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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社会的繁荣发展,促使社会环境变得愈发混乱和复杂,社会治安问题成为备受关注的话题。通过新闻、网络、报刊等信息平台,社会治安问题层出不穷,由于社会治安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安全性问题屡见不鲜,威胁着人们生命健康、财产安全和社会的安定与和谐。为了缓解此类情况,应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提高管理的质量和效率,为社会的发展提供保障。本文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行了最新的分析与研究。
【关键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监管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有党、政府部门发起的,通过政法部门与人民群众、有关单位等部门的协调,运用一切科学手段对社会环境中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治理的过程,是维护社会长治久安的有效途径。新时期下,社会中违法犯罪行为在呈现多样性的态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也应进行不断的优化,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分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从其定义及概念着手,系统性、全面性的了解其治理要点非常关键。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定义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政法部门与人民群众、相关部门协调合作,利用政治、经济、法律等手段对违法犯罪人员的行为进行管制、预防和打击等,以降低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概率,在根源上实现对违法犯罪根源的控制与预防,杜绝和化解社会中存在的不安定因素,以维护社会的长治久安,保证社会秩序的安定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具有高度的存在价值,必须严格遵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以保证综合治理的规范性与合理性[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在不断的更新,将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作为主要工作,通过完善与升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来参与管理,才能适应新型社会形势和环境的发展。新社会形势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陷入瓶颈期,面临着在诸多的问题,也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优化和升级,以适应社会的发展趋势。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面临的问题
2.1社会环境问题
过去,政府管理着社会,呈现出政府大、社会小的态势,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社会与政府的地位都逐渐提升,进而形成了双面性格局。政府延续了传统的管理职能,在治安管理方面的态度依旧保持积极性,但是社会在治安管理方面却存在消极的态度,二者相互低效,其治理工作的开展并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是由于外部社会环境因素所致。
2.2治理观念问题
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的开展更具公众性与服务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实施,应以治理观念为基础,治安管理人员的治理态度不诚恳、不严谨,使得治理效果远不及预期,治安管理效果平平。同时,公共管理理念与现行的管理理念相互矛盾,公共管理是通过大众来参与管理,而现行的管理将管理的执行者界定为党委和政府,与公共管理背道而驰,二者在观念上格格不入,制约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
2.3制度上的问题
传统的治安管理制度将其管理的关键点设定在户籍、身份证件方面,构建身份、户籍管理制度,以此来约束社会中的违法犯罪分子[2]。但是,新社会体制下,社会中的身份、户籍制度变得相对宽松,对违法乱纪人员的约束程度被弱化,是导致社会治安管理质量下降的原因之一。例如,现代社会中利用他人户籍或身份证进行违法活动的现象很多,就业信息填报、社会中多元化的活动组织中都存在信息泄露的可能性,为违法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身份、户籍制度的约束效力逐渐被削弱。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体系的构建
3.1加大对治安管理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的治安管理意识
提高治安管理意识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体系构建的思想基础,是影响社会公众行为的关键。新社会背景下,社会环境与格局的不断变换,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带来了困难,也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最为关键的问题[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的构建,党和政府部门应加强对治安管理意识的灌输,加大对治安管理的宣传力度,呼吁公众投入到治安管理工作中来。党和政府可以通过宣传页、电视、微信、微博等平台来大力宣传治安管理的重要性,通过不同的渠道来引起公众的关注度,调节好公共管理理念与现行的治安综合管理之间的关系。在城市地区,可以借助网络平台、LED显示屏等方式进行治安管理的宣传,并将不同类型的治安管理的案例进行视频播放,可有效达到宣传的目的。在农村地区,可以以村为单位,派发相关的宣传页或播放公共宣传短片等的形式,来增强村民对治安管理的重视,共同为提高治安管理水平而做出应有的贡献。
3.2构建新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式,以提升社会治安管理质量
构建新型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式,应实现软硬兼施,将软法作为工作的主线,利用硬法予以辅助,是人性化的充分体现。与社会治安相关的法律,《刑法》、《形式诉讼法》等都属于硬法的范畴,硬法的数量不多,以强制力相对较弱的软法为主,利用软法中的意见、政策、办法等内容来约束相关人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应开通热线专区,24小时全天候服务,能随时掌握社会安全信息,以便做出紧急应对措施。另外,社会治安管理队伍应随时待命,对各种可能存在的安全可能进行评估,一旦接到通知,可在最短时间内采取措施,可有效降低社会安全问题所带来的威胁。同时,2008年胡锦涛总书记提出: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根本要求。为此,应增强政府的服务职能,在城市的各个社区、大型的公共场所、繁华地带应加派治安管理人手,对抢劫、群殴、纠纷等事件予以严格处理,加大惩处力度,以警示他人。
3.3建立健全治安管理制度,实现权责的明细化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实施,应具备健全的治安管理制度,以此来约束参与治安管理的各部门、人员,以增强治安管理制度的约束力。传统的治安管理制度,一旦出现治安管理质量问题,由于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无法直接找到相关责任人,影响问题的解决效率。为了解决此项问题,应建立健全治安管理制度,实现权责的明细化,将治安管理工作中的各项问题落实到个人,可大大提高问题的解决效率。例如,禁毒监督人员的职责,应依法监督涉毒人员的行为,并督促其严格遵守我国的相关的法律;构建禁毒的网络建设工作,对涉毒人员的心理、思想进行了解,在禁毒工作中做好尿检、心理健康辅导等工作,强化自身的责任感。
4.结束语
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是社会的基本要求,营造健康的社会环境,可有效保证人们生活质量,促进和谐社会的稳步发展。为了构面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将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提到日程上来,呼吁公众参与到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中,根据新时期社会环境中的安全现象,来赋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新的定义,不断的融入新的治理方法与要素,促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运行效率更高。 [科]
【参考文献】
[1]游祥斌,李祥.反思与重构:基于协商视角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改革研究[J].中国行政管理,2014,12:58-62.
[2]杨云芝.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综合性措施[J].辽宁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06:9-10.
[3]王妍.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行政法分析[J].法制与社会,2012,05:209-210.
【关键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监管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有党、政府部门发起的,通过政法部门与人民群众、有关单位等部门的协调,运用一切科学手段对社会环境中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治理的过程,是维护社会长治久安的有效途径。新时期下,社会中违法犯罪行为在呈现多样性的态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也应进行不断的优化,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分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从其定义及概念着手,系统性、全面性的了解其治理要点非常关键。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定义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政法部门与人民群众、相关部门协调合作,利用政治、经济、法律等手段对违法犯罪人员的行为进行管制、预防和打击等,以降低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概率,在根源上实现对违法犯罪根源的控制与预防,杜绝和化解社会中存在的不安定因素,以维护社会的长治久安,保证社会秩序的安定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具有高度的存在价值,必须严格遵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以保证综合治理的规范性与合理性[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在不断的更新,将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作为主要工作,通过完善与升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来参与管理,才能适应新型社会形势和环境的发展。新社会形势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陷入瓶颈期,面临着在诸多的问题,也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优化和升级,以适应社会的发展趋势。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面临的问题
2.1社会环境问题
过去,政府管理着社会,呈现出政府大、社会小的态势,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社会与政府的地位都逐渐提升,进而形成了双面性格局。政府延续了传统的管理职能,在治安管理方面的态度依旧保持积极性,但是社会在治安管理方面却存在消极的态度,二者相互低效,其治理工作的开展并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是由于外部社会环境因素所致。
2.2治理观念问题
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的开展更具公众性与服务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实施,应以治理观念为基础,治安管理人员的治理态度不诚恳、不严谨,使得治理效果远不及预期,治安管理效果平平。同时,公共管理理念与现行的管理理念相互矛盾,公共管理是通过大众来参与管理,而现行的管理将管理的执行者界定为党委和政府,与公共管理背道而驰,二者在观念上格格不入,制约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
2.3制度上的问题
传统的治安管理制度将其管理的关键点设定在户籍、身份证件方面,构建身份、户籍管理制度,以此来约束社会中的违法犯罪分子[2]。但是,新社会体制下,社会中的身份、户籍制度变得相对宽松,对违法乱纪人员的约束程度被弱化,是导致社会治安管理质量下降的原因之一。例如,现代社会中利用他人户籍或身份证进行违法活动的现象很多,就业信息填报、社会中多元化的活动组织中都存在信息泄露的可能性,为违法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身份、户籍制度的约束效力逐渐被削弱。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体系的构建
3.1加大对治安管理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的治安管理意识
提高治安管理意识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体系构建的思想基础,是影响社会公众行为的关键。新社会背景下,社会环境与格局的不断变换,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带来了困难,也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最为关键的问题[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的构建,党和政府部门应加强对治安管理意识的灌输,加大对治安管理的宣传力度,呼吁公众投入到治安管理工作中来。党和政府可以通过宣传页、电视、微信、微博等平台来大力宣传治安管理的重要性,通过不同的渠道来引起公众的关注度,调节好公共管理理念与现行的治安综合管理之间的关系。在城市地区,可以借助网络平台、LED显示屏等方式进行治安管理的宣传,并将不同类型的治安管理的案例进行视频播放,可有效达到宣传的目的。在农村地区,可以以村为单位,派发相关的宣传页或播放公共宣传短片等的形式,来增强村民对治安管理的重视,共同为提高治安管理水平而做出应有的贡献。
3.2构建新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式,以提升社会治安管理质量
构建新型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式,应实现软硬兼施,将软法作为工作的主线,利用硬法予以辅助,是人性化的充分体现。与社会治安相关的法律,《刑法》、《形式诉讼法》等都属于硬法的范畴,硬法的数量不多,以强制力相对较弱的软法为主,利用软法中的意见、政策、办法等内容来约束相关人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应开通热线专区,24小时全天候服务,能随时掌握社会安全信息,以便做出紧急应对措施。另外,社会治安管理队伍应随时待命,对各种可能存在的安全可能进行评估,一旦接到通知,可在最短时间内采取措施,可有效降低社会安全问题所带来的威胁。同时,2008年胡锦涛总书记提出: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根本要求。为此,应增强政府的服务职能,在城市的各个社区、大型的公共场所、繁华地带应加派治安管理人手,对抢劫、群殴、纠纷等事件予以严格处理,加大惩处力度,以警示他人。
3.3建立健全治安管理制度,实现权责的明细化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实施,应具备健全的治安管理制度,以此来约束参与治安管理的各部门、人员,以增强治安管理制度的约束力。传统的治安管理制度,一旦出现治安管理质量问题,由于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无法直接找到相关责任人,影响问题的解决效率。为了解决此项问题,应建立健全治安管理制度,实现权责的明细化,将治安管理工作中的各项问题落实到个人,可大大提高问题的解决效率。例如,禁毒监督人员的职责,应依法监督涉毒人员的行为,并督促其严格遵守我国的相关的法律;构建禁毒的网络建设工作,对涉毒人员的心理、思想进行了解,在禁毒工作中做好尿检、心理健康辅导等工作,强化自身的责任感。
4.结束语
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是社会的基本要求,营造健康的社会环境,可有效保证人们生活质量,促进和谐社会的稳步发展。为了构面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将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提到日程上来,呼吁公众参与到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中,根据新时期社会环境中的安全现象,来赋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新的定义,不断的融入新的治理方法与要素,促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运行效率更高。 [科]
【参考文献】
[1]游祥斌,李祥.反思与重构:基于协商视角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改革研究[J].中国行政管理,2014,12:58-62.
[2]杨云芝.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综合性措施[J].辽宁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06:9-10.
[3]王妍.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行政法分析[J].法制与社会,2012,05:209-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