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 对科研院所进行转制可以追朔到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本文对科研院所的转制模式进行了研究,转制将更有利于院所的发展,为国家的科技发展和自主创新发展战略的实施作更大的贡献。
[关键词] 科研院所 转制 企业 政府
建国初期科研院所承担了国家科技发展的重要任务。随着科研院所的发展,旧的科技管理体制暴露出很多弊端,迫切要求改革。对科研院所转制的摸索开始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期,直到1999年,原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242个科研机构的全面转制,拉开了我国科研院所转制的序幕。十七大强调了创新型国家的建设与自主创新发展战略的实施,这都需要科研院所通过改革和转制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科研院所的转制是以开发应用类科研机构企业化转制为突破口,从体制上解决长期以来科研院所游离于企业之外,科技与经济脱节的问题,以促进科技经济一体化。
科研院所转制的目标,是要在科研院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产权制度,建立新的管理体系和职工保障体系,使院所面向市场,在科技发展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一、科研院所转制发展模式研究
1.科研院所转变为新企业的模式
这是“一步到位”的改革模式。依托政府的财政及产业政策支持,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一次性地把科研院所整体转制为科技型企业,经过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资产重组、机构重设、企业法人注册登记等工作程序,由科研事业单位直接转变为科工贸一体的现代企业实体。
这种模式的优点:转制彻底、周期较短,在新的起點上,可以全新的规划长远发展,避免曲折。不足之处是改革幅度大,程序复杂,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由于是全盘改革,所以风险较大,对于前期可能的决策错误,日后调整战略代价较大。这种模式适用于已有过前期市场成功经验的企业,面向市场展开市场业务时,可以采取灵活的市场策略,可以即科研又生产,开发新产品打开市场的科研院所。
2.企业兼并科研院所模式
企业兼并科研院所,使科研院所成为企业的研究中心或者技术开发部门,它的优点是使院所得到企业或企业集团的支持,有更好的发展平台和更综合的资源优势,不足之处是院所不在是以自我为中心发展,它成为了大集团的一部分,缺少了决策权,受到来自大集团的制约比较多。
这种模式适用于在科研开发或产品服务方面与企业或集团能优势互补的院所。这些院所本身不适合转为独立的市场化运作的企业,或不具备科工贸综合发展的条件,他们的优势在于大科研小生产,这时利用院所的产品技术优势,依托大企业集团的生产和销售网络,实现优势互补。
北京化工研究院整体进入中国石化集团就是很典型的案例,原先的“以效益为中心”的思想,既要搞科研又要抓生产还要做销售,资源被分散的利用,反而束缚了其科研能力的提升,整体上没有充分发挥出院所的技术优势,进入中国石化集团后,院所资源迅速聚集到了科研项目上,使得院所的核心技术竞争力迅速提升,并依托大集团的市场销售体系获得反馈,来调整科研,改进技术,形成了科研-生产-销售-反馈-科研的循环体系,大大提升了整体的竞争力。
3.兼并其他的科研院所或企业的发展模式
科研院所通过兼并专业相近的院所或企业,合并成为更大的企业实体,提升科研院所的科研优势,综合企业的资金、市场、经营管理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其优点在于能借用外部条件、外部力量促进自身发展,正和市场资源,加快发展速度;不足之处在于整合过程时间长、环节多,要花费很多人力物力、新的企业关系的建立和巩固,合作方式的形成和稳定,权力的划分和利益的分配方式都是这种模式运作中的难题,这种模式给企业带来了很大的风险。
这种模式适用于与有过院所合并或兼并企业经验,合作收益明显,本身实力较强,且能够获得政府财政和产业政策支持的院所。
4.公共事业型及非盈利性科研院的发展模式
非营利性科研院所是指主要从事应用基础研究或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无法得到相应经济回报,确需国家支持的社会公益类科研院所。
这种类型的院所在发展中要充分依托政府。国家通过规划、财政税收来对非营利科研机构进行支持和管理。该类机构还应当积极吸纳来自民间和非官方资助,大力促进经费来源的社会化。
5.科研院所与高校合并的发展模式
双方共同提供经费、人员和后勤支持,对科研项目共同管理。高校和科研院所在制定年度经费计划、研究科研人员名单、提供资金、设备等方面都负有共同的责任。
这种模式的优点是通过合作来整合人力、物力、资金等资源,共同承担科研风险,集思广益,提高研究效率。它的不足之处在于合作机制不够完善、产学研联系不紧密,总体效率不高。
二、科研院所转制中的问题及对策
科研院所在转制中,暴露出了自主创新能力不强,技术成果转化薄弱,企业缺乏明确的市场定位,市场化进程中社会责任与企业效益矛盾突出等问题,同时科技队伍需要进一步建设,现代科研院所管理体制的建设还存在多方面的制约。科研院所应当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大科技转化为效益的力度,认清自身核心竞争力,充分依托政府的支持,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加快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政府要在转制中加强管理、协调和组织,发挥对科研院所转制的引导作用,改革资金投入方式,发挥政府财政支持的杠杆作用,带动民间资本的流入。
参考文献:
杨明洪:推进高科技产业发展若干问题探讨[M].中国软科学,2000(4)
[关键词] 科研院所 转制 企业 政府
建国初期科研院所承担了国家科技发展的重要任务。随着科研院所的发展,旧的科技管理体制暴露出很多弊端,迫切要求改革。对科研院所转制的摸索开始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期,直到1999年,原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242个科研机构的全面转制,拉开了我国科研院所转制的序幕。十七大强调了创新型国家的建设与自主创新发展战略的实施,这都需要科研院所通过改革和转制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科研院所的转制是以开发应用类科研机构企业化转制为突破口,从体制上解决长期以来科研院所游离于企业之外,科技与经济脱节的问题,以促进科技经济一体化。
科研院所转制的目标,是要在科研院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产权制度,建立新的管理体系和职工保障体系,使院所面向市场,在科技发展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一、科研院所转制发展模式研究
1.科研院所转变为新企业的模式
这是“一步到位”的改革模式。依托政府的财政及产业政策支持,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一次性地把科研院所整体转制为科技型企业,经过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资产重组、机构重设、企业法人注册登记等工作程序,由科研事业单位直接转变为科工贸一体的现代企业实体。
这种模式的优点:转制彻底、周期较短,在新的起點上,可以全新的规划长远发展,避免曲折。不足之处是改革幅度大,程序复杂,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由于是全盘改革,所以风险较大,对于前期可能的决策错误,日后调整战略代价较大。这种模式适用于已有过前期市场成功经验的企业,面向市场展开市场业务时,可以采取灵活的市场策略,可以即科研又生产,开发新产品打开市场的科研院所。
2.企业兼并科研院所模式
企业兼并科研院所,使科研院所成为企业的研究中心或者技术开发部门,它的优点是使院所得到企业或企业集团的支持,有更好的发展平台和更综合的资源优势,不足之处是院所不在是以自我为中心发展,它成为了大集团的一部分,缺少了决策权,受到来自大集团的制约比较多。
这种模式适用于在科研开发或产品服务方面与企业或集团能优势互补的院所。这些院所本身不适合转为独立的市场化运作的企业,或不具备科工贸综合发展的条件,他们的优势在于大科研小生产,这时利用院所的产品技术优势,依托大企业集团的生产和销售网络,实现优势互补。
北京化工研究院整体进入中国石化集团就是很典型的案例,原先的“以效益为中心”的思想,既要搞科研又要抓生产还要做销售,资源被分散的利用,反而束缚了其科研能力的提升,整体上没有充分发挥出院所的技术优势,进入中国石化集团后,院所资源迅速聚集到了科研项目上,使得院所的核心技术竞争力迅速提升,并依托大集团的市场销售体系获得反馈,来调整科研,改进技术,形成了科研-生产-销售-反馈-科研的循环体系,大大提升了整体的竞争力。
3.兼并其他的科研院所或企业的发展模式
科研院所通过兼并专业相近的院所或企业,合并成为更大的企业实体,提升科研院所的科研优势,综合企业的资金、市场、经营管理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其优点在于能借用外部条件、外部力量促进自身发展,正和市场资源,加快发展速度;不足之处在于整合过程时间长、环节多,要花费很多人力物力、新的企业关系的建立和巩固,合作方式的形成和稳定,权力的划分和利益的分配方式都是这种模式运作中的难题,这种模式给企业带来了很大的风险。
这种模式适用于与有过院所合并或兼并企业经验,合作收益明显,本身实力较强,且能够获得政府财政和产业政策支持的院所。
4.公共事业型及非盈利性科研院的发展模式
非营利性科研院所是指主要从事应用基础研究或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无法得到相应经济回报,确需国家支持的社会公益类科研院所。
这种类型的院所在发展中要充分依托政府。国家通过规划、财政税收来对非营利科研机构进行支持和管理。该类机构还应当积极吸纳来自民间和非官方资助,大力促进经费来源的社会化。
5.科研院所与高校合并的发展模式
双方共同提供经费、人员和后勤支持,对科研项目共同管理。高校和科研院所在制定年度经费计划、研究科研人员名单、提供资金、设备等方面都负有共同的责任。
这种模式的优点是通过合作来整合人力、物力、资金等资源,共同承担科研风险,集思广益,提高研究效率。它的不足之处在于合作机制不够完善、产学研联系不紧密,总体效率不高。
二、科研院所转制中的问题及对策
科研院所在转制中,暴露出了自主创新能力不强,技术成果转化薄弱,企业缺乏明确的市场定位,市场化进程中社会责任与企业效益矛盾突出等问题,同时科技队伍需要进一步建设,现代科研院所管理体制的建设还存在多方面的制约。科研院所应当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大科技转化为效益的力度,认清自身核心竞争力,充分依托政府的支持,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加快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政府要在转制中加强管理、协调和组织,发挥对科研院所转制的引导作用,改革资金投入方式,发挥政府财政支持的杠杆作用,带动民间资本的流入。
参考文献:
杨明洪:推进高科技产业发展若干问题探讨[M].中国软科学,2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