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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煤炭企业的管理从制度建设入手,以制度为本,以程序为先,强化制度的固化落实和程序化运作,充分发挥制度的制约和部门的监管作用,使企业的整体面貌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各项工作有了新起色。
[关键词]:督查考核 闭合管理 执行力
中图分类号:U616+.5 文献标识码:U 文章编号:1009-914X(2012)32- 0062 -01
一、企业督察行为的定位
众所周知,煤炭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是工业发展的粮食。多年来的煤矿企业发展逐步由过去的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管理越来越细,考核越来越严,并向“精细化管理”、“标准化管理”方向发展。而过去业务部室只考核基层单位,文件由归口部门制定,且业务部室对基层单位的考核随意性大,文件规定执行差,文件规定执行差,基层单位多有怨言,特别是跨专业责任事故时,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责任界定不清,考核依据不明,因而要清除考核上的“断层”和管理上的“真空”,必须从源头上把考核工作抓严抓实。从这一点上讲,企业综合督察是企业内部制度考核落实监控的一种重要手段,是依据领导授权对企业管理运行能力以及所产生的效果等进行的专门监督检查。同时,综合督察制度的建立也是领导监督检查工作的延伸,是对企业管理的再管理,能及时纠正管理工作仲的偏差,保证企业管理工作计划、任务、目标的实现。综合督察办公室的独特定位,不但完善了考核监督机制、加大了监督考核力度,也为问责制的落实提供了保障。
二、督察实施方式
实行问责制,建立健全督导考核体系,是推行闭合管理,逐步实现制度化管理、程序化运作、法制化建设的基础和保障,其根本目的是通过制度健全完善“明确责任→实施问责→责任追究”体系,最终将“事故必分析、分析必追究、责任必落实”固化下来,从而保证职工群众对企业发展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孙村煤矿按照 “一中心、三部、三公司”管理格局,对各种责任事故问责范围主要分为以下七类:安全事故、生产事故、技术事故、经营事故、后勤事故、影响稳定事故以及其它类型事故。综合督察办公室把“三位一体”体系认证、精细化管理、定置化管理等全部纳入日常督察考核范围。按时间分为:每天动态督察、每月集中督察、每季覆盖督察的方法进行督察。按照督察的性质具体分为:综合督察、专项督察、重点督察。
综合督察:指按月初编制的计划,采取明查与暗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单位、部室进行督察。
专项督察:指对员工反映的焦点问题,采取定量巡查、随机暗查、项目抽查、指定检查等方式进行督察。
重点督察:指对矿交办的重要工作、重大事件以及考核部门可能存在的重大考核失职、失误或弄虚作假情况的重点督察。
三、督察运作程序
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专业、部室、单位相应的工作程序,每一项工作都明确谁管理、谁负责、谁考核、谁把关、谁验收,达到凡事制定工作程序,凡事按程序运作。各项规定必须严格落实考核,各类考核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度。事故问责追究,应当遵循实事求是,责任到人,教育、惩处相结合,并按照凡事有分析、凡事有责任人、凡事有追究、凡事有考核、凡事有落实、凡事有反馈的原则进行问责追究。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即坚持所有事故必须分析,分析必须找出原因,找出责任人,找出原因必须责任追究,责任追究必须有处理意见。各业务部室及有关单位必须对照各项考核规定对有关工作进行严格考核,将各类考核细化为一般性、重大性、连续性问题考核。凡本部门出现重大考核失误的:第一次,对部室主任罚款100元,联责分管领导50元;第二次,对部室主任通报批评罚款200元,联责分管领导100元;第三次,对部室主任罚款200元并免职,联责分管领导100元。出现特别重大考核失误,直接责任者包赔经济损失、待岗、开除矿籍,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管理人员免职或撤职。以严格的管理保证政令畅通,坚决落实工作管理闭合、责任闭合、考核闭合、落实闭合,提高企业的执行力。建立层层逐级量化考核体系,增强各级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全员工作效率。
四、企业综合督察的作用和效果
1、综合督察对履行的行为有规范作用。综合督察队伍是一支专门“挑刺”的队伍,重点对单位部门的管理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目的是提高督察对象对企业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履行好职责。通过预防性的事前督察,或者是惩戒性的事后考核,都可以对督察对象的管理行为作出判断,即按文件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并在矿局域网上通报,从而约束和规范督察对象的履职行为。通过我矿综合督察的运行情况,不仅加强了全矿所有人员的自律,而且在全矿形成了“人人有责任、事事有程序、时时有控制、环环有考核、奖惩有规定、不良有纠正”的流程顺畅、考核闭环的制度保障体系,真正做到“事事有人管、有落实、有考核,人人有事干、有责任、有监督”。通过科学、严格的程序和规范,细化制度、量化考核、强化落实,提高执行能力,形成全矿快速反应机制、有效决策机制、程序化运作机制、利益共享激励机制,保证执行的正确、高效,彰显了制度的力量。
2、综合督察对企业管理有强化作用。综合督察可以发现企业管理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协助企业领导和有关部门建立、修订和完善规章制度,使管理工作得到完善和加强。从今年的督察情况来看,主要是文件落实执行差、管理存在纰漏、考核不严不实等,暴露了个别单位或部门有章不循、监管不力等问题。通过罚款和考核,规范了考核部门的监管行为,强化了企业内部管理,为更好的履行职责起到了警示作用。
3、综合督察对企业增效有促进作用。综合督察涉及方方面面,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自年初综合督察办公室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平、公开、公正的督察原则,严格依据本矿文件规定和考核标准,正确行使监督、检查、考核权限,认真履行督察考核职责,综合督察在管理行为、能力、运转状态上作出了文章,对执行安全、质量、规章制度情况实施督察,防止了发生质量差错、安全事故,为我矿产生了间接效益。通过今年的督察考核,及时纠正了各职能部室在对管理文件、考核规定、制度标准落实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和工作失误,提高了管理运行质量,有力地促进了今年矿制度落实固化管理目标的实现,同时,对部门/单位发生的问题举一反三,防微杜渐,杜绝了类似问题的发生。
4、综合督察提高了企业执行力。今年我矿综合督察确立了“以目标管理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综合督察为保证”的工作思路,强化执行过程的监督考核,进一步提高各单位和职能部门的制度落实能力、工作责任及效率。考核部门、员工对企业明确赋予的“责无旁贷”的工作职责做到了不折不扣的执行,通过督察规范了管理对象的自主行为,增强了全员的工作责任心,消除企业内部管理中的软弱涣散的现象,实现了企业的意志和行动统一,提升了企业执行力。在企业管理中强调制度建设,说到底就是要规范企业的自主行为,提高队伍的素质。建立和完善制度督察,通过严格的纪律,促使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都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慎用手中的权力,不敢也不能胆大妄为。让考核部门责任人出现了失误,自觉就给自己定性,形成一种文化。对于矿下发的各类考核文件,在执行前要弄明白执行什么、为什么执行以及用什么来保障、监督执行等一系列问题。实现由经验型到制度型再到文化型的转变,使人深刻的感受到企业文化管理的魅力,用文化力促进企业经济力的提升。
企业管理已由传统化管理进入了现代化、信息化管理的新阶段,无论一个企业采取何种管理形式,在企业管理制度上决不能存在一劳永逸、一蹴而就的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观,以创建“和谐矿井”为总体要求,紧紧抓住重要战略機遇期,以安全生产为前提,以增强企业发展后劲为动力,立足于持续发展,立足于创新发展,立足于和谐发展,不断完善制度化管理、程序化运作体系,按照“职责无缺项、工作无漏洞、岗岗有标准、事事有规范、人人有责任、天天有考核”的总体要求,契而不舍的营造制度化管理的氛围,使企业在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健康发展。
[关键词]:督查考核 闭合管理 执行力
中图分类号:U616+.5 文献标识码:U 文章编号:1009-914X(2012)32- 0062 -01
一、企业督察行为的定位
众所周知,煤炭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是工业发展的粮食。多年来的煤矿企业发展逐步由过去的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管理越来越细,考核越来越严,并向“精细化管理”、“标准化管理”方向发展。而过去业务部室只考核基层单位,文件由归口部门制定,且业务部室对基层单位的考核随意性大,文件规定执行差,文件规定执行差,基层单位多有怨言,特别是跨专业责任事故时,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责任界定不清,考核依据不明,因而要清除考核上的“断层”和管理上的“真空”,必须从源头上把考核工作抓严抓实。从这一点上讲,企业综合督察是企业内部制度考核落实监控的一种重要手段,是依据领导授权对企业管理运行能力以及所产生的效果等进行的专门监督检查。同时,综合督察制度的建立也是领导监督检查工作的延伸,是对企业管理的再管理,能及时纠正管理工作仲的偏差,保证企业管理工作计划、任务、目标的实现。综合督察办公室的独特定位,不但完善了考核监督机制、加大了监督考核力度,也为问责制的落实提供了保障。
二、督察实施方式
实行问责制,建立健全督导考核体系,是推行闭合管理,逐步实现制度化管理、程序化运作、法制化建设的基础和保障,其根本目的是通过制度健全完善“明确责任→实施问责→责任追究”体系,最终将“事故必分析、分析必追究、责任必落实”固化下来,从而保证职工群众对企业发展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孙村煤矿按照 “一中心、三部、三公司”管理格局,对各种责任事故问责范围主要分为以下七类:安全事故、生产事故、技术事故、经营事故、后勤事故、影响稳定事故以及其它类型事故。综合督察办公室把“三位一体”体系认证、精细化管理、定置化管理等全部纳入日常督察考核范围。按时间分为:每天动态督察、每月集中督察、每季覆盖督察的方法进行督察。按照督察的性质具体分为:综合督察、专项督察、重点督察。
综合督察:指按月初编制的计划,采取明查与暗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单位、部室进行督察。
专项督察:指对员工反映的焦点问题,采取定量巡查、随机暗查、项目抽查、指定检查等方式进行督察。
重点督察:指对矿交办的重要工作、重大事件以及考核部门可能存在的重大考核失职、失误或弄虚作假情况的重点督察。
三、督察运作程序
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专业、部室、单位相应的工作程序,每一项工作都明确谁管理、谁负责、谁考核、谁把关、谁验收,达到凡事制定工作程序,凡事按程序运作。各项规定必须严格落实考核,各类考核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度。事故问责追究,应当遵循实事求是,责任到人,教育、惩处相结合,并按照凡事有分析、凡事有责任人、凡事有追究、凡事有考核、凡事有落实、凡事有反馈的原则进行问责追究。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即坚持所有事故必须分析,分析必须找出原因,找出责任人,找出原因必须责任追究,责任追究必须有处理意见。各业务部室及有关单位必须对照各项考核规定对有关工作进行严格考核,将各类考核细化为一般性、重大性、连续性问题考核。凡本部门出现重大考核失误的:第一次,对部室主任罚款100元,联责分管领导50元;第二次,对部室主任通报批评罚款200元,联责分管领导100元;第三次,对部室主任罚款200元并免职,联责分管领导100元。出现特别重大考核失误,直接责任者包赔经济损失、待岗、开除矿籍,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管理人员免职或撤职。以严格的管理保证政令畅通,坚决落实工作管理闭合、责任闭合、考核闭合、落实闭合,提高企业的执行力。建立层层逐级量化考核体系,增强各级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全员工作效率。
四、企业综合督察的作用和效果
1、综合督察对履行的行为有规范作用。综合督察队伍是一支专门“挑刺”的队伍,重点对单位部门的管理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目的是提高督察对象对企业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履行好职责。通过预防性的事前督察,或者是惩戒性的事后考核,都可以对督察对象的管理行为作出判断,即按文件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并在矿局域网上通报,从而约束和规范督察对象的履职行为。通过我矿综合督察的运行情况,不仅加强了全矿所有人员的自律,而且在全矿形成了“人人有责任、事事有程序、时时有控制、环环有考核、奖惩有规定、不良有纠正”的流程顺畅、考核闭环的制度保障体系,真正做到“事事有人管、有落实、有考核,人人有事干、有责任、有监督”。通过科学、严格的程序和规范,细化制度、量化考核、强化落实,提高执行能力,形成全矿快速反应机制、有效决策机制、程序化运作机制、利益共享激励机制,保证执行的正确、高效,彰显了制度的力量。
2、综合督察对企业管理有强化作用。综合督察可以发现企业管理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协助企业领导和有关部门建立、修订和完善规章制度,使管理工作得到完善和加强。从今年的督察情况来看,主要是文件落实执行差、管理存在纰漏、考核不严不实等,暴露了个别单位或部门有章不循、监管不力等问题。通过罚款和考核,规范了考核部门的监管行为,强化了企业内部管理,为更好的履行职责起到了警示作用。
3、综合督察对企业增效有促进作用。综合督察涉及方方面面,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自年初综合督察办公室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平、公开、公正的督察原则,严格依据本矿文件规定和考核标准,正确行使监督、检查、考核权限,认真履行督察考核职责,综合督察在管理行为、能力、运转状态上作出了文章,对执行安全、质量、规章制度情况实施督察,防止了发生质量差错、安全事故,为我矿产生了间接效益。通过今年的督察考核,及时纠正了各职能部室在对管理文件、考核规定、制度标准落实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和工作失误,提高了管理运行质量,有力地促进了今年矿制度落实固化管理目标的实现,同时,对部门/单位发生的问题举一反三,防微杜渐,杜绝了类似问题的发生。
4、综合督察提高了企业执行力。今年我矿综合督察确立了“以目标管理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综合督察为保证”的工作思路,强化执行过程的监督考核,进一步提高各单位和职能部门的制度落实能力、工作责任及效率。考核部门、员工对企业明确赋予的“责无旁贷”的工作职责做到了不折不扣的执行,通过督察规范了管理对象的自主行为,增强了全员的工作责任心,消除企业内部管理中的软弱涣散的现象,实现了企业的意志和行动统一,提升了企业执行力。在企业管理中强调制度建设,说到底就是要规范企业的自主行为,提高队伍的素质。建立和完善制度督察,通过严格的纪律,促使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都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慎用手中的权力,不敢也不能胆大妄为。让考核部门责任人出现了失误,自觉就给自己定性,形成一种文化。对于矿下发的各类考核文件,在执行前要弄明白执行什么、为什么执行以及用什么来保障、监督执行等一系列问题。实现由经验型到制度型再到文化型的转变,使人深刻的感受到企业文化管理的魅力,用文化力促进企业经济力的提升。
企业管理已由传统化管理进入了现代化、信息化管理的新阶段,无论一个企业采取何种管理形式,在企业管理制度上决不能存在一劳永逸、一蹴而就的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观,以创建“和谐矿井”为总体要求,紧紧抓住重要战略機遇期,以安全生产为前提,以增强企业发展后劲为动力,立足于持续发展,立足于创新发展,立足于和谐发展,不断完善制度化管理、程序化运作体系,按照“职责无缺项、工作无漏洞、岗岗有标准、事事有规范、人人有责任、天天有考核”的总体要求,契而不舍的营造制度化管理的氛围,使企业在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