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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目前,我国0-3岁婴幼儿托育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随着小康社会建设的深入,0-3岁婴幼儿托育的需求越来越大。如何发展好我国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台湾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发展的经验,给了我们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关键词:台湾 婴幼儿托育 经验 启示
托育服务是指一种由婴幼儿父母委托,在一天中父母不在的时间,给予婴幼儿适当安置与照顾的服务。按照收托环境,婴幼儿托育服务可以分为机构式托育服务或集合式托育服务(托儿所、幼稚园、托婴中心)和家庭式托育服务(保姆、外佣、亲戚家庭式托儿)。托育可以补充父母亲职的角色,促进婴幼儿的发展,保护婴幼儿在不适当环境中免受伤害,以及协助特殊治疗的功能。意大利著名教育家蒙台梭利曾说:“人生的头3年胜过以后发展的各个阶段,胜过3岁直到死亡的总和。” 2002年召开的联合国大会孩子特别会议确定了三项主要目标,其中两项是“每个孩子都毫无例外地应该拥有一个最好的人生开端”和“每个孩子都应有机会充分发掘自身潜能”。联合国儿童基金执行主任卡罗尔·贝米拉也认为任何负责任的政府和个人都应把0-3岁婴幼儿放在最优先考虑的位置。生物学、脑科学、心理学及教育学最新研究也表明:0-3岁是人发展的第一个黄金期,也是教育效率最高的时期。目前我国0-3岁的托育发展还在起步阶段,台湾0-3岁托育发展起步较早,很多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一、台湾0-3岁托育的经验
近年来,台湾托育服务得到了迅速发展。根据台湾相关部门的统计,2010年家长照顾3岁以下婴幼儿的人数占所有3岁以下婴幼儿总数的54.9%,祖父母照顾的婴幼儿人数占33.64%,保姆及其他亲属照顾的人数占10.47%,托婴中心等机构照顾的人数占0.99%。与2003年相比,家长自己照顾比例下降10.89%,祖父母照顾增加8.65%,保姆及其他亲属照顾增加1.97%,托婴中心等机构照顾比例增加0.27%。
(一)“托幼整合”为0-3岁托育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
2001年前,台湾幼儿园招收4岁至小学入学前的幼儿,托儿所招收足月至6岁婴幼儿,前者的主管部门是“教育部”,后者的主管部门是“内政部。1988年“行政院”提出“幼托整合”动议,2005年“行政院”召开“研商‘教育部’与‘内政部’所拟幼托整合方案(草案)会议”,确定幼稚园和托儿所整合为幼儿园,招收2-6岁幼儿,由教育部门管理;托婴中心收托0岁至未满2岁的婴儿, 由社政部门管理。并对幼托整合后学前托教制度、人员培训与转换、幼儿园内人员配置以及幼儿园设置及立案基准进行了规划。目前台湾托育机构按婴幼儿年龄分为三类:托婴中心收托0岁至未满2岁的婴儿,托儿所收托2岁至未满6岁的幼儿,课后托育中心收托小学课后儿童。
(二)社区保姆支持系统,不仅为家长获得托育服务提供了方便,也为保证托育质量提供了保障
为了满足家长托儿的需求,为家长提供近便、安全、有品质的家庭式托育服务,台湾“内政部”于2000年开始推动保姆专业课程训练,辅导妇女考取保姆证照,提供在职保姆的进修培训,将家长与保姆链接起来,进行家长与保姆的媒合与转介,此项活动由台湾地方政府委托专业团体举办。此外,对加入社区保姆系统的保姆需进行定期的家庭访视,以评估保姆的职业品质和保姆的专业素质。依台湾儿童局资料显示,目前全台湾24县市总计有46个社区保姆支持系统参与建构社区化托育服务网络。
报载台湾“行政院”已核定《扩大保姆托育费用扶助计划》,政府将扩大0-2岁以下幼儿的送托范围,将包括邻居保姆、爷奶保姆等所谓的无照保姆,经过培训取得结业证书后纳入社区保姆系统的管理机制,此项政策预定2012年7月正式实施,初期将会有7000到9000人受惠,此项政策计划所需费用为新台币3亿元。
此外,2012年台湾“社会局”为了提高生育率,提出从2013年起,家有2周岁以下婴幼儿,送托给领有保姆证照的本市协力保姆,或协力托婴中心照顾,家长可领取托育费补助,每月两到三千元不等,以减轻父母的育儿负担。但是这项补助的前提是,婴幼儿送托的保姆,一定是有合格证照的协力保姆,或协力托婴中心聘任的。然而具备协力资格有一定的门槛限制,包括领有证照的合格保姆,并加入本市社区保姆系统,接受辅导,管理及考核规范。不仅如此,凡是加入协力保姆系统者,连托育收费标准都要接受约束,不能漫天喊价。而且自申请参加日期起,两年内不得任意调涨费用。加入协力托婴中心系统的,包括聘用的保姆资格,以及收费规范等,皆比照协力保姆办理。有意参与协力系统者分别向所属的社区保姆系统或社会局申请。
目前,台湾共有62个社区保姆系统,保姆数共16400余人,依“保姆托育管理与托育费用补助实施计划”规定,保姆每人至多照顾4名儿童,其中未满两岁者最多两人。
(三)政府提供托育补助费,保证了托育服务的公益性和公平性
为了减轻父母的育儿负担台湾新北市政府率先成立“公共托育中心”,照护0至2岁的婴幼儿,入托费用为每月6千元。孩子出生后就可以享有安全健康的托育环境,台湾多市效仿该市的做法。但是,公共托育中心并不是无条件开放,其核准名额是75名,报名人数如果超过此名额,则需要抽签入学。
同时,台湾于2008年元月公布自4月起针对夫妻双方皆为受雇者,年收入150万元以下,且家中有2岁以下幼儿、有托育需求并将幼儿送给具专业证照保姆人员照顾的家庭,每月辅助3000元;低收入户或家有2岁以下幼儿发育迟缓、身心障碍儿童脱育者,每月则辅助5000元的辅助政策。如果夫妻双方为非受雇者弱势家庭若临时有托育需求,将幼儿送具专业证照保姆人员照顾的家庭,每月最高补助2千元。台湾内政部为了迎接2012年龙年生子高潮,放宽了保姆托育补助条件,让更多年轻父母可以获得补助。从2012年起,只要家庭综合所得税率未达20%的双薪父母家庭,都可申请托育补助。家庭综合所得税率20%以下者,是指双薪家庭扣除薪资基本扣除额、特别扣除额、列举扣除额等项目后,一年净收入113万元以下者,因此涵盖幅度非常广泛,等于是剔除“金字塔”顶端家庭后,一般家庭都能受惠。 (四)保姆证照制度,推动了高校相关专业的建设,保证了保姆队伍的高质量和高水平
从1987年起,台北市政府开始委托民间团体办理保姆训练,让未经管理的保姆工作走向制度化。1993年儿童福利法修法,将培养儿童福利专业人员纳入,并规定定期办理训练,1995年,内政部函颁布《儿童福利专业人员资格要点》,将保姆列为儿童福利专业人员之一,并规定实施及格取得技术士资格。1997年行政院劳委会公告正式实施保姆技术士技能检定。这样的资格认定既保证了市场上保姆的质量又保障了儿童以及父母的合法权益。
台湾对于保姆的要求,有学历上的限制:保姆人员应具备高中(职)以上学校幼儿保育、家政、护理相关科毕业,并取得保姆人员丙级技术士证;或高中(职)以上学校毕业,修毕保姆、教保或保育核心课程,并取得保姆人员丙级技术士证。这样的学历限制极大地推动了高校相关专业的建设。
二、我国0-3岁婴幼儿托育发展的现状及建议
(一)我国0-3岁婴幼儿托育发展的现状
据2012年的《中国人口统计年鉴》显示,中国0-3岁的婴幼儿人口总数为7000万人。目前,我国3岁前婴幼儿的教养有以下几种情形:在家里由母亲照顾、其他人照顾、幼儿园里附设的托儿班、少数亲子园活动。母亲或其他人多为非专业人士,他们的教养方式基本上用传统的育儿理念,大多仅是关注和保育儿童的身体,即使是幼儿园托儿班和一些早教机构的教师,也大多不具备专业的早教知识。虽然,大家都知道婴儿时期是成长的关键期,但在操作中缺乏科学系统的理论指导。
应该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0-3岁婴幼儿托育取得了一些进展,但还面临着许多问题:中央政府部门以及地方政府没有足够重视0-3岁的婴幼儿托育服务,导致对社会力量办学缺乏政策上的规范与指导,对政策环境缺乏深入分析,对教育经费来源和师资标准没有明确规定,3岁前教育主管归属问题仍然不明确等。随着小康社会进程的进一步深入,人们对0-3岁托育的品质要求越来越高,另一方面,双薪家庭的增多,也使得婴幼儿托育的市场越来越大。我们可以借鉴台湾在发展0-3岁婴幼儿托育中的经验,发展好我国的0-3岁婴幼儿托育。
(二)发展我国0-3岁婴幼儿托育的建议
1.在体制设计层面,建立社区/村日间照护中心
先进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表明,只有政府承担0-3岁婴幼儿社区早期教育的责任,将其纳入社区公共服务体系的范畴,才能惠及更多的散居0-3岁婴幼儿家庭。鉴于我国人口众多,东西部之间、城乡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城市和农村社区的早教服务应区别对待。在城市社区,上海市部分社区的经验值得借鉴:上海的某些社区建立“以社区为基础、面向家庭、体现公益性、满足基本需求”的科学育儿指导服务体系,并启动免费培训(0-3岁婴幼儿家长及看护人)实施项目。街道和社区负责上门宣传、动员、并登记注册。早教机构根据0-3岁婴幼儿家庭实际情况,制订亲子活动方案和家长讲座内容,做好活动准备并组织实施,对活动效果进行反思和调整。家长参与0-3岁幼儿亲子活动,在教师的指导下在家庭中实施科学育儿,促进0-3岁婴幼儿健康成长。
农村是两胎政策,0-3岁婴幼儿所占的比例较大,而且目前很多农村地区的留守儿童,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照顾,他们文化水平不高,缺少必要的育儿知识,隔代教育已经反映出来了一系列问题,因此,政府应出台专项政策,提供专项资金,在农村地区建立村日间照护中心,白天照护者将0-3岁幼儿送托日间照护中心,晚上将孩子接回。在照护中心,提供专职人员照护,以促进农村婴幼儿的健康发展。
2.在制度层面,通过立法保证0-3岁婴幼儿托育的有效投入
2002年,李岚清副总理提出了0-3岁婴幼儿教育由教育部门管理的指示。但是到目前为止,中央部门仍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0-3岁婴幼儿的主管部门。这就出现了婴幼儿教育如果出现问题,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的现象。在台湾,已经明确规范了幼儿园与托儿所的主管部门,使幼儿园与托儿所的管理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在财政投入上也更加有针对性。我国大陆地区可以效仿台湾,明确分工,有了制度的保证会让我国婴幼儿的发展向着更加正规和完善的方向发展。
根据我国双薪家庭越来越多,多数婴幼儿接受隔代照顾的现状,目前,我国提倡大力发展早期教育,有关政府文件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提高了重视程度,但是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的相关文件中很难找到关于3岁前早期教育的经费来源的条文,很多文件只是关注了教育方案的内容与实施、机构的管理等,却回避经费这一保障性因素。没有经费的有效投入,政府的相关政策也只是一纸空文,我国需要加大财政对早期教育的支持力度,在城市地区,将孩子送至社区早期教育中心的,可以获得国家一部分补助,入托费一部分由个人出,一部分则由国家承担,减轻家长的育儿负担。农村地区日间照护中心的专业人员可在社会上呼吁志愿者教师来参加,为农村的早期教育人员提供培训和调研,提高当地早期教育的质量,为了鼓励教师参加,我国可以推出激励机制:志愿者教师在考核评优和职称晋升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这样既减轻了国家的财政负担,又提高了农村地区早期教育的质量,同时教师志愿者也可以在此过程中助力其职业生涯的发展。
3.在教育层面,鼓励高校加强0-3岁婴幼儿托育人才的培养
在我国大力提倡发展早期教育的现状下,我国早期专业教师却显得尤为缺乏,目前,我国0-3岁的早教教师很多是由3-6岁的幼儿园教师担任,但是在没有培训和重新配备师资的情况下,幼儿园教师并不能胜任3岁前婴幼儿的教育和指导工作。在台湾,实行的是保姆证照制度,上岗的保姆需要具备相关条件,但是目前我国0-3岁早教教师没有相关的资格认证标准,只是在短期的培训下就直接上岗,并没有达到专业标准。实际上,早教教师需要大量的专业知识,而且,在生理与心理层面上,3岁前岁婴幼儿和3-6岁的幼儿有很大的差别,幼儿园教师并不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因此,政府需要及早制定关于3岁前早期教育师资的标准,培训的措施以及待遇的政策等问题,从业者需要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从而确立其在社会上的专业身份与地位。在我国高校中,0-3岁早期教育专业是刚刚开设的新专业,还处于起步阶段,面对早期教育专业教师需求不断增加,而具有早期教育专业知识的人才却相当缺乏的局面下,政府应采取措施,鼓励高校开设早期教育相关专业,加强0-3岁婴幼儿托育人才的培养,培养出毕业就能直接上岗的专业早教人才,为我国早期教育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参考文献:
[1]冯爱梅.以社区为依托发展早期教育的研究[J]. http://. www.sdchild.com/jyyj/ktyj/90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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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梅金.0-2岁婴幼儿送托,家长可领托育费补助[EB/OL].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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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何锋.英国、日本及中国台湾地区0岁-6岁托幼一体化述评[J].早期教育·教科研,2012(1):29.
[5]王顺民. 关于「扩大保姆托育费用辅助计划」之评析[J].国政评论,2012(6):11.
[6]林万亿. 台湾的社会福利:历史经验与制度分析[M].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2006:354.
[7]龙明慧. 师范院校0-3早期专业人才培养的探究[D].湖南师范大学,2011:26-32.
[8]王晓曼. 向0-3岁早期教育延伸[J].The Science Education Article Collects,2013(245):49-51.
[9]陈红梅,骆萍,金锦秀,陈敏. 武汉市散居0-3岁婴幼儿家庭早期教育需求分析[J].教育视野,2011(秋):10-12.
[10]马磊,钱晓飞. 社区0-3岁早期教育现状及对策思考[J]. 早期教育·教科研,2012:11-14.
[11]何媛,郝利鹏. 我国当代0-3岁婴幼儿教育政策分析[J]. 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45(3):94-98.
[12]谭凤瑛,“建立0岁-3岁联动式早教发展示范基地”的调研与思考[J]. 早期教育·教科研,2011:12-13.
课题名称:
天津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重点资助课题《构建具有天津特色的终身学习体系研究》;项目编号:VE1001。
作者简介:
常万新,1970年11月生,男,湖北省巴东县人,天津广播电视大学民生学院院长,副教授,主要从事学前教育和远程教育研究;孙海鹏,1988年3月生,女,河北省唐山人,天津广播电视大学民生学院教师,主要从事学前教育和远程教育研究。
关键词:台湾 婴幼儿托育 经验 启示
托育服务是指一种由婴幼儿父母委托,在一天中父母不在的时间,给予婴幼儿适当安置与照顾的服务。按照收托环境,婴幼儿托育服务可以分为机构式托育服务或集合式托育服务(托儿所、幼稚园、托婴中心)和家庭式托育服务(保姆、外佣、亲戚家庭式托儿)。托育可以补充父母亲职的角色,促进婴幼儿的发展,保护婴幼儿在不适当环境中免受伤害,以及协助特殊治疗的功能。意大利著名教育家蒙台梭利曾说:“人生的头3年胜过以后发展的各个阶段,胜过3岁直到死亡的总和。” 2002年召开的联合国大会孩子特别会议确定了三项主要目标,其中两项是“每个孩子都毫无例外地应该拥有一个最好的人生开端”和“每个孩子都应有机会充分发掘自身潜能”。联合国儿童基金执行主任卡罗尔·贝米拉也认为任何负责任的政府和个人都应把0-3岁婴幼儿放在最优先考虑的位置。生物学、脑科学、心理学及教育学最新研究也表明:0-3岁是人发展的第一个黄金期,也是教育效率最高的时期。目前我国0-3岁的托育发展还在起步阶段,台湾0-3岁托育发展起步较早,很多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一、台湾0-3岁托育的经验
近年来,台湾托育服务得到了迅速发展。根据台湾相关部门的统计,2010年家长照顾3岁以下婴幼儿的人数占所有3岁以下婴幼儿总数的54.9%,祖父母照顾的婴幼儿人数占33.64%,保姆及其他亲属照顾的人数占10.47%,托婴中心等机构照顾的人数占0.99%。与2003年相比,家长自己照顾比例下降10.89%,祖父母照顾增加8.65%,保姆及其他亲属照顾增加1.97%,托婴中心等机构照顾比例增加0.27%。
(一)“托幼整合”为0-3岁托育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
2001年前,台湾幼儿园招收4岁至小学入学前的幼儿,托儿所招收足月至6岁婴幼儿,前者的主管部门是“教育部”,后者的主管部门是“内政部。1988年“行政院”提出“幼托整合”动议,2005年“行政院”召开“研商‘教育部’与‘内政部’所拟幼托整合方案(草案)会议”,确定幼稚园和托儿所整合为幼儿园,招收2-6岁幼儿,由教育部门管理;托婴中心收托0岁至未满2岁的婴儿, 由社政部门管理。并对幼托整合后学前托教制度、人员培训与转换、幼儿园内人员配置以及幼儿园设置及立案基准进行了规划。目前台湾托育机构按婴幼儿年龄分为三类:托婴中心收托0岁至未满2岁的婴儿,托儿所收托2岁至未满6岁的幼儿,课后托育中心收托小学课后儿童。
(二)社区保姆支持系统,不仅为家长获得托育服务提供了方便,也为保证托育质量提供了保障
为了满足家长托儿的需求,为家长提供近便、安全、有品质的家庭式托育服务,台湾“内政部”于2000年开始推动保姆专业课程训练,辅导妇女考取保姆证照,提供在职保姆的进修培训,将家长与保姆链接起来,进行家长与保姆的媒合与转介,此项活动由台湾地方政府委托专业团体举办。此外,对加入社区保姆系统的保姆需进行定期的家庭访视,以评估保姆的职业品质和保姆的专业素质。依台湾儿童局资料显示,目前全台湾24县市总计有46个社区保姆支持系统参与建构社区化托育服务网络。
报载台湾“行政院”已核定《扩大保姆托育费用扶助计划》,政府将扩大0-2岁以下幼儿的送托范围,将包括邻居保姆、爷奶保姆等所谓的无照保姆,经过培训取得结业证书后纳入社区保姆系统的管理机制,此项政策预定2012年7月正式实施,初期将会有7000到9000人受惠,此项政策计划所需费用为新台币3亿元。
此外,2012年台湾“社会局”为了提高生育率,提出从2013年起,家有2周岁以下婴幼儿,送托给领有保姆证照的本市协力保姆,或协力托婴中心照顾,家长可领取托育费补助,每月两到三千元不等,以减轻父母的育儿负担。但是这项补助的前提是,婴幼儿送托的保姆,一定是有合格证照的协力保姆,或协力托婴中心聘任的。然而具备协力资格有一定的门槛限制,包括领有证照的合格保姆,并加入本市社区保姆系统,接受辅导,管理及考核规范。不仅如此,凡是加入协力保姆系统者,连托育收费标准都要接受约束,不能漫天喊价。而且自申请参加日期起,两年内不得任意调涨费用。加入协力托婴中心系统的,包括聘用的保姆资格,以及收费规范等,皆比照协力保姆办理。有意参与协力系统者分别向所属的社区保姆系统或社会局申请。
目前,台湾共有62个社区保姆系统,保姆数共16400余人,依“保姆托育管理与托育费用补助实施计划”规定,保姆每人至多照顾4名儿童,其中未满两岁者最多两人。
(三)政府提供托育补助费,保证了托育服务的公益性和公平性
为了减轻父母的育儿负担台湾新北市政府率先成立“公共托育中心”,照护0至2岁的婴幼儿,入托费用为每月6千元。孩子出生后就可以享有安全健康的托育环境,台湾多市效仿该市的做法。但是,公共托育中心并不是无条件开放,其核准名额是75名,报名人数如果超过此名额,则需要抽签入学。
同时,台湾于2008年元月公布自4月起针对夫妻双方皆为受雇者,年收入150万元以下,且家中有2岁以下幼儿、有托育需求并将幼儿送给具专业证照保姆人员照顾的家庭,每月辅助3000元;低收入户或家有2岁以下幼儿发育迟缓、身心障碍儿童脱育者,每月则辅助5000元的辅助政策。如果夫妻双方为非受雇者弱势家庭若临时有托育需求,将幼儿送具专业证照保姆人员照顾的家庭,每月最高补助2千元。台湾内政部为了迎接2012年龙年生子高潮,放宽了保姆托育补助条件,让更多年轻父母可以获得补助。从2012年起,只要家庭综合所得税率未达20%的双薪父母家庭,都可申请托育补助。家庭综合所得税率20%以下者,是指双薪家庭扣除薪资基本扣除额、特别扣除额、列举扣除额等项目后,一年净收入113万元以下者,因此涵盖幅度非常广泛,等于是剔除“金字塔”顶端家庭后,一般家庭都能受惠。 (四)保姆证照制度,推动了高校相关专业的建设,保证了保姆队伍的高质量和高水平
从1987年起,台北市政府开始委托民间团体办理保姆训练,让未经管理的保姆工作走向制度化。1993年儿童福利法修法,将培养儿童福利专业人员纳入,并规定定期办理训练,1995年,内政部函颁布《儿童福利专业人员资格要点》,将保姆列为儿童福利专业人员之一,并规定实施及格取得技术士资格。1997年行政院劳委会公告正式实施保姆技术士技能检定。这样的资格认定既保证了市场上保姆的质量又保障了儿童以及父母的合法权益。
台湾对于保姆的要求,有学历上的限制:保姆人员应具备高中(职)以上学校幼儿保育、家政、护理相关科毕业,并取得保姆人员丙级技术士证;或高中(职)以上学校毕业,修毕保姆、教保或保育核心课程,并取得保姆人员丙级技术士证。这样的学历限制极大地推动了高校相关专业的建设。
二、我国0-3岁婴幼儿托育发展的现状及建议
(一)我国0-3岁婴幼儿托育发展的现状
据2012年的《中国人口统计年鉴》显示,中国0-3岁的婴幼儿人口总数为7000万人。目前,我国3岁前婴幼儿的教养有以下几种情形:在家里由母亲照顾、其他人照顾、幼儿园里附设的托儿班、少数亲子园活动。母亲或其他人多为非专业人士,他们的教养方式基本上用传统的育儿理念,大多仅是关注和保育儿童的身体,即使是幼儿园托儿班和一些早教机构的教师,也大多不具备专业的早教知识。虽然,大家都知道婴儿时期是成长的关键期,但在操作中缺乏科学系统的理论指导。
应该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0-3岁婴幼儿托育取得了一些进展,但还面临着许多问题:中央政府部门以及地方政府没有足够重视0-3岁的婴幼儿托育服务,导致对社会力量办学缺乏政策上的规范与指导,对政策环境缺乏深入分析,对教育经费来源和师资标准没有明确规定,3岁前教育主管归属问题仍然不明确等。随着小康社会进程的进一步深入,人们对0-3岁托育的品质要求越来越高,另一方面,双薪家庭的增多,也使得婴幼儿托育的市场越来越大。我们可以借鉴台湾在发展0-3岁婴幼儿托育中的经验,发展好我国的0-3岁婴幼儿托育。
(二)发展我国0-3岁婴幼儿托育的建议
1.在体制设计层面,建立社区/村日间照护中心
先进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表明,只有政府承担0-3岁婴幼儿社区早期教育的责任,将其纳入社区公共服务体系的范畴,才能惠及更多的散居0-3岁婴幼儿家庭。鉴于我国人口众多,东西部之间、城乡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城市和农村社区的早教服务应区别对待。在城市社区,上海市部分社区的经验值得借鉴:上海的某些社区建立“以社区为基础、面向家庭、体现公益性、满足基本需求”的科学育儿指导服务体系,并启动免费培训(0-3岁婴幼儿家长及看护人)实施项目。街道和社区负责上门宣传、动员、并登记注册。早教机构根据0-3岁婴幼儿家庭实际情况,制订亲子活动方案和家长讲座内容,做好活动准备并组织实施,对活动效果进行反思和调整。家长参与0-3岁幼儿亲子活动,在教师的指导下在家庭中实施科学育儿,促进0-3岁婴幼儿健康成长。
农村是两胎政策,0-3岁婴幼儿所占的比例较大,而且目前很多农村地区的留守儿童,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照顾,他们文化水平不高,缺少必要的育儿知识,隔代教育已经反映出来了一系列问题,因此,政府应出台专项政策,提供专项资金,在农村地区建立村日间照护中心,白天照护者将0-3岁幼儿送托日间照护中心,晚上将孩子接回。在照护中心,提供专职人员照护,以促进农村婴幼儿的健康发展。
2.在制度层面,通过立法保证0-3岁婴幼儿托育的有效投入
2002年,李岚清副总理提出了0-3岁婴幼儿教育由教育部门管理的指示。但是到目前为止,中央部门仍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0-3岁婴幼儿的主管部门。这就出现了婴幼儿教育如果出现问题,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的现象。在台湾,已经明确规范了幼儿园与托儿所的主管部门,使幼儿园与托儿所的管理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在财政投入上也更加有针对性。我国大陆地区可以效仿台湾,明确分工,有了制度的保证会让我国婴幼儿的发展向着更加正规和完善的方向发展。
根据我国双薪家庭越来越多,多数婴幼儿接受隔代照顾的现状,目前,我国提倡大力发展早期教育,有关政府文件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提高了重视程度,但是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的相关文件中很难找到关于3岁前早期教育的经费来源的条文,很多文件只是关注了教育方案的内容与实施、机构的管理等,却回避经费这一保障性因素。没有经费的有效投入,政府的相关政策也只是一纸空文,我国需要加大财政对早期教育的支持力度,在城市地区,将孩子送至社区早期教育中心的,可以获得国家一部分补助,入托费一部分由个人出,一部分则由国家承担,减轻家长的育儿负担。农村地区日间照护中心的专业人员可在社会上呼吁志愿者教师来参加,为农村的早期教育人员提供培训和调研,提高当地早期教育的质量,为了鼓励教师参加,我国可以推出激励机制:志愿者教师在考核评优和职称晋升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这样既减轻了国家的财政负担,又提高了农村地区早期教育的质量,同时教师志愿者也可以在此过程中助力其职业生涯的发展。
3.在教育层面,鼓励高校加强0-3岁婴幼儿托育人才的培养
在我国大力提倡发展早期教育的现状下,我国早期专业教师却显得尤为缺乏,目前,我国0-3岁的早教教师很多是由3-6岁的幼儿园教师担任,但是在没有培训和重新配备师资的情况下,幼儿园教师并不能胜任3岁前婴幼儿的教育和指导工作。在台湾,实行的是保姆证照制度,上岗的保姆需要具备相关条件,但是目前我国0-3岁早教教师没有相关的资格认证标准,只是在短期的培训下就直接上岗,并没有达到专业标准。实际上,早教教师需要大量的专业知识,而且,在生理与心理层面上,3岁前岁婴幼儿和3-6岁的幼儿有很大的差别,幼儿园教师并不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因此,政府需要及早制定关于3岁前早期教育师资的标准,培训的措施以及待遇的政策等问题,从业者需要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从而确立其在社会上的专业身份与地位。在我国高校中,0-3岁早期教育专业是刚刚开设的新专业,还处于起步阶段,面对早期教育专业教师需求不断增加,而具有早期教育专业知识的人才却相当缺乏的局面下,政府应采取措施,鼓励高校开设早期教育相关专业,加强0-3岁婴幼儿托育人才的培养,培养出毕业就能直接上岗的专业早教人才,为我国早期教育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参考文献:
[1]冯爱梅.以社区为依托发展早期教育的研究[J]. http://. www.sdchild.com/jyyj/ktyj/90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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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名称:
天津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重点资助课题《构建具有天津特色的终身学习体系研究》;项目编号:VE1001。
作者简介:
常万新,1970年11月生,男,湖北省巴东县人,天津广播电视大学民生学院院长,副教授,主要从事学前教育和远程教育研究;孙海鹏,1988年3月生,女,河北省唐山人,天津广播电视大学民生学院教师,主要从事学前教育和远程教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