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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来,不断有人为反家暴奔走发声,相关法律也应运而生——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对家庭暴力的范畴、预防、处置、人身安全保护令和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
曾经有一部电视剧叫做《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剧中男主角安嘉和经常殴打妻子梅湘南,其下手之狠毒、殴打之惨烈,至今让人记忆犹新。
家暴,在人们的意识中,可能感觉不好界定,而且多为隐私:跟亲戚朋友说,换来的可能只有一句“两口子之间的事,局外人不好掺和”;跟单位同事说,有点难以启齿;报警,警察来了大多也只能是调解。在传统观念的束缚中,人们只是把它归为家务事,这也就助长了施暴者的肆无忌惮。
全国妇联2011年10月21日的一项调查显示,在婚姻生活中曾遭受配偶侮辱谩骂、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经济控制、强迫性生活等不同形式家庭暴力的女性占24.7%,约为“四分之一”。去年河南沧州的调查显示:该市发生家暴的年龄多在26岁至45岁,女性受害者为96.4%,农村家庭多发,处理结果多为调和,真正受到庇护的受害者仅为5%。
数据无疑让人触目惊心。20年来,不断有人为反家暴奔走发声,相关法律也应运而生——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对家庭暴力的范畴、预防、处置、人身安全保护令和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
疯狂的“爱”
年过60的程国芳(化名)趁着丈夫出差,匆忙收拾一点行李就逃走了。她把这个过程形容成“胜利大逃亡”,但事实上,那天的离开十分落魄。她连身份证都忘了带。
在出逃之前,程国芳犹豫了好几次。“我珍惜这段婚姻,也舍不得让孩子在一个单亲家庭成长。”
比程国芳年长十多岁的崔兰枝,她的离家就果断得多。“结婚39年,打了我39年。”最终,崔兰枝在2004年出走,在外流浪,靠打零工度日。
但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与自己所经历的这段关系的告别方式,都令人感到惊惶不安。
被持续打了好几个小时的黄芳最终受不了,选择从3楼的窗户逃走。
“想逃命了也顾不了那么多了。”结果,她失手掉了下去。丈夫第一个出现在她身边。黄芳躺在地上央求他打120,“他骂了我一句,就跑了。”
她们都是遭受家庭暴力的“四分之一”。
在“四分之一”中,陷入绝境的杨希(化名)和许林芳选择孤注一掷。他们以暴力行为反抗长期施暴的丈夫并致其死亡。她们因此入狱。
幸运的是,司法机关在裁决时,长期遭受家暴被引入考量中。刚毅的制度在家庭暴力面前显露温情。
这些家暴受害者,最开始认为自己或许只是那个不幸的人,又误入了一段不幸的婚姻。小事争吵最后演变成一场名为家庭暴力的“战争”。
合力推动立法
对于来自中国的与会者而言,1995年在京郊怀柔县城召开的那场非政府组织妇女论坛,如同一堂关于非政府组织和妇女运动常识的补习课。
超过3万人参与了这场论坛。其中,每6个人里,就有5个来自异国。他们和中国的与会者——工人、农民、高校学者、教师、律师和公检法司各领域的公务员,分享关于妇女权益保护的经验与观点。
在这场论坛和随后的于北京城区召开的世界妇女大会之后,中国与会者探索中国妇女权益保护的路径更加清晰。
一大批迄今仍活跃在妇女权益领域的人士都曾出现在那里。他们从1995年走出,
带着对妇女权益保护事业的斗志,转身进入21世纪。他们在各自的领域从事女性权益的保护工作,又在诸如推动反家庭暴力立法进程中交汇合力。
●认知
1988年,王行娟创立彼时还在被称为中国管理科学院妇女研究所(后更名为红枫热线)的民间机构,专门研究妇女就业和女性从事性工作等问题。
研究所在1992年开通了一條妇女求助热线。随着打进来的求助电话增多,“夫妻打架”的情况被越来越多地被提及,王行娟和她的团队成员意识到,女性遭遇婚姻暴力的问题比想象中的严重。
开通热线的第一年,类似的反映妇女遭受家庭暴力的电话超过60个。1993年,妇女研究所针对女性投诉遭受婚姻暴力电话增多的趋势,在北京市对30个城市户口和30个农业户口的婚姻暴力受害者进行个案访谈。
全国人大代表孙晓梅接下这个任务时还是妇女研究所的志愿者,同时,她也在中华女子学院任教。
“我没有想到调查农村妇女受虐待的情况比调查城市受虐妇女的情况困难得多,(一些)农妇不认为自己遭受暴力侵犯是一个问题,不愿讲出自己受虐待的情况,有的拒绝谈,有的谈了一半,第二天就不想谈了。”
那段时间,孙晓梅每天都要访谈30个平谷县的农村妇女,几乎每天都要坐长途车往返在北京、平谷的路上,花上三四个小时的车程到达目的地。有时车坏在半路上,她只好打道回府。
两个月下来,30个个案访谈完,手头的录音带积累了十几盒。孙晓梅一盒一盒地听磁带整理手稿。又过了两个多月,她写的手稿累了高高一摞,成文超过30万字。
孙晓梅把这些资料交给妇女研究所。此时,30个城市妇女受暴的案例也已访谈完。王行娟看到这些个案,“触目惊心”。
“家庭暴力足以摧毁她们的人格,让她们没有自信心,非常自卑,只能忍受这种暴力的环境。”王行娟描述她所见过的受暴妇女的处境,“把自己看成低人一等,不敢反抗。”
这种显而易见的暴力和它所带来的伤害却被那个时代的认知轻易隐形。
“家庭暴力这个词是外来语。”王行娟说,“在中国人(以往)的语境里,它就是夫妻打架。夫妻打架,双方没有是非,没有对错,也没有罪,更不涉及人权。”
●论坛
1995年的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和先期召开的辅助性会议成为中国政府对待家庭暴力问题态度的一座分水岭。
因为对家庭暴力等问题研究早,王行娟所在的妇女研究所获得了世界妇女大会非政府组织咨商资格,同时接下了“妇女群体与社会救助”分论坛的筹备工作。 在筹备的分论坛上,王行娟准备把“家庭暴力”这个议题设置进去。
后来,家庭暴力成为了这场论坛的主题之一,并引发了关注。
●网络
知名公益律师郭建梅参加这次论坛时,她的身份还是《中国律师》杂志的记者。
她出现在论坛上,原本只是采访报道论坛上的女律师组的活动。
“中国有没有专门的公益律师或者非政府组织为女性服务?”一名外国与会者在一场论坛上发问。郭建梅回答说,“《中国有妇女权益保障法》,1992年颁布的。”
“具体怎么执行?”对方再发问,郭建梅就不知道怎么回答了。1983年,从北京大学法学院毕业后,郭建梅先后在司法部和全国妇联工作,担任过《中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全国妇联起草组办公室主任。
这场对话让她产生了“成立一个非政府组织”的想法。“给妇女提供法律咨询,帮她们找律师,代理部分民事案件。”
她写了20多封邮件给在大会上结识的外国非政府组织的朋友,询问成立和运作的经验。世界妇女大会闭幕3个月后,郭建梅联合北京大学法学院的校友成立了“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
1998年6月,郭建梅在中心召开反家庭暴力的研讨会,汇报了办理的涉及家庭暴力的30多个“解决不了”的案例。
在讨论怎么办的过程中,能否成立一个推动反家暴立法的组织的想法被提出。
“1995年的世妇会见证了觉醒的妇女行动起来的巨大力量。世妇会后一批参加此次大会的积极分子和妇女非政府组织商议,要为广大妇女和自己,为推动中国社会性别主流化进程做点事。”17年后,参加这次会议的学者陈明侠如此回忆。
她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研究员,致力于妇女人权法研究工作,在两场相关论坛上以反对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为主题做了发言。
这种想法很快演变成行动。陈明侠回忆,在1998年下半年的另一次会议上,成立一个组织的想法再度被议起。在场的人都想到“反对妇女暴力”这一议题。它在世妇会上通过的《行动纲领》中被作为12个关切领域之一提了出来。
2000年6月,《反对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问题的研究与对策》课题组正式成立并运行。
3年后,这个课题组扩展为中国法学会反对家庭暴力网络。
成员单位覆盖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包括各级妇女组织、地方民政机构、派出所等,也包括一些社会团体和草根妇女组织。
●合力
“反家暴一定是汇集各方力量,不可能哪一个机构,或者某一方面能够单独做到。”冯媛把反家暴网络比喻成一个合作平台,像一张网连接各个“关心反家庭暴力事业”的组织、机构和个人。她在反家暴网络中的工作时间超过18年,并于2011年到2012年间任反家暴网络董事会主席。
她本人在1996年发起成立了审视媒体报道中的性别视角的组织——妇女传媒监测网,并加入到反家暴网络中。在此之前,她是一名从业多年的记者,同样参与了世界妇女大会和非政府组织妇女论坛的报道工作。
2003年,反家暴网络起草了一份民间的《反家暴法》专家建议稿。“那个时候网络的成员利用各自的资源,从各个渠道接触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冯媛说。
后来,这份专家建议稿递交到时任江苏省妇联主席的全国人大代表洪天慧手中。洪天慧又组织33位代表就此形成提案,递交给全国人大议案研究会,随后得到的反馈是“会认真研究”。
反家庭暴力立法第一次以议案的形式进入全国人大的视野。
同时,网络也一直与各级妇联合作。在陈明侠看来,这种民间与体制内力量的合力,在反家暴立法推动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全国妇联在2008年联合国家六个部委下发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明确了相关部门反家暴工作的职责。同年还起草了一份反家庭暴力法草案。
2009年,当选为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孙晓梅接棒,将反家暴网络和全国妇联起草的两份反家庭暴力立法草案整理后,提交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法》议案。到2012年她第三次提交有关家庭暴力立法的相关建议时,得到的反馈是“加快反家暴法立法進程”。反家暴法被列入立法计划。
2014年11月,国务院法制办网站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后,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反家庭暴力法》通过。
应对家庭暴力的有效方式
尽管如今法律对于反家暴工作的系统性特点和其属于全社会责任的表述已经足够明确,但在2000年之前,湖南长沙是少有的意识到并作出相应法律法规表述的地方。
1996年,长沙市通过了我国第一个反对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政策《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规定》。“中国反家庭暴力立法正是始于长沙。”学界曾对长沙此举作出评价称。
长沙之后,各个地方陆续开始制定反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继而推动全国立法。
2001年4月,长沙芙蓉区开始试点“零家庭暴力社区”工程。这样的模式后来在长沙全面展开。
15年过去,长沙的试点经验和刚刚实施的《反家庭暴力法》提供了一个窥探反家暴未来蓝图的路径,多部门合作似乎是预防和干预家庭暴力的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案。
当一个潜在的家庭暴力案件出现时,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民政部门、卫生部门、教育部门、妇联、心理和社工等多个机构都能提前嗅出危险的气息。
通过评估筛选,家庭暴力被发现。在随后开展的帮助行动中,考虑到家暴受害者需求的多元,在合作机制下,还可以及时转介,跨部门协作。
“实践证明多部门合作是应对家庭暴力的有效方式。”长沙市妇联权益部副部长李万锋表示。
“严重的家庭暴力案子,你要某一个部门自己做下去,很难。因为它会涉及到各方面,比如报警、求助、就医、情感支持、心理辅导、伤情鉴定、庇护、人身安全保护、法律援助等诸多方面。”律师李莹说。她2011年底发起成立了源众性别发展中心,致力于帮助受暴的妇女儿童,推动性别平等,先后在长沙、湘潭、常德与当地妇联合作,协助开展家庭暴力多机构合作试点。
机构的能力建设是当前反家暴工作的一个重点。“在试点中去寻找一种可持续、可复制、以受害者为中心的基层多部门合作的反家暴模式。”联合国妇女署官员郭瑞香说,所有的工作都是为了在未来反家暴法的实施中,为之提供有效的方法和良好的实践经验。(资料来源:腾讯网、《沧州日报》)
曾经有一部电视剧叫做《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剧中男主角安嘉和经常殴打妻子梅湘南,其下手之狠毒、殴打之惨烈,至今让人记忆犹新。
家暴,在人们的意识中,可能感觉不好界定,而且多为隐私:跟亲戚朋友说,换来的可能只有一句“两口子之间的事,局外人不好掺和”;跟单位同事说,有点难以启齿;报警,警察来了大多也只能是调解。在传统观念的束缚中,人们只是把它归为家务事,这也就助长了施暴者的肆无忌惮。
全国妇联2011年10月21日的一项调查显示,在婚姻生活中曾遭受配偶侮辱谩骂、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经济控制、强迫性生活等不同形式家庭暴力的女性占24.7%,约为“四分之一”。去年河南沧州的调查显示:该市发生家暴的年龄多在26岁至45岁,女性受害者为96.4%,农村家庭多发,处理结果多为调和,真正受到庇护的受害者仅为5%。
数据无疑让人触目惊心。20年来,不断有人为反家暴奔走发声,相关法律也应运而生——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对家庭暴力的范畴、预防、处置、人身安全保护令和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
疯狂的“爱”
年过60的程国芳(化名)趁着丈夫出差,匆忙收拾一点行李就逃走了。她把这个过程形容成“胜利大逃亡”,但事实上,那天的离开十分落魄。她连身份证都忘了带。
在出逃之前,程国芳犹豫了好几次。“我珍惜这段婚姻,也舍不得让孩子在一个单亲家庭成长。”
比程国芳年长十多岁的崔兰枝,她的离家就果断得多。“结婚39年,打了我39年。”最终,崔兰枝在2004年出走,在外流浪,靠打零工度日。
但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与自己所经历的这段关系的告别方式,都令人感到惊惶不安。
被持续打了好几个小时的黄芳最终受不了,选择从3楼的窗户逃走。
“想逃命了也顾不了那么多了。”结果,她失手掉了下去。丈夫第一个出现在她身边。黄芳躺在地上央求他打120,“他骂了我一句,就跑了。”
她们都是遭受家庭暴力的“四分之一”。
在“四分之一”中,陷入绝境的杨希(化名)和许林芳选择孤注一掷。他们以暴力行为反抗长期施暴的丈夫并致其死亡。她们因此入狱。
幸运的是,司法机关在裁决时,长期遭受家暴被引入考量中。刚毅的制度在家庭暴力面前显露温情。
这些家暴受害者,最开始认为自己或许只是那个不幸的人,又误入了一段不幸的婚姻。小事争吵最后演变成一场名为家庭暴力的“战争”。
合力推动立法
对于来自中国的与会者而言,1995年在京郊怀柔县城召开的那场非政府组织妇女论坛,如同一堂关于非政府组织和妇女运动常识的补习课。
超过3万人参与了这场论坛。其中,每6个人里,就有5个来自异国。他们和中国的与会者——工人、农民、高校学者、教师、律师和公检法司各领域的公务员,分享关于妇女权益保护的经验与观点。
在这场论坛和随后的于北京城区召开的世界妇女大会之后,中国与会者探索中国妇女权益保护的路径更加清晰。
一大批迄今仍活跃在妇女权益领域的人士都曾出现在那里。他们从1995年走出,
带着对妇女权益保护事业的斗志,转身进入21世纪。他们在各自的领域从事女性权益的保护工作,又在诸如推动反家庭暴力立法进程中交汇合力。
●认知
1988年,王行娟创立彼时还在被称为中国管理科学院妇女研究所(后更名为红枫热线)的民间机构,专门研究妇女就业和女性从事性工作等问题。
研究所在1992年开通了一條妇女求助热线。随着打进来的求助电话增多,“夫妻打架”的情况被越来越多地被提及,王行娟和她的团队成员意识到,女性遭遇婚姻暴力的问题比想象中的严重。
开通热线的第一年,类似的反映妇女遭受家庭暴力的电话超过60个。1993年,妇女研究所针对女性投诉遭受婚姻暴力电话增多的趋势,在北京市对30个城市户口和30个农业户口的婚姻暴力受害者进行个案访谈。
全国人大代表孙晓梅接下这个任务时还是妇女研究所的志愿者,同时,她也在中华女子学院任教。
“我没有想到调查农村妇女受虐待的情况比调查城市受虐妇女的情况困难得多,(一些)农妇不认为自己遭受暴力侵犯是一个问题,不愿讲出自己受虐待的情况,有的拒绝谈,有的谈了一半,第二天就不想谈了。”
那段时间,孙晓梅每天都要访谈30个平谷县的农村妇女,几乎每天都要坐长途车往返在北京、平谷的路上,花上三四个小时的车程到达目的地。有时车坏在半路上,她只好打道回府。
两个月下来,30个个案访谈完,手头的录音带积累了十几盒。孙晓梅一盒一盒地听磁带整理手稿。又过了两个多月,她写的手稿累了高高一摞,成文超过30万字。
孙晓梅把这些资料交给妇女研究所。此时,30个城市妇女受暴的案例也已访谈完。王行娟看到这些个案,“触目惊心”。
“家庭暴力足以摧毁她们的人格,让她们没有自信心,非常自卑,只能忍受这种暴力的环境。”王行娟描述她所见过的受暴妇女的处境,“把自己看成低人一等,不敢反抗。”
这种显而易见的暴力和它所带来的伤害却被那个时代的认知轻易隐形。
“家庭暴力这个词是外来语。”王行娟说,“在中国人(以往)的语境里,它就是夫妻打架。夫妻打架,双方没有是非,没有对错,也没有罪,更不涉及人权。”
●论坛
1995年的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和先期召开的辅助性会议成为中国政府对待家庭暴力问题态度的一座分水岭。
因为对家庭暴力等问题研究早,王行娟所在的妇女研究所获得了世界妇女大会非政府组织咨商资格,同时接下了“妇女群体与社会救助”分论坛的筹备工作。 在筹备的分论坛上,王行娟准备把“家庭暴力”这个议题设置进去。
后来,家庭暴力成为了这场论坛的主题之一,并引发了关注。
●网络
知名公益律师郭建梅参加这次论坛时,她的身份还是《中国律师》杂志的记者。
她出现在论坛上,原本只是采访报道论坛上的女律师组的活动。
“中国有没有专门的公益律师或者非政府组织为女性服务?”一名外国与会者在一场论坛上发问。郭建梅回答说,“《中国有妇女权益保障法》,1992年颁布的。”
“具体怎么执行?”对方再发问,郭建梅就不知道怎么回答了。1983年,从北京大学法学院毕业后,郭建梅先后在司法部和全国妇联工作,担任过《中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全国妇联起草组办公室主任。
这场对话让她产生了“成立一个非政府组织”的想法。“给妇女提供法律咨询,帮她们找律师,代理部分民事案件。”
她写了20多封邮件给在大会上结识的外国非政府组织的朋友,询问成立和运作的经验。世界妇女大会闭幕3个月后,郭建梅联合北京大学法学院的校友成立了“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
1998年6月,郭建梅在中心召开反家庭暴力的研讨会,汇报了办理的涉及家庭暴力的30多个“解决不了”的案例。
在讨论怎么办的过程中,能否成立一个推动反家暴立法的组织的想法被提出。
“1995年的世妇会见证了觉醒的妇女行动起来的巨大力量。世妇会后一批参加此次大会的积极分子和妇女非政府组织商议,要为广大妇女和自己,为推动中国社会性别主流化进程做点事。”17年后,参加这次会议的学者陈明侠如此回忆。
她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研究员,致力于妇女人权法研究工作,在两场相关论坛上以反对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为主题做了发言。
这种想法很快演变成行动。陈明侠回忆,在1998年下半年的另一次会议上,成立一个组织的想法再度被议起。在场的人都想到“反对妇女暴力”这一议题。它在世妇会上通过的《行动纲领》中被作为12个关切领域之一提了出来。
2000年6月,《反对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问题的研究与对策》课题组正式成立并运行。
3年后,这个课题组扩展为中国法学会反对家庭暴力网络。
成员单位覆盖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包括各级妇女组织、地方民政机构、派出所等,也包括一些社会团体和草根妇女组织。
●合力
“反家暴一定是汇集各方力量,不可能哪一个机构,或者某一方面能够单独做到。”冯媛把反家暴网络比喻成一个合作平台,像一张网连接各个“关心反家庭暴力事业”的组织、机构和个人。她在反家暴网络中的工作时间超过18年,并于2011年到2012年间任反家暴网络董事会主席。
她本人在1996年发起成立了审视媒体报道中的性别视角的组织——妇女传媒监测网,并加入到反家暴网络中。在此之前,她是一名从业多年的记者,同样参与了世界妇女大会和非政府组织妇女论坛的报道工作。
2003年,反家暴网络起草了一份民间的《反家暴法》专家建议稿。“那个时候网络的成员利用各自的资源,从各个渠道接触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冯媛说。
后来,这份专家建议稿递交到时任江苏省妇联主席的全国人大代表洪天慧手中。洪天慧又组织33位代表就此形成提案,递交给全国人大议案研究会,随后得到的反馈是“会认真研究”。
反家庭暴力立法第一次以议案的形式进入全国人大的视野。
同时,网络也一直与各级妇联合作。在陈明侠看来,这种民间与体制内力量的合力,在反家暴立法推动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全国妇联在2008年联合国家六个部委下发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明确了相关部门反家暴工作的职责。同年还起草了一份反家庭暴力法草案。
2009年,当选为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孙晓梅接棒,将反家暴网络和全国妇联起草的两份反家庭暴力立法草案整理后,提交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法》议案。到2012年她第三次提交有关家庭暴力立法的相关建议时,得到的反馈是“加快反家暴法立法進程”。反家暴法被列入立法计划。
2014年11月,国务院法制办网站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后,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反家庭暴力法》通过。
应对家庭暴力的有效方式
尽管如今法律对于反家暴工作的系统性特点和其属于全社会责任的表述已经足够明确,但在2000年之前,湖南长沙是少有的意识到并作出相应法律法规表述的地方。
1996年,长沙市通过了我国第一个反对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政策《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规定》。“中国反家庭暴力立法正是始于长沙。”学界曾对长沙此举作出评价称。
长沙之后,各个地方陆续开始制定反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继而推动全国立法。
2001年4月,长沙芙蓉区开始试点“零家庭暴力社区”工程。这样的模式后来在长沙全面展开。
15年过去,长沙的试点经验和刚刚实施的《反家庭暴力法》提供了一个窥探反家暴未来蓝图的路径,多部门合作似乎是预防和干预家庭暴力的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案。
当一个潜在的家庭暴力案件出现时,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民政部门、卫生部门、教育部门、妇联、心理和社工等多个机构都能提前嗅出危险的气息。
通过评估筛选,家庭暴力被发现。在随后开展的帮助行动中,考虑到家暴受害者需求的多元,在合作机制下,还可以及时转介,跨部门协作。
“实践证明多部门合作是应对家庭暴力的有效方式。”长沙市妇联权益部副部长李万锋表示。
“严重的家庭暴力案子,你要某一个部门自己做下去,很难。因为它会涉及到各方面,比如报警、求助、就医、情感支持、心理辅导、伤情鉴定、庇护、人身安全保护、法律援助等诸多方面。”律师李莹说。她2011年底发起成立了源众性别发展中心,致力于帮助受暴的妇女儿童,推动性别平等,先后在长沙、湘潭、常德与当地妇联合作,协助开展家庭暴力多机构合作试点。
机构的能力建设是当前反家暴工作的一个重点。“在试点中去寻找一种可持续、可复制、以受害者为中心的基层多部门合作的反家暴模式。”联合国妇女署官员郭瑞香说,所有的工作都是为了在未来反家暴法的实施中,为之提供有效的方法和良好的实践经验。(资料来源:腾讯网、《沧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