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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卓越法律人才实行分类培养。地方性高校应立足于学生和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将卓越法律人才定位为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地方性高校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存在的问题表现为三个方面:师资力量薄弱、学生实践能力不强和法学精英教育欠缺。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的具体路径为:强化师资力量、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开展法学精英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