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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书”者会成为笑柄
古代官员的选拔,是采取“学而优则仕”的入仕制度,没有若干年寒窗苦读、没有对儒家学问有一定积累,是不可能通过严格的科举考试进入官场的。这样一来,习惯使然,有一点读书的天赋,后天又长期熏染于人文知识的气氛和训练,也就养成了阅读的习惯,入仕以后也往往离不开书册。
据宋人孔平仲的《续世说》记载,后晋有个叫冯玉的人,他姐姐是皇后,借了这层裙带关系,尽管他识字不多,却不妨碍其步步高升。当皇帝让他撰写重要文件时,他就请同僚代笔。就这样,他竟然官至宰相。
史料上说,冯宰相“不知书”,至于“不知书”到什么程度,没有具体说明。有个例子说,一次冯宰相看公文,看到“姑息”二字时,一时卡壳,就“请教”别人,别人告诉他这俩字是“辜负”,冯宰相就真的认作是“辜负”。
这件事传开来,成为官场笑谈,冯也被称为“不知书宰相”。可见,即使在1000多年前时局动荡的后晋当官,“不知书”也是件耻辱事。
每二十名官员配备一位老师
《资治通鉴》记载,公元372年,前秦皇帝苻坚下诏书:老百姓中只要有精通一种经史书籍,或者一项特别技艺的,所在地方政府必须高规格地把他们送到京城去,由中央选拔授予相应官职。
同时,政府还明确规定,岁禄百石以上的官员,如果“学不通一经,才不成一艺”的话,立即罢免其官职。如此看来,1600多年前的苻坚为了增强国力、整顿吏治、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就已经着力打造“学习型政府”了。
公元375年,苻坚再次下诏书:一是要求太子以及高级官员的后代,必须“就学受业”;二是皇帝身边的警卫部队军官,也必须学习文化知识,等等。具体实施办法是每二十名官员配备一位讲解经书的老师,“教读音句”。
当时官员的文化程度虽然不太高,但是,励精图治的苻坚倡导学习文化,是真心要提高官员的整体素质。
聘请儒士在午门外“开课堂”
余继登在《典故纪闻》中记载,明朝洪武初年,因为功臣以武将居多,当年在战场上冲锋陷阵,都是个顶个的好漢。但是建国后,一切逐步走上正轨,更需要的是遵守法度的文治。
换句话说,就是建国后,凡事都要守纪律、讲规矩、有章法,当年打打杀杀、行伍出身的武将们就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于是,有个叫袁凯的御史就进言:现在大明朝的天下已经奠定,以前立有功勋的军队将帅现在很多居住在京城里,他们以前出身行伍,对于和平时期的君臣关系之理,以及君臣上下的规矩,还不太熟悉。我请求聘请一些精通经书典籍的有学问之士,于将领们每月初一、十五早朝后,在都督衙门为他们开讲经史课程,希望经过一番教导,自然而然地使武将们怀有忠君爱国之心。
才登上皇位的朱元璋“深以为然”,下令聘请有学问的儒士在午门外“开课堂”,“与诸将说书”,相当于开了个高级将领文化礼仪培训班。
朱元璋建立明朝后,偃武修文,大力提倡儒学,经常鼓励开国功臣们接近儒生,学习文化知识、历史知识,达到“常以此为鉴戒,择其善者而从之,则可与古之贤将并矣”的效果。
虽然,历史上那些“精明”的统治者对官员进行相关文化培训,是为了达到维护、巩固本阶级统治的目的,但是,这也不同程度地提高了在职官员的文化素养和行政执行能力,乃至道德情操。
“临时工”可以因学法得以提拔
汉宣帝时,因研究《尚书》誉满华夏的学术泰斗夏侯胜被关进监狱,和原丞相府官员(放在现在不入正式编制,也就相当于一个“临时工”)黄霸成为“狱友”。在一起服刑的过程中,夏侯胜觉得黄霸在法律领域相当有才。几年后,两人相继刑满释放,夏侯胜在被“平反”担任“国家监察部长”后,马上向皇帝举荐了黄霸,理由是他对法律十分精通。不久,黄霸被朝廷任命为扬州刺史(绝对的加官晋爵,提拔重用)。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既然“精通法律”能迅速提升,于是古代官场“学法”蔚然成风,一些名头很响的大师也迅速看准了这个巨大的市场,竟以自身名气作为品牌资源,创办私立学校,将律令之学作为学校的王牌专业,广招各级官员和读书人为学生,大发横财。西汉思想家董仲舒就将自己的法律研究心得,写成“公羊治狱十六篇”,在自己的私立学院中传授学生赚钱。当时还出现一批精通法律的“另类”人物,为了发大财,竟辞官不做,专门做培训行当。比如钟皓,颍川郡人,“世善刑律”,政府多次聘他当官,可他竟“为二兄未仕,避隐密山,以诗、律教授,门徒千余人”,其每年开法律培训班的合法收入,不知高于他做官多少倍。
古代官员的选拔,是采取“学而优则仕”的入仕制度,没有若干年寒窗苦读、没有对儒家学问有一定积累,是不可能通过严格的科举考试进入官场的。这样一来,习惯使然,有一点读书的天赋,后天又长期熏染于人文知识的气氛和训练,也就养成了阅读的习惯,入仕以后也往往离不开书册。
据宋人孔平仲的《续世说》记载,后晋有个叫冯玉的人,他姐姐是皇后,借了这层裙带关系,尽管他识字不多,却不妨碍其步步高升。当皇帝让他撰写重要文件时,他就请同僚代笔。就这样,他竟然官至宰相。
史料上说,冯宰相“不知书”,至于“不知书”到什么程度,没有具体说明。有个例子说,一次冯宰相看公文,看到“姑息”二字时,一时卡壳,就“请教”别人,别人告诉他这俩字是“辜负”,冯宰相就真的认作是“辜负”。
这件事传开来,成为官场笑谈,冯也被称为“不知书宰相”。可见,即使在1000多年前时局动荡的后晋当官,“不知书”也是件耻辱事。
每二十名官员配备一位老师
《资治通鉴》记载,公元372年,前秦皇帝苻坚下诏书:老百姓中只要有精通一种经史书籍,或者一项特别技艺的,所在地方政府必须高规格地把他们送到京城去,由中央选拔授予相应官职。
同时,政府还明确规定,岁禄百石以上的官员,如果“学不通一经,才不成一艺”的话,立即罢免其官职。如此看来,1600多年前的苻坚为了增强国力、整顿吏治、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就已经着力打造“学习型政府”了。
公元375年,苻坚再次下诏书:一是要求太子以及高级官员的后代,必须“就学受业”;二是皇帝身边的警卫部队军官,也必须学习文化知识,等等。具体实施办法是每二十名官员配备一位讲解经书的老师,“教读音句”。
当时官员的文化程度虽然不太高,但是,励精图治的苻坚倡导学习文化,是真心要提高官员的整体素质。
聘请儒士在午门外“开课堂”
余继登在《典故纪闻》中记载,明朝洪武初年,因为功臣以武将居多,当年在战场上冲锋陷阵,都是个顶个的好漢。但是建国后,一切逐步走上正轨,更需要的是遵守法度的文治。
换句话说,就是建国后,凡事都要守纪律、讲规矩、有章法,当年打打杀杀、行伍出身的武将们就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于是,有个叫袁凯的御史就进言:现在大明朝的天下已经奠定,以前立有功勋的军队将帅现在很多居住在京城里,他们以前出身行伍,对于和平时期的君臣关系之理,以及君臣上下的规矩,还不太熟悉。我请求聘请一些精通经书典籍的有学问之士,于将领们每月初一、十五早朝后,在都督衙门为他们开讲经史课程,希望经过一番教导,自然而然地使武将们怀有忠君爱国之心。
才登上皇位的朱元璋“深以为然”,下令聘请有学问的儒士在午门外“开课堂”,“与诸将说书”,相当于开了个高级将领文化礼仪培训班。
朱元璋建立明朝后,偃武修文,大力提倡儒学,经常鼓励开国功臣们接近儒生,学习文化知识、历史知识,达到“常以此为鉴戒,择其善者而从之,则可与古之贤将并矣”的效果。
虽然,历史上那些“精明”的统治者对官员进行相关文化培训,是为了达到维护、巩固本阶级统治的目的,但是,这也不同程度地提高了在职官员的文化素养和行政执行能力,乃至道德情操。
“临时工”可以因学法得以提拔
汉宣帝时,因研究《尚书》誉满华夏的学术泰斗夏侯胜被关进监狱,和原丞相府官员(放在现在不入正式编制,也就相当于一个“临时工”)黄霸成为“狱友”。在一起服刑的过程中,夏侯胜觉得黄霸在法律领域相当有才。几年后,两人相继刑满释放,夏侯胜在被“平反”担任“国家监察部长”后,马上向皇帝举荐了黄霸,理由是他对法律十分精通。不久,黄霸被朝廷任命为扬州刺史(绝对的加官晋爵,提拔重用)。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既然“精通法律”能迅速提升,于是古代官场“学法”蔚然成风,一些名头很响的大师也迅速看准了这个巨大的市场,竟以自身名气作为品牌资源,创办私立学校,将律令之学作为学校的王牌专业,广招各级官员和读书人为学生,大发横财。西汉思想家董仲舒就将自己的法律研究心得,写成“公羊治狱十六篇”,在自己的私立学院中传授学生赚钱。当时还出现一批精通法律的“另类”人物,为了发大财,竟辞官不做,专门做培训行当。比如钟皓,颍川郡人,“世善刑律”,政府多次聘他当官,可他竟“为二兄未仕,避隐密山,以诗、律教授,门徒千余人”,其每年开法律培训班的合法收入,不知高于他做官多少倍。