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日前,长春市市民小于与父亲来到了吉林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室,欲将一面写有“为民解难,人民满意”的锦旗送给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米凤君。由于他未在办公室,信访室的同志替米凤君收下了饱含父女心意的锦旗。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2003年8月中旬,按照吉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的常委会领导接待人民群众来访暂行办法,已开展了五年的每月一天常委会领导接待日活动照常进行。但令信访室同志措手不及的是,已经安排接访的常委会领导突然有重要会议离开了,而上访群众、相关部门的人员已经从四面八方赶来了,怎么办?
“不能失信于民,我去!”听说此事,主持工作的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米凤君如是说。此时他身体不适,发着烧,并正在机关内参加一个会议。没有几分钟,米凤君就来到接访会场。省人大常委会领导接待照常进行。这时,所有在场的人都长出了一口气。
这天,米凤君接待的正是于氏父女的一起上访案件。小于名叫于军伟,其父亲是军队转业干部。小于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大领导,此时很激动,加上是憋闷了一肚子气来的,所以说起话来显得有些过激;她的父亲拿出自己的转业证,也言之凿凿地说:“让我这样一个转业干部这么受委屈,你们不给解决,我就去中央上告!”
米凤君劝慰了父女俩几句后,让俩人慢慢把情况说一下。原来,女儿于军伟于2003年4月贷款买了一辆桑塔纳轿车。工薪阶层的市民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可抵押的,小于就把父亲的住房抵押上了。同年6月,于军伟的一个朋友项某某来借车用,小于就借给他了,由于是朋友关系,小于也没问干什么用。没想到,项和几个人没走正道,开着车去外地倒卖假邮票了。不知是运气不好,还是骗技不高,几个人在哈尔滨没得手,又到白城市行骗,这伙人好不容易才诱到一个姓李的上当,不想很快就东窗事发,被白城市洮北区公安局以涉嫌诈骗罪实施了刑事拘留,同时扣押了于军伟借给项家友的那台桑塔纳轿车。随后,洮北区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收缴并扣押了公安机关移送的轿车,并认定此车是“作案工具”,扣押后要上交洮北区财政局。
小于父女得知此事后,十分懊恼,经请教一些懂法律的人士后,父女俩认为,轿车是于氏父女的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借用时并不知道项某去干什么坏事,因此,洮北区检察院收缴应属不当,应当返还自己。为此,于氏父女几次去白城市索要车辆,不但未果,俩人还发现,此车不仅未上交财政,反而成了洮北区检察院某领导的专车。更让于氏父女气愤不过的是,检察院不但车不还,这期间的贷款仍由他们父女俩按时还贷,并且还要按时交车辆的其它费用!无奈之中,父女俩人于年初省里召开人代会时到会上上访。
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室接访后,对此案进行了初步了解、分析,并以办公厅的名义交白城市人大常委会办理。但洮北区检察院提交的回复仍认为:该车实质上属项家友所有,因项和于是恋爱关系;该车确系作案工具,应该收缴,而且有法律依据,程序合法。
省人代会闭幕后,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室的同志就将此案情况向米凤君作了汇报。米凤君当即做出指示,要将该信访案安排主任接待日听取情况汇报。
在听完有关该案的情况后,米凤君组织在座的省人大内司委、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室等有关人员、白城市人大常委会有关人员、白城市洮北区法院、检察院有关人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最后达成如下共识:一、该车所有权是于军伟的足以认定,贷款手续、抵押物、养车费用全是证据;二、该车在此案中应为交通工具:三、按有关法律法规,扣押物仅限于作案者本人所有,案外人财产应受保护:四、按有关规定,扣押财物应在判决后,而判决前检察院就收缴显然不妥;五、即使一切都妥,扣押物也应该上交,而不应该坐地变成检察院的用车,而且还让于氏父女不停地交纳各种费用。
随后,米凤君对此案办理提出了原则意见:第一,洮北区检察院对车辆所有权的认定证据不足;第二,对作案工具的认定也牵强;第三,此案有重新复查的必要,如坚持原来的认定,需提出充足的证据:第四,此案交省检察院重新复查,并抓紧时间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办理结果。接访结束后,于军伟父女俩心情复杂地走了……
但令父女俩完全没有想到的是,反映米凤君副主任信访接待日接待于氏父女上访案的《信访动态》很快就被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云坤同志详阅了,而且还当即作了批示。此后,在省检察院的复查督促下,白城市洮北区检察院很快就纠正了自己的错误,将收缴的轿车返还给了于军伟父女俩。
于氏父女看着失而复得的车,心情比当时他们买新车时还高兴。于是这才给人大常委会领导送来了锦旗。
原来,2003年8月中旬,按照吉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的常委会领导接待人民群众来访暂行办法,已开展了五年的每月一天常委会领导接待日活动照常进行。但令信访室同志措手不及的是,已经安排接访的常委会领导突然有重要会议离开了,而上访群众、相关部门的人员已经从四面八方赶来了,怎么办?
“不能失信于民,我去!”听说此事,主持工作的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米凤君如是说。此时他身体不适,发着烧,并正在机关内参加一个会议。没有几分钟,米凤君就来到接访会场。省人大常委会领导接待照常进行。这时,所有在场的人都长出了一口气。
这天,米凤君接待的正是于氏父女的一起上访案件。小于名叫于军伟,其父亲是军队转业干部。小于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大领导,此时很激动,加上是憋闷了一肚子气来的,所以说起话来显得有些过激;她的父亲拿出自己的转业证,也言之凿凿地说:“让我这样一个转业干部这么受委屈,你们不给解决,我就去中央上告!”
米凤君劝慰了父女俩几句后,让俩人慢慢把情况说一下。原来,女儿于军伟于2003年4月贷款买了一辆桑塔纳轿车。工薪阶层的市民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可抵押的,小于就把父亲的住房抵押上了。同年6月,于军伟的一个朋友项某某来借车用,小于就借给他了,由于是朋友关系,小于也没问干什么用。没想到,项和几个人没走正道,开着车去外地倒卖假邮票了。不知是运气不好,还是骗技不高,几个人在哈尔滨没得手,又到白城市行骗,这伙人好不容易才诱到一个姓李的上当,不想很快就东窗事发,被白城市洮北区公安局以涉嫌诈骗罪实施了刑事拘留,同时扣押了于军伟借给项家友的那台桑塔纳轿车。随后,洮北区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收缴并扣押了公安机关移送的轿车,并认定此车是“作案工具”,扣押后要上交洮北区财政局。
小于父女得知此事后,十分懊恼,经请教一些懂法律的人士后,父女俩认为,轿车是于氏父女的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借用时并不知道项某去干什么坏事,因此,洮北区检察院收缴应属不当,应当返还自己。为此,于氏父女几次去白城市索要车辆,不但未果,俩人还发现,此车不仅未上交财政,反而成了洮北区检察院某领导的专车。更让于氏父女气愤不过的是,检察院不但车不还,这期间的贷款仍由他们父女俩按时还贷,并且还要按时交车辆的其它费用!无奈之中,父女俩人于年初省里召开人代会时到会上上访。
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室接访后,对此案进行了初步了解、分析,并以办公厅的名义交白城市人大常委会办理。但洮北区检察院提交的回复仍认为:该车实质上属项家友所有,因项和于是恋爱关系;该车确系作案工具,应该收缴,而且有法律依据,程序合法。
省人代会闭幕后,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室的同志就将此案情况向米凤君作了汇报。米凤君当即做出指示,要将该信访案安排主任接待日听取情况汇报。
在听完有关该案的情况后,米凤君组织在座的省人大内司委、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室等有关人员、白城市人大常委会有关人员、白城市洮北区法院、检察院有关人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最后达成如下共识:一、该车所有权是于军伟的足以认定,贷款手续、抵押物、养车费用全是证据;二、该车在此案中应为交通工具:三、按有关法律法规,扣押物仅限于作案者本人所有,案外人财产应受保护:四、按有关规定,扣押财物应在判决后,而判决前检察院就收缴显然不妥;五、即使一切都妥,扣押物也应该上交,而不应该坐地变成检察院的用车,而且还让于氏父女不停地交纳各种费用。
随后,米凤君对此案办理提出了原则意见:第一,洮北区检察院对车辆所有权的认定证据不足;第二,对作案工具的认定也牵强;第三,此案有重新复查的必要,如坚持原来的认定,需提出充足的证据:第四,此案交省检察院重新复查,并抓紧时间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办理结果。接访结束后,于军伟父女俩心情复杂地走了……
但令父女俩完全没有想到的是,反映米凤君副主任信访接待日接待于氏父女上访案的《信访动态》很快就被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云坤同志详阅了,而且还当即作了批示。此后,在省检察院的复查督促下,白城市洮北区检察院很快就纠正了自己的错误,将收缴的轿车返还给了于军伟父女俩。
于氏父女看着失而复得的车,心情比当时他们买新车时还高兴。于是这才给人大常委会领导送来了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