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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设立了监察机关派驻监督制度,但由于监察机关派驻监督制度本身设置的不足及实施效果欠佳,导致在一定历史时期内反腐效力受到制约。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考察,完善的监察机关派驻监督无疑是一剂反腐良方。但在实际运行中,现行监察机关派驻监督以横向派驻监督为主的模式,难以实现对地方党政权力的全方位有效监督,因此,应构建适合现实的纵向派驻监督制度。具体的纵向派驻监督制度设置可以通过预防人事关系地方化、选拔高素质人才、派出监督、派驻监督机联机制等措施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