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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财税〔2016〕101号2016年9月20日为支持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的实施,促进我国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一、对符合条件的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实行递延纳税政策(一)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员工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符合规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