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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摘要:合同管理是工程管理中极为重要的环节,必须引起承发包双方的高度重视。在合同管理的实践中既要求管理者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又要具有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
中图分类号: TU7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Key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Abstract: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is very important in the management of engineering of the link, must cause the attention of the contracting parties. In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practice demands both managers have a strong business ability, and to have serious work attitude and strict working style.
随着我国建筑行业和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合同管理在建设工程管理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对其进行有效管理是实现项目效益的关键环节。本文从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实施合同管理的对策及建议三个方面谈一下对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理解。
一、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1、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任何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都是以签订一系列承发包合同为前提的,通过对承包内容、范围、价款、工期和质量标准等合同条款的制订和履行来实现的;忽视了合同管理就意味着无法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进行有效控制,更勿谈对人力资源、工作沟通、工程风险等进行综合管理。
2、加强合同管理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市场经济机制的有效发挥要靠合同和法律,使用合同来引导和管理建设市场,顺应了政府转变职能,是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的大趋势。各建设市场主体必须依据市场规律要求,建立健全各自内部的合同管理制度,其对建筑市场机制的健全和完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3、加强合同管理是规范各建设主体行为的需要。目前,工程建设的参与各方缺乏市场经济所必需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承发包双方合同自律行为较差,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建设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因此,加强合同管理,促使建设主体各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处理所出现的争执与纠纷,能够起到规范建设主体行为的积极作用,对整顿我国的建设市场起到促进作用。 4、加强合同管理是我国建筑业迎接国际竞争的需要。面对建筑市场的全面开放,国内建筑企业就必须适应国际市场规则、遵循国际惯例。如果国内业主不以平等市场主体进行交易,仍然盲目压价、压工期和要求垫支工程款,就会被外国承包商援引“非歧视原则”而引起贸易纠纷。由于国内大多建筑企业不能及时适应国际市场规则,特别是对FIDIC条款的认识欠缺,加之经验不足,已造成国内建筑企业丧失大量参与国际竞争的机会。只有加强合同管理,国内建筑企业才有可能与国外建筑企业一争高下,才能赢得自己生存与发展的空间。
二、当前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的主要问题1、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合同执行力度不够。有些建设工程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国家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 “阴阳合同”充斥市场,有些业主往往出于各种目的,以各种理由,除按招标文件签订“阳合同”,供建设行政主管部分审查备案外,私下与承包商再签订一份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的“阴合同”,在内容上与原合同相违背,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2、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管理,致使合同管理流于形式。
3、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缺乏。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对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必须的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4、不重视合同归档管理,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落后。很多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合同的归档、要求没有明确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严格监督控制,合同履行后没有全面评估和总结,合同管理粗放化。合同管理信息的采集、存储加工和维护手段落后,合同管理应用软件的开发和使用相对滞后,没能实现项目内部信息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偏低。
5、合同索赔难以实现。在国外,索赔工作的好坏,能充分体现企业的管理水平,一个建设项目的索赔价款甚至超过合同价款。而我国的建筑市场由于过度竞争,不平等合同条件等问题,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再加上承发包双方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淡薄,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
另外现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绝大多数条款是对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義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由于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能接受一些苛刻或不平等的条件,使得合同有失公平;同时,我国缺乏统一的分包合同示范文本,总承包商和各专业分包商之间因合同界定不清,责权利不明确,而造成互相推诿。以上诸多问题都在不同程度上制约我国建设工程领域合同管理水平的发展和提高。
三、实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对策及建议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组织。企业要由上而下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机构,配备以法律顾问为核心,由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建设项目管理人员组成的合同管理组织,使合同管理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贯穿于整个工程建设过程。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同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2、签订合同要慎重,要及时签订补充协议或备忘录。对于合同条款要仔细阅读,即使是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用条款,也应认真阅读、理解实质,特别是工程价款的约定。当出现一些与签订的合同存在较大差别时,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以弥补合同本身存在的缺陷。如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调整合同价款,并以补充合同价款形式作为中期进度付款结算的依据,以免追加合同太大而难以执行。
3、全面履行合同,对履行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合同依法签订生效后,承发包双方、监理工程师都应在合同要求的时限内履行各自的义务,以避免引起索赔。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况,必须及时办理现场签证、工程确认单;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各方的往来函件、通知等文书,应当注意完整保存。
4、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为保证建设工程合同全面履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把合同管理工作列为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的重要内容。要在严把审查关的基础上,加大合同履约管理力度,对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予办理工程报建手续,不得组织招投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坚决取缔垫资、带资施工现象, 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严查违法转包、分包,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
5、借鉴国际经验,进一步推进适用于市场经济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一方面有助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避免出现显失公平和违法的条款,另一方面便于合同管理机关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合同的履约率。
6、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一个胜任的合同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现代化管理知识、精通合同法律法规、熟悉工程实施全过程、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和考核,实行岗位责任制,重视后期的继续教育工作。7、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索赔管理工作。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合同管理索赔要求承发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公正、合理的索赔要求。8、 加强合同及相关文件归档管理工作。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同属重要法律文件,发生之后应及时建帐并妥善保存。重视合同文本而不重视相关资料归档的情况在建设领域普遍存在,由于建设项目周期长,涉及专业多,面临情况复杂。在经过一个长时间的建设过程之后,很多具体问题要依靠相应资料予以解决。为此,做好资料归档工作决不是简单的文档管理问题,应专人负责,负责到底。另外,要加快合同管理信息化步伐,及时应用先进管理手段,改善合同管理条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总之,从招投标到工程竣工的过程中,合同管理已成为工程管理的核心内容,工程管理的各方面工作都要围绕着这个核心来开展,加强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工作有助于我国建筑业可持续发展、真正实现科学管理的目标,也有助于国内建筑企业提高自身素质,增强竞争能力,在国际的建筑舞台上赢得自己生存与发展的空间。
摘要:合同管理是工程管理中极为重要的环节,必须引起承发包双方的高度重视。在合同管理的实践中既要求管理者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又要具有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
中图分类号: TU7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Key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Abstract: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is very important in the management of engineering of the link, must cause the attention of the contracting parties. In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practice demands both managers have a strong business ability, and to have serious work attitude and strict working style.
随着我国建筑行业和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合同管理在建设工程管理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对其进行有效管理是实现项目效益的关键环节。本文从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实施合同管理的对策及建议三个方面谈一下对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理解。
一、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1、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任何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都是以签订一系列承发包合同为前提的,通过对承包内容、范围、价款、工期和质量标准等合同条款的制订和履行来实现的;忽视了合同管理就意味着无法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进行有效控制,更勿谈对人力资源、工作沟通、工程风险等进行综合管理。
2、加强合同管理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市场经济机制的有效发挥要靠合同和法律,使用合同来引导和管理建设市场,顺应了政府转变职能,是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的大趋势。各建设市场主体必须依据市场规律要求,建立健全各自内部的合同管理制度,其对建筑市场机制的健全和完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3、加强合同管理是规范各建设主体行为的需要。目前,工程建设的参与各方缺乏市场经济所必需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承发包双方合同自律行为较差,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建设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因此,加强合同管理,促使建设主体各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处理所出现的争执与纠纷,能够起到规范建设主体行为的积极作用,对整顿我国的建设市场起到促进作用。 4、加强合同管理是我国建筑业迎接国际竞争的需要。面对建筑市场的全面开放,国内建筑企业就必须适应国际市场规则、遵循国际惯例。如果国内业主不以平等市场主体进行交易,仍然盲目压价、压工期和要求垫支工程款,就会被外国承包商援引“非歧视原则”而引起贸易纠纷。由于国内大多建筑企业不能及时适应国际市场规则,特别是对FIDIC条款的认识欠缺,加之经验不足,已造成国内建筑企业丧失大量参与国际竞争的机会。只有加强合同管理,国内建筑企业才有可能与国外建筑企业一争高下,才能赢得自己生存与发展的空间。
二、当前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的主要问题1、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合同执行力度不够。有些建设工程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国家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 “阴阳合同”充斥市场,有些业主往往出于各种目的,以各种理由,除按招标文件签订“阳合同”,供建设行政主管部分审查备案外,私下与承包商再签订一份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的“阴合同”,在内容上与原合同相违背,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2、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管理,致使合同管理流于形式。
3、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缺乏。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对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必须的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4、不重视合同归档管理,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落后。很多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合同的归档、要求没有明确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严格监督控制,合同履行后没有全面评估和总结,合同管理粗放化。合同管理信息的采集、存储加工和维护手段落后,合同管理应用软件的开发和使用相对滞后,没能实现项目内部信息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偏低。
5、合同索赔难以实现。在国外,索赔工作的好坏,能充分体现企业的管理水平,一个建设项目的索赔价款甚至超过合同价款。而我国的建筑市场由于过度竞争,不平等合同条件等问题,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再加上承发包双方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淡薄,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
另外现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绝大多数条款是对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義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由于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能接受一些苛刻或不平等的条件,使得合同有失公平;同时,我国缺乏统一的分包合同示范文本,总承包商和各专业分包商之间因合同界定不清,责权利不明确,而造成互相推诿。以上诸多问题都在不同程度上制约我国建设工程领域合同管理水平的发展和提高。
三、实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对策及建议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组织。企业要由上而下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机构,配备以法律顾问为核心,由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建设项目管理人员组成的合同管理组织,使合同管理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贯穿于整个工程建设过程。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同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2、签订合同要慎重,要及时签订补充协议或备忘录。对于合同条款要仔细阅读,即使是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用条款,也应认真阅读、理解实质,特别是工程价款的约定。当出现一些与签订的合同存在较大差别时,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以弥补合同本身存在的缺陷。如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调整合同价款,并以补充合同价款形式作为中期进度付款结算的依据,以免追加合同太大而难以执行。
3、全面履行合同,对履行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合同依法签订生效后,承发包双方、监理工程师都应在合同要求的时限内履行各自的义务,以避免引起索赔。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况,必须及时办理现场签证、工程确认单;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各方的往来函件、通知等文书,应当注意完整保存。
4、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为保证建设工程合同全面履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把合同管理工作列为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的重要内容。要在严把审查关的基础上,加大合同履约管理力度,对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予办理工程报建手续,不得组织招投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坚决取缔垫资、带资施工现象, 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严查违法转包、分包,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
5、借鉴国际经验,进一步推进适用于市场经济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一方面有助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避免出现显失公平和违法的条款,另一方面便于合同管理机关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合同的履约率。
6、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一个胜任的合同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现代化管理知识、精通合同法律法规、熟悉工程实施全过程、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和考核,实行岗位责任制,重视后期的继续教育工作。7、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索赔管理工作。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合同管理索赔要求承发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公正、合理的索赔要求。8、 加强合同及相关文件归档管理工作。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同属重要法律文件,发生之后应及时建帐并妥善保存。重视合同文本而不重视相关资料归档的情况在建设领域普遍存在,由于建设项目周期长,涉及专业多,面临情况复杂。在经过一个长时间的建设过程之后,很多具体问题要依靠相应资料予以解决。为此,做好资料归档工作决不是简单的文档管理问题,应专人负责,负责到底。另外,要加快合同管理信息化步伐,及时应用先进管理手段,改善合同管理条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总之,从招投标到工程竣工的过程中,合同管理已成为工程管理的核心内容,工程管理的各方面工作都要围绕着这个核心来开展,加强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工作有助于我国建筑业可持续发展、真正实现科学管理的目标,也有助于国内建筑企业提高自身素质,增强竞争能力,在国际的建筑舞台上赢得自己生存与发展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