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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在20世纪50年代就为公务人员建立社会保险养老给付与职业退休金制度,属双层制的老年经济安全体系。同时,早期由于公务人员退休保障水准偏低,导致公务员不愿退休,影响公部门人事之新陈代谢。有鉴于此,台湾地区于20世纪60年开始,j允许公务员将所领取的一次退休金转存于台湾银行,由政府税收补贴给与优惠利率,以补充其退休后所得。1995年时,为将公务员退休给付从政府税收支应的非缴费式方案改为缴费式给付,又大幅提高给付的水准。这些因应当时环境变迁所进行的制度调整,频频提高公务员的退休保障水准,再加上公务员退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