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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利普·弥尔顿·罗斯(Philip Milton Roth,1933— ),美国当代文坛资格最老、名气最大、争议最多的犹太裔作家,与辛格、贝娄、马拉默德三人共同成为支撑美国犹太文学这座殿堂的四根支柱,曾被《时代》杂志评为当代“美国最优秀的小说家”——没有“之一”,是近年来诺贝尔文学奖呼声颇高的作家。从1959年发表短篇小说集《再见吧,哥伦布》一举成名,到2012年11月宣布封笔,在54年的写作生涯中,菲利普·罗斯共有31部作品问世,几乎本本畅销,成为第三位在世时作品就由美国文库出版综合性、定论性版本的作家,该八卷本文集已于2013年全部出版。
1933年3月19日,罗斯出生于美国新泽西州纽瓦克市的一个中产阶级犹太移民家庭。他自称自己的身体轮廓最像祖父——个子修长,小脑袋。他的祖父山德尔·罗斯是来自乌克兰西部小城利沃夫(当时属于奥匈帝国)的犹太移民,一名虔诚的犹太教徒,一生只使用犹太人的国际语——意第绪语,年老时依然关注意第绪语报纸,1942年死于第二次中风。受祖父的影响,罗斯在使用英语创作的文本中时常插入意第绪语。罗斯的父亲赫曼·罗斯1901年在美国出生,为了养家糊口、支撑他的移民父母和兄弟姐妹过活,他很小就离开学校谋生,曾从事过多种低收入的工作,后来在大都会人寿保险公司谋到一个推销员的职位,1989年罹患肿瘤去世。罗斯的母亲同样出身于犹太移民家庭,她性格温和而有亲和力,1981年死于冠心病。
赫曼接受的是正统犹太家庭的教育,也保留了犹太传统观念,但是当他没日没夜做保险的时候,根本无法做正式的礼拜仪式,只能在赎罪日到附近的犹太礼拜堂,必要的时候做忏悔。不过,自从退休以后,尤其是进入老年后,他们夫妇俩几乎每个星期五晚上都要一起去做礼拜,希伯来青年会和伯奈·亚伯拉罕犹太教会堂是他们的文化活动中心。比起儿时,他们老年时期对犹太教的信仰更增添了一种情感上的联系,会重新发现它们的某些古老的神秘力量。他们这整整一代犹太人所做的艰巨而无形的工作,就是让自己成为美国人。
毫无疑问,在犹太家庭的传统教育和文化熏陶下成长起来的罗斯,将犹太人的身份意识完整地传承下来。罗斯童年时期常常跟着父母去犹太礼拜堂做祷告,带着虔诚和敬意默默坐着,读摩西五经。1946—1950年在威考希克中学时,罗斯阅读了大量有关欧洲移民的史料,并且深入了解了哈德逊河两岸的移民情况,这为他后来在作品中塑造诸多栩栩如生的犹太人物形象奠定了基础。纽瓦克犹太社区作为见证罗斯童年生活的场所,常常在其文学作品中充当故事背景。《事实:一个小说家的自传》(1988)一书描述了他在纽瓦克犹太社区生活的经历,他说:“那里对于三四十年代成长的犹太孩子来说,就像是个避难所,当时,身为美国人,我跟别人一样感到德国人和日本人的威胁;而作为犹太人,我虽然只是个孩子,也并不是意识不到,美国非犹太人社会从上至下各阶层威胁排斥犹太人的情绪。”罗斯自称在作品中影射了大都会人寿保险公司当年的集体性歧视行为。纵观其创作生涯,罗斯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关注并讲述着美国犹太群体的方方面面。
小时候,罗斯就有梦想,不过不是小说家,而是棒球手,这一爱好主要是受他的伯父艾德·罗斯的影响。艾德以前是个性子火爆的拳击手,常常带小菲利普去看棒球比赛。他粗大的手,被打坏的鼻子,以及粗野、好拌嘴的脾气,总是会让小小的菲利普心生崇拜,以至于罗斯成为小说家以后常常会写到棒球。比如在 《伟大的美国小说》(1973)中用382页的篇幅来讲述棒球;获得普利策奖的《美国牧歌》(1997)的主人公塞莫尔·利沃夫是一个人人仰慕的棒球明星;即便在2012年宣布封笔的时候,罗斯也拿棒球来比喻:“我不再有那种忍耐挫败的毅力。写作是一种挫败——是每天都要面对的挫败,更别提羞辱的感觉。就像棒球一样,你总是输掉三分之二的比赛。我再也不能面对写了5页纸然后把它们全扔掉的日子。我再也无法忍受了。”
相对于父系祖辈来说,到了菲利普·罗斯这一代,美国文化的影响日渐增强。罗斯自述集邮的爱好是受美国最出名的集邮家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的影响,他曾花光自己所有的积蓄,在中学高年级阶段辛辛苦苦搜集积攒了整整两大邮册的邮票。自由的美国文化使罗斯进入青春期以后,对于父亲的固执己见,多次向父亲表达平等、自立的主张,希望能够独立支配自己的生活和命运,并企图在家庭内部推行道德上的高标准。1950年他在纽瓦克罗特格斯学院注册读大学,可是为了摆脱纽瓦克狭隘的地方主义,也为了去美国其他地方见识一下,他又转到位于宾夕法尼亚州的巴克内尔大学就读。罗斯的行为的确张扬了美国式的独立自主,不过与其父心理上的距离也越来越大。
事实上,罗斯在1992年曾经坦承自己受到了美国文化和犹太身份的双重影响:“我的犹太身份和美国身份无法割裂。两种身份紧密相关,互相影响着对方……美国给了我最大的自由来实现自我才能。这里有我所能想象到的读者,可以不断地从我的小说中获得愉悦感。”“我的思想和语言是美国的……美国对于我,就像是心脏病医生手术刀下的心脏、矿工手里的煤块、管道工修理的水槽。” 罗斯将自己的美国身份理解为身为作家的职业身份,而犹太身份则是与生俱来的。
大学时代,罗斯才想到当小说家。在巴克内尔大学和芝加哥大学求学时期,他开始广泛涉猎文学作品,接受西方人文思想的启蒙,逐渐认识到美国社会的种族差异性,意识到“犹太人有其特别之处,但同时也和其他人一样”。同时,罗斯对文学创作产生了浓厚兴趣,他饱读文学经典,渴望成为不同于纽瓦克犹太街区底层老百姓的犹太人,奋力追逐自己的“美国梦”。据罗斯自述,刚开始时,他写了很多感伤的短篇小说,但“写得很糟糕”。慢慢地,他才找到了感觉,1976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索尔·贝娄的长篇小说《奥吉·马奇历险记》给了他很多灵感。
自1955年始,罗斯先后在芝加哥大学、爱荷华大学、普林斯顿大学和宾夕法尼亚大学任教,直至1992年退休,全力从事创作。长期的高校求学、任教经历为罗斯提供了丰富的素材,使其作品具有鲜明的“学院派小说”特点。罗斯作品中的主人公身份多为大学教授,仅以教授内森·祖克曼为主人公的小说就构成了一个系列(10册),被评论界称为“祖克曼系列”;以教授大卫·凯普什为主人公的小说构成了“欲望三部曲”(《乳房》、《欲望教授》和《垂死的肉身》);还有《人性的污秽》中的科尔曼等形象。通过这些教授形象来表现当代知识分子在面对人生挫折时的困惑與挣扎、归复与迷失,并借此对压抑人性、束缚自由的宗教和道德提出了积极勇敢的挑战。 出于对犹太性的维系以及对“二战”后美国社会后大屠杀话语构建趋向的反思,罗斯在20世纪70年代多次造访中欧犹太文化聚集地、“犹太大屠杀”事件的重要城市布拉格。1972—1977年的5年间,罗斯每年都要去访问布拉格,他的 “布拉格之旅”留下了大量相关文字及作品,包括《“我一直渴望你称赞我”或看卡夫卡》《寻找卡夫卡与其他答案》《欲望教授》《布拉格的狂欢》《行话:与名作家论文艺》等多部小说、随笔和文学评论。关于布拉格书写的文化意蕴,David Gooblar指出:“随着罗斯随笔的公开,我们发现他在布拉格不仅仅寻找到‘卡夫卡’,还有另外两方面与这个城市相关,它们使得罗斯与布拉格有了更深一层的联系。不可否认的是,每一方面对罗斯文学创作的影响都长达15年之久:一是大屠杀在布拉格留下的深刻印迹……另一方面源于他对东西方写作环境差异的敏锐感知,以及对犹太人在20世纪的美国和欧洲的不同境遇的思考和认知。”此外,“布拉格之旅”也使罗斯同被剥夺了出版权利的东欧作家建立了长期的友谊。罗斯对战后东欧有着浓厚的兴趣,他试图尽己之力地将该地区最优秀的作家介绍给美国读者,因此担任了总名为“来自另一个欧洲的作家”系列丛书的主编。这套由企鹅出版社陆续出版的丛书包括来自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南斯拉夫等国代表作家的19部作品,同时使罗斯获得了美国多项文学贡献奖。
罗斯经历过两次婚姻。他与第一任妻子玛格丽特·马丁森维持了4年的婚姻,1963年离婚后罗斯付出了大笔赡养费,前妻于1968年死于车祸。罗斯小说中很多女性形象的灵感来源于她。第二任妻子克莱尔·布鲁姆是英国著名女演员,早年曾与卓别林合作拍片,1970年代开始与罗斯相爱,直到1990年俩人才结婚,却于5年后离婚。罗斯把他与布鲁姆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写进了小说,这或许伤害到了对方,布鲁姆在其回忆录《离开玩具屋》(1996)里回顾了与罗斯的爱情,并对罗斯进行了指责和讽刺。加之罗斯作品中几乎没有一位值得称赞的女性形象,因此部分评论者猜测罗斯具有“厌女症”。对此罗斯在采访中回应道:“厌女症,也就是对女性的憎恨。我的作品在结构、意义、动机、信息、信念、观点或指导原则上,都与这个词无关……我的诽谤者声称我的书是犯罪,就好像我半个世纪以来一直都在向女性喷吐毒液。但只有疯子才会为了发泄自己的憎恨去写31本书。”
2012年11月宣布封筆时,罗斯自称已将自己的写作天赋发挥到了极致:“我觉得多一部作品或少一部作品对我的文学生涯根本不会产生影响,如果我现在写一部书,很可能是一部失败的作品,有谁会喜欢平庸的东西呢?……我把自己的一生都献给了小说,我学习小说,教小说,写小说,读小说,这一切于我而言已经足够了。”
1933年3月19日,罗斯出生于美国新泽西州纽瓦克市的一个中产阶级犹太移民家庭。他自称自己的身体轮廓最像祖父——个子修长,小脑袋。他的祖父山德尔·罗斯是来自乌克兰西部小城利沃夫(当时属于奥匈帝国)的犹太移民,一名虔诚的犹太教徒,一生只使用犹太人的国际语——意第绪语,年老时依然关注意第绪语报纸,1942年死于第二次中风。受祖父的影响,罗斯在使用英语创作的文本中时常插入意第绪语。罗斯的父亲赫曼·罗斯1901年在美国出生,为了养家糊口、支撑他的移民父母和兄弟姐妹过活,他很小就离开学校谋生,曾从事过多种低收入的工作,后来在大都会人寿保险公司谋到一个推销员的职位,1989年罹患肿瘤去世。罗斯的母亲同样出身于犹太移民家庭,她性格温和而有亲和力,1981年死于冠心病。
赫曼接受的是正统犹太家庭的教育,也保留了犹太传统观念,但是当他没日没夜做保险的时候,根本无法做正式的礼拜仪式,只能在赎罪日到附近的犹太礼拜堂,必要的时候做忏悔。不过,自从退休以后,尤其是进入老年后,他们夫妇俩几乎每个星期五晚上都要一起去做礼拜,希伯来青年会和伯奈·亚伯拉罕犹太教会堂是他们的文化活动中心。比起儿时,他们老年时期对犹太教的信仰更增添了一种情感上的联系,会重新发现它们的某些古老的神秘力量。他们这整整一代犹太人所做的艰巨而无形的工作,就是让自己成为美国人。
毫无疑问,在犹太家庭的传统教育和文化熏陶下成长起来的罗斯,将犹太人的身份意识完整地传承下来。罗斯童年时期常常跟着父母去犹太礼拜堂做祷告,带着虔诚和敬意默默坐着,读摩西五经。1946—1950年在威考希克中学时,罗斯阅读了大量有关欧洲移民的史料,并且深入了解了哈德逊河两岸的移民情况,这为他后来在作品中塑造诸多栩栩如生的犹太人物形象奠定了基础。纽瓦克犹太社区作为见证罗斯童年生活的场所,常常在其文学作品中充当故事背景。《事实:一个小说家的自传》(1988)一书描述了他在纽瓦克犹太社区生活的经历,他说:“那里对于三四十年代成长的犹太孩子来说,就像是个避难所,当时,身为美国人,我跟别人一样感到德国人和日本人的威胁;而作为犹太人,我虽然只是个孩子,也并不是意识不到,美国非犹太人社会从上至下各阶层威胁排斥犹太人的情绪。”罗斯自称在作品中影射了大都会人寿保险公司当年的集体性歧视行为。纵观其创作生涯,罗斯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关注并讲述着美国犹太群体的方方面面。
小时候,罗斯就有梦想,不过不是小说家,而是棒球手,这一爱好主要是受他的伯父艾德·罗斯的影响。艾德以前是个性子火爆的拳击手,常常带小菲利普去看棒球比赛。他粗大的手,被打坏的鼻子,以及粗野、好拌嘴的脾气,总是会让小小的菲利普心生崇拜,以至于罗斯成为小说家以后常常会写到棒球。比如在 《伟大的美国小说》(1973)中用382页的篇幅来讲述棒球;获得普利策奖的《美国牧歌》(1997)的主人公塞莫尔·利沃夫是一个人人仰慕的棒球明星;即便在2012年宣布封笔的时候,罗斯也拿棒球来比喻:“我不再有那种忍耐挫败的毅力。写作是一种挫败——是每天都要面对的挫败,更别提羞辱的感觉。就像棒球一样,你总是输掉三分之二的比赛。我再也不能面对写了5页纸然后把它们全扔掉的日子。我再也无法忍受了。”
相对于父系祖辈来说,到了菲利普·罗斯这一代,美国文化的影响日渐增强。罗斯自述集邮的爱好是受美国最出名的集邮家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的影响,他曾花光自己所有的积蓄,在中学高年级阶段辛辛苦苦搜集积攒了整整两大邮册的邮票。自由的美国文化使罗斯进入青春期以后,对于父亲的固执己见,多次向父亲表达平等、自立的主张,希望能够独立支配自己的生活和命运,并企图在家庭内部推行道德上的高标准。1950年他在纽瓦克罗特格斯学院注册读大学,可是为了摆脱纽瓦克狭隘的地方主义,也为了去美国其他地方见识一下,他又转到位于宾夕法尼亚州的巴克内尔大学就读。罗斯的行为的确张扬了美国式的独立自主,不过与其父心理上的距离也越来越大。
事实上,罗斯在1992年曾经坦承自己受到了美国文化和犹太身份的双重影响:“我的犹太身份和美国身份无法割裂。两种身份紧密相关,互相影响着对方……美国给了我最大的自由来实现自我才能。这里有我所能想象到的读者,可以不断地从我的小说中获得愉悦感。”“我的思想和语言是美国的……美国对于我,就像是心脏病医生手术刀下的心脏、矿工手里的煤块、管道工修理的水槽。” 罗斯将自己的美国身份理解为身为作家的职业身份,而犹太身份则是与生俱来的。
大学时代,罗斯才想到当小说家。在巴克内尔大学和芝加哥大学求学时期,他开始广泛涉猎文学作品,接受西方人文思想的启蒙,逐渐认识到美国社会的种族差异性,意识到“犹太人有其特别之处,但同时也和其他人一样”。同时,罗斯对文学创作产生了浓厚兴趣,他饱读文学经典,渴望成为不同于纽瓦克犹太街区底层老百姓的犹太人,奋力追逐自己的“美国梦”。据罗斯自述,刚开始时,他写了很多感伤的短篇小说,但“写得很糟糕”。慢慢地,他才找到了感觉,1976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索尔·贝娄的长篇小说《奥吉·马奇历险记》给了他很多灵感。
自1955年始,罗斯先后在芝加哥大学、爱荷华大学、普林斯顿大学和宾夕法尼亚大学任教,直至1992年退休,全力从事创作。长期的高校求学、任教经历为罗斯提供了丰富的素材,使其作品具有鲜明的“学院派小说”特点。罗斯作品中的主人公身份多为大学教授,仅以教授内森·祖克曼为主人公的小说就构成了一个系列(10册),被评论界称为“祖克曼系列”;以教授大卫·凯普什为主人公的小说构成了“欲望三部曲”(《乳房》、《欲望教授》和《垂死的肉身》);还有《人性的污秽》中的科尔曼等形象。通过这些教授形象来表现当代知识分子在面对人生挫折时的困惑與挣扎、归复与迷失,并借此对压抑人性、束缚自由的宗教和道德提出了积极勇敢的挑战。 出于对犹太性的维系以及对“二战”后美国社会后大屠杀话语构建趋向的反思,罗斯在20世纪70年代多次造访中欧犹太文化聚集地、“犹太大屠杀”事件的重要城市布拉格。1972—1977年的5年间,罗斯每年都要去访问布拉格,他的 “布拉格之旅”留下了大量相关文字及作品,包括《“我一直渴望你称赞我”或看卡夫卡》《寻找卡夫卡与其他答案》《欲望教授》《布拉格的狂欢》《行话:与名作家论文艺》等多部小说、随笔和文学评论。关于布拉格书写的文化意蕴,David Gooblar指出:“随着罗斯随笔的公开,我们发现他在布拉格不仅仅寻找到‘卡夫卡’,还有另外两方面与这个城市相关,它们使得罗斯与布拉格有了更深一层的联系。不可否认的是,每一方面对罗斯文学创作的影响都长达15年之久:一是大屠杀在布拉格留下的深刻印迹……另一方面源于他对东西方写作环境差异的敏锐感知,以及对犹太人在20世纪的美国和欧洲的不同境遇的思考和认知。”此外,“布拉格之旅”也使罗斯同被剥夺了出版权利的东欧作家建立了长期的友谊。罗斯对战后东欧有着浓厚的兴趣,他试图尽己之力地将该地区最优秀的作家介绍给美国读者,因此担任了总名为“来自另一个欧洲的作家”系列丛书的主编。这套由企鹅出版社陆续出版的丛书包括来自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南斯拉夫等国代表作家的19部作品,同时使罗斯获得了美国多项文学贡献奖。
罗斯经历过两次婚姻。他与第一任妻子玛格丽特·马丁森维持了4年的婚姻,1963年离婚后罗斯付出了大笔赡养费,前妻于1968年死于车祸。罗斯小说中很多女性形象的灵感来源于她。第二任妻子克莱尔·布鲁姆是英国著名女演员,早年曾与卓别林合作拍片,1970年代开始与罗斯相爱,直到1990年俩人才结婚,却于5年后离婚。罗斯把他与布鲁姆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写进了小说,这或许伤害到了对方,布鲁姆在其回忆录《离开玩具屋》(1996)里回顾了与罗斯的爱情,并对罗斯进行了指责和讽刺。加之罗斯作品中几乎没有一位值得称赞的女性形象,因此部分评论者猜测罗斯具有“厌女症”。对此罗斯在采访中回应道:“厌女症,也就是对女性的憎恨。我的作品在结构、意义、动机、信息、信念、观点或指导原则上,都与这个词无关……我的诽谤者声称我的书是犯罪,就好像我半个世纪以来一直都在向女性喷吐毒液。但只有疯子才会为了发泄自己的憎恨去写31本书。”
2012年11月宣布封筆时,罗斯自称已将自己的写作天赋发挥到了极致:“我觉得多一部作品或少一部作品对我的文学生涯根本不会产生影响,如果我现在写一部书,很可能是一部失败的作品,有谁会喜欢平庸的东西呢?……我把自己的一生都献给了小说,我学习小说,教小说,写小说,读小说,这一切于我而言已经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