过自新的机会,经过再培训之后,考核成绩提高了,还是好同志。这个举措对于有一部分不求上进的干警来说,他们不去争取首席民警,不求无功但求无过,但是通过这种末尾民警培训辞退制度能让他们产生紧迫感,从而调动所有警员的积极性。
三、结语
创新是民族的灵魂,改革是发展的动力。对于河南的改革我们应该予以鼓励,事物总是在曲折中成长起来的,在发展的初期可能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我们应该用一颗宽容的心看待事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积极的为河南警革中遇到的问题建言献策,群策群力,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一切问题会迎刃而解。
关键词警务改革 一警多能 首席民警
作者简介:吴恩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中图分类号:D6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1)05-172-01
河南的警务改革又一次让河南站在了风口浪尖上,取消分局,使派出所直接置于市局之下,改革之初总是会受到各个方面的质疑,把分局撤销之后会发生何种无法应对的问题,会带来怎样的成效,成为众人争论的热点、焦点。
一、河南警务改革
河南警务改革,取消分局,接踵而来的法律问题是,派出所本身不具备相应的审批、诉讼、裁决等公安分局才享有的权力。如果法律层面的问题不解决,新组建的派出所就可能出现执法主体不适格的问题。是要把分局以前具有的权力顺势下放到派出所,满足执法主体的适格问题,还是要另外创建一个可以行使此权力的机构,究竟如何解决这种境况,提出质疑的人至今仍未获得满意的答案。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改革是一种尝试,是一种创造,尝试创造的同时不免会有一些地方值得商榷。
这次改革,河南强调的“一警多能”,从面上来讲,就是指将基础性的、前期性的、与群众接触较多的警务工作合一。原来没改的时候,出个交通事故,交警、巡警、派出所、刑警都要出面,大大浪费警力资源,也容易造成推诿扯皮。对民众而言,你是警察你就得管;而对警察内部而言,原来各种警察管理的权限是不一样的。一警多能的实质,是希望提高警务效率,快速解决问题。豍愿望是好的,但是笔者认为现今的环境和背景下,“一警多能”只能是一个奋斗目标而不是现实。我国的公安系统人员的正式进入渠道,主要有警校、转业军人和少量的地方干部调入。以警校为例,我们知道在高校里面,专业分工是很明确的,就公安专业来说分为治安管理、侦查、法医等不同的具体专业,并不是说进入了公安院校就会学习公安工作的方方面面,具体的分工使高校毕业生在自己本专业内很内行,出了本专业却知之甚少,专业能手易找,全能选手难求。因此在学校培养模式还没有转换的情况下提出一警多能的口号无疑加重民警的工作压力和难度。笔者以为现阶段要求警察的全能化不应是一个人的全能化,而是一个团体的全能化。即按一定的比例组成一个团队,在河南警改中可以组成一个侦查治安管理大队,既有搞治安的,又有能破案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专长。当然这也只是一个过渡阶段,河南警改的经验如果在全国范围内铺开,势必会引起教育模式的改革,到那时,高校的全能培养模式会为公安系统培养一警多能的后备力量。一警多能将不再是口号。
这次改革,河南提出“首席民警”的制度规定无疑是警察激励机制的新举措,它规定经过一定形式的考核连续五年获得首席民警荣誉称号的警员享受科级待遇,我们知道基层派出所属于副科级单位,首席民警的级别可与以前的派出所的所长和指导员一个层级。这对基层的民警来说是一个很大的鼓舞,这给了基层民警奋斗的希望和拼搏的方向,安定了民警的心,留住了人才,因为很多派出所面临这样的情况,很多干警把派出所当做一个跳板,工作一定的时间,然后想办法、走关系、托门路离开派出所,他们认为在派出所再努力工作最后还是一个基层民警。首席民警的规定安定了军心,是许许多多有以上想法的民警看到了希望,从而扑下身子用心工作。这对基层留住人才不失为一计良策。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此规定存在的问题。
其一,连续五年被评为首席民警才会享受到科级的待遇,笔者要特别强调的是连续五年这四个字,五年必须是连续的,也就是说中间有一次没获得此项殊荣就意味着失去了机会,说的通俗点就是前几年的努力白费了。这会使警员产生自暴自弃的逆反心理,破罐子破摔,从而影响干警的积极性,这与激励警员的初衷是背道而驰的。针对此问题,笔者认为可采取以下两个措施:1.连续几年但是不够五年的虽不能享受科级的待遇,却可以根据连续的年数增加相应的待遇,比如说连续了四年但是第五年没有被评为首席民警,那么就可以根据连续四年的表现月工资增加400元,连续三年的月工资增加300元,以此类推。2.去掉连续二字,只要累计五年被评为首席民警即可获得科级待遇,这种规定也符合心理学调动积极性的原则。
其二,就是在规定首席民警的奖励制度的同时,笔者认为还应该提出“末尾民警培训辞退制度”。物竞天择,优胜劣汰是自然法则,“流水不腐、户枢不蠹”是对人员的合理流动做出的最好诠释。该制度是警察激励机制的重要一环,首先,要根据不同岗位、不同任务及民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知识能力等方面的表现制定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培训辞退的标准和办法。其次,就是要严格考核,坚决执行,不留情面。之所以辞退之前还要培训,是因为当民警经过考评之后位于末尾的时候,并不是一锤定音,没有改过自新的机会,经过再培训之后,考核成绩提高了,还是好同志。这个举措对于有一部分不求上进的干警来说,他们不去争取首席民警,不求无功但求无过,但是通过这种末尾民警培训辞退制度能让他们产生紧迫感,从而调动所有警员的积极性。
三、结语
创新是民族的灵魂,改革是发展的动力。对于河南的改革我们应该予以鼓励,事物总是在曲折中成长起来的,在发展的初期可能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我们应该用一颗宽容的心看待事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积极的为河南警革中遇到的问题建言献策,群策群力,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一切问题会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