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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民间借贷是一种具有牵涉资金面小、借贷周期短、交易流程简单且资金风险较高等特点的借贷方式,由于受到内外部多种因素的影响,民间借贷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诸多问题,极大地制约了其的积极作用。因此,本文基于民间借贷的概念,重点分析了民间借贷的发展现状与规范化路径,以供相关人士参考借鉴。
【关键词】:民间借贷;发展现状;规范化
引言:长期以来,由于受到相关制度和监管主体等因素的影响,民间借贷只能被迫进行“地下运转”,再加上来自经济下行和银根紧缩的影响,民间借贷的规模逐渐趋于扩大化,而这就大大加剧了我国金融市场的风险系数,损害了公众的切身利益。因此,本课题对面间借贷的发展现状与规范化路径的研究具有现实意义。
一、民间借贷的概念
所谓的民间借贷,就是指法人、自然人以及其他机构组织之间的资金融通活动,其是正规金融体系的补充形式,因而不会受到金融体系的系统监管。相较于传统意义上的金融活动而言,监管体制对民间借贷的制约性较小,换句话说就是其不会受到来自国家正规的金融体系,即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的监管,但另一方面,民间借贷却会受到来自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制约,其非法性相对较高[1]。
二、民间借贷的发展现状
自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之后,民间金融行业迅速发展,互聯网金融公司、中介公司以及小额借贷公司纷纷涌现。例如,P2P网贷平台,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我国P2P借贷平台数量达4856家,其中,运营正常的平台达1625家,由此可见,我国民间借贷行业扩大化趋势越发明显。但由于受到法律法规和监管体制等方面的影响,我国民间借贷在运营过程中也出现了诸多问题,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第一,法律纠纷频发。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以及监管主体的缺失,借贷双方极易出现法律纠纷,进而对社会造成不利影响。对于中小型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而言,由于民间借贷具有高利率和随意性特征,因而经济风险极高,即使交易成功,安全风险也依然存在,这是因为我国尚未出台完善的法律法规,一旦发生问题,放贷人为了追回贷款极有可能会采用极端手段,严重时甚至会发生涉黑行动,而这就会对社会产生极为负面的影响。根据相关资料显示,2012年我国某市涉及民间借贷的案件为70件,牵涉的资金款项高达8亿,另外,我国重大高利贷纠纷案件频发并呈逐渐递增的态势。
第二,行业空心化。民间借贷对比于银行的基准利率存在着较大的利差空间,但由于受到经济下行和银根紧缩的影响,实体经济面临着严峻的发展形势,尤其是中小企业更是举步维艰。这一现象导致了诸多企业会跟随市场风向而不断转型,将投资重点放置于如房地产或者影视等热点行业,而这就引发了严重的行业空心化问题。市场经济的发展与运行均有其内在规律,一个行业的发展规模越大,其内在的泡沫成分也就越大,其中最为显著的就是房地产行业。但值得注意的是,行业泡沫必将有破灭的一天,一旦破灭,企业若缺乏实体经济的支持就会遭受毁灭性打击,而与其存在担保关系的相关企业也会受到牵连,这一连串的打击下来就会造成大量的员工被迫下岗失业,最终就会对社会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无论是哪一个交易环节发生问题,民间借贷都会引发连锁反应,再加上其长期处于地下运营状态,严重缺乏正规金融体系的监管,许多中小型企业同时兼备了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双重身份,资金在各个存在担保关系的主体中不断转移和借出,进而形成了一条较为成熟的利益链条,只有一个环节发生问题,整个链条都会受到震荡,最终引发极坏的社会影响,尤其是担保公司发生跑路现象时,更会造成连锁的负面效应[2]。
第三,监管力度不足。我国现行的法律中明确规定严禁开办私人钱庄,迫于法律压力,私人钱庄所有者不得不将其转移至地下运营,变身为地下钱庄,而当中小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向其贷款时,地下钱庄通常会对企业或个人信息进行保姆,这就使得当地政府无法进行有效监管。与此同时,地下钱庄为了谋求发展往往会选择与涉黑势力合作,因而其往往存在违法行为,而导致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就是监管体制的不完善。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都极不重视小额贷款业务,因而中小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资金需求难以得到满足,虽然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但效果不佳。当前的经济体制要求小额贷款公司无论是成立还是运营都必须以正规金融机构运行机制为标准,但这在短期内难以达成,而且发展成本也相对较高,同时小额贷款公司的组建条件也十分苛刻,但由于监管力度不足,仍有许多不合乎规范的小额贷款公司成立,尤其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贷平台大量出现。除此之外,由于监管体制的不完善,绝大多数的小额贷款公司也缺乏风险管控观念,使得公司的运营风险极高。
三、民间借贷的规范化路径
(一)健全法律法规
从本质上来说,民间贷款是金融市场的重要补充部分,其可在一定程度上纠正金融市场的失灵问题,以为中小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但由于受到金融抑制因素的影响,要想打破当前的金融垄断局面,在法律层面给予民间借贷合法身份,我国就必须尽快实现金融体制的改革创新。为了实现民间借贷的规范化和阳光化,政府部门必须尽快结合实际情况,对民间借贷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具体来说就是赋予民间借贷以合法地位,允许其进行阳光运营。自2012年起,我国就出台了一系统的金融改革政策,推动了金融体制的创新,而这也为实现民间借贷合法化奠定了坚实基础,这一举措具有十分积极的现实意义,即其肯定了民间借贷对于国民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因而要想推动民间借贷的规范化,首要的就是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完善监管平台
我国政府应将民间借贷纳入正规的金融监管体系之下,设立民间借贷备案机制。要想彻底消除民间借贷的不可把控性,最为关键的就是实现民间借贷的阳光化,不仅应给予其合法地位,也应设立完善的备案机制,将其纳入监管体系之中。从法律层面来看,严厉打击高利贷或非法集资行为,保护合乎规定的民间借贷行为,从舆论层面来看,通过应用各种新老媒体对民众进行宣传教育,从监管层面来看,由中国银行为主导,建立起完善的标准监控体系,实施监控民间借贷的规模和发展态势,必要时应进行适当干预,使其逐渐实现规范化和阳光化。
(三)设立信用体系
商业银行应进一步提高对信贷资金监控的重视尘世,尽可能保证信贷资金应用的规范化,即确保其应用于实体经济而不是高利贷等违法行为,以此来在根本上规避因民间借贷而引发的经济风险。而对于民间借贷金融机构而言,可积极吸取商业银行的运营经验,引入信用评级机制,对借款单位进行信用评估并编制相应的信用档案,实时把握客户的用款动态,将评级较低或存在诈骗行为的企业或个人纳入和名单,以此来规避安全风险,从而实现民间借贷的规范化运行[3]。
结论:总而言之,虽然民间借贷存在着较大的经济风险,但其对于满足企业资金需求和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等方面仍具有重要意义,而这也是其长期存在的原因。为了发挥民间借贷的积极作用,我国就必须从法律法规、出台政策以及监管主体等多方面对其进行引导,使其步入规范化发展路径,以推动民间借贷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赵一达.民间借贷:基本范畴、效力评判与规范化体系研究[D].山东政法学院,2016.
[2]孙鹏云.我国民间借贷的成因、现状及其规范化发展研究[J].经济论坛,2013(08):75-77.
[3]雷超超.民间借贷的现状与规范化发展——以东莞民间借贷为例[J].财会月刊,2013(02):31-34.
【关键词】:民间借贷;发展现状;规范化
引言:长期以来,由于受到相关制度和监管主体等因素的影响,民间借贷只能被迫进行“地下运转”,再加上来自经济下行和银根紧缩的影响,民间借贷的规模逐渐趋于扩大化,而这就大大加剧了我国金融市场的风险系数,损害了公众的切身利益。因此,本课题对面间借贷的发展现状与规范化路径的研究具有现实意义。
一、民间借贷的概念
所谓的民间借贷,就是指法人、自然人以及其他机构组织之间的资金融通活动,其是正规金融体系的补充形式,因而不会受到金融体系的系统监管。相较于传统意义上的金融活动而言,监管体制对民间借贷的制约性较小,换句话说就是其不会受到来自国家正规的金融体系,即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的监管,但另一方面,民间借贷却会受到来自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制约,其非法性相对较高[1]。
二、民间借贷的发展现状
自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之后,民间金融行业迅速发展,互聯网金融公司、中介公司以及小额借贷公司纷纷涌现。例如,P2P网贷平台,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我国P2P借贷平台数量达4856家,其中,运营正常的平台达1625家,由此可见,我国民间借贷行业扩大化趋势越发明显。但由于受到法律法规和监管体制等方面的影响,我国民间借贷在运营过程中也出现了诸多问题,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第一,法律纠纷频发。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以及监管主体的缺失,借贷双方极易出现法律纠纷,进而对社会造成不利影响。对于中小型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而言,由于民间借贷具有高利率和随意性特征,因而经济风险极高,即使交易成功,安全风险也依然存在,这是因为我国尚未出台完善的法律法规,一旦发生问题,放贷人为了追回贷款极有可能会采用极端手段,严重时甚至会发生涉黑行动,而这就会对社会产生极为负面的影响。根据相关资料显示,2012年我国某市涉及民间借贷的案件为70件,牵涉的资金款项高达8亿,另外,我国重大高利贷纠纷案件频发并呈逐渐递增的态势。
第二,行业空心化。民间借贷对比于银行的基准利率存在着较大的利差空间,但由于受到经济下行和银根紧缩的影响,实体经济面临着严峻的发展形势,尤其是中小企业更是举步维艰。这一现象导致了诸多企业会跟随市场风向而不断转型,将投资重点放置于如房地产或者影视等热点行业,而这就引发了严重的行业空心化问题。市场经济的发展与运行均有其内在规律,一个行业的发展规模越大,其内在的泡沫成分也就越大,其中最为显著的就是房地产行业。但值得注意的是,行业泡沫必将有破灭的一天,一旦破灭,企业若缺乏实体经济的支持就会遭受毁灭性打击,而与其存在担保关系的相关企业也会受到牵连,这一连串的打击下来就会造成大量的员工被迫下岗失业,最终就会对社会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无论是哪一个交易环节发生问题,民间借贷都会引发连锁反应,再加上其长期处于地下运营状态,严重缺乏正规金融体系的监管,许多中小型企业同时兼备了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双重身份,资金在各个存在担保关系的主体中不断转移和借出,进而形成了一条较为成熟的利益链条,只有一个环节发生问题,整个链条都会受到震荡,最终引发极坏的社会影响,尤其是担保公司发生跑路现象时,更会造成连锁的负面效应[2]。
第三,监管力度不足。我国现行的法律中明确规定严禁开办私人钱庄,迫于法律压力,私人钱庄所有者不得不将其转移至地下运营,变身为地下钱庄,而当中小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向其贷款时,地下钱庄通常会对企业或个人信息进行保姆,这就使得当地政府无法进行有效监管。与此同时,地下钱庄为了谋求发展往往会选择与涉黑势力合作,因而其往往存在违法行为,而导致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就是监管体制的不完善。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都极不重视小额贷款业务,因而中小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资金需求难以得到满足,虽然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但效果不佳。当前的经济体制要求小额贷款公司无论是成立还是运营都必须以正规金融机构运行机制为标准,但这在短期内难以达成,而且发展成本也相对较高,同时小额贷款公司的组建条件也十分苛刻,但由于监管力度不足,仍有许多不合乎规范的小额贷款公司成立,尤其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贷平台大量出现。除此之外,由于监管体制的不完善,绝大多数的小额贷款公司也缺乏风险管控观念,使得公司的运营风险极高。
三、民间借贷的规范化路径
(一)健全法律法规
从本质上来说,民间贷款是金融市场的重要补充部分,其可在一定程度上纠正金融市场的失灵问题,以为中小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但由于受到金融抑制因素的影响,要想打破当前的金融垄断局面,在法律层面给予民间借贷合法身份,我国就必须尽快实现金融体制的改革创新。为了实现民间借贷的规范化和阳光化,政府部门必须尽快结合实际情况,对民间借贷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具体来说就是赋予民间借贷以合法地位,允许其进行阳光运营。自2012年起,我国就出台了一系统的金融改革政策,推动了金融体制的创新,而这也为实现民间借贷合法化奠定了坚实基础,这一举措具有十分积极的现实意义,即其肯定了民间借贷对于国民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因而要想推动民间借贷的规范化,首要的就是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完善监管平台
我国政府应将民间借贷纳入正规的金融监管体系之下,设立民间借贷备案机制。要想彻底消除民间借贷的不可把控性,最为关键的就是实现民间借贷的阳光化,不仅应给予其合法地位,也应设立完善的备案机制,将其纳入监管体系之中。从法律层面来看,严厉打击高利贷或非法集资行为,保护合乎规定的民间借贷行为,从舆论层面来看,通过应用各种新老媒体对民众进行宣传教育,从监管层面来看,由中国银行为主导,建立起完善的标准监控体系,实施监控民间借贷的规模和发展态势,必要时应进行适当干预,使其逐渐实现规范化和阳光化。
(三)设立信用体系
商业银行应进一步提高对信贷资金监控的重视尘世,尽可能保证信贷资金应用的规范化,即确保其应用于实体经济而不是高利贷等违法行为,以此来在根本上规避因民间借贷而引发的经济风险。而对于民间借贷金融机构而言,可积极吸取商业银行的运营经验,引入信用评级机制,对借款单位进行信用评估并编制相应的信用档案,实时把握客户的用款动态,将评级较低或存在诈骗行为的企业或个人纳入和名单,以此来规避安全风险,从而实现民间借贷的规范化运行[3]。
结论:总而言之,虽然民间借贷存在着较大的经济风险,但其对于满足企业资金需求和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等方面仍具有重要意义,而这也是其长期存在的原因。为了发挥民间借贷的积极作用,我国就必须从法律法规、出台政策以及监管主体等多方面对其进行引导,使其步入规范化发展路径,以推动民间借贷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赵一达.民间借贷:基本范畴、效力评判与规范化体系研究[D].山东政法学院,2016.
[2]孙鹏云.我国民间借贷的成因、现状及其规范化发展研究[J].经济论坛,2013(08):75-77.
[3]雷超超.民间借贷的现状与规范化发展——以东莞民间借贷为例[J].财会月刊,2013(02):3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