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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通过对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在发展问题上存在的错误和偏差,指出传统人类中心主义在对待自然和生态环境存在着错误的观念和不公,要转变到以自然为中心的自然中心主义的生存发展道路上来。从而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以应对日益恶化全球的生态环境。
关键词:人类中心主义;自然中心主义;和谐相处
中图分类号:F124.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15-0221-02
20世纪60年代以来,环境危机成为全球共识,随着人类不断的需求和对大自然的索求,自然资源逐渐枯竭,工业化和城市化使我们生活的环境遭受严重的污染,从而威胁到人类的健康,甚至威胁到人类的生存,人类面临人口快速增长、水污染、资源的损耗、全球气候的升温、自然灾害频发、多种疾病困扰人类。随着生态的恶化,人与自然的矛盾加剧,人类开始对自身的行为进行反思,以此形成两种不同的价值主张:人类中心主义和自然中心主义。
因为人类当前所面临的环境问题同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有很大的直接联系,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在对待自然生态环境等关系时存在着偏差和失误。一些学者认为有两个对立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生态环境与人类的利益息息相关。环境被破坏了,人类的生存就受到了威胁。作为地球上最高等的人类,我们有责任使我们的生存环境变得更好,于是我们要保护环境,学界称之为人类中心主义。持此观点的早期代表人物是康德,康德认为:“人是目的。”在目的国度中,人就是目的本身,那就是说,没有人(甚至于神)可以把他单单用作手段,他自己总永远是一个目的在人类中心伦理价值观的作用下,生产力突飞猛进地发展着,尤其是科学技术的进步更是呈现出近乎无限的可能性”。然而,绝对的人类中心把人类推向了危险的境地。于是提有人出:人类中心主义是错误的!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阿索贝特·史怀泽大声疾呼要“敬畏生命”。史怀泽认为:“过去的伦理学是不完整的,因为它认为伦理只涉及人对人的行为。实际上,伦理与人对所有存在于他的范围之内的生命的行为有关。只有当人认为所有生命,包括人的生命和一切生物的生命都是神圣的时候,他才是伦理的。只有体验到对一切生命负有无限责任的伦理才有思想根据”。人应当尊重自然,承认自然存在的价值。非人类中心主义认为:人类属于自然地一部分,和人类一样,动物、植物甚至一些非生命的物质都是自然的有机组成部分,都有着自己的内在价值,和人一样,既是目的,也是手段,是内在价值和工具价值的统一。我们应该站在整个自然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
一、生态伦理概述
1.人与自然的关系。要讨论生态伦理,我们首先要从人与自然的关系谈起。首先,我们认为人类不是世界的中心,和其他生物一样,是生态系统中的一部分。并且,这个生态系统一直是人类生存的基础,这个系统运行的优劣,直接影响到人的利益和存亡。人类作为生物界中最具智慧的物种,在于拥有了非凡的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可以通过自己的劳动来提高生存质量。我们对自然界的整个统治,是在于我们比其他一切动物强,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
2.生态伦理调节。生态伦理即人类处理自身及其周围的动物、环境和大自然等生态环境的关系的一系列道德规范。生态伦理学认为:善——对生态系统有益,恶——对生态系统有害。很显然,这里行为的主体是人,生物及非生物是不受其约束的。正因为如此,非人类中心主义认为的其他生物和非生物具有内在价值,就是一种“价值虚无主义”。所以,如果说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观是一种“价值霸权”的话,那么自然中心主义的价值观就是一种价值泛化而最终导致价值虚无。一个人的生态伦理观往往起源于群体文化,并且将其内化为自己的行为准则,来约束自己和评价他人。可见,生态伦理所规范的是人的行为,通过规范人的行为来影响人与自然的关系。
3.生态伦理的变迁。在人类社会的早期,面对大自然的各种现象,人们无法理解,更无力对抗,于是产生了对自然的敬畏,将一切归结于神的安排。随着人类文化的积累,人们对自然界的认识逐步加深,加上人类活动能力的加强,这种敬畏逐渐减弱,随之而来的是人类在自然面前的自信极度的膨胀。工业革命以来,逐渐地人类开始以地球的主人自居,全然不顾整个生态环境的平衡与发展。逐渐我们发现,人类原来并非地球的中心,自然也并非那么顺从地受人类摆布。我们正在受到来自自然的惩罚。所以,人们认识到保护自然的重要性。
可见,人类对待自然的认识是在不断变化的,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是造成当前生态环境问题的罪魁祸首。传统的社会学研究,都有一个共同的假设和前提,那就是“人类豁免主义”的解释范式,这个范式认为:人类在地球生物中是独一无二的,享有自然的最高统治权,可以改造自然并使其为人类服务,因而,许多人类差异是社会引入而非天生的,它们可以被改动的,并且不利的差异可以消除;因而,同样地,文化积累意味着进化可以无限延续,使得所有社会问题最终都可以解决。所以,对于人类社会来说,自然法则和生理原因就不是解释社会现象的主要因素。例如,涂尔干主张,社会事实只能用其他的社会事实解释。正因为这样的传统根深蒂固,所以,邓拉普和卡顿等人认为,要想对当今出现的环境问题作出社会学的解释,必须对这种传统的社会学的理论基础进行完全的改造,他们首先提出了“新生态范式”的概念。所谓“新生态范式”,是由这样几种假设组成的:虽然人类有突出的特征(文化,技术),他们依然是相互依赖的包含在全球生态系统中的众多物种之一员;人类事务不仅受社会文化因素的影响,也受自然网络中原因、结果和反馈的错综复杂的影响,因而有目的的人类行为会产生许多意外的后果;人类生存依赖于一个有限的生物物理环境,它对人类活动加上了潜在的限制;尽管人类的文明创造和得自某个地方的能力可能在一段时期内会扩展承载力的限定,但生态法则不能免除。这种“新生态范式”与传统社会学所认为的“社会事实只能必须被其他的社会事实解释”的信条相背离。
二、保护自然和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因此,我们应该对这种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进行转变,就是转变到以环境为中心的自然中心主义上来,不要把自然作为人类征服和利用的工具,而是把人类作为自然中的一员,平等地对待其他物种,与自然和谐相处。人类应当做到以下几方面:
1.建立整体观的自然中心主义。在人类进化至今,环境问题已经上升到全球性问题,任何局部的环境问题都会给整个地球造成影响和灾难,自然中心主义要求我们必须从全球生态环境的整体性和系统性的角度出发考虑整个人类的生态环境问题。任何个人的生存和发展都与群体的生存和发展联系在一起,而任何群体的生存和发展又同整个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所以我们必须通过人类的理性,建立一种现代整体观的自然中心主义。
2.尊重动物享有的生存权利。同时我们也应该尊重动物的生存发展的权力。随着人类对自然的不断破坏和坏境的日益恶化,现在有许多动植物都濒临灭绝。所以人和动物也应该是平等的。人类要是不能够与其他生物取得一种和谐的生态平衡,在生物圈中和其他生物互济共存。
三、实现生态伦理和谐的途径和方法
人类中心主义在人类历史文明的进程中,发挥过巨大的作用,但也曾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灾难。随着工业化的发展,由此而产生了一系列的生态危机。痛定思痛后,我们要树立生态伦理新观念,应该意识到人类与自然处于平等的地位,促进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1.加强环境立法和保护环境的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对本辖区生态环境质量负责、各部门对本行业和本系统环境保护负责的责任制;明确资源开发单位、法人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审计制度,实行严格的考核、奖罚制度;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建设力度,做好生态环境功能区划,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资源开发“三同时”制度。
2.加强规划,实现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平衡。国家要加大生态保护力度,科学开展生态建设,继续落实计划生育政策,严格控制生态脆弱地区的人口。对有利于生态保护的长期投资项目在政策上给予优惠支持,中央政府主要负责以生态效益为主的天然林、天然草地的保护与恢复和生态功能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投入;各级政府应增加生态环境的投入;积极引入社会各方投资,逐步建立流域补偿、遗传资源惠益共享的生态补偿机制。
总之,面对当前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人类必须对以前以人类中心主义发展的价值观进行反思,转变到以自然中心主义的发展价值观上来,在发展经济和提高人类生活水平的同时,不要单纯从人类的角度出发而要从整个自然的生态系统出发,即以整个生态系统的平衡作为出发点和立足点,以便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要求;社会主义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的基本内涵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和生态良好”。正确处理并实现人与自然的关系的和谐,必须坚持和谐共进的价值观念,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型社会。为人类的共同理想而奋斗!
参考文献:
[1] 余谋昌.生态哲学[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0.
[2] 李友梅,刘春燕.环境社会学[M].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2004:191.
[3] 郭艳华.走向绿色文明[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169.
[4] 黄志斌.自然辩证法概论新编[M].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7:65-90.
[5] 王素娟.生态文明——人类的必然选择[J].昭乌达蒙族师专学报,2004,(3):43-56.
[6] 方盛举,李韬.论马克思自然理论对当代生态伦理学的启示[J].学术探索,2000,(3):25-27.
[7] 韩秋红.“人类中心论”的哲学反思[J].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1999,(3):37-46.
[8] 高吉善,王艳萍.西部开发中心的生态环境及保护[J].西部论丛,2004,(3):43-45.[责任编辑 王玉妹]
关键词:人类中心主义;自然中心主义;和谐相处
中图分类号:F124.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15-0221-02
20世纪60年代以来,环境危机成为全球共识,随着人类不断的需求和对大自然的索求,自然资源逐渐枯竭,工业化和城市化使我们生活的环境遭受严重的污染,从而威胁到人类的健康,甚至威胁到人类的生存,人类面临人口快速增长、水污染、资源的损耗、全球气候的升温、自然灾害频发、多种疾病困扰人类。随着生态的恶化,人与自然的矛盾加剧,人类开始对自身的行为进行反思,以此形成两种不同的价值主张:人类中心主义和自然中心主义。
因为人类当前所面临的环境问题同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有很大的直接联系,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在对待自然生态环境等关系时存在着偏差和失误。一些学者认为有两个对立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生态环境与人类的利益息息相关。环境被破坏了,人类的生存就受到了威胁。作为地球上最高等的人类,我们有责任使我们的生存环境变得更好,于是我们要保护环境,学界称之为人类中心主义。持此观点的早期代表人物是康德,康德认为:“人是目的。”在目的国度中,人就是目的本身,那就是说,没有人(甚至于神)可以把他单单用作手段,他自己总永远是一个目的在人类中心伦理价值观的作用下,生产力突飞猛进地发展着,尤其是科学技术的进步更是呈现出近乎无限的可能性”。然而,绝对的人类中心把人类推向了危险的境地。于是提有人出:人类中心主义是错误的!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阿索贝特·史怀泽大声疾呼要“敬畏生命”。史怀泽认为:“过去的伦理学是不完整的,因为它认为伦理只涉及人对人的行为。实际上,伦理与人对所有存在于他的范围之内的生命的行为有关。只有当人认为所有生命,包括人的生命和一切生物的生命都是神圣的时候,他才是伦理的。只有体验到对一切生命负有无限责任的伦理才有思想根据”。人应当尊重自然,承认自然存在的价值。非人类中心主义认为:人类属于自然地一部分,和人类一样,动物、植物甚至一些非生命的物质都是自然的有机组成部分,都有着自己的内在价值,和人一样,既是目的,也是手段,是内在价值和工具价值的统一。我们应该站在整个自然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
一、生态伦理概述
1.人与自然的关系。要讨论生态伦理,我们首先要从人与自然的关系谈起。首先,我们认为人类不是世界的中心,和其他生物一样,是生态系统中的一部分。并且,这个生态系统一直是人类生存的基础,这个系统运行的优劣,直接影响到人的利益和存亡。人类作为生物界中最具智慧的物种,在于拥有了非凡的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可以通过自己的劳动来提高生存质量。我们对自然界的整个统治,是在于我们比其他一切动物强,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
2.生态伦理调节。生态伦理即人类处理自身及其周围的动物、环境和大自然等生态环境的关系的一系列道德规范。生态伦理学认为:善——对生态系统有益,恶——对生态系统有害。很显然,这里行为的主体是人,生物及非生物是不受其约束的。正因为如此,非人类中心主义认为的其他生物和非生物具有内在价值,就是一种“价值虚无主义”。所以,如果说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观是一种“价值霸权”的话,那么自然中心主义的价值观就是一种价值泛化而最终导致价值虚无。一个人的生态伦理观往往起源于群体文化,并且将其内化为自己的行为准则,来约束自己和评价他人。可见,生态伦理所规范的是人的行为,通过规范人的行为来影响人与自然的关系。
3.生态伦理的变迁。在人类社会的早期,面对大自然的各种现象,人们无法理解,更无力对抗,于是产生了对自然的敬畏,将一切归结于神的安排。随着人类文化的积累,人们对自然界的认识逐步加深,加上人类活动能力的加强,这种敬畏逐渐减弱,随之而来的是人类在自然面前的自信极度的膨胀。工业革命以来,逐渐地人类开始以地球的主人自居,全然不顾整个生态环境的平衡与发展。逐渐我们发现,人类原来并非地球的中心,自然也并非那么顺从地受人类摆布。我们正在受到来自自然的惩罚。所以,人们认识到保护自然的重要性。
可见,人类对待自然的认识是在不断变化的,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是造成当前生态环境问题的罪魁祸首。传统的社会学研究,都有一个共同的假设和前提,那就是“人类豁免主义”的解释范式,这个范式认为:人类在地球生物中是独一无二的,享有自然的最高统治权,可以改造自然并使其为人类服务,因而,许多人类差异是社会引入而非天生的,它们可以被改动的,并且不利的差异可以消除;因而,同样地,文化积累意味着进化可以无限延续,使得所有社会问题最终都可以解决。所以,对于人类社会来说,自然法则和生理原因就不是解释社会现象的主要因素。例如,涂尔干主张,社会事实只能用其他的社会事实解释。正因为这样的传统根深蒂固,所以,邓拉普和卡顿等人认为,要想对当今出现的环境问题作出社会学的解释,必须对这种传统的社会学的理论基础进行完全的改造,他们首先提出了“新生态范式”的概念。所谓“新生态范式”,是由这样几种假设组成的:虽然人类有突出的特征(文化,技术),他们依然是相互依赖的包含在全球生态系统中的众多物种之一员;人类事务不仅受社会文化因素的影响,也受自然网络中原因、结果和反馈的错综复杂的影响,因而有目的的人类行为会产生许多意外的后果;人类生存依赖于一个有限的生物物理环境,它对人类活动加上了潜在的限制;尽管人类的文明创造和得自某个地方的能力可能在一段时期内会扩展承载力的限定,但生态法则不能免除。这种“新生态范式”与传统社会学所认为的“社会事实只能必须被其他的社会事实解释”的信条相背离。
二、保护自然和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因此,我们应该对这种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进行转变,就是转变到以环境为中心的自然中心主义上来,不要把自然作为人类征服和利用的工具,而是把人类作为自然中的一员,平等地对待其他物种,与自然和谐相处。人类应当做到以下几方面:
1.建立整体观的自然中心主义。在人类进化至今,环境问题已经上升到全球性问题,任何局部的环境问题都会给整个地球造成影响和灾难,自然中心主义要求我们必须从全球生态环境的整体性和系统性的角度出发考虑整个人类的生态环境问题。任何个人的生存和发展都与群体的生存和发展联系在一起,而任何群体的生存和发展又同整个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所以我们必须通过人类的理性,建立一种现代整体观的自然中心主义。
2.尊重动物享有的生存权利。同时我们也应该尊重动物的生存发展的权力。随着人类对自然的不断破坏和坏境的日益恶化,现在有许多动植物都濒临灭绝。所以人和动物也应该是平等的。人类要是不能够与其他生物取得一种和谐的生态平衡,在生物圈中和其他生物互济共存。
三、实现生态伦理和谐的途径和方法
人类中心主义在人类历史文明的进程中,发挥过巨大的作用,但也曾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灾难。随着工业化的发展,由此而产生了一系列的生态危机。痛定思痛后,我们要树立生态伦理新观念,应该意识到人类与自然处于平等的地位,促进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1.加强环境立法和保护环境的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对本辖区生态环境质量负责、各部门对本行业和本系统环境保护负责的责任制;明确资源开发单位、法人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审计制度,实行严格的考核、奖罚制度;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建设力度,做好生态环境功能区划,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资源开发“三同时”制度。
2.加强规划,实现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平衡。国家要加大生态保护力度,科学开展生态建设,继续落实计划生育政策,严格控制生态脆弱地区的人口。对有利于生态保护的长期投资项目在政策上给予优惠支持,中央政府主要负责以生态效益为主的天然林、天然草地的保护与恢复和生态功能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投入;各级政府应增加生态环境的投入;积极引入社会各方投资,逐步建立流域补偿、遗传资源惠益共享的生态补偿机制。
总之,面对当前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人类必须对以前以人类中心主义发展的价值观进行反思,转变到以自然中心主义的发展价值观上来,在发展经济和提高人类生活水平的同时,不要单纯从人类的角度出发而要从整个自然的生态系统出发,即以整个生态系统的平衡作为出发点和立足点,以便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要求;社会主义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的基本内涵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和生态良好”。正确处理并实现人与自然的关系的和谐,必须坚持和谐共进的价值观念,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型社会。为人类的共同理想而奋斗!
参考文献:
[1] 余谋昌.生态哲学[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0.
[2] 李友梅,刘春燕.环境社会学[M].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2004:191.
[3] 郭艳华.走向绿色文明[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169.
[4] 黄志斌.自然辩证法概论新编[M].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7:65-90.
[5] 王素娟.生态文明——人类的必然选择[J].昭乌达蒙族师专学报,2004,(3):43-56.
[6] 方盛举,李韬.论马克思自然理论对当代生态伦理学的启示[J].学术探索,2000,(3):25-27.
[7] 韩秋红.“人类中心论”的哲学反思[J].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1999,(3):37-46.
[8] 高吉善,王艳萍.西部开发中心的生态环境及保护[J].西部论丛,2004,(3):43-45.[责任编辑 王玉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