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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初,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按照河南省公安厅党委提出的“三基”工程(即加强基层工作建设、基础业务建设和基本功训练),推进“三化”建设(即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的规范化、正规化、法制化建设)的总体工作思路,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实际,率先在全分局推出了“主办警官办案责任制”,经过近一年来的运行,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受到了广大民警的欢迎,得到了上级公安机关的肯定。他们的具体做法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