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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乌海市土地利用的主要矛盾和压力
“十五”期间乌海市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土地资源合理有序的利用为全市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有力的保障,同时伴随社会经济发展形势的改变,土地资源利用也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一)人口增长造成土地资源压力增大。人多地少、供需矛盾突出是我国土地资源利用的基本矛盾。乌海市面积小,属资源型工业城市,土地开发利用集约程度不高、后备土地资源相对不足。
“人多地少”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人均土地面积不断减少,1996年人均土地面积为0.47公顷,2005年人均土地面积下降为0.36公顷。二是突出地表现在工业项目持续增多和可利用建设用地面积不断减少之间的逆向演化趋势上。伴随着经济的飞速增长,有限的土地资源将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乌海的发展空间,会成为制约乌海社会经济可持续利用的主要因素之一。
(二)飞速发展的经济建设对土地需求量增大。
据统计资料显示,“十五”期間乌海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0.1亿元,比上年增长21.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88亿元,增长10.4%;第二产业增加值73.80亿元,增长24.3%;第三产业增加值44.42亿元,增长18.9%。按常住人口计算,当年人均GDP达到26109元(折合3191美元),比上年增长23.3%,是2000年的2.74倍。2005年,我市列入自治区重点项目40个,计划投资额64亿元。其中续建14个,包括:海电三期2×33万千瓦、蒙华泰热电2×20万千瓦、华电乌达热电2×15万千瓦、海神热电2×13.5万千瓦、乌达大漠发电2×2.5万千瓦、乌海如意化工电石项目、岳佳焦化扩建项目、利尔化工项目、神华30万吨煤焦油深加工项目、神华100万吨捣固焦项目、榕鑫煤焦105万吨捣固焦项目、沪蒙煤焦项目。新开工项目9个,包括:神龙矿业洗煤项目、海晶冶金电石项目、众兴煤炭煤矿技改项目、中润镁业金属镁项目、海化集团化工项目、海吉氯碱化工扩建项目。按照我市2005年变更调查结果全市已有现状建设用地为15956.1公顷,根据《乌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全市2010年规划建设用地20200公顷,余额为4243.9公顷。大于3779.139公顷,从规划角度讲用地指标保证。但从更新调查结果看2004年末建设用总量为已达到18995.4公顷,余额为1204.6公顷,指标明显不够。
目前,由国务院审批总体规划的86个城市中,有53个城市正在进行新一轮城市规划的修编工作,修编的目的之一就是增加城市用地。但据统计,全国有9个省(市)已经用完了各自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确定的2010年的用地指标。这意味着,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城市土地利用与开发必须重点在存量上作好文章。在这种情况下,探索更多的节约方法和节约思路,比设定静态的考核与评估指标显得重要得多。节约人人有责,节约的方法多多益善。用更多科学而切合实际的办法促进土地开发利用合理有序,减少盲目性和片面性,对缓解土地资源供需矛盾,推进区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只有具备了土地集约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与水平,一个城市才可能在竞争中具备回旋的余地,从而把握领先的机遇。
二、强化乌海市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几点思考
第一,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的规划与控制。乌海市应该在现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成果之上,积极应用新的手段和新的思路,继续深化和细化规划编制工作,以促进城市规划编制对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引导。建议规划及计划部门应根据乌海的实际情况对具体地块的开发提出指导性意见,为建设用地的二次改造提供依据。只有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充分交流、协调,实行区域内的宏观调控,发挥各自的规划指导作用,才能真正把规划落到实处。要积极实施“工业进园区,农业进基地,住宅进社区”的策略,政府积极引导,明确城市功能分区,建设环保生态城市,实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促进我市土地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以产业升级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城市土地是城市经济的基础,城市经济的发展又推动城市土地的开发利用。产业结构的调整必然改变原有土地利用结构向更合理的方向发展。所以我们对于第二产业要通过有选择、有重点的先行淘汰一批、调整一批、提升一批、引进一批,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对于第三产业,要借助我市传统产业的优势,大力发展会展业、物流业等。只有通过产业升级,才能从根本上达到提升土地利用效率的目的。
第三,配套用地要有限度。工业项目的容积率不低于0.6,建筑系数不低于30%。对容积率偏低、绿化率偏高的现有工业企业,鼓励业主经规划审批后在原厂房上加层,或利用厂区内的绿化用地、空地建造厂房。同时,严格控制企业在厂区范围内建造员工宿舍楼和中层管理干部住宅,不允许在工业开发区(园区)或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花园式工厂”。
第四,地上建筑要有高度。鼓励企业用地向空中发展,对企业建造多层厂房的,第二层减半收取基础设施配套费,第三层起免收基础设施配套费。对于一些不符合集约用地标准的老企业,通过增资或缩地的形式提高集约用地水平。
第五,土地开发要有进度。实行建设用地全程管理,加强用地预审,对所有签约项目,都在合同中明确项目开工的时限和进度。对已经供应的建设用地项目,建立用地跟踪管理台帐,随时了解每宗建设用地的建设进度和用地情况。
第六,产业转移要有梯度。土地的集约利用首先需要土地利用结构的合理,要与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发展结合起来,倡导“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农业向规模集中”,形成“数镇一区”、“数镇一带”的发展新格局。
“十五”期间乌海市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土地资源合理有序的利用为全市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有力的保障,同时伴随社会经济发展形势的改变,土地资源利用也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一)人口增长造成土地资源压力增大。人多地少、供需矛盾突出是我国土地资源利用的基本矛盾。乌海市面积小,属资源型工业城市,土地开发利用集约程度不高、后备土地资源相对不足。
“人多地少”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人均土地面积不断减少,1996年人均土地面积为0.47公顷,2005年人均土地面积下降为0.36公顷。二是突出地表现在工业项目持续增多和可利用建设用地面积不断减少之间的逆向演化趋势上。伴随着经济的飞速增长,有限的土地资源将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乌海的发展空间,会成为制约乌海社会经济可持续利用的主要因素之一。
(二)飞速发展的经济建设对土地需求量增大。
据统计资料显示,“十五”期間乌海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0.1亿元,比上年增长21.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88亿元,增长10.4%;第二产业增加值73.80亿元,增长24.3%;第三产业增加值44.42亿元,增长18.9%。按常住人口计算,当年人均GDP达到26109元(折合3191美元),比上年增长23.3%,是2000年的2.74倍。2005年,我市列入自治区重点项目40个,计划投资额64亿元。其中续建14个,包括:海电三期2×33万千瓦、蒙华泰热电2×20万千瓦、华电乌达热电2×15万千瓦、海神热电2×13.5万千瓦、乌达大漠发电2×2.5万千瓦、乌海如意化工电石项目、岳佳焦化扩建项目、利尔化工项目、神华30万吨煤焦油深加工项目、神华100万吨捣固焦项目、榕鑫煤焦105万吨捣固焦项目、沪蒙煤焦项目。新开工项目9个,包括:神龙矿业洗煤项目、海晶冶金电石项目、众兴煤炭煤矿技改项目、中润镁业金属镁项目、海化集团化工项目、海吉氯碱化工扩建项目。按照我市2005年变更调查结果全市已有现状建设用地为15956.1公顷,根据《乌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全市2010年规划建设用地20200公顷,余额为4243.9公顷。大于3779.139公顷,从规划角度讲用地指标保证。但从更新调查结果看2004年末建设用总量为已达到18995.4公顷,余额为1204.6公顷,指标明显不够。
目前,由国务院审批总体规划的86个城市中,有53个城市正在进行新一轮城市规划的修编工作,修编的目的之一就是增加城市用地。但据统计,全国有9个省(市)已经用完了各自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确定的2010年的用地指标。这意味着,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城市土地利用与开发必须重点在存量上作好文章。在这种情况下,探索更多的节约方法和节约思路,比设定静态的考核与评估指标显得重要得多。节约人人有责,节约的方法多多益善。用更多科学而切合实际的办法促进土地开发利用合理有序,减少盲目性和片面性,对缓解土地资源供需矛盾,推进区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只有具备了土地集约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与水平,一个城市才可能在竞争中具备回旋的余地,从而把握领先的机遇。
二、强化乌海市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几点思考
第一,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的规划与控制。乌海市应该在现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成果之上,积极应用新的手段和新的思路,继续深化和细化规划编制工作,以促进城市规划编制对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引导。建议规划及计划部门应根据乌海的实际情况对具体地块的开发提出指导性意见,为建设用地的二次改造提供依据。只有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充分交流、协调,实行区域内的宏观调控,发挥各自的规划指导作用,才能真正把规划落到实处。要积极实施“工业进园区,农业进基地,住宅进社区”的策略,政府积极引导,明确城市功能分区,建设环保生态城市,实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促进我市土地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以产业升级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城市土地是城市经济的基础,城市经济的发展又推动城市土地的开发利用。产业结构的调整必然改变原有土地利用结构向更合理的方向发展。所以我们对于第二产业要通过有选择、有重点的先行淘汰一批、调整一批、提升一批、引进一批,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对于第三产业,要借助我市传统产业的优势,大力发展会展业、物流业等。只有通过产业升级,才能从根本上达到提升土地利用效率的目的。
第三,配套用地要有限度。工业项目的容积率不低于0.6,建筑系数不低于30%。对容积率偏低、绿化率偏高的现有工业企业,鼓励业主经规划审批后在原厂房上加层,或利用厂区内的绿化用地、空地建造厂房。同时,严格控制企业在厂区范围内建造员工宿舍楼和中层管理干部住宅,不允许在工业开发区(园区)或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花园式工厂”。
第四,地上建筑要有高度。鼓励企业用地向空中发展,对企业建造多层厂房的,第二层减半收取基础设施配套费,第三层起免收基础设施配套费。对于一些不符合集约用地标准的老企业,通过增资或缩地的形式提高集约用地水平。
第五,土地开发要有进度。实行建设用地全程管理,加强用地预审,对所有签约项目,都在合同中明确项目开工的时限和进度。对已经供应的建设用地项目,建立用地跟踪管理台帐,随时了解每宗建设用地的建设进度和用地情况。
第六,产业转移要有梯度。土地的集约利用首先需要土地利用结构的合理,要与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发展结合起来,倡导“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农业向规模集中”,形成“数镇一区”、“数镇一带”的发展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