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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法国中尉的女人》(文中简称为《法》)是英国作家约翰·福尔斯创作的一部具有丰富伦理内涵与鲜明后现代叙事特征的小说。本文通过分析《法》中不同结局中男主人公的伦理困境与做出的伦理选择表现维多利亚与后现代社会的伦理道德冲突及其折射出的平等的两性伦理意识,并结合其运用的多重复杂的叙事技巧分析作者的后现代创作伦理观,进一步揭示小说后现代叙事的伦理内涵。
关键词: 《法国中尉的女人》 约翰·福尔斯 伦理内涵 叙事技巧 后现代创作伦理观
《法国中尉的女人》作为后现代主义小说抵制传统“自然叙事”的代表,同时也延续了福尔斯小说一贯的对“自由”主题的探索。小说既有对边缘文化的建构,又有形式上的创新,尤其是在叙事技巧上,打破了传统小说“自然叙事”的特征,通过多重叙事视角的运用将第三人称的“全知全能”视角与“自我指涉”的“作者式”视角相结合,打破了真实与虚构的界限。小说围绕维多利亚时期的社会道德观念与人物伦理选择间的冲突,讲述了男性主人公查尔斯与女性主人公萨拉间的爱情纠葛,以及萨拉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中为了保持自我,实现“自由”而与之抗争的故事。
以往对于《法》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于小说后现代叙事艺术、元小说、互文性、存在主义主题、生态女性主义以及小说文本与改编的影视作品的比较研究等方面。随着20世纪80年代以来出现的文学研究的伦理转向,国际学者如韦恩·布斯以及詹姆斯·费伦相继对伦理与文本艺术形式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的探讨,这种将文学内外联系的方式也为文学作品的分析与批评提供了新的理论维度与研究视角。作为后现代主义小说的代表之一,《法》融合维多利亚历史真实与后现代虚构创作于一炉,折射出丰富的伦理内涵。本文拟从对人物面对的复杂伦理困境与伦理选择入手,进一步分析作品体现出的作者的伦理意识,并结合小说的后现代叙事技巧探究作者的后现代创作伦理观。
一、 开放式结局与查尔斯的伦理选择
1859年,达尔文《物种起源》一书的出版在当时引起了强烈的反响。男主人公查尔斯作为那个时期英国上层的社会绅士,深受“进化论”的影响,是一名坚定信奉“科学”精神的古生物学家。他对古生物学有着浓厚的兴趣,在维护达尔文“进化论”上的坚定立场更是不容置疑。他既不相信《圣经》中的上帝,又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政治信仰,如果一定要说他信什么的话,那他唯一信仰的就是“反叛”,因为在他的身上,几乎找不到符合当时社会主流思想观念的影子。正因如此,作者才会用“懒散”来形容他身上最为突出的特点。早前国外旅游的经历更是将他身上仅有的一丝“庄重”“道德纯正”与“诚实”消耗殆尽。查尔斯的玩世不恭、追求享乐还体现在他对于“另一半”的选择上。某天清晨,他幡然醒悟,意识到旅游已经不再有吸引力,而是要真正稳定下来。于是,他很快就陷入了与欧内斯蒂娜的恋爱中,他在与欧内斯蒂娜接吻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是:“虽然不是槲寄生,但可以勉强凑合,你看行吗?”a由此可见,他从未认真考虑过,也不知道自己对于人生伴侣的要求,这也为后面他与萨拉的爱情纠葛以及与欧内斯蒂娜解除婚约埋下了种子。对待研究严谨的态度以及对科学依据的追求使得查尔斯在初见萨拉时并没有如莱姆镇上的其他人一样对她做出盖棺定论式的“罪人”评判,而是诉诸理性。他发现,在萨拉沉默不语、逆来顺受的背后,是她在压抑天性、扮演角色。如此敏锐的洞察力就连作者本人都不禁发出赞叹。随后在悬崖草地的短暂眼神交换使得查尔斯更加确信了她比人们看到的要更聪明、更独立,她身上一定还有更加隐秘的品质。出于对萨拉境遇的同情以及责任心的驱使,查尔斯提出各种帮助她逃离莱姆镇的想法,但都遭到了拒绝。萨拉的态度让查尔斯深感困惑,却并没有让他因此丧失了理智。查尔斯对于自己与萨拉的关系有着一定的伦理意识,这种伦理意识让他没有在一开始就陷入萨拉“谜”一般的魅力中,而是刻意保持两人间的距离。“考虑到我目前的个人情况,你我之间建立更加密切的关系,无论动机如何单纯,都是完全不可能的。”一方面是由于他与欧内斯蒂娜间的恋爱关系,另一方面则是维多利亚社会严格的等级秩序在有意识地控制着他内心的自由意志。查尔斯是这样打算的:“对萨拉表示同情,但又保持一定距离,务必让她记住,他们两人的地位不同……”在突然收到萨拉的来信后,查尔斯感到很气愤,在他眼中,萨拉是在拿他的名誉冒险。种种证据可以表明,查尔斯一方面通过格格不入的思想观念与行为方式展示其对19世纪维多利亚主流的不满与反叛,另一方面他又不可否认地带有那个时期对于等级与女性的传统看法。这种矛盾的心理不知不觉将他引入了伦理选择的困境中而不自知。他向格罗根医生求助,却在无意识中不断为萨拉辩解,最终得到的回答是“你多半已经爱上她了”。与此同时,随着萨拉表现出的欲望与诱惑愈加明显,查尔斯面临的自由意志与理性意志的斗争也更加激烈。
在聂振钊教授看来,人类经过长期进化后拥有了理性的头脑,逐渐认识到自己与动物之间的本质区别,然而人的身上还保留着最初的兽的本性,这样的特点被称为是“斯芬克斯因子”。所谓的“斯芬克斯因子”其实是由两部分组成的——人性因子(human factor)与兽性因子(animal factor)。这两种因子有机地组合在一起,其中人性因子是高级因子,兽性因子是低级因子,因此前者能够控制后者,从而使人成为有伦理意识的人。b在小说最后两种结局中,虽然查尔斯做出了与传统结局不同的伦理选择,但他清晰的伦理意识使得他身上的斯芬克斯因子自始至终都保持着平衡的状态。萨拉的来信使得查尔斯平静下来的内心再次掀起了惊涛骇浪,他决定去见她。“他狠劲抱紧她的身体,狠劲亲她的嘴,如饥似渴,迫不及待,他憋得太久了——不只是性欲,还有无法控制的全部感情狂潮、罗曼蒂克、冒险、罪恶、疯狂、兽性等,这一切都在他的全身涌动。”查尔斯身上的理性意志在与萨拉相见的那一刻瞬间被原始兽性以及欲望吞噬。清醒过来的查尔斯认识到了自己犯了错,他立马做出了解除婚约与萨拉结婚的决定。这对于19世纪维多利亚时期严苛的社会道德秩序与等级规范来说显然是无法接受的,正如福柯在《性史》中所描述的那样:“如果性行为不是出于生育繁衍的需要,不纳入生殖繁衍的轨道,就别想得到认可,受到保护,更不用想有谁会去附耳一听,而只能遭到放逐、否定,逐入沉寂。”c然而,尽管萨拉对查尔斯没有任何要求,他大可不必向歐内斯蒂娜坦白,但他最终的选择是出于伦理意识的觉醒。查尔斯的最终选择违背了维多利亚时期婚姻伦理与等级规范,但是从现代意义上来说,他没有把萨拉当作仅仅是男性发泄性欲的对象,因此某种程度上体现了男性的平等意识以及对于女性的尊重。 二、 作者的两性平等伦理意识
对于最后两种结尾,福尔斯本人曾不止一次地强调:“我很确定,《法国中尉的女人》从最初开始就是两种结局,而非只有一种。”d一直让他犹豫不决的问题则是究竟是将圆满的结局放在最后,还是将不那么令人感到满意的结局放在最后。对此,他在1977年写的一篇有关哈代的文章中坦白:“我感到很苦恼,一方面我想要让男主人公(我的代理人)得到他心爱的女人,另一方面我又不想让他得到她。”e最终,福尔斯还是没有让小说的男主人公抱得美人归,对于遭受萨拉拒绝后的查尔斯去向也未作交代,作者也借此实现了个人的伦理判断与选择,就是他不愿意让萨拉成为查尔斯的婚姻“囚徒”,成为维多利亚父权制社会下的牺牲品,因此他要遵从人物内心真正的选择,给予她自由。
萨拉所处的19世纪后半期的维多利亚时代仍旧是一个男权至上,女性受到百般压制与不平等对待的社会。男性是强者,女性是弱者;男性是欲望的主体,女性是欲望的客体;男性是拯救者,女性是等待救赎的对象;男性在智力上高于女性,是女性的导师。f然而,萨拉俨然不是一个符合维多利亚社会对女性期待的象征,她尚且未婚就与人有染,是道德败坏的典型,是波尔坦尼太太眼中的“罪人”,更是全莱姆镇人眼中的“法国中尉的女人”。与她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出身于上流社会、查尔斯的未婚妻欧内斯蒂娜。按道理来说,欧内斯蒂娜才是维多利亚合格女性的标准,自然也应受到合理的安排与善待,而作者福尔斯却反其道而行之,给予了“离经叛道”的萨拉以圆满的结局,欧内斯蒂娜则成了“被抛弃的”对象。无论在当时的社会中还是小说家的笔下,这都是不可想象的。正如亨利·詹姆斯《美国人》中的女主人公伊莎贝尔,内特佐评价他:“尽管詹姆斯致力于构建一个彬彬有礼、稳定的世界,他还是不敢让这位具有试验性质的新女性走出家庭。”g不可否认的一点是,萨拉对维多利亚社会伦理规范的蔑视与反叛也体现了作家对“新女性”争取自由与解放的支持。从社会背景来说,20世纪60年代标志着女权主义运动进入了第二个高潮。第二次浪潮的诞生是与贝蒂·弗里丹(Betty Friedan)的作品《女性的奥秘》(The Feminine Mystique)(1963)一书密切相连的。女性在那个时候拥有了有史以来最多的尊重、权利与自由。h从个人来说,福尔斯对于女权主义运动的观点也曾多次受到质疑。他在1995年接受一次访谈时曾明确指出:“从普通意义上讲,我是一个女权主义者……真正的人文主义者必须是女权主义者。”i因此,萨拉的胜利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体现了作者福尔斯作为生活在20世纪的人身上所具有的平等的现代两性伦理意识,在面对与传统的维多利亚时代严苛的家庭伦理与无情的道德规范的伦理冲突之下,做出的有意识的伦理选择。
三、 作者的后现代创作伦理观
后现代主义消解权威和中心,承认差异,尊重他者,主张彻底多元化,这些基本观念构成了后现代西方伦理学的思想基础。j在《法》中,作者福尔斯通过对维多利亚写作风格的戏仿、第三人称“不可靠叙述”与第一人称作者“我”的介入式评论相结合,直接暴露出后现代作家虚构叙事的属性,揭示话语建构下的人物形象与文本意义的不确定性,并借此实现作者、人物与读者间的平等对话。尼采的“上帝已死”将上帝从无所不知的神坛拉下来,罗兰·巴特的“作者之死”也打破了一直以来作者作为小说文本与人物的创造者所具有的权威掌控,而作为与巴特同时期的作家福尔斯则身体力行,在《法》中从多重视角实现对不同人物的聚焦,让读者得以窥见不同人物的内心,从而实现与作者、人物的平等对话。在小说中,作者对于社会边缘的人物的重新塑造也体现了对于“他者”的绝对责任。在这个充满了断裂与不确定性的文本中,查尔斯仆人萨姆与玛丽两人间的爱情故事贯彻始终,成为小说的一大亮点。作者福尔斯的可贵之处就在于他对维多利亚小说中地位低下的仆人形象進行了彻底的颠覆。作者以第一人称“我”的口吻说道:“我认为玛丽是最漂亮的一个。她有无穷的生命力,最少自私心,还有与此相匹配的肉体魅力……”而作为查尔斯的仆人,《法》中的萨姆也有自己的个性。他每天陪查尔斯闲聊,回忆童年的趣事,有时两人发生争执时甚至还会“把眉毛扬得高高的,转过身去不予理睬”。这样的仆人形象在现实的维多利亚社会中是难以想象的。作者刻意援引一个世纪前的小说中的人物角色就是为了通过将他与自己笔下的人物进行比较,引导读者重新思考维多利亚时期仆人所处的真实的历史地位以及价值。福尔斯对于边缘人物的关怀还有另一个更加集中的人物体现:萨拉。她一直是一个处于社会边缘的“被抛弃”的形象,从长相到性格都与当时社会中女性的主流形象格格不入,虽然是生活在19世纪维多利亚社会的人,但她所表现出的对维多利亚社会传统道德规范的反叛与割裂显然是属于20世纪“新女性”的特征。作者在解决人物所处的伦理环境与自身性格之间的矛盾时所做的处理体现了后现代语境下对于人物主体性的尊重。在福尔斯笔下,作者与读者间的关系也正是由于作者遵守对读者的伦理责任而使对《法》文本意义的解读与阐释一直处于一种动态的建构过程中。福尔斯在牛津求学期间受到了存在主义哲学思潮的影响,萨特式的“自由”既是福尔斯哲学思想的核心,也是贯穿其文学创作始终的主题。k在《法》中,“自由”除了体现在人物与叙事艺术方面,还体现在读者的阅读阐释与做出的价值判断上。在小说中,作者经常以“我”的身份进入故事进行评论,频繁打断叙事进程,给读者的阅读造成困难的同时也使得读者不断对萨拉与查尔斯之间的关系以及作者的虚构性创作做出重新判断与思考。韦恩·布斯认为,视角的选择“不是个技巧问题,而是个道德问题”l。作者通过对不同人物进行聚焦,让读者得以窥见一直处于“失语”状态的边缘人物萨拉的真实内心,并给予其对于自身的遭遇以及选择进行自我言说的权利,与查尔斯以及格罗根医生对萨拉的看法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引导读者形成自己对于人物的伦理价值判断,而作者、人物与读者正是在这种不确定与开放性文本中形成了相互之间的平等对话以及伦理互动。
四、结语 《法》通过对维多利亚小说风格的戏仿,讽刺了维多利亚时期宗教与社会道德的虚伪,通过对边缘人物形象的重新塑造体现了对“他者”的伦理责任与关怀,借萨拉对维多利亚男权社会道德规范的成功反叛呼应了20世纪60年代后期女权主义者们为宣扬女性的特殊性与优越性而做出的努力,折射出深刻的伦理内涵。不仅如此,作者福尔斯放弃了对小说文本与人物的绝对操控,对传统文本叙事的“整一性”与“宏大叙事”主题提出了质疑,继而揭示了后现代主义作家虚构作品的现实,促使读者反思传统现实主义小说中作者、叙述者与读者之间的关系,不再一味被动接受作者或叙述者的权威,而是通过个人对小说人物的伦理立场判断与作者进行平等对话,在提出自己看法的同时参与到对小说意义建构的过程中来,借此達到了有效的后现代伦理叙事与创作。
a 〔英〕约翰·福尔斯:《法国中尉的女人》,陈安全译,百花文艺出版社2017年版,第82页。(本文有关该小说引文均出自此版本,不再另注)
b 聂珍钊:《文学伦理学批评:伦理选择与斯芬克斯因子》,《外国文学研究》2011年第6期,第1-13页。
c 〔法〕米歇尔·福柯:《性史》,张廷琛等译,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89年版,第4页。
d Frederik N. Smith. The Ending of The French Lieutenant’s Woman: Another Speculation on the Manuscript. Journal of Modern Literature, 1988(4):579-584.
e John Fowles. Letter to Author, 1985.
fg 孔蓓蓓:《约翰·福尔斯的女性观发展——从〈收藏家〉到〈法国中尉的女人〉》,《四川教育学院学报》2011年第1期,第71-75页。
h Annette Niemtzow. “Marriage and the New Woman in The Portrait of a Lady”. American Literature, 1975(3)377-395.
i John Fowles. Thomas Hardy After Fifty Years, Rowan,1977:35.
j 陈世丹:《戴卫·洛奇〈好工作〉后现代伦理的叙事技巧》,《国外文学》2018年第3期,第87-97页。
k 金冰:《自由与进化——〈法国中尉的女人〉中的进化叙事与存在主义主题》,《外国文学》2016年第2期,第117—124页。
l 〔美〕W·C·布斯:《小说修辞学》,华明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486页。
作 者: 李璐,扬州大学外国语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英美文学。
编 辑: 曹晓花 E-mail:[email protected]
关键词: 《法国中尉的女人》 约翰·福尔斯 伦理内涵 叙事技巧 后现代创作伦理观
《法国中尉的女人》作为后现代主义小说抵制传统“自然叙事”的代表,同时也延续了福尔斯小说一贯的对“自由”主题的探索。小说既有对边缘文化的建构,又有形式上的创新,尤其是在叙事技巧上,打破了传统小说“自然叙事”的特征,通过多重叙事视角的运用将第三人称的“全知全能”视角与“自我指涉”的“作者式”视角相结合,打破了真实与虚构的界限。小说围绕维多利亚时期的社会道德观念与人物伦理选择间的冲突,讲述了男性主人公查尔斯与女性主人公萨拉间的爱情纠葛,以及萨拉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中为了保持自我,实现“自由”而与之抗争的故事。
以往对于《法》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于小说后现代叙事艺术、元小说、互文性、存在主义主题、生态女性主义以及小说文本与改编的影视作品的比较研究等方面。随着20世纪80年代以来出现的文学研究的伦理转向,国际学者如韦恩·布斯以及詹姆斯·费伦相继对伦理与文本艺术形式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的探讨,这种将文学内外联系的方式也为文学作品的分析与批评提供了新的理论维度与研究视角。作为后现代主义小说的代表之一,《法》融合维多利亚历史真实与后现代虚构创作于一炉,折射出丰富的伦理内涵。本文拟从对人物面对的复杂伦理困境与伦理选择入手,进一步分析作品体现出的作者的伦理意识,并结合小说的后现代叙事技巧探究作者的后现代创作伦理观。
一、 开放式结局与查尔斯的伦理选择
1859年,达尔文《物种起源》一书的出版在当时引起了强烈的反响。男主人公查尔斯作为那个时期英国上层的社会绅士,深受“进化论”的影响,是一名坚定信奉“科学”精神的古生物学家。他对古生物学有着浓厚的兴趣,在维护达尔文“进化论”上的坚定立场更是不容置疑。他既不相信《圣经》中的上帝,又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政治信仰,如果一定要说他信什么的话,那他唯一信仰的就是“反叛”,因为在他的身上,几乎找不到符合当时社会主流思想观念的影子。正因如此,作者才会用“懒散”来形容他身上最为突出的特点。早前国外旅游的经历更是将他身上仅有的一丝“庄重”“道德纯正”与“诚实”消耗殆尽。查尔斯的玩世不恭、追求享乐还体现在他对于“另一半”的选择上。某天清晨,他幡然醒悟,意识到旅游已经不再有吸引力,而是要真正稳定下来。于是,他很快就陷入了与欧内斯蒂娜的恋爱中,他在与欧内斯蒂娜接吻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是:“虽然不是槲寄生,但可以勉强凑合,你看行吗?”a由此可见,他从未认真考虑过,也不知道自己对于人生伴侣的要求,这也为后面他与萨拉的爱情纠葛以及与欧内斯蒂娜解除婚约埋下了种子。对待研究严谨的态度以及对科学依据的追求使得查尔斯在初见萨拉时并没有如莱姆镇上的其他人一样对她做出盖棺定论式的“罪人”评判,而是诉诸理性。他发现,在萨拉沉默不语、逆来顺受的背后,是她在压抑天性、扮演角色。如此敏锐的洞察力就连作者本人都不禁发出赞叹。随后在悬崖草地的短暂眼神交换使得查尔斯更加确信了她比人们看到的要更聪明、更独立,她身上一定还有更加隐秘的品质。出于对萨拉境遇的同情以及责任心的驱使,查尔斯提出各种帮助她逃离莱姆镇的想法,但都遭到了拒绝。萨拉的态度让查尔斯深感困惑,却并没有让他因此丧失了理智。查尔斯对于自己与萨拉的关系有着一定的伦理意识,这种伦理意识让他没有在一开始就陷入萨拉“谜”一般的魅力中,而是刻意保持两人间的距离。“考虑到我目前的个人情况,你我之间建立更加密切的关系,无论动机如何单纯,都是完全不可能的。”一方面是由于他与欧内斯蒂娜间的恋爱关系,另一方面则是维多利亚社会严格的等级秩序在有意识地控制着他内心的自由意志。查尔斯是这样打算的:“对萨拉表示同情,但又保持一定距离,务必让她记住,他们两人的地位不同……”在突然收到萨拉的来信后,查尔斯感到很气愤,在他眼中,萨拉是在拿他的名誉冒险。种种证据可以表明,查尔斯一方面通过格格不入的思想观念与行为方式展示其对19世纪维多利亚主流的不满与反叛,另一方面他又不可否认地带有那个时期对于等级与女性的传统看法。这种矛盾的心理不知不觉将他引入了伦理选择的困境中而不自知。他向格罗根医生求助,却在无意识中不断为萨拉辩解,最终得到的回答是“你多半已经爱上她了”。与此同时,随着萨拉表现出的欲望与诱惑愈加明显,查尔斯面临的自由意志与理性意志的斗争也更加激烈。
在聂振钊教授看来,人类经过长期进化后拥有了理性的头脑,逐渐认识到自己与动物之间的本质区别,然而人的身上还保留着最初的兽的本性,这样的特点被称为是“斯芬克斯因子”。所谓的“斯芬克斯因子”其实是由两部分组成的——人性因子(human factor)与兽性因子(animal factor)。这两种因子有机地组合在一起,其中人性因子是高级因子,兽性因子是低级因子,因此前者能够控制后者,从而使人成为有伦理意识的人。b在小说最后两种结局中,虽然查尔斯做出了与传统结局不同的伦理选择,但他清晰的伦理意识使得他身上的斯芬克斯因子自始至终都保持着平衡的状态。萨拉的来信使得查尔斯平静下来的内心再次掀起了惊涛骇浪,他决定去见她。“他狠劲抱紧她的身体,狠劲亲她的嘴,如饥似渴,迫不及待,他憋得太久了——不只是性欲,还有无法控制的全部感情狂潮、罗曼蒂克、冒险、罪恶、疯狂、兽性等,这一切都在他的全身涌动。”查尔斯身上的理性意志在与萨拉相见的那一刻瞬间被原始兽性以及欲望吞噬。清醒过来的查尔斯认识到了自己犯了错,他立马做出了解除婚约与萨拉结婚的决定。这对于19世纪维多利亚时期严苛的社会道德秩序与等级规范来说显然是无法接受的,正如福柯在《性史》中所描述的那样:“如果性行为不是出于生育繁衍的需要,不纳入生殖繁衍的轨道,就别想得到认可,受到保护,更不用想有谁会去附耳一听,而只能遭到放逐、否定,逐入沉寂。”c然而,尽管萨拉对查尔斯没有任何要求,他大可不必向歐内斯蒂娜坦白,但他最终的选择是出于伦理意识的觉醒。查尔斯的最终选择违背了维多利亚时期婚姻伦理与等级规范,但是从现代意义上来说,他没有把萨拉当作仅仅是男性发泄性欲的对象,因此某种程度上体现了男性的平等意识以及对于女性的尊重。 二、 作者的两性平等伦理意识
对于最后两种结尾,福尔斯本人曾不止一次地强调:“我很确定,《法国中尉的女人》从最初开始就是两种结局,而非只有一种。”d一直让他犹豫不决的问题则是究竟是将圆满的结局放在最后,还是将不那么令人感到满意的结局放在最后。对此,他在1977年写的一篇有关哈代的文章中坦白:“我感到很苦恼,一方面我想要让男主人公(我的代理人)得到他心爱的女人,另一方面我又不想让他得到她。”e最终,福尔斯还是没有让小说的男主人公抱得美人归,对于遭受萨拉拒绝后的查尔斯去向也未作交代,作者也借此实现了个人的伦理判断与选择,就是他不愿意让萨拉成为查尔斯的婚姻“囚徒”,成为维多利亚父权制社会下的牺牲品,因此他要遵从人物内心真正的选择,给予她自由。
萨拉所处的19世纪后半期的维多利亚时代仍旧是一个男权至上,女性受到百般压制与不平等对待的社会。男性是强者,女性是弱者;男性是欲望的主体,女性是欲望的客体;男性是拯救者,女性是等待救赎的对象;男性在智力上高于女性,是女性的导师。f然而,萨拉俨然不是一个符合维多利亚社会对女性期待的象征,她尚且未婚就与人有染,是道德败坏的典型,是波尔坦尼太太眼中的“罪人”,更是全莱姆镇人眼中的“法国中尉的女人”。与她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出身于上流社会、查尔斯的未婚妻欧内斯蒂娜。按道理来说,欧内斯蒂娜才是维多利亚合格女性的标准,自然也应受到合理的安排与善待,而作者福尔斯却反其道而行之,给予了“离经叛道”的萨拉以圆满的结局,欧内斯蒂娜则成了“被抛弃的”对象。无论在当时的社会中还是小说家的笔下,这都是不可想象的。正如亨利·詹姆斯《美国人》中的女主人公伊莎贝尔,内特佐评价他:“尽管詹姆斯致力于构建一个彬彬有礼、稳定的世界,他还是不敢让这位具有试验性质的新女性走出家庭。”g不可否认的一点是,萨拉对维多利亚社会伦理规范的蔑视与反叛也体现了作家对“新女性”争取自由与解放的支持。从社会背景来说,20世纪60年代标志着女权主义运动进入了第二个高潮。第二次浪潮的诞生是与贝蒂·弗里丹(Betty Friedan)的作品《女性的奥秘》(The Feminine Mystique)(1963)一书密切相连的。女性在那个时候拥有了有史以来最多的尊重、权利与自由。h从个人来说,福尔斯对于女权主义运动的观点也曾多次受到质疑。他在1995年接受一次访谈时曾明确指出:“从普通意义上讲,我是一个女权主义者……真正的人文主义者必须是女权主义者。”i因此,萨拉的胜利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体现了作者福尔斯作为生活在20世纪的人身上所具有的平等的现代两性伦理意识,在面对与传统的维多利亚时代严苛的家庭伦理与无情的道德规范的伦理冲突之下,做出的有意识的伦理选择。
三、 作者的后现代创作伦理观
后现代主义消解权威和中心,承认差异,尊重他者,主张彻底多元化,这些基本观念构成了后现代西方伦理学的思想基础。j在《法》中,作者福尔斯通过对维多利亚写作风格的戏仿、第三人称“不可靠叙述”与第一人称作者“我”的介入式评论相结合,直接暴露出后现代作家虚构叙事的属性,揭示话语建构下的人物形象与文本意义的不确定性,并借此实现作者、人物与读者间的平等对话。尼采的“上帝已死”将上帝从无所不知的神坛拉下来,罗兰·巴特的“作者之死”也打破了一直以来作者作为小说文本与人物的创造者所具有的权威掌控,而作为与巴特同时期的作家福尔斯则身体力行,在《法》中从多重视角实现对不同人物的聚焦,让读者得以窥见不同人物的内心,从而实现与作者、人物的平等对话。在小说中,作者对于社会边缘的人物的重新塑造也体现了对于“他者”的绝对责任。在这个充满了断裂与不确定性的文本中,查尔斯仆人萨姆与玛丽两人间的爱情故事贯彻始终,成为小说的一大亮点。作者福尔斯的可贵之处就在于他对维多利亚小说中地位低下的仆人形象進行了彻底的颠覆。作者以第一人称“我”的口吻说道:“我认为玛丽是最漂亮的一个。她有无穷的生命力,最少自私心,还有与此相匹配的肉体魅力……”而作为查尔斯的仆人,《法》中的萨姆也有自己的个性。他每天陪查尔斯闲聊,回忆童年的趣事,有时两人发生争执时甚至还会“把眉毛扬得高高的,转过身去不予理睬”。这样的仆人形象在现实的维多利亚社会中是难以想象的。作者刻意援引一个世纪前的小说中的人物角色就是为了通过将他与自己笔下的人物进行比较,引导读者重新思考维多利亚时期仆人所处的真实的历史地位以及价值。福尔斯对于边缘人物的关怀还有另一个更加集中的人物体现:萨拉。她一直是一个处于社会边缘的“被抛弃”的形象,从长相到性格都与当时社会中女性的主流形象格格不入,虽然是生活在19世纪维多利亚社会的人,但她所表现出的对维多利亚社会传统道德规范的反叛与割裂显然是属于20世纪“新女性”的特征。作者在解决人物所处的伦理环境与自身性格之间的矛盾时所做的处理体现了后现代语境下对于人物主体性的尊重。在福尔斯笔下,作者与读者间的关系也正是由于作者遵守对读者的伦理责任而使对《法》文本意义的解读与阐释一直处于一种动态的建构过程中。福尔斯在牛津求学期间受到了存在主义哲学思潮的影响,萨特式的“自由”既是福尔斯哲学思想的核心,也是贯穿其文学创作始终的主题。k在《法》中,“自由”除了体现在人物与叙事艺术方面,还体现在读者的阅读阐释与做出的价值判断上。在小说中,作者经常以“我”的身份进入故事进行评论,频繁打断叙事进程,给读者的阅读造成困难的同时也使得读者不断对萨拉与查尔斯之间的关系以及作者的虚构性创作做出重新判断与思考。韦恩·布斯认为,视角的选择“不是个技巧问题,而是个道德问题”l。作者通过对不同人物进行聚焦,让读者得以窥见一直处于“失语”状态的边缘人物萨拉的真实内心,并给予其对于自身的遭遇以及选择进行自我言说的权利,与查尔斯以及格罗根医生对萨拉的看法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引导读者形成自己对于人物的伦理价值判断,而作者、人物与读者正是在这种不确定与开放性文本中形成了相互之间的平等对话以及伦理互动。
四、结语 《法》通过对维多利亚小说风格的戏仿,讽刺了维多利亚时期宗教与社会道德的虚伪,通过对边缘人物形象的重新塑造体现了对“他者”的伦理责任与关怀,借萨拉对维多利亚男权社会道德规范的成功反叛呼应了20世纪60年代后期女权主义者们为宣扬女性的特殊性与优越性而做出的努力,折射出深刻的伦理内涵。不仅如此,作者福尔斯放弃了对小说文本与人物的绝对操控,对传统文本叙事的“整一性”与“宏大叙事”主题提出了质疑,继而揭示了后现代主义作家虚构作品的现实,促使读者反思传统现实主义小说中作者、叙述者与读者之间的关系,不再一味被动接受作者或叙述者的权威,而是通过个人对小说人物的伦理立场判断与作者进行平等对话,在提出自己看法的同时参与到对小说意义建构的过程中来,借此達到了有效的后现代伦理叙事与创作。
a 〔英〕约翰·福尔斯:《法国中尉的女人》,陈安全译,百花文艺出版社2017年版,第82页。(本文有关该小说引文均出自此版本,不再另注)
b 聂珍钊:《文学伦理学批评:伦理选择与斯芬克斯因子》,《外国文学研究》2011年第6期,第1-13页。
c 〔法〕米歇尔·福柯:《性史》,张廷琛等译,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89年版,第4页。
d Frederik N. Smith. The Ending of The French Lieutenant’s Woman: Another Speculation on the Manuscript. Journal of Modern Literature, 1988(4):579-584.
e John Fowles. Letter to Author, 1985.
fg 孔蓓蓓:《约翰·福尔斯的女性观发展——从〈收藏家〉到〈法国中尉的女人〉》,《四川教育学院学报》2011年第1期,第71-75页。
h Annette Niemtzow. “Marriage and the New Woman in The Portrait of a Lady”. American Literature, 1975(3)377-395.
i John Fowles. Thomas Hardy After Fifty Years, Rowan,197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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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金冰:《自由与进化——〈法国中尉的女人〉中的进化叙事与存在主义主题》,《外国文学》2016年第2期,第117—1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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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李璐,扬州大学外国语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英美文学。
编 辑: 曹晓花 E-mail:[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