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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著作权法中的公共领域面临着不断被削减的危险,著作权人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平衡被打破,由此社会公众的利益也受到了极大的挑战。本文重点解读了著作权法上公共领域理论,强调公共领域的功能在于保障再创作、实现著作权利益平衡以及对抗知识产权非理性扩张,并对公共领域的保护提出相应的建议,即建立有偿公共领域制度和推行知识共享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