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在于农民权益的保护问题。长期以来我国农民权益得不到充分有效保护的根源就在于法律制度上的缺位。而非讼机制作为民事纠纷解决的方式之一,与转型期我国农村民事纠纷的性质与特点具有契合性。在我国推行和谐社会建设的背景下,以非讼机制推进农村民事纠纷的解决具有存在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