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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动词的内涵是该动词区别于其他动词的本质属性。动词的外延是可能世界中满足该内涵属性的一切事件行为。在具体的使用中,动词有时体现为内涵意义,有时体现为外延意义。区别动词的内涵意义和外延意义,有助于全面认识汉语中动词在不同位置上的句法表现,并对此作出合理的解释。
关键词:动词;内涵;外延;内涵意义;外延意义
中图分类号:H146.2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3/j.issn.1671-6477.2010.05.028
语言学和哲学是姊妹学科,它们之间历来就有着很深的渊源。西方哲学素来就有重视语言的传统,而语言是认识世界、反映世界、观察思维活动、进行哲学分析的重要工具。上世纪初在西方哲学中发生了“语言的转向”,它促使语言中的意义问题成为哲学研究的中心议题,也导致语言学与哲学两个学科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借鉴而又相互促进的趋势更为明显。本文正是从语言哲学的一个中心问题——“语言或语词的意义”问题出发,尝试分解语词中动词的内涵意义和外延意义,同时揭示出这种分解对于重新认识汉语语法中相关问题的价值。
一、语词的三种不同用法
我们先来看下面三个句子[1]7:
(1) 晨星在天空中闪烁。
(2) “晨星”的意思在英语中是“morning star”。
(3) “晨星”是两个汉字。
显然,三个句子中“晨星”有着不同的用法和含义,(1)中的“晨星”直接指称它的外延,代表的是一个天体,这种用法我们一般称为外延用法或指称用法;(2)中的“晨星”指称它的内涵,即人们对这个天体本质的认识,这种用法我们一般称为内涵用法或观念用法;(3)中的“晨星”指称的是反映这个天体的语言符号,是这个单位的自身形式,这种用法一般称为形式用法或反身用法。
事实上,语言学界已经有人在区分名词的这三种不同的用法。
陆汝占指出[2],在“很淑女”、“特农民”、“比林彪还林彪”、“比强盗还要强盗”、“历史就是历史”等结构中,“淑女”、“农民”,以及第二次出现的“林彪”、“强盗”和“历史”等名词,并没有具体的所指,它们表示的是所属概念的内涵义,这些词本身仍然是名词,并没有转变为形容词。
符淮青在“词义”一节中就讲到[3],词义有不同的类型,如概念义、附属色彩义、反身指代义、言语义等,特别强调要把词的一般用法同它的反身指代用法区别开来,例如“认真这个词不难学,办事认真就不容易了”,前一个“认真”指的是“认真”这个词本身,使用的是它的反身指代义,后一个“认真”指的是“严肃对待,不潦草”的意思,使用的是它的概念义(内涵意义)。同时符淮青还指出词的反身指代用法有好几种情况。例如:
(1)“铜”是单纯词。(反身指代它的词的身份)
(2)“铜”读第二声。(反身指代它的音节的身份)
(3)“铜”是形声字。(反身指代它的书写单位的身份)
其实,不管是上面的哪一种反身指代,都是这个“词”的形式上的用法,既不涉及外延,也不涉及内涵。而且,不仅是词,标点符号、语音单位也都有反身指代用法。例如:“?”表示疑问;“b”是一个音素等等。
虽然名词的外延用法与内涵用法的区分已经得到了越来越多的人的认同,但遗憾的是,动词的内涵用法、外延用法、形式用法并没有得到重视。要想区别动词的内涵用法与外延用法,首先要区分动词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两种意义:内涵意义与外延意义。而区分动词的内涵意义和外延意义,前提条件是正确理解动词的内涵和外延。
二、动词的内涵与外延
对于词语的内涵和外延问题,历来存在着多种看法。有些人认为,只有名词、代词等实体词可以指称物质性事物,它们有外延,而动词、形容词等是属性词,属性词不指称物质事物,而是反映物质事物的属性,所以属性词只有内涵。有些人认为名词是既有外延也有内涵的,而动词、形容词只有内涵,没有外延。也有些人认为动词、形容词和名词一样,既有内涵,也有外延。例如,“铅笔”的外延是一切可以称为铅笔的东西,“铅笔”的内涵是这种书写工具的主要性质;“勇敢”的内涵是“胆量大、临危不惧”的品质,“勇敢”的外延是所有具有这种品质的人;“跳”的内涵是“迅速离地向上”,“跳”的外延是所有“迅速离地向上”的事物。还有些人不区分“外延”、“内涵”,统一将它们称之为“涵义”[4]。
我们这里主要讨论的是动词的内涵与外延问题,不涉及形容词等其它词类。首先,我们赞成上文所提及的第三种观点,即动词也有内涵和外延之分。动词的内涵就是该动词所表示的动作区别于其它动作的本质特征,如“跳”的内涵是“迅速离地向上”,以此区别于“走”、“爬”、“跑”等其他动词。但是关于动词的外延,我们的看法有所不同:如果把所有“迅速离地向上”的事物,如桌上的乒乓球、跳高运动员、澳大利亚的袋鼠等,都认为是“跳”的外延,这并不准确,上述事物与其说是“跳”的外延,还不如说是“‘跳’的事物”的外延。黄斌指出[1]31,虽然事物的属性不是可以独立存在的东西,但是我们的思维可以把属性词实体化。例如,我们可以说“红是一种颜色”,“飞是一种动作”等等。这样,思维也就可以把红旗的红、红花的红、红衣服的红等看作是“红”的外延,把飞鸟的飞、飞机的飞、昆虫的飞等看作是“飞”的外延。
仍以“跳”为例,当事物迅速离地向上,而且只有当它迅速离地向上时,才能说它在“跳”,“迅速离地向上”就是“跳”的内涵。而“跳”的外延是在任何可能世界中,满足该内涵特征的行为、动作,不管“跳”的主体、场所与时间等因素。对于“跳”来说,跳高运动员的“跳”,澳大利亚袋鼠的“跳”,普通人的“跳”,桌上乒乓球在外力作用下的“跳”等行为,都属于“跳”的外延。又如,对于“学习”而言,“学习”的内涵是“获得知识和技能”,“学习”的外延就是一切“获得知识和技能”的活动。因为这些行为可能在学习者、学习对象、学习环境、学习方式、学习动机、学习时间、学习地点等方面有所不同,但却都满足“学习”的内涵属性——“获得知识和技能”。
也就是说,我们认为动词既有内涵,也有外延。动词的内涵是该动词所表示的动作行为的本质属性,一般可以通过思维抽象总结得到,动词的外延是满足该内涵的一切事件行为,而不是发出该动作行为的事物。
三、动词的内涵意义和外延意义
和名词一样,动词在实际的使用中,也表现出内涵意义和外延意义的不同。动词有时在句中表现为内涵,是内涵意义或者说是内涵用法;有时在句中表现为外延,是外延意义或者说是外延用法。与名词不同的是,名词在使用中常见的用法是表现为外延义,次常见的用法是表现为内涵义。而动词恰好相反,常见的用法是表现为内涵义,次常见的用法是表现为外延义。
在具体的使用中,我们应该如何来辨别动词的内涵意义与外延意义呢?
郭锐、徐丹均指出[5-6]:观察动词可以从两个角度进行,一个是从内部观察,把它当成一个独立于话语行为的,可以随时间展开的,可供切分的过程;另一个是从外部观察,参照话语行为的当时事件把该事件定位为一个整体。从内部观察时,重点突出的是动词内在的时间性,也只有在从内部进行观察的时候,动词的内涵属性才得以显现。从外部观察时,突出的是动词外在的事件性,该动词被定义为一个独立的个体,关注者关注的是该事件与周围环境、其它事件之间的联系与区别。打一个比方,对于一幢房子,我们站在房子外对房子进行观察的时候,可以观察到它的外部特征、整体形状以及与其它房子外部的异同之处,但是要想了解这个房子的内部结构,了解它各部分的功能,就必须要进入到房子内部,从内部进行观察。
动词出现于具体的语言环境中,有时是描述某个主体的动作、行为或者发展变化,展示其内部过程;例如:“正在吃饭”和“吃着饭”是从内部观察,“吃”这个动作正在进行。而有时,动词的出现并不是描述一个过程,而只是整体地被提到,整个句子或描述主体对该事件的看法与评价,或描述由该事件引发出其他事件,或描述该事件涉及到的某个要素等等。例如:“他吃得很快”是对“吃”这个事件从速度方面作出评价;“他吃饱了”是从主体的感觉这个角度对“吃”这个事件作出评价;“我们的进攻引起了敌人的恐慌”是描述“我们进攻”这件事情给敌人造成的影响。上述句子中的“吃”和“进攻”都只是作为一个整体,被认识或评价,而没有强调它区别于其他事物的特性。汉语中,动词前面加“的”和后面加“得”是典型的外延用法的标志。例如“这本书的出版”,“产量的增加”,“生产力的发展”,“哭得满头大汗”,“跑得上气不接下气”,“想得很清楚”,“吃得特别开心”等等。动词出现于这样的语言环境中,并不要求其动态地在时间轴上展现或再现过程,而只是作为被评价、被认识的一个对象,它被看成时间之轴上的一个点。句子不过是在探讨这个点与其它各种类型的点之间或隐或显的不同关系。
因此,在动词的不同观察角度、动词的不同类型的意义及体现出来的不同特点之间,存在着如下一个大致的对应关系:从内部观察动词-内涵意义-时间性;从外部观察动词-外延意义-事件性。
四、动词的外延意义与汉语动词的句法表现
与英语中的动词相比,汉语中的动词不仅没有时、体、态、人称的变化,还可以直接出现在主语、宾语、定语、体词性结构中心语位置上。观察动词出现于上述位置的实例,就可以发现,出现在这些位置上的动词和其他位置上的动词在语义与句法上均有所不同。从语义上来说,它们表示的是一种“事物”范畴;从句法上来看,它们或多或少地带上了名词的一些语法特点(如可以受定语的修饰,可以用名词或代词复指,可以跟名词组成联合结构等等),失去了动词的一些语法特点(如一般不能带“着”、“了”、“过”,不能重叠,不能受副词修饰等等)。这种现象引起了众多语言学者的关注:对于出现在这些位置上的动词而言,其性质是否已经改变,如何看待它们与出现在谓语位置上的动词之间句法表现上的差异,如何对这种差异做出合理的解释,等等。其间有很多语法学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有影响的如“名物化”说,“本能”说,“动名词”说,“语法位”说,“名动词”说,“词性不变、语义改变”说,“表述功能”说,“词性移动”说,等等。下文将动词的外延用法与“名物化”、“本能”说、“名动词”说作一个简单的比较。
(一) 动词的外延意义与“名物化”
“名物化”理论实际上是句子成分定类论的一个组成部分,基本论点是主语宾语位置上的动词具有名词的性质,词性上有了变化,转成了名词。与此类似的表述还有“当名词用的”、“就是名词”、“名词化”、“事物化”等。论据如下:
其一,从意义上看,主语宾语位置上的动词形容词已经由“行为范畴”、“性状范畴”转入“事物范畴”;其二,用作主语宾语的动词具有一系列的“名词的语法特点”;其三,这种位置上的动词形容词失去了动词形容词的全部或一部分语法特点。
关于“名物化”理论上的弱点,朱德熙等早就进行了反驳[7]。实际上,“名物化”理论也有其合理的地方,只是没有阐述清楚。看到了主语和宾语位置上的动词及形容词变成了“事物范畴”,但没有对所谓“事物范畴“作明确的界定。
而如果采用动词的内涵意义和外延意义来说明,较容易说清楚。主语和宾语位置上的动词表现出来的是动词的外延意义,表示的是“事物”范畴,但它和作为名词外延的“事物”范畴是不同的。作为名词外延的“事物”,是独立存在于客观世界的物质事物。而动词的外延,是从外部观察动词的结果,是我们在思维上对属性词实体化的结果,它属于思维层面。例如,我们不能模仿“这是一本书”说“这是一个跳”。
(二)动词的外延意义和“本能”说
朱德熙等在批判“名物化”的同时,提出了“本能说”[7]:即动词与形容词本身就具有充当主语或宾语的“本能”,它充当主语或宾语时,既没有增加什么,也没有失去什么。这种方法虽然较“名物化”优越,但是对于动词和形容词等充当主语和宾语时同充当谓语时所表现出来的句法差异,没有做出合理的解释。它只是说“就是这样”,而没有说清楚“为什么是这样“。
从外部观察动词,动词表现出来的是外延意义,突出的是动词的“事件性”。单个动词的外延是满足其内涵的一切事件行为,这些事件行为组成了一个集合。该集合内部成员之间,该集合内部的成员与其它集合内部的成员之间,该集合同与它具有某种类似性质的集合之间可能发生各种各样的关系。因此,当动词在具体环境中体现为外延意义时,可以对它从各个方面进行限制说明,在句法上就表现为:可以受定语修饰,可以用名词或代词复指,可以跟名词组成联合结构等等。例如:“我们的调查”是从施事角度在“调查”的外延中抽取部分成员;“农村调查”是从范围角度在“调查”的外延中抽取部分成员;“违纪情况调查”是从“对象”的角度在“调查”的外延中抽取部分成员。又如,“调查活动”,“调查”是“活动”的一种,这实际上是把“调查”的外延放在一个更大的环境中加以认识。
而从内部观察动词,动词表现出来的是内涵意义,突出的是“时间性”,这个“时间性”在句法上典型的表现有助词“着、了、过”,虚化的趋向动词“起来、下去”,时间副词“已经、曾经、正在、将要”,等等。动词出现在谓语位置上时,大部分是内涵用法,所以经常和上述“时间性”成分组合。例如:“我们调查过这件事”,“我们一定要调查下去”,“我们正在调查这件事”,等等。一般情况下,在具体的一个语境中,动词不能既体现为外延意义,又体现为内涵意义。所以,如果句子要求动词在句中体现为外延意义时,它就不能与体现内涵意义的“时间性”成分共现。例如,不能说“我们的调查着”,“我们的调查下去”,“我们的已经调查”,等等。同理,当句子要求动词在句中体现为内涵意义时,它不能与修饰、限制其体现外延意义“事件性”的句法成分共现。例如,不能说“我们农村调查过这件事”,“我们一定要农村调查下去”,“我们已经农村调查”,等等。
名词的用法与此相类似。当在具体的语言环境中表现为常规的外延意义时,可以受数量词、名词、代词的修饰;而在具体的语言环境中表现为内涵意义时,有一系列不同于其取外延意义时的句法表现,如受“很”修饰,出现在助动词之后,出现于“比”字句中的谓语中心词的位置,等等。
(三)动词的外延意义与“名动词”
朱德熙认为[8],“名动词”兼有动词和名词双重性质,主要语法特征是:其一,可以充任虚化动词“作、进行、加以、受到、予以”的宾语;其二,可以作“有”的宾语;其三,可以不带“的”直接修饰名词;其四,可以直接受名词和数量词语的修饰。如:“进行农村调查”,“予以物质奖励”,“进行一些调整”,等等。
裘荣裳针对朱先生“名动词”的说法提出不同意见[9],认为能够作准谓宾动词的宾语和可以受名词直接修饰等语法特点,不足以证明这部分动词具有名词性质,而且这部分动词数量很大,因此不宜看作兼类词。
表面上看,“名动词”与“名物化”是针对不同的现象而提出,但本质上可以归为同一个问题,都是希望对动词在非谓语位置上的句法表现做出合理解释。
虚化动词一般要求表示动作的名词性成分作宾语。动词的外延用法正满足这个要求,动词本身表示的是动作,而外延用法凸现的是“事件性”,这在一定程度上和名词性成分所起的作用相同。作动词“有”的宾语时,表示某“事件”的发生或出现。这类动词无论是直接修饰名词还是直接受名词修饰,都是起一个缩小外延的作用。当这类动词直接修饰名词时,是把该动词的“事件性”当成一个标签,对名词进行范围上的限制,来缩小名词的外延。例如:“出租汽车、进口彩电、学习文件”等结构的外延显然小于“汽车、彩电、文件”的外延。当这类动词直接受名词和数量词修饰时,也是一个缩小外延的过程。例如“调查”和“研究”包括各种各样的“了解、考察”及“钻研、探求”的行为,但受名词修饰,形成“农村调查”、“现场调查”、“历史研究”、“语言研究”等结构,这些结构的外延就只是原来“调查、研究”等动词外延的一个组成部分。
五、结 语
现代社会的开放性、竞争性和协调性使哲学、语言学等相邻学科之间的影响与交流表现得越来越明显。语言哲学的基本观点是:哲学的首要任务是从哲学上研究语言,特别是语义。这和语言学的研究范围有很大的交叉之处,只是研究的立足点和方法有所不同。两者之间既有区别,又互相联系,它们之间的交流和借鉴发生得越来越频繁,语言学成为哲学分析的锐利武器,哲学为语言学提供了越来越多的有价值的研究方法。本文正是在这方面进行的一个尝试,借鉴语言哲学的研究成果,分析现代汉语中的语法问题,这比纯粹从语言角度来研究语言问题来得更深刻、透彻。文章从哲学中的一组基本概念“内涵”和“外延”出发,区分动词的内涵意义与外延意义,并进一步对不同语言环境中动词的内涵用法与外延用法进行区分。这种区分,有助于我们更全面地认识汉语中动词的不同用法以及在不同句法位置上的表现,可以对语法学者一直关注的动词作主宾语的问题、动词直接修饰名词和直接受名词修饰等句法现象做出更为合理的解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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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朱德熙.现代汉语里的虚化动词和名动词——为第一届国际汉语教学讨论会作[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5(5) :1-6.
[9] 裘荣裳.名动词质疑——评朱德熙先生关于名动词的说法[J].汉语学习,1994(6):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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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动词;内涵;外延;内涵意义;外延意义
中图分类号:H146.2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3/j.issn.1671-6477.2010.05.028
语言学和哲学是姊妹学科,它们之间历来就有着很深的渊源。西方哲学素来就有重视语言的传统,而语言是认识世界、反映世界、观察思维活动、进行哲学分析的重要工具。上世纪初在西方哲学中发生了“语言的转向”,它促使语言中的意义问题成为哲学研究的中心议题,也导致语言学与哲学两个学科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借鉴而又相互促进的趋势更为明显。本文正是从语言哲学的一个中心问题——“语言或语词的意义”问题出发,尝试分解语词中动词的内涵意义和外延意义,同时揭示出这种分解对于重新认识汉语语法中相关问题的价值。
一、语词的三种不同用法
我们先来看下面三个句子[1]7:
(1) 晨星在天空中闪烁。
(2) “晨星”的意思在英语中是“morning star”。
(3) “晨星”是两个汉字。
显然,三个句子中“晨星”有着不同的用法和含义,(1)中的“晨星”直接指称它的外延,代表的是一个天体,这种用法我们一般称为外延用法或指称用法;(2)中的“晨星”指称它的内涵,即人们对这个天体本质的认识,这种用法我们一般称为内涵用法或观念用法;(3)中的“晨星”指称的是反映这个天体的语言符号,是这个单位的自身形式,这种用法一般称为形式用法或反身用法。
事实上,语言学界已经有人在区分名词的这三种不同的用法。
陆汝占指出[2],在“很淑女”、“特农民”、“比林彪还林彪”、“比强盗还要强盗”、“历史就是历史”等结构中,“淑女”、“农民”,以及第二次出现的“林彪”、“强盗”和“历史”等名词,并没有具体的所指,它们表示的是所属概念的内涵义,这些词本身仍然是名词,并没有转变为形容词。
符淮青在“词义”一节中就讲到[3],词义有不同的类型,如概念义、附属色彩义、反身指代义、言语义等,特别强调要把词的一般用法同它的反身指代用法区别开来,例如“认真这个词不难学,办事认真就不容易了”,前一个“认真”指的是“认真”这个词本身,使用的是它的反身指代义,后一个“认真”指的是“严肃对待,不潦草”的意思,使用的是它的概念义(内涵意义)。同时符淮青还指出词的反身指代用法有好几种情况。例如:
(1)“铜”是单纯词。(反身指代它的词的身份)
(2)“铜”读第二声。(反身指代它的音节的身份)
(3)“铜”是形声字。(反身指代它的书写单位的身份)
其实,不管是上面的哪一种反身指代,都是这个“词”的形式上的用法,既不涉及外延,也不涉及内涵。而且,不仅是词,标点符号、语音单位也都有反身指代用法。例如:“?”表示疑问;“b”是一个音素等等。
虽然名词的外延用法与内涵用法的区分已经得到了越来越多的人的认同,但遗憾的是,动词的内涵用法、外延用法、形式用法并没有得到重视。要想区别动词的内涵用法与外延用法,首先要区分动词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两种意义:内涵意义与外延意义。而区分动词的内涵意义和外延意义,前提条件是正确理解动词的内涵和外延。
二、动词的内涵与外延
对于词语的内涵和外延问题,历来存在着多种看法。有些人认为,只有名词、代词等实体词可以指称物质性事物,它们有外延,而动词、形容词等是属性词,属性词不指称物质事物,而是反映物质事物的属性,所以属性词只有内涵。有些人认为名词是既有外延也有内涵的,而动词、形容词只有内涵,没有外延。也有些人认为动词、形容词和名词一样,既有内涵,也有外延。例如,“铅笔”的外延是一切可以称为铅笔的东西,“铅笔”的内涵是这种书写工具的主要性质;“勇敢”的内涵是“胆量大、临危不惧”的品质,“勇敢”的外延是所有具有这种品质的人;“跳”的内涵是“迅速离地向上”,“跳”的外延是所有“迅速离地向上”的事物。还有些人不区分“外延”、“内涵”,统一将它们称之为“涵义”[4]。
我们这里主要讨论的是动词的内涵与外延问题,不涉及形容词等其它词类。首先,我们赞成上文所提及的第三种观点,即动词也有内涵和外延之分。动词的内涵就是该动词所表示的动作区别于其它动作的本质特征,如“跳”的内涵是“迅速离地向上”,以此区别于“走”、“爬”、“跑”等其他动词。但是关于动词的外延,我们的看法有所不同:如果把所有“迅速离地向上”的事物,如桌上的乒乓球、跳高运动员、澳大利亚的袋鼠等,都认为是“跳”的外延,这并不准确,上述事物与其说是“跳”的外延,还不如说是“‘跳’的事物”的外延。黄斌指出[1]31,虽然事物的属性不是可以独立存在的东西,但是我们的思维可以把属性词实体化。例如,我们可以说“红是一种颜色”,“飞是一种动作”等等。这样,思维也就可以把红旗的红、红花的红、红衣服的红等看作是“红”的外延,把飞鸟的飞、飞机的飞、昆虫的飞等看作是“飞”的外延。
仍以“跳”为例,当事物迅速离地向上,而且只有当它迅速离地向上时,才能说它在“跳”,“迅速离地向上”就是“跳”的内涵。而“跳”的外延是在任何可能世界中,满足该内涵特征的行为、动作,不管“跳”的主体、场所与时间等因素。对于“跳”来说,跳高运动员的“跳”,澳大利亚袋鼠的“跳”,普通人的“跳”,桌上乒乓球在外力作用下的“跳”等行为,都属于“跳”的外延。又如,对于“学习”而言,“学习”的内涵是“获得知识和技能”,“学习”的外延就是一切“获得知识和技能”的活动。因为这些行为可能在学习者、学习对象、学习环境、学习方式、学习动机、学习时间、学习地点等方面有所不同,但却都满足“学习”的内涵属性——“获得知识和技能”。
也就是说,我们认为动词既有内涵,也有外延。动词的内涵是该动词所表示的动作行为的本质属性,一般可以通过思维抽象总结得到,动词的外延是满足该内涵的一切事件行为,而不是发出该动作行为的事物。
三、动词的内涵意义和外延意义
和名词一样,动词在实际的使用中,也表现出内涵意义和外延意义的不同。动词有时在句中表现为内涵,是内涵意义或者说是内涵用法;有时在句中表现为外延,是外延意义或者说是外延用法。与名词不同的是,名词在使用中常见的用法是表现为外延义,次常见的用法是表现为内涵义。而动词恰好相反,常见的用法是表现为内涵义,次常见的用法是表现为外延义。
在具体的使用中,我们应该如何来辨别动词的内涵意义与外延意义呢?
郭锐、徐丹均指出[5-6]:观察动词可以从两个角度进行,一个是从内部观察,把它当成一个独立于话语行为的,可以随时间展开的,可供切分的过程;另一个是从外部观察,参照话语行为的当时事件把该事件定位为一个整体。从内部观察时,重点突出的是动词内在的时间性,也只有在从内部进行观察的时候,动词的内涵属性才得以显现。从外部观察时,突出的是动词外在的事件性,该动词被定义为一个独立的个体,关注者关注的是该事件与周围环境、其它事件之间的联系与区别。打一个比方,对于一幢房子,我们站在房子外对房子进行观察的时候,可以观察到它的外部特征、整体形状以及与其它房子外部的异同之处,但是要想了解这个房子的内部结构,了解它各部分的功能,就必须要进入到房子内部,从内部进行观察。
动词出现于具体的语言环境中,有时是描述某个主体的动作、行为或者发展变化,展示其内部过程;例如:“正在吃饭”和“吃着饭”是从内部观察,“吃”这个动作正在进行。而有时,动词的出现并不是描述一个过程,而只是整体地被提到,整个句子或描述主体对该事件的看法与评价,或描述由该事件引发出其他事件,或描述该事件涉及到的某个要素等等。例如:“他吃得很快”是对“吃”这个事件从速度方面作出评价;“他吃饱了”是从主体的感觉这个角度对“吃”这个事件作出评价;“我们的进攻引起了敌人的恐慌”是描述“我们进攻”这件事情给敌人造成的影响。上述句子中的“吃”和“进攻”都只是作为一个整体,被认识或评价,而没有强调它区别于其他事物的特性。汉语中,动词前面加“的”和后面加“得”是典型的外延用法的标志。例如“这本书的出版”,“产量的增加”,“生产力的发展”,“哭得满头大汗”,“跑得上气不接下气”,“想得很清楚”,“吃得特别开心”等等。动词出现于这样的语言环境中,并不要求其动态地在时间轴上展现或再现过程,而只是作为被评价、被认识的一个对象,它被看成时间之轴上的一个点。句子不过是在探讨这个点与其它各种类型的点之间或隐或显的不同关系。
因此,在动词的不同观察角度、动词的不同类型的意义及体现出来的不同特点之间,存在着如下一个大致的对应关系:从内部观察动词-内涵意义-时间性;从外部观察动词-外延意义-事件性。
四、动词的外延意义与汉语动词的句法表现
与英语中的动词相比,汉语中的动词不仅没有时、体、态、人称的变化,还可以直接出现在主语、宾语、定语、体词性结构中心语位置上。观察动词出现于上述位置的实例,就可以发现,出现在这些位置上的动词和其他位置上的动词在语义与句法上均有所不同。从语义上来说,它们表示的是一种“事物”范畴;从句法上来看,它们或多或少地带上了名词的一些语法特点(如可以受定语的修饰,可以用名词或代词复指,可以跟名词组成联合结构等等),失去了动词的一些语法特点(如一般不能带“着”、“了”、“过”,不能重叠,不能受副词修饰等等)。这种现象引起了众多语言学者的关注:对于出现在这些位置上的动词而言,其性质是否已经改变,如何看待它们与出现在谓语位置上的动词之间句法表现上的差异,如何对这种差异做出合理的解释,等等。其间有很多语法学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有影响的如“名物化”说,“本能”说,“动名词”说,“语法位”说,“名动词”说,“词性不变、语义改变”说,“表述功能”说,“词性移动”说,等等。下文将动词的外延用法与“名物化”、“本能”说、“名动词”说作一个简单的比较。
(一) 动词的外延意义与“名物化”
“名物化”理论实际上是句子成分定类论的一个组成部分,基本论点是主语宾语位置上的动词具有名词的性质,词性上有了变化,转成了名词。与此类似的表述还有“当名词用的”、“就是名词”、“名词化”、“事物化”等。论据如下:
其一,从意义上看,主语宾语位置上的动词形容词已经由“行为范畴”、“性状范畴”转入“事物范畴”;其二,用作主语宾语的动词具有一系列的“名词的语法特点”;其三,这种位置上的动词形容词失去了动词形容词的全部或一部分语法特点。
关于“名物化”理论上的弱点,朱德熙等早就进行了反驳[7]。实际上,“名物化”理论也有其合理的地方,只是没有阐述清楚。看到了主语和宾语位置上的动词及形容词变成了“事物范畴”,但没有对所谓“事物范畴“作明确的界定。
而如果采用动词的内涵意义和外延意义来说明,较容易说清楚。主语和宾语位置上的动词表现出来的是动词的外延意义,表示的是“事物”范畴,但它和作为名词外延的“事物”范畴是不同的。作为名词外延的“事物”,是独立存在于客观世界的物质事物。而动词的外延,是从外部观察动词的结果,是我们在思维上对属性词实体化的结果,它属于思维层面。例如,我们不能模仿“这是一本书”说“这是一个跳”。
(二)动词的外延意义和“本能”说
朱德熙等在批判“名物化”的同时,提出了“本能说”[7]:即动词与形容词本身就具有充当主语或宾语的“本能”,它充当主语或宾语时,既没有增加什么,也没有失去什么。这种方法虽然较“名物化”优越,但是对于动词和形容词等充当主语和宾语时同充当谓语时所表现出来的句法差异,没有做出合理的解释。它只是说“就是这样”,而没有说清楚“为什么是这样“。
从外部观察动词,动词表现出来的是外延意义,突出的是动词的“事件性”。单个动词的外延是满足其内涵的一切事件行为,这些事件行为组成了一个集合。该集合内部成员之间,该集合内部的成员与其它集合内部的成员之间,该集合同与它具有某种类似性质的集合之间可能发生各种各样的关系。因此,当动词在具体环境中体现为外延意义时,可以对它从各个方面进行限制说明,在句法上就表现为:可以受定语修饰,可以用名词或代词复指,可以跟名词组成联合结构等等。例如:“我们的调查”是从施事角度在“调查”的外延中抽取部分成员;“农村调查”是从范围角度在“调查”的外延中抽取部分成员;“违纪情况调查”是从“对象”的角度在“调查”的外延中抽取部分成员。又如,“调查活动”,“调查”是“活动”的一种,这实际上是把“调查”的外延放在一个更大的环境中加以认识。
而从内部观察动词,动词表现出来的是内涵意义,突出的是“时间性”,这个“时间性”在句法上典型的表现有助词“着、了、过”,虚化的趋向动词“起来、下去”,时间副词“已经、曾经、正在、将要”,等等。动词出现在谓语位置上时,大部分是内涵用法,所以经常和上述“时间性”成分组合。例如:“我们调查过这件事”,“我们一定要调查下去”,“我们正在调查这件事”,等等。一般情况下,在具体的一个语境中,动词不能既体现为外延意义,又体现为内涵意义。所以,如果句子要求动词在句中体现为外延意义时,它就不能与体现内涵意义的“时间性”成分共现。例如,不能说“我们的调查着”,“我们的调查下去”,“我们的已经调查”,等等。同理,当句子要求动词在句中体现为内涵意义时,它不能与修饰、限制其体现外延意义“事件性”的句法成分共现。例如,不能说“我们农村调查过这件事”,“我们一定要农村调查下去”,“我们已经农村调查”,等等。
名词的用法与此相类似。当在具体的语言环境中表现为常规的外延意义时,可以受数量词、名词、代词的修饰;而在具体的语言环境中表现为内涵意义时,有一系列不同于其取外延意义时的句法表现,如受“很”修饰,出现在助动词之后,出现于“比”字句中的谓语中心词的位置,等等。
(三)动词的外延意义与“名动词”
朱德熙认为[8],“名动词”兼有动词和名词双重性质,主要语法特征是:其一,可以充任虚化动词“作、进行、加以、受到、予以”的宾语;其二,可以作“有”的宾语;其三,可以不带“的”直接修饰名词;其四,可以直接受名词和数量词语的修饰。如:“进行农村调查”,“予以物质奖励”,“进行一些调整”,等等。
裘荣裳针对朱先生“名动词”的说法提出不同意见[9],认为能够作准谓宾动词的宾语和可以受名词直接修饰等语法特点,不足以证明这部分动词具有名词性质,而且这部分动词数量很大,因此不宜看作兼类词。
表面上看,“名动词”与“名物化”是针对不同的现象而提出,但本质上可以归为同一个问题,都是希望对动词在非谓语位置上的句法表现做出合理解释。
虚化动词一般要求表示动作的名词性成分作宾语。动词的外延用法正满足这个要求,动词本身表示的是动作,而外延用法凸现的是“事件性”,这在一定程度上和名词性成分所起的作用相同。作动词“有”的宾语时,表示某“事件”的发生或出现。这类动词无论是直接修饰名词还是直接受名词修饰,都是起一个缩小外延的作用。当这类动词直接修饰名词时,是把该动词的“事件性”当成一个标签,对名词进行范围上的限制,来缩小名词的外延。例如:“出租汽车、进口彩电、学习文件”等结构的外延显然小于“汽车、彩电、文件”的外延。当这类动词直接受名词和数量词修饰时,也是一个缩小外延的过程。例如“调查”和“研究”包括各种各样的“了解、考察”及“钻研、探求”的行为,但受名词修饰,形成“农村调查”、“现场调查”、“历史研究”、“语言研究”等结构,这些结构的外延就只是原来“调查、研究”等动词外延的一个组成部分。
五、结 语
现代社会的开放性、竞争性和协调性使哲学、语言学等相邻学科之间的影响与交流表现得越来越明显。语言哲学的基本观点是:哲学的首要任务是从哲学上研究语言,特别是语义。这和语言学的研究范围有很大的交叉之处,只是研究的立足点和方法有所不同。两者之间既有区别,又互相联系,它们之间的交流和借鉴发生得越来越频繁,语言学成为哲学分析的锐利武器,哲学为语言学提供了越来越多的有价值的研究方法。本文正是在这方面进行的一个尝试,借鉴语言哲学的研究成果,分析现代汉语中的语法问题,这比纯粹从语言角度来研究语言问题来得更深刻、透彻。文章从哲学中的一组基本概念“内涵”和“外延”出发,区分动词的内涵意义与外延意义,并进一步对不同语言环境中动词的内涵用法与外延用法进行区分。这种区分,有助于我们更全面地认识汉语中动词的不同用法以及在不同句法位置上的表现,可以对语法学者一直关注的动词作主宾语的问题、动词直接修饰名词和直接受名词修饰等句法现象做出更为合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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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徐 丹.汉语句法引论[M].北京: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2004:15.
[7] 朱德熙.关于动词和形容词的名物化问题[J].北京大学学报,1961(4):51-64.
[8] 朱德熙.现代汉语里的虚化动词和名动词——为第一届国际汉语教学讨论会作[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5(5) :1-6.
[9] 裘荣裳.名动词质疑——评朱德熙先生关于名动词的说法[J].汉语学习,1994(6):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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