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提升检察队伍素质

来源 :法学教育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qinghuawuqiong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一、充分认识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是基层检察院发展的必然要求
   检察文化是检察机关在依法行使检察权的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时代特征、体现检察特点的一系列文化理念、执法思想、工作方式、行为规范、规章制度等意识形态方面的集合,是一种新的管理思想、管理理论和管理形式,包括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检察工作的发展也需要先进文化的支撑和推动。虽然文化影响人们行为的方式是潜移默化的,但文化建设可以为检察人员提供强有力的执法支持和保障,更有效地把检察人员的思想统一到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上和检察工作的发展目标上来,强化检察人员的道德修养,规范检察队伍的行为举止,展示检察队伍的良好形象。
   (二)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是基层检察院发展的有效载体
   近几年来,通过开展争先系列活动,极大地调动了基层检察院创优争先的积极性。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突飞猛进,出现了诸多新形势新问题,给检察工作带来了机遇和挑战,检察工作只有与社会大发展同步前进,才能担负起使命,履行好职责,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一个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要进一步拓宽新思路,探索新途径,通过寻找有力抓手,依托有效载体,冲破发展的瓶颈,不断推动检察工作与时俱进。因此,在新形势下,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目的是通过营造检察文化,引领检察队伍意识形态,提升检察人员的文化素养,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形成浓厚的文化氛围,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从而扩大检察机关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公信度,实现文化立检、文化育检、文化强检。
   (三)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是基层检察院发展的强大动力
   先进文化是人类存在和发展的灵魂,是推动社会不断进步的思想保证。检察文化也是检察工作发展的基础和保证,通过检察文化的培养和灌输,把检察人员的思想统一起来,形成积极向上的合力,从而全面发挥检察职能;通过检察文化的渗透和融和,激发检察人员的内在潜能和创造力,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和生命力,推动检察事业创新发展;通过检察文化的感染和辐射,使检察人员产生强烈的荣誉感、责任感,紧跟时代的步伐,与时俱进,努力奋斗,为检察事业奉献力量。
  二、把握方向,突出特色,不断丰富检察文化的科学内涵
   检察文化是法治文化的一种,是检察工作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在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的同时,要结合检察工作职责和要求,遵循检察工作发展的客观规律,丰富检察文化的科学内涵。
   (一)加强检察文化建设要坚持科学正确的指导思想
   科学正确的指导思想是建设检察文化的前提和基础,也决定了检察文化的先进性。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必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将科学发展观始终贯彻于检察文化建设之中,确保检察文化发展的正确方向。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政法核心价值观、六观等重要思想统一检察人员的思想,提高“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自觉性,树立清正廉明恪尽职守的执法观和献身检察事业的价值观。要坚持融入、服务大局的思想,努力贡献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坚持检察职业道德建设,培育检察人员高尚的思想情操,提高检察队伍的道德修养,使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规范深入人心,融于行动。
   (二)加强检察文化建设要突出公正执法的司法理念
   司法的产生源于人们对社会正义的追求。因此,司法公正是人们对司法活动的最终评价。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和法制建设的发展,人们对司法公正认识的层次也在不断提升,从单纯追求司法结果(实体)公正,发展为对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的追求并重,乃至追求司法公正的效率。由此可见,公正执法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也是检察工作的原则和核心。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的执法活动是否公正,直接关系到法律秩序和社会秩序的稳定。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枉不纵,秉公执法,才能履行好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正。检察文化具有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重要作用,必须彰显检察文化的思想引领作用,有效促进司法文明度提升和法治现代化推进。
   (三)加强检察文化建设要强化以人为本的管理模式
   文化是人的文化,检察文化建设的核心是人的因素。检察人员是检察文化的主体和承载者,检察人员素质对检察文化的建设和培育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要将实现人性化管理机制,把提高和增进检察人员责任感和创造性作为检察文化的核心内容,通过文化教育、熏陶和引导,培育和规范检察人员的价值理念、道德素养和行为准则,最大化地激发其积极性,成为推动检察事业发展的源泉和动力。要努力倡导检察职业精神,营造团结进取、敬业奉献、昂扬向上的工作氛围,力求把实现检察机关的整体价值和实现人的价值统一起来。
  三、勇于实践,营造氛围,切实发挥检察文化的积极作用
   检察文化是意识形态领域的产物,作为一种精神力量和文化成果,它是在检察工作实践中孕育产生并不断丰富充实的,
  (下转第98页)
其他文献
摘 要:在新形势下,检察机关社会责任的加大、执法办案难度的增加以及社会风险提高,这就要求检察机关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充分发挥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职能作用,以促进社会管理水平的提高。本文通过明确检察机关作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主体地位,指出了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积极意义,进而提出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五条路径,以期对检察机关有效地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构建幸福和谐社会有所助益。  关键词:检察机
期刊
摘 要:共同犯罪中止作为共同犯罪与犯罪中止两种特殊的犯罪形态交织形成的客观现象和特殊问题,对其进行准确认定有相当的复杂性和难度,在共同犯罪案件中认定犯罪中止,应以行为人自动停止犯罪并有效地阻止其他共犯利用其先前行为继续实施犯罪或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为标准。   关键词:共同犯罪;犯罪中止;先前行为;认定  一、共同犯罪中止概述   共同犯罪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较之于单独犯罪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
期刊
摘 要:上饶县人民检察院经历了解放初设立、20世纪50年代后期因“左”的思想影响受到波折、文化大革命期间被撤销、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拨乱返正被重建、改革开放新时期勃兴的曲折发展历程,与社会主义民主人民检察具有同兴同衰的命运。同时,这曲折历程和光辉成就也给我们提供了极其丰富的历史经验。本文在认真回顾历史的基础上,对该县今后的人民检察建设进行了认真思考。  关键词:人民检察建设;主要成就;法律思考  
期刊
基层检察院信息化建设是科技强检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检察工作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检察机关在加大互联网,内部局域网和检察专线网建设的同时,逐步实现对办公办案等各类应用软件的应用。这些都标志检察机关的信息化建设正快速地向前发展。而对承担着繁重检察工作任务的各级基层检察院来讲,信息化建设更呈现出特殊重要的地位。在此,笔者就基层检察院信息化建设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一、正确认识基层检察院的信息化建设重要
期刊
审理期限问题历来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2000年9月28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各类案件的审限、审限的计算、延长报批等规定的比较明确,但在实践适用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有必要加以进一步修改完善。近期,笔者对此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以期对修改《规定》有所裨益。  一、《规定》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综合方面   委托宣判
期刊
近年来,违法建设势头愈演愈烈,并已逐渐成为城市建设管理中最为棘手的问题之一。但违法建筑处理却面临着种种困境,如果处理不当,不仅不能有效保护城乡建设有序发展,还有损法律尊严和政府公信力,甚至会影响社会稳定。本文通过对实践中出现的案例进行分析,发掘其中存在的四种深层次当前难以解决的问题,并探寻解决该系列问题的方法,以期有助于执法部门有效控制违法建筑行为、消除违建物,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案例引发
期刊
近年来,国家对 “三农”问题持续关注,支农惠农补贴资金日益增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征用农村土地拆迁等工作也越来越多。但由于在教育、制度、管理、监督等方面措施相对滞后,农村基层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些村干部在开展各项公务活动过程中,利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仍时有发生,严重损害群众的利益,为广大群众所深恶痛绝。所以如何防止和减少涉农职务犯罪的发生,是当前检察机关面临的一个重要课
期刊
摘 要:本文通过对我国《国防法》、《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04)》等相关法律的查阅研究,总结归纳出我国现行法关于军人待遇的规定。并通过对比国外相关立法,结合自己的思考,对今后我国军事立法在军人待遇方面提出自己的几点看法。  关键词:军事法律;军人待遇;军事法完善    俗话说“养兵千日用兵一时”,但如何“养”确是一个各国都无法忽视的一个问题。养兵不只是将军人培养成合格的国家卫士的问
期刊
摘 要: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已经在许多国家刑事领域中发展成较为成熟的制度。它的存在和发展不仅是解决犯罪数量增加而司法资源有限等司法现实的一种选择,更是实现刑罚最终目的、维护社会稳定的一条途径。我国一些地方也进行着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尝试,但并没有形成一个系统的制度。至于什么是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其建立的理论基础何在?本文将从这一角度浅析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理论基础。  关键词:附条件不起诉;人权保障主义;刑
期刊
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判决、裁定及其他法律文书,一经生效便具有法律强制力,负有义务的公民或法人必须执行,任何拒不执行或情节严重的行为即意味着对国家法律权威的挑衅。  为惩罚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最高人民法院分别通过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对该罪进行了一系列规定(参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补充》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