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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构造法”是近年高考数学全国卷必考的一种方法。“构造法”的本质特征是“构造”,用“构造法”解题,无一定之规,表现出思维的试探性、不规则性和创造性。本文基于2014年和2016年高考数学全国Ⅰ卷压轴题的解题方法启示,通过四种常见的构造模型对运用“构造法”做了一些归纳。
关键词:构造法;高考数学;解题;运用
2014年和2016年高考数学全国Ⅰ卷压轴题是一道函数综合问题,第(2)小题都是证明不等式,难度较大,大部分学生因思路不清,导致无法得分。细读这道题,我们不难发现解决这两小题的关键是构造适当的辅助函数。因此,我们在教学中要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构造”意识:有些问题用常规的思维方式来寻求解题途径比较困难、甚至无从着手时,可改变思维方向,换一个角度去思考,从而找到一条绕过障碍的新途径。构造法就是这样的手段之一,也就是通过对条件和结论的分析,构造辅助元素,它可以是一个图形、一个方程(组)、一个(不)等式、一个函数、一个等价命题等等,架起一座连接条件和结论的桥梁,从而使问题得以解决。下面例谈“构造法”在解题应用中常见的一些构造模型。
一、 构造方程模型
数学中的许多问题,本身结构就具备方程的形式,或通过变形、概括,可以纳入到某类方程中去。这时,若能构造相近的方程模型,通过解方程或利用方程的性质及韦达定理等,常将复杂问题简化。
三、 構造函数模型
导数是研究函数性质的有效工具,对证明不等式也有重要作用。应用构造法证明有些不等式,关键在于辅助函数的构造技巧。要根据所要证明不等式的结构特征进行联想与想象,恰当地构造辅助函数,通过导数研究其单调性并据此进行放缩;应用恰当,常可收到满意的效果。
总之,“构造法”的本质特征是“构造”,用“构造法”解题,无一定之规,表现出思维的试探性、不规则性和创造性,但可以从中总结规律:在运用“构造法”时,一要明确构造的目的,即以什么目的而构造;二要弄清楚解决问题的结构特点,以便依据结构特点确定恰当的构造模型。我们要在解题中反思,在解题中总结,从而掌握在“构造”中突破解题难点的思路与方法。
关键词:构造法;高考数学;解题;运用
2014年和2016年高考数学全国Ⅰ卷压轴题是一道函数综合问题,第(2)小题都是证明不等式,难度较大,大部分学生因思路不清,导致无法得分。细读这道题,我们不难发现解决这两小题的关键是构造适当的辅助函数。因此,我们在教学中要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构造”意识:有些问题用常规的思维方式来寻求解题途径比较困难、甚至无从着手时,可改变思维方向,换一个角度去思考,从而找到一条绕过障碍的新途径。构造法就是这样的手段之一,也就是通过对条件和结论的分析,构造辅助元素,它可以是一个图形、一个方程(组)、一个(不)等式、一个函数、一个等价命题等等,架起一座连接条件和结论的桥梁,从而使问题得以解决。下面例谈“构造法”在解题应用中常见的一些构造模型。
一、 构造方程模型
数学中的许多问题,本身结构就具备方程的形式,或通过变形、概括,可以纳入到某类方程中去。这时,若能构造相近的方程模型,通过解方程或利用方程的性质及韦达定理等,常将复杂问题简化。
三、 構造函数模型
导数是研究函数性质的有效工具,对证明不等式也有重要作用。应用构造法证明有些不等式,关键在于辅助函数的构造技巧。要根据所要证明不等式的结构特征进行联想与想象,恰当地构造辅助函数,通过导数研究其单调性并据此进行放缩;应用恰当,常可收到满意的效果。
总之,“构造法”的本质特征是“构造”,用“构造法”解题,无一定之规,表现出思维的试探性、不规则性和创造性,但可以从中总结规律:在运用“构造法”时,一要明确构造的目的,即以什么目的而构造;二要弄清楚解决问题的结构特点,以便依据结构特点确定恰当的构造模型。我们要在解题中反思,在解题中总结,从而掌握在“构造”中突破解题难点的思路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